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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3-06-01 11:15:23 潔婷 方案 我要投稿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用14篇)

  工作方案是對項目進行周密的思考、預想。當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就要為上級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工作方案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用14篇)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充分發動各村社、小區物業管理人員開展巡邏檢查,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xx任組長,鎮政府副鎮長xx、xx派出所xx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由xx副鎮長兼任辦公室主任,xx負責組織協調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點

  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設置是否規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與住宅、疏散區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斷或保持安全距離,是否配置簡易噴淋、干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采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并固定設置、穿管保護;是否落實人員開展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頻次,定期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各村為此次巡查檢查工作的落實主體。各村社要定期開展檢查,督促出租房房東、居民小區業主、物業及主管單位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組織發動網格力量加強對電動車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防火自查和夜間巡查,按照“電瓶車一律不停放樓道間等區域,電瓶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鎮安委會將不定期檢查抽查,并通報反饋檢查整改情況。

  (二)加大力度,嚴厲查處違規停放與充電行為。以派出所為檢查主體,加大對居民小區、出租房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大對違規停放電動車、違規充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時間步驟

  時間為xxx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xxx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

  (二)重點治理階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重點要發動本轄區對住宅小區、單體居民樓、農村私人住宅樓等開展排查和宣傳;xx派出所重點加強對出租屋的排查和宣傳。工作情況要及時登記造冊,并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落實整改;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罰,相關工作數據必須歸檔保存并按要求上報。

  (三)全面總結階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鎮安委會將組織對各村(社)委會、各有關單位、部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部署。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多發、頻發,引起了雷州市領導的高度關注。xx市長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強對電動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切實將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督促各轄區的自查自糾,提高行業自律、單位主體責任意識。要結合示范點的創建,及時組織召開現場會,規范和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加大執法工作力度,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嚴查消防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強大聲勢。要充分運用廣播、宣傳單、宣傳欄、宣傳橫額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發布火災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效。要按要求,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要帶隊開展檢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實職領導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揮,蹲點督導、跟蹤問效。鎮安委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并通報各村(社)、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為切實加強我區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現結合我區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違規停放充電、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電線、充電設施不規范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的安全管理,重點推動建設規范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認真開展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強日常檢查巡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亂拉電線充電、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等行為,對勸阻、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即向屬地公安、應急、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門以及屬地鄉鎮(街道)、村(居)報告處置。積極配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物業服務區域內無人認領的“僵尸”電動自行車清理行動。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并張貼在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電動自行車應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停放車輛不宜過于密集,與建筑物保持安全距離,配備火災報警、電氣監控、滅火設施等技防設施。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缺口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的物業小區,屬地政府要牽頭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根據消防、電力部門的指導,充分利用、改造小區閑雜地等共用部位或原有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全區具備條件的'物業小區必須按照《20xx年福州市長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工作重點責任目標》要求,強力推進建成一批集中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20xx年11月前必須完成轄區70%以上的物業小區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并建立日常工作管理臺賬(包片責任人、巡查記錄、違規查處記錄、消防設備維護情況等等)。物業小區存在電動車停放充電缺口又沒有建成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設施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做出工作推進情況說明,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物業小區負責人必須作出安全管理責任書面承諾。

  (三)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要積極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在電梯間(門)、樓道等顯著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標語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充分利用業主微信群、小門宣傳欄、公告欄等媒介密集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為重點內容的日常宣傳警示,訂制一批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知識小手冊分發給小區業主,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避免長時間充電。會同屬地消防部門開展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2次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并建立內頁資料備查,作為物業服務企業考核依據。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8月20日前)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轄區域物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警示。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鄉鎮、街道要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不定期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開具整改通知書,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跟蹤督促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轄區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細化工作方案,切實做好本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強化齊抓聯動。各鄉鎮、街道要加強與消防、城管等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三)強化督導問責。各鄉鎮、街道要組織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認真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并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我局將開展行業督查,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

  (四)強化按時報送。各鄉鎮、街道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創新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

  請各鄉鎮、街道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開展情況蓋章于8月25日前報送到我局房管科,9月至12月每月1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及《長樂區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情況統計表》,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同步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報送到我局房管科及屬地物業管理辦公室。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洪安發〔20xx〕3號文件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

  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與督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謝紅軍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xxx

  成員: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劉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總體安排,跟蹤督查活動推進情況,收集、匯總、梳理、通報和協調綜合治理中的有關問題和相關情況。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鎮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使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電動自行車長時間過充等現象。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定期組織清理住宅建筑、生產經營場所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及時拔除已充滿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材。生產經營單位、居民社區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按照《淮安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向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機關、團體、事業等單位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

  (二)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各村(居)委會要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組織火災案例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0日前)。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并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相關文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居)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鎮安監站負責屬地范圍內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企服站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各銷售點、維修點按規合法經營,銷售點不得銷售來源不明、不合格、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維修點不得擅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及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市場局反映,堅決打擊上述違法行為。

  (四)老子山城管隊負責鎮區各主次干道兩側違法占路的電動自行車清理管理工作,督促電動自行車業主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

  (五)老子山派出所、鎮安監站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村(居)委會在轄區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要求轄區居民、經營者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謝紅軍任組長,派出所、安監站、企服站、城管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這次綜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監、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分工和任務,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為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聚力發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安委會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村(居)和部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做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擰緊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為切實加強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榆林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榆安委辦發〔20xx〕2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安委辦特成立定邊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

  三、整治范圍及重點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全縣住宅小區、出租房集中村(社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停車庫(棚)、員工宿舍以及其他供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五、工作步驟

  從即日開始至20xx年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7月初)。研究制定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各鄉鎮(街道辦)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搞好協調分工,精心組織安排,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鄉鎮(街道辦)按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幫助排查存在隱患以及指導隱患整改,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出清單并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強化整改落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要積極整改落實。

  (三)整改落實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鄉鎮(街道辦)聯合相關行業部門對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督導排查隱患,督促整改、跟蹤問效,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責令立即停產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達不到要求將實施問責。

  (四)督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縣安委辦將組織對各鄉鎮(街道辦)、各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

  六、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街道辦)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要落實消防安全轄區管理責任,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積極開展轄區農村、社區的隱患排查,組織村(居)委會、網格員、物業服務企業人員、社會單位保安等機構和人員加強對轄區居民樓院、商業鋪面的電動車停放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勸阻和制止各類違章停放、隨意拉接電線充電或超時充電的行動,并利用各類宣傳欄張貼電動車火災防范的相關知識,發放宣傳資料,廣泛開展宣傳。

  (二)縣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質監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建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鄉鎮(街道辦)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履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縣安委辦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縣安委辦要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鄉鎮,要適時進行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鄉鎮,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范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加強情況報送。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礎臺賬,及時總結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做法。

  各鄉鎮(街道辦)務必于每月26日前將當月工作小結報送至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12月26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根據省、市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為切實加強全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登記師生電動自行車信息,整治未達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入校問題,重點推動校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規范入校車輛登記。學校要全面登記師生入校電動自行車信息,明確駕駛車輛車牌、型號,做到一人一車,人車信息一致;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引導師生更換達標電動自行車。

  (二)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學校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在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積極推動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廣大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驟

  從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門結合實際細化操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工作時限等內容,全面啟動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堅(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全市學校按照整治重點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內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風險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鞏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問題,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要求壓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結合“智慧用電”三年行動,積極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電動自行車數量及智能充電設施安裝情況,完善基礎臺賬。

  (三)嚴格督導問責。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加快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涉校涉生火災視情況追究有關單位及學校的責任。

  請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和相關表格。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近年來,全區雖對電動自行車(含蓄電池)加強治理,但火災多發勢頭尚未有效遏制。為認真貫徹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各地電動自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區政府領導同意,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12月底,全區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常態化電動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及拆卸蓄電池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高。

  (五)各街道、部門、社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全面掌握全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1.街道負責,以社區為單元,對全區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市自然資源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全區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3.廣東電網公司端州供電局應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加強檢查,對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用戶派發用電檢查整改通知書,并報告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4.區工信局負責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分別組織摸排底數,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1.加強生產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要將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列入重點產品質量監督目錄,加大產品質量抽查力度,結合質量信用計分等手段,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對認定屬于缺陷產品的,要指導督促生產者主動履行召回義務,并加強對生產者召回實施情況的監督。

  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認證機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CCC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

  2.強化銷售監管。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大對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監管力度,督促指導認證機構持續開展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質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或者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質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或者生產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CCC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等行為的,要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其所生產產品的注冊登記。

  2.優化維修服務。區工信局要宣傳貫徹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銷售后維修服務標準,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督促指導生產銷售企業規范提供維修服務。

  3.規范換裝和回收報廢。區工信局要會同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管理局、區應急局等區直部門貫徹執行上級關于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組織有序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鼓勵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等采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或者置換。

  區工信局要貫徹執行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標準體系,公布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管理力度,嚴禁不合規蓄電池流入市場銷售使用。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分場所、分類別、分步驟下達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任務,明確建設完成時限、充電設施數量等任務內容,采用換裝站和“充電樁+充電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車存放處或已有設施,運行市場化運營服務,整體推進建設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區各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院(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范效應。

  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外賣企業,配合建筑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市自然資源局端州分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區住建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業主和相關單位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管理職責。

  廣東電網公司端州供電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街道牽頭,發動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并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托街道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

  區市場監管局要對外賣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行業部門應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納入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重要內容,依法依規強化行業監管力度。

  3.提升科技賦能。區消安辦會同區政數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依托“粵治慧”“粵政圖”等平臺,整理匯總各街道各部門基礎信息臺賬,制定統一數據統計標準,建立全區電動自行車大數據平臺,實現數據信息實時掌握、實時共享、動態監管。

  結合我區實際,廣泛推廣運用“電車專家”APP和安裝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

  鼓勵電動車商會、協會等自主管理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探索實施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深化風險宣傳。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聯合區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范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街道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區消防救援大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街道、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6月30日前)。各街道、各部門印發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7月至11月)。各街道、各部門要根據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務分工,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表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街道、各部門按照市、縣、鎮三級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并向區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區消安委統籌組織抽查核實,檢驗各街道、各部門工作成效,抽查結果列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各部門要從立足“兩個大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鑒“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區安委會、區消安委不定期對各街道、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亡人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組織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在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實施一票否決。各街道、各部門要分別制定本行業、本地區工作督導方案,督促下屬行業部門、街道、社區落實治理責任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區工信局等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回收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組織督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依法規范、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

  二是積極宣傳注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群眾能順利注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升,建設和諧社會。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全力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黨的二十大之前,在茅風景區轄區內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設施建設,切實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尤其是亡人火災的發生,保持茅山風景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整治范圍

  住宅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學校、醫院、商場市場、易燃易爆危化品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群租房、“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及其他供電動自行車停放的場所。

  三、整治重點

  1、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

  2、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域與居住建筑相鄰時,相鄰一側建筑外墻是否開設門窗洞口。

  3、“三合一”、群租房、“九小場所”等小單位、小場所,因空間受限電動自行車必須設置在室內時,是否將其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實體墻以及水泥樓板進行防火分隔,是否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設備。

  4、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采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并固定設置、穿管保護。

  5、電動自行車企業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經營,超標準或超范圍生產現象;銷售網點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的電動自行車,以及供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電池、充電器。

  6、是否落實人員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域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工作措施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建部、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安監辦、消防站等部門和茅山風景區派出所、基層網格力量,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采取召開會議、學習培訓、管理考核等方式,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規建部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物業服務行業管理范疇,加強檢查考核,因地制宜積極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要依法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查處生產領域質量違法行為,依法對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流通領域質量違法行為;各村(社區)基層網格力量,安監辦、消防站、茅山風景區派出所要開展全面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村(社區)民委員會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村(社區)民自治范疇,落實專人開展消防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督促村(社區)民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管理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抓好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堅決做到“一建、一清、一隔離”。“一建”即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商場市場、辦公場所以及住宅小區等區域,大力推廣設置智能化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合理選擇設置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充電設施,同時明確專人負責值守巡查看護。要注重綜合治理與源頭管控相結合,大力推進“藍天”工程建設,在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和城市公共基礎配套設施的同時,同步規劃建設室外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9月20日前,全市推廣電梯識別系統。“一清”即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嚴格落實“三個決不能”要求,即:決不能進電梯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及過道。“一隔離”即解決電動自行車火災蔓延擴大的問題,督促指導群眾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防火分隔各項措施。

  3、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排查執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填寫留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摸清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設施底數,建立臺賬。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合會商、共同執法,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落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時限要求,落實臨時性防范措施;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檢查出有問題的生產廠家和銷售門店,該查封的一律查封,該取締的一律取締,該吊銷證照的`一律吊銷。

  4、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各類媒體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所有居民小區、村(社區)民自建房、出租屋、住宅樓、“三合一”場所,必須廣泛張貼省消委辦下發的《關于開展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每個居民小區宣傳櫥窗必須設置固定的電動自行車宣傳專欄。要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積極運用微信、QQ等網絡傳播媒介,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群,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應知應會常識。要指導村(社區)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自即日起,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必須進行現場警示教育,組織新聞媒體和當地群眾,宣講火災危害、火災成因和存放、充電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應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此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生產經營租住村(社區)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等工作,統籌部署、精心組織、強化聯動、形成合力,明確專人牽頭負責相關工作,落實職責分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工作實效。

  2、強化工作措施,確保行動成效。專項整治工作中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采取集中約談、聯合執法、隱患曝光、掛牌督辦等措施,推動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解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最大限度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3、嚴格工作獎懲,確保責任到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分解落實整治工作責任,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對責任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的,將通報批評并約談有關責任人員,發生火災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十四五”規劃實施、城市更新、城鎮棚戶區改造、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將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納入地方民生工程實施項目,更新改造設施設備,提升本質消防安全。要及時固化經驗做法,聚焦規劃審批、施工改造、人員管理、基層治理、應急處置等關鍵環節,完善“源頭管控、信息共享、聯合監管、舉報投訴、多戶聯防、技防應用”等全鏈條動態管理機制,防止問題隱患反彈。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于6月16日前報送工作小組至消防站;6月份開始,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9月2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曹樹國,聯系電話:xxxxxx。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提升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領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抓好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制,務必做到火災隱患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改善單位消防安全環境,增強火災抗御能力。遏制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減少一半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政府、市政府領導近年來關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水務廳《貫徹落實省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決定>實施辦法》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水務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工作責任,修訂和完善系統《消防安全制度》。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一是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綜合工作體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與其他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三是要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每半年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情況至少開展1次專項督察,落實年度考核工作,嚴格獎懲。四是要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部署,認真對所屬的消防工作開展督導。

  (二)嚴格檢查,消除火患。要本著為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在周末、重大的節假日有針對性地進行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消除隱患。

  (三)預防為主,加強教育。一是要在內部火災管理上,堅持以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通過不斷完善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二是要開展演練,加強安全保障,要編制和完善了水務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消防滅火預案等水務安全生產預案并開展了演練。

  (四)立足職能,強化保障。要切實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火栓的供水保障和維護保養工作:一是要組織當地供水企業會同消防部門開展對單位消火栓的供水水壓、維護保養、經費保障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二是對單位消火栓供水水壓不達到規范要求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三是落實消火栓維護保養經費,全面開展維護保養工作,以確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認真抓好落實,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要逐一制定整改推進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三)加大宣傳,強化培訓。要進一步加強經常性消防宣傳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常識普及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常識和火場逃生自救技能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本單位人員協助救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暢通渠道,及時反饋。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近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大量投入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存放等安全管理問題凸顯,國內由此引發的火災傷亡事故頻發。為進一步加強我鄉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決定在全鄉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東和鄉人民政府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黨委書記)

  副組長:xxx(鄉長)

  成員:xxx(黨委副書記)

  xxx(人大主席)

  xxx(紀檢書記)

  xxx(組織委員)

  xxx(武裝部長)

  xxx(副鄉長)

  xxx(副鄉長)

  xxx(副鄉長)

  xxx(副鄉長)

  xxx(主任科員)

  xxx(派出所所長)

  xxx(工商所所長)

  xxx(安監站站長)

  各村主干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東和鄉安監站,負責集中治理總體協調,分管領導李潔任辦公室主任,安監站成員王亞俊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工作。

  三、總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村、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東和鄉工商所、派出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村、各單位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通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注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社區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村、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村、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督促指導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將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進行通報,督促其落實整治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龍新安辦〔20xx〕2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要求,從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維修、停放、充電、管理等全過程入手,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日常管理,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力爭通過專項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治理內容

  1.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治理。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電氣配件未取得3C認證,電器裝置、絕緣性能、過流保護等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2.開展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3.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電動自行無牌無證或偽造牌證上路。

  4.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治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

  5.開展電動車自行車安全管理治理。物業服務企業未明確服務范圍內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責任。未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或報告。未設置固定區域用于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值守。未安排人員定期特別是夜間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組織領導

  龍門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廖靖生任組長,派出所所長傅巖青任副組長,鎮綜治辦、企管站、安監站、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干部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鎮綜治辦,負責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同時結合第21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案例宣傳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教育。

  (二)集中治理階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按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加強日常管控,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各環節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方案,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范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廣泛宣傳教育。各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結合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要積極鼓勵群眾通過“e龍巖”平臺舉報安全隱患,及時兌現獎勵,努力形成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的生動局面。

  請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于每月20日前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明細表》報送鎮綜治辦。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鎮街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住建、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7月31日前)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8月至11月)

  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住建局住宅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22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鎮街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物業服務企業每月17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至市住建局。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按照縣政府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要求,為預防和減少一般火災事故,堅決遏制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縣消防工作會議和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消防法》為中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構筑“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強系統各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抗御火災的能力,為糧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目標任務

  今年主要目標任務是:加強防范、科學施救,減少火災、減少危害,遏制惡性火災事故,確保全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各單位要將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項責任制,徹底解決影響本單位消防安全環境的各種隱患,全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強化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的法律責任,落實單位內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二)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

  各單位要成立檢查組,由主要領導帶隊以科學、嚴謹的態度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做到不走過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單位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自覺建立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自檢自查機制,對存在的重點整治問題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災隱患整改的長效措施,力爭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積極組織應急演練

  各單位要聘請專業人員組織開展知識講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學習,特別是要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以及重點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訓,落實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廣泛宣傳防范火災的措施,普及防滅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識,并及時修改和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疏散和防火演練。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處置,并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及時、準確、逐級進行上報。

  檢查的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是否逐級落實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個崗位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工作職責。

  2、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是否針對本單位的實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是否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資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災隱患。

  3、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及防火預案制定、演練、落實情況。倉庫、宿舍、對外出租場所等在工作或營業期間是否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安全出口是否鎖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記、應急照明是否被遮擋覆蓋,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了演練。

  4、公共消防設施情況。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各類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火災隱患是否按要求進行了整改,整改期間是否采取了確保安全的措施。

  三、時間步驟

  按照縣政府的總體要求,今年的消防工作從3月20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3月20日至3月31日為動員部署、宣傳教育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春季消防工作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發動群眾,廣泛宣傳,迅速掀起春防工作高潮。

  第二階段:從4月1日至5月20日為自查檢查、隱患整治階段。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全面的自檢自查,落實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對檢查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在此期間,局辦公室由領導帶隊組成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逐一進行檢查,對自查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的,對檢查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的,應依法依紀對相關責任人或管理人予以警告或行政處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實。

  第三階段:從5月21日至5月31日為總結驗收評比階段。局辦公室對系統各單位春季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玩忽職守、工作拖拉、不進行徹底整改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

  四、組織領導

  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系統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組長:王建敏,副組長:李玉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辦公室,具體負責直屬日常消防安全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春防”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單位自我管理的責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關系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身安危的大事來抓。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系統各單位要明確工作重點,部署消防整治工作任務,建立和落實防火領導包保責任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計劃,真正做到整改責任落實、任務落實、時間落實,并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櫥窗、板報、標語等宣傳媒介,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消防法規、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

  (四)各單位要對滅火器材、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確保火災時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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