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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3-05-12 16:49:05 方案 我要投稿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范文(通用8篇)

  工作方案是對項目進行周密的思考、預想。當一項工作被提出的時候,上級會根據提交上來的工作方案整合選出最優方案,那么你會寫工作方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案范文(通用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范文(通用8篇)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1

  中小學校在校學生規范穿著校服,對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校服的育人和審美觀念,優化育人環境,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集體榮譽感,消除學生穿著攀比,促進健康成長,調動全社會對學生身心健康的保護與監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州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杜絕“毒校服”和“三無”校服進入校園,確保校服品質,減輕學生家長負擔,全面建設美麗和諧平安校園,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旨在加強中小學生德育工作,培養學生集體主義觀念、平等意識和樸素節儉、文明向上的品行習慣,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避免學生在穿著上追求時髦時尚奢侈攀比現象,樹立涼山州中小學生的良好形象,同時規范全州中小學校校服管理,保證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促進美麗和諧平安校園建設和教育系統廉政建設。

  2、中小學校學生校服實行“行政倡導、學校自主、家長自愿、公開采購、市場運作”的原則。任何地區和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著裝,教育行政部門為學生著裝提供公益性的管理與服務。

  3、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應由學校牽頭成立有學生、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校服工作委員會,廣泛征求師生和社會意見,取得超過全校三分之二的學生家長簽字同意后,可以開展校服統一著裝工作。

  二、學生校服著裝應符合以下要求

  1、學校有校服著裝管理辦法。

  2、學生校服應配套穿著,正裝制服與運動服不得混穿。體育課及參加其他體育活動時穿著校服的應穿著學生運動服。

  三、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的范圍和周期

  1、學生校服按類別分為正裝制服和運動服兩類。按季節分為春秋裝、夏裝和冬裝。學校應充分考慮學生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并根據校服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合理確定著裝種類和套數。

  2、學生校服的款式

  為避免學校之間的攀比,各地可按一定區域比選確定款式,力求美觀大方、實用安全、勤儉節約,既要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又要體現中小學生朝氣蓬勃的活力與積極向上的精神。校服款式與規格設計應符合校園文化、學生運動成長的功能性特征,面料應有吸濕排汗功能,鼓勵學校選用中國彝族校服設計大賽獲獎作品。

  3、校服制作周期。小學階段不超過二次;初中階段一次;高中階段一次。畢業學年度學校不得統一購買校服。(學生因生長發育或衣物破損需臨時購置新裝,可由中標企業以售后服務形式滿足中小學生更新服裝的需求。)

  四、嚴格規范學生校服招標采購工作

  學生校服費用不屬于公用經費,也不是學校的代收費,各地務必遵循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原則,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在學生家長自愿的基礎上組織招標采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減輕社會負擔,完善質量監督與售后服務體系、規范選購、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與安全。任何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指定校服生產企業或名錄。

  1、需統一制作校服的學校,應向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自行組織招標采購。為了發揮規模采購效益,降低采購成本和單價,對學生人數較少的學校,鼓勵以學區或教辦以上單位成片統一采購。

  2、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要統籌指導校服委員會的招標采購工作,禁止無廠址、無廠名、無營業執照的“三無企業”和中間供應商參加投標比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的有假冒偽劣和不合格產品的服裝企業整改未滿三年的,原則上不得接受其投標,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校服招標采購的監督管理。

  3、規范采購合同管理。校服采購合同必須明確校服面(輔)料品質參數,同品質同款式同批次的校服采購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平均價格。任何行政部門與學校不得指定或改變招標價格。

  4、中標企業要遵循社會化服務的原則,為學生提供直接服務,并按著裝人數3—5%的比例對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和貧困學生實行減免。

  五、校服的質量管理與監督

  學生校服的質量關系到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行業形象,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確保質量,按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質量應符GB 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和GB/T 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采購單位指導,不得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門嚴格依法進行校服生產企業登記注冊,確保主體合法有效,質監部門負責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全鏈條”監督檢查,及時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指導執行中小學生校服有關技術標準。堅決查處不按標準生產、采購和使用校服的行為。

  1、面(輔)料質量。生產企業須對每批次的學生校服所用面(輔)料產品提供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2、成衣質量。生產企業須提供每批次學生校服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3、行政備案。生產企業須向各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每批次校服的面(輔)料和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經備案后,方可向學校發送校服。

  4、接貨驗收。學校要增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驗收制度,嚴把校服進校質量關,禁止不合格校服進入校園。在接收學生校服時,成衣標注標識必須完整,符合合同約定,要查驗經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面(輔)料和成衣兩份產品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并留存原件。

  5、校服樣品封存。每批次校服經學校驗收后,應由地方教育部門留樣封存二年,專人保管,以備查驗。

  6、學校初驗合格后,組織學生在規定時間內試穿,對有質量問題或型號不符的,及時調換整修,待全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簽收、協助結算手續。

  7、接受扶貧捐贈校服的地區和學校,應向捐贈方明確品質要求,不接受“三無產品”和無標注標識、無產品無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的學生服裝。

  六、協同配合,完善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監管工作,要組織教育、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局等部門完善校服產品質量監督與抽查機制,開展聯合檢查,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抽檢核驗,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要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提高監管實效,不斷提升校服品質,保障學生健康安全。

  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學生校服采購、收費、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和本細則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學生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加強社會監督,規范采購行為和提高產品質量,并形成學校學生校服采購有效管理服務體系。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 號)的文件精神及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校服采購管理工作指引,我校擬組建校學生校服采購工作小組,通過公開招標形式購買學生校服。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校服采購管理架構與監督

  (一)采購管理小組

  組長:廖潤歡

  副組長:陳煒杰

  工作成員:朱杰茹、羅家強、馮澤潮

  采購工作小組其他成員:

  教師代表:邵令可、張弦、黃文杰

  家委會成員:胡漢卿、陳韻潼、溫采軍、劉佳怡

  家長代表:莊竣喬、何沐龍、蘇映予、歐陽燕麗、周麗華、周建慧

  學生代表:初一級學生有黃沁瑜、黃睿姿、董子嫻、張絡凡、吳天

  宇。初二級學生有、黃思銘、李心瑤、李冠霆、陳明正、劉悅霖。

  社會代表:陳乃雄

  學校根據實際深入論證,與家委會、學生家長代表充分溝通,確定

  是否選用校服、確定校服的款式、確定校服采購方案,并就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學校采購管理小組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二)監督小組

  組長:陳岳莊

  成員:陳錫滔、陳登、李小平、劉妙嫦

  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二、采購工作流程

  (一)流程簡述

  成立校服采購工作小組—>是否穿著校服、選用校服款式及數量,公示及征詢—>校服采購工作方案信息公開,收集意見及答疑—>編寫需求書,按程序選取招標代理并編制招標文件—>確定招標文件并報備—>掛網招標—>招標結果公示—>確認資格商,簽訂合同并報備—>實施供貨,并進行質量、服務監管。

  (二)具體流程

  1、成立校服采購小組

  組成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采購小組。(20xx年6月8日)

  2、召開校服采購小組會議

  會議需確定的問題:學校是否選用校服、校服招標方式、校服款式、質量標準、采購流程、校服數量、校服最高限價、售后服務、收款方式等。商定結果后應形成會議紀要,并與會議簽到表一起留檔。(20xx年7月2日)

  3、意見征詢

  學校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渠道對以上校服采購會議形成的內容進行公示,收集各方意見, 如有必要可對各方意見進行答疑。(20xx年7月6日)

  4、招標確定校服供貨單位

  (1)招標代理公司編制招標文件。(20xx年7月16日前)

  (2)校服采購工作小組確定招標文件后,打印招標文件蓋騎縫章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

  (3)掛網公開招標。(掛網21天。20xx年8月8日)

  (4)代理公司對招標結果進行公示。學校確定中標人與其簽訂合同,并將合同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合同簽訂后一周內報備)

  5、中標單位供貨

  (1)學校、中標單位共同討論供貨方式,通知學生采購校服辦法。(20xx年8月20日前)

  (2)完成學生校服供貨。

  (三)校服采購工作要求

  1、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服采購管理制度,成立由學校、家委會、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采購工作小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2、學校要根據實際深入論證,與家委會、學生家長代表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校服的款式、確定校服采購方案,并就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

  3、校服采購可以采取自行采購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方式,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采購單位在確定校服企業之前,應對有意向參與校服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并選用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后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校服企業。

  4、校服采購過程必須全程對家長和社會進行公開,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5、校服采購,應該在招標文件和合同里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采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15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09《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09《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裝》、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08《紡織品 維護標簽規范 符號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鏈》、QB∕T 2173—2014《尼龍拉鏈》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范。

  6、在招標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就是說投標時和供貨時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7、校服要嚴格執行驗收程序,對校服進行認真的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機構的合格檢驗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8、全區校服采購統一合同格式。學校要認真進行校服采購合同管理,凡校服供應商違反合同約定及出現質量問題的',要按照合同約定辦理退賠事宜,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

  9、校服的費用可以由校服供應商直接向學生收取或由學校代為收取。

  10、要明確工作責任,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校服采購內容

  20xx年7月2日召開了校服采購小組會議,選擇了校服款式和校服數量,分別是:夏季男女運動服各2套、春秋季男女運動服各1套、冬季男女運動服各1套。夏季男女禮儀服各1套、冬季男女禮儀服各1套。

  (五)校服采購方式

  校服采購采用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方式,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六)校服采購需求

  1、技術質量要求

  (1)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異味,可能導致過敏的染料、化學助劑、輔料及配件,并能經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皺、無裂縫、無針洞、無走線、不變形、耐洗、耐磨;采用適合的鈕扣、拉鏈及其它附件,附件應無殘疵、無銳利邊緣,經洗滌和/或熨燙后不變形、不變色、不沾色、不生銹,采用注塑拉鏈或尼龍拉鏈,拉鏈嚙合良好、光滑流暢,服裝配件不易脫落、破損,每件(條)衣服配備用紐扣。

  (2)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3)采購周期內所生產供應的校服質量不應低于本項目規定“校服質量標準”中的相關要求,否則為不合格產品。

  (4)在采購周期內,校服質量指標須根據國家新頒發的與校服質量有關的文件規定進行調整。招標人有權對校服質量進行抽查,不符合約定的并對未執行相關質量標準的校服生產供應企業按相關規定進行警告和處罰。招標人有權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校服質量進行抽查,不符合招標文件約定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警告和處罰。

  (5)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由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相關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質量技術要求時,發生的所有鑒定費由投訴方承擔;鑒定結果不符合質量技術要求時,發生的所有鑒定費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2、服務要求

  (1)投標人須在項目服務區域內設有售后服務機構,提供售后服務機構所在地地址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投標時未能提供,須提供承諾函,承諾如若中標,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在中標服務區域內設置售后服務機構,且設立的售后服務機構需符合以下要求:

  (2)地理位置交通方便,便于車輛出入。

  (3)校服售后服務專營,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

  (4)常備足量庫存及常用耗材。

  (4)提供不少于一個投訴及服務熱線電話。

  (5)具備工商營業執照。

  (6)中標供應商必須提供包括采購、運輸、包裝、質量檢驗等服務,應按學校用戶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送貨上門。

  (7)中標供應商須配合學校對校服的要求,有計劃的進行生產,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中標供應商須以書面形式承諾服務及質量保證,并負責現在校學生校服的補充及供應(校服的款式與顏色根據學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質量應符合本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供應單價按本次招標的最終中標價執行,現有在校學生校服的售后服務由中標供應商承接(屬于質量問題的由原生產廠家負責)。

  (8)中標供應商所提供的校服質量保證期不低于一年。在質保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中標供應商應在接到學校通知后5小時內作出服務響應,7個工作日內履行補購、換購,確保所提供的貨物合格率達到100%,屬于質量問題的由中標供應商負責包修、包退、包換;屬于人為損壞的中標供應商可提供維修服務,只收取工料費。

  (9)中標供應商免費提供一年維修用的易損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鏈,紐扣等)。

  (七)校服相關標準

  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15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09《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09《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裝》、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08《紡織品 維護標簽規范 符號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鏈》、QB∕T 2173—2014《尼龍拉鏈》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范。

  (八)校服測試及驗收要求

  1、實施“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就是說投標時和供貨時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2、中標人提供的校服必須符合本需求書要求的校服質量標準。

  3、服務不到位或貨不對板,不符合質檢部門的質檢標準要求的學校有權隨時退貨,并拒絕付款。

  4、個別質量或尺寸規格不符的產品,必須在報換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退換。

  5、招標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將立即與中標人交涉,并按照招標合同約定,要求中標人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學校按照校服樣板及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九)投訴處理機制

  1、中標供應商應于供貨期內向學校提供貨物及配套服務。中標供應商所交的貨物、規格不符合采購合同規定的,學校有權拒收貨物。

  2、如果中標供應商沒有按照采購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貨物,遲交貨物10天(含10天)以內的視為一次有效投訴,并由學校書面告知中標供應商;遲交貨物 30 天以上(含30天)的,采購人有權終止中標供應商的供貨資格,并可追究中標供應商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具體由學校書面告知中標供應商,采購人以事實為依據中止中標供應商供貨資格。

  3、中標供應商在協議期內被有效投訴累計5次或執行價格高于最終

  中標價(即供貨價格)的, 學校有權終止中標供應商的供貨資格,并可追究中標供應商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4、對不執行協議的中標供應商,學校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并將相關情況上報有關的部門處。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3

  為規范我區學生的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 1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中心小學校服采購管理工作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南村鎮中心小學校服采購工作小組

  (一)校服采購工作小組

  組 長:皮濤(校長)

  副組長:陳立志(家委會成員)

  組 員:梁燕弟(副校長)

  陳燦星(采購工作組成員)

  劉 現(老師)

  梁建民(采購工作組成員)

  黃春秀(家委會成員)

  鄭文雯(家長代表)

  梁志霞(家長代表)

  蔣熾恩(家長代表)

  劉妙芬(家長代表)

  工作職責: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政策,全面負責學校學生校服的領導管理工作,組織校服采購工作,制定指導意見,確保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有序開展校服采購工作。制定校服采購管理辦法和工作實施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理順管理體制,確保校服采購工作運行暢通等;負責校服的選用、征詢、采購、質量監控、信息公開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二)校服采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陳慧(校務監督委員會組長)

  副組長:方麗華(家委會成員)

  組 員:蔣仲儀(黨支部宣傳紀檢委員)

  楊冬怡(黨支部組織委員)

  李 芳(家長代表)

  黃林英(家長代表)

  工作職責:負責監督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及廉政問責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傳發動階段

  1、組織我校全體行政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如《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購工作要點,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購工作小組,分析本單位校服工作實際情況,并就是否穿著校服、校服穿著制度、選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購方案等進行充分溝通,初步擬定校服采購方案。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等召開學校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學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渠道對是否穿著校服、選用校服款式、校服質量標準、校服采購方案、校服工作會議紀要等做好征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眾意見,并對各方意見進行答疑。

  (二)采購招標階段

  1、編寫采購需求書,按照有關程序選取委托招標代理實施公開招標,并編制招標文件。

  2、校服采購工作小組確定采購方案和招標文件,并將采購方案和招標文件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

  3、掛網招標。(掛網時間不少于21天)

  4、招標結果公示。

  5、確定資格商,簽訂合同(全區校服采購統一合同格式),并將合同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

  (三)正式供貨階段

  1、供應商與學校對接,落實學校需求情況,做好供貨準備。

  2、實施供貨,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實施供貨。

  采購方案的制定以及整個采購流程,均須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等多方人員參與,并主動公開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各采購環節的材料須全部存檔備查。

  (四)驗收階段

  由學校采購小組及校務監督小組對供應商的供貨進行驗收,對供應商的供貨進行留存樣本封存,須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產品標識和法定機構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并建立質量驗 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三、校服質量保障要求

  (一)明確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采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 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DB4401/T 78—2020《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范。

  (二)嚴格執行“雙送檢”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應商投標時必須要提供有效期內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投標校服樣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須為合格。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三)明確投標時必須提供樣品,中標后樣品由學校封樣保存,并作為日后驗收的依據。

  (四)明確違約責任,招標文件中應寫明中標人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五)明確驗收標準,嚴格執行驗收程序。學校校服采購工作小組對校服進行驗收時,須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和法定機構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學生使用。同時,認真進行校服采購合同管理,采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應立即與校服供應商交涉,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供應商辦理退賠事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完善售后服務保障和投訴處理機制。在校服采購實施過程中,對可能出現的校服價格、服務、質量等問題提前做好應對措施。完善校服投訴處理機制,學校校服管理辦公室投訴電話(020—84763182)、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設立投訴電話(020—84641619、8xxxx6),處理校服管理投訴事宜,并鼓勵學校校服采購工作監督小組、家長及時反映校服管理的`有關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學校重要的文化標識,是學校團隊精神和學生精神風貌的直接體現,統一校服管理對于培養學生全面發展、開展學校常規管理、維護師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校服工作同時也是百姓關注的民生實事。我們充分認識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宣傳,正確引導,規范開展,把做好這項工作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緊密結合起來,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切實加強管理,端正教育行風、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確工作責任。學校領導、校服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規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設立投訴機制,學校定期對學生校服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督促中標企業嚴格按要求生產讓學校、家長放心滿意的校服。

  (三)廉潔自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促進校服工作健康發展。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4

  為確保學生能夠穿上安全、優質、美觀、舒適的校服,我校根據xx市教育局辦公室文件,xx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推進局屬學校校服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特制定xx市xx區第xx中學校服管理服務方案。

  一、4月學校組織成立由學校、家長、專家、學生代表等組成的xx市xx區第xx中學校服工作委員會(家長xx人、學校xx人、學生xx人、專家xx人,共計xx人),全程組織、參與校服選用、采購、驗收和監管。校服委員會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要求和國家標準,制定學校校服管理辦法和采購工作方案,確定校服款式、材質、顏色、價格等,報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

  二、xx月下旬召開校服工作委員會會議,初步選定校服面料;委托招標公司招標。

  三、xx月召開校服工作委員會會議,委員們通過篩選由投標企業提供的各種校服圖片,初步選定校服樣式范圍、價格等并報學校辦公會研究通過。

  四、xx月下旬校服工作委員會成員參加招標公司代理的招標項目,確定校服采購企業并最終確定校服款式。

  五、xx月下旬學校通過網站、公告欄等各種形式,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在招標結束后、合同簽訂前及時公示校長辦公會通過的校服采購方案、采購供應商資質、校服款式、價格等相關情況;在每批次(款式)校服發放前公示校服雙送檢合格報告,接受師生、家長、社會監督,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知情權。

  六、xx月初學校按上級文件要求與供應商應簽訂規范的采購服務合同,內容不能刪減但可增補),合同中需標明執行的國家標準和學校具體要求,合同期不超過3年。學校應按照采購合同的要求,將與校服供應商共同確認的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七、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成衣質量合格標識是否齊全,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抽檢)合格報告,不齊全或未能出具合格報告的應拒收。在接收校服后、發放給學生前,學校應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并每批次封存2套樣衣待查。一經發現校服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經檢測機構檢測不合格的,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學校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

  八、發放校服前,學校須將校服委員會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決議、合同、雙送檢報告、校服照片、公示情況等過程性材料裝訂成冊報送后勤中心,后勤中心開具審核回執單后,方可將校服發放到學生手中。學校每年要將校服的相關材料整理歸檔,以備查驗。

  九、學校會繼續堅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服費用減免工作。學校應向學生、家長公布校服監督服務電話,及時協調做好校服的調換、購買等服務工作。

  十、針對個別學生平時補訂購買校服,學校將公布校服制作廠家聯系方式,學生可單獨聯系廠家,便于學生即時購買。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5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方案: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6

  四川省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需求導向,抓改革、建機制、強管理,聚焦“治理多元化、流程規范化、產品精細化”,探索構建校服現代治理體系,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安全和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群眾滿意度大幅度提升。制訂如下方案:

  一、聚焦治理多元化,破解三大難題

  一是治理主體多元,解決“誰來管”的問題。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對教育、市場監管、學校、行業協會、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等部門、行業、組織及相關人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作用進行了細化,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校服現代治理體系。二是選購主體多元,解決“誰來買”的問題。選購單位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多個校服選購小組,分工負責組織、監督、意見反饋等工作。三是治理標準多元,解決“管什么”的問題。針對個別學校強買強賣、經常性訂購校服等問題,堅持自愿原則,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嚴格校服的安全質量標準。加強原材料進貨的質量控制。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將校服管理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體系。

  二、聚焦流程規范化,構建十步閉環

  選購單位在校服選購中需要完成十個規范流程,形成一個完整的工作閉環。一是征求選購意向。廣泛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堅持自愿選購。二是成立選購組織。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三是確定選購方式。按照采購相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采購校服。四是發布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確定采購方案后形成公告,并公開發布。五是考察供貨企業。對確定的供貨企業可實地考察,做好深度調研。參與企業不少于3家。六是確定供貨企業。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供貨企業。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于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犧牲質量。建立樣衣封存制度。七是簽訂供貨合同。家長付費購買校服的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八是嚴格供應驗收。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臺賬”和“明標識”制度。建立留樣封存制度。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九是做好售后服務。供貨企業要及時提供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十是實行備案制度。選購單位在校服選購前后均應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三、聚焦產品精細化,推行三優服務

  一是質量優。堅持把質量安全放在首位,供貨企業提供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每批次產品由選購單位隨機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樣,并封存1年。建立校服供貨企業“黑名單”制度,將連續兩年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向其采購校服。三是功能優。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內涵和學校辦學底蘊,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傳承民族文化,彰顯校園文化。適應不同季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在校學習、體育運動等需要,讓學生穿得舒適。通過增加反光條等提高安全系數,讓學生穿得安全。開展校服遴選、研討、設計大賽等活動,推進校服創新發展。三是服務優。校服選購組織定期不定期對校服供貨企業開展滿意度測評。教育廳根據有關部門、學校等單位反饋的情況,對誠實守信、質量優良、信譽良好、滿意度高的校服供貨企業納入“紅榜”并公開發布,供學校、學生及家長選購校服時優先選擇,促進企業提升服務水平。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對存在安全風險、質量缺陷的產品和學生合理化需求,及時提供售后等服務。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7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文明校園建設,提升校園文化品味,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展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經研究決定,特制訂學生校服著裝管理方案,要求如下:

  一、統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參加升國旗儀式、跑操等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統一穿著校服。

  3.穿著校服要整潔規范,上衣不得敞開,不得系于肩膀或腰身處。

  4.運動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區,用于書寫班級、學生姓名,以防丟失或錯拿。

  二、日常維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愛護、洗滌、存放的習慣。

  2.學生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著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購。

  三、管理與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穿著的.管理工作。

  2.年級組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3.學生校服的穿著情況列入每日值班記錄和學生會日常督查項目,每學期對各班校服穿著情況進行評比打分,并納入先進班級和優秀團支部考核范圍。

  校服管理工作方案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工作有序推進,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梧州轄區內全日制中小學在校生(下同)。

  第三條 中小學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統一穿著的學生服裝,體現中小學生的標識性身份。

  第四條 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第五條 梧州市各縣(市、區)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和價格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第六條 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第二章 款式管理

  第七條 校服款式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簡潔明快,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

  第八條 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校服款式原則上每 5 年選定一次,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和資源浪費。

  第九條 各縣(市、區)、各學校可結合本地經濟、氣候等情況推行冬季防寒服。

  第三章 選用規則

  第十條 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第十一條 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校服選用時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一)制定校服選用工作方案。

  (二)校服選用統一從全市確定的款式中選取。

  (三)校服選用組織應在確定校服選用前召開校服選用工作會議并形成《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明確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款式及價格。

  (四)校服選用意見、款式、價格需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規范采購

  第十三條 校服采購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 87 號)等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 校服采購堅持自愿購買原則,遵從學生、家長意見,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家長購買。可采取如下兩種方式進行:一是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統一采購,向學生家長發放校服(自愿)訂購卡、校服征訂過程中學校不得參與校服收費,可為學生(家長)提供必要的協助。二是學生自行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校服。

  第十五條 校服規格型號與采購單不符、有質量問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校服生產企業應在與采購單位承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更換校服。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質量和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各采購單位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八條 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九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函詢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了解、查詢校服生產企業每年是否有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對校服質量監督管理啟動問責機制。

  第二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和在市場上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門店,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要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的線索。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校服實行“雙備一查”監管機制。“雙備”即學校在形成選用意見后,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做流程報備,在完成校服驗收工作后一個月內,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備案表》(附件2)、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發票的復印件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查”即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相關工作開展監督抽查及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校服售后服務店、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信息平臺作用,公布投訴舉報熱線,暢通學校、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更好地服務學生和學校,防范廉政風險。

  第二十三條 各校要將校服采購工作列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存在未履行職責、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保障機制

  第二十四條 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

  第二十五條 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第二十六條 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選用和采購校服各環節相應文件材料,學校應全部存檔備查。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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