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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森林防火方案范文(精選7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委森林防火方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1
今年冬季持續干旱,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為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增強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嚴格落實防火責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村干部負責制和包村干部督導制。各村支部書記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村的森林防火負總責,森林防火包山機關干部負有督導責任,村干部、護林員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責任人。
(二)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責任狀,各村按照“誰管轄、誰領導、誰負責”的原則,按行政區域劃定防火責任區,對各自負責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部署。
二、科學防范森林火災
(一)加強防火隊伍建設。鎮建立一支39人的半專業撲火隊,配備相應撲火裝備,人武部、林業站負責組織培訓和訓練;鎮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隊伍,由安監辦、林業站負責;在高火險天氣和重要節假日,各村要設立1—2名巡查員,配合該區域護林員的工作在重要地段進行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火警及火災。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預備隊伍,一旦發生突發山火,迅速組織撲救。各村必須選配1名責任心強且吃苦耐勞的森林防火巡查員,并簽訂責任狀。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傳力度。各村必須充分利用會議、宣傳標語、宣傳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開展多層面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中小學校要重點抓好對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每位學生要發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紙進行學習,嚴禁學生到戶外放野火。
(三)加強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應急隊伍集中待命,并確保政令暢通、通訊暢通,及時處置火警。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值班電話不得轉接;村主要負責人、護林人員、應急隊隊員手機不得關閉。高火險天氣和主要節假日安排專人每天進行巡山,村干部要帶頭上山巡查。
(四)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格落實“三個不準”即防火期間不準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準帶明火上山,不準上山放牧,鎮、村兩級要加強巡查,做到冒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發現違規用火行為,立即堅決制止,并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
三、責任追究制度
(一)發生森林火災通過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災發生后,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瞞報、漏報,延誤撲火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與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直接掛鉤,實行單項考核。凡發生森林火災兩起或一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或起火時間超過5個小時未撲滅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該村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三)加大對森林火災肇事者的查處力度。對失火人員除責令檢查悔過、恢復植被、賠償損失外,根據災情的性質、情節和后果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由鎮林業站、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2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節期間4月1日—4月4日的檔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檔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檔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檔林法》、《檔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市檔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檔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檔林防火氛圍,
全面提高群眾的檔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檔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檔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區域管轄
檔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由村委會負責,鎮政府協助。各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把責任落實到山頭地塊,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精心組織,重點布控,真正把各項預防和撲救措施落到實處。村與村交界處發生檔林火災,毗鄰村均要組織力量撲救,做到村村聯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消防結合、強化管理、落實責任、依法治火”的方針,克服麻痹松勁思想,認真落實“攻難點、找薄弱、消隱患”的'措施,進一步落實檔林防火責任制。
2、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及時上報鎮黨政辦、林業站。
3、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要確保一個主要領導帶班,接到檔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鎮檔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4、各村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檔林邊緣活動。
5、全鎮中小學全面開展檔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檔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6、鎮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檔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檔林防火管理秩序。檔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檔林防火宣傳工作。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掃。
四、獎懲措施
1、鎮檔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檔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好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鎮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100元補貼,發現二次以上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3
為嚴防清明節期間發生森林火災,確保實現“平安清明”,特制定20xx年清明節期間(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傳教育
1、鎮、村層層出動森林防火宣傳車在責任區內進行巡回宣傳。
2、鎮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紀委、區監察局《關于禁止黨員干部職工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黃護字〔20xx〕36號),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更新觀念,移風易俗,大力倡導用獻鮮花、花圈、花籃、植樹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廣大手機用戶發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鎮中小學校組織開展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5、各村委會要向農戶發放文明祭祀倡議書,并逐戶送達簽收。
6、各村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每個村民組至少張貼3條森林防火標語。
7、鎮直有關單位及各村委會要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森林防火宣傳標語、口號。
二、火源監管
8、清明節期間,嚴禁一切生產性和非生產性野外用火,禁止攜帶香燭、紙錢、煙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種進入森林防火區。
9、各村森林防火責任單位要組織一切力量,開展不間斷地防火巡護。要特別注意做好對散落在林內、林地邊緣的零星墳頭、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監管。
10、強化對森林防火“重點人群”的管理,重點突出對上墳祭祀的老年人和婦女的監控,同時要加強對老年勤勞作業人員野外作業行為的管理,還要加強對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態護林員到崗到位巡查,采取現場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強化監管,確保不出現脫崗、斷崗行為。同時要督促轄區內的非公有制林場增派臨時護林人員,加大巡山護林力度,確保非公有制林場森林資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場等森林防火責任單位,要進一步排查森林火災隱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區和林地邊緣的墳頭,以及有可能單獨上墳祭祀的.老年人和婦女的分布情況。
13、鎮直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履行幫扶單位職責,安排干部職工深入幫扶村的山頭地塊,協助做好嚴防死守工作,繼續發揮小小筆本實名制登記制度。
14、全鎮專職護林員要堅持全天候巡山護林,統一著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標,GPS定位設備要保持良好上線狀態,確保上線率100%,車載喇叭保持流動防火宣傳。
三、值班調度
15、鎮、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場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領導親自帶班,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鎮、村、組三級森林防火信息的暢通。
16、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日報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森林火情,必須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鐘內報告鎮防火辦,不得越級上報、瞞報。
四、督促檢查
17、鎮防火辦成立若干個防火工作巡查組,對全鎮四個村及非公有制林場等森林防火責任單位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
18、鎮防火辦成員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認真履行森林防火職責。
19、鎮防火督查組要加大對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場森林防火值班情況督查力度,防止脫崗、漏崗情況發生。
五、隊伍應急
20、鎮、村撲火應急小分隊要處于臨戰狀態,準備好風力滅火機等撲火機具和通訊設備,落實運輸車輛,一旦出現火情,快速反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處理
21、發現違規用火的,有關單位或組織要及時進行嚴肅處理。
22、如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啟動鎮、村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撲救。
23、對發生的森林火災,鎮森林公安機關要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24、鎮防火辦要對森林火災肇事者給予通報,必要時予以曝光。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4
為全面提高鎮村森林防火指揮員對預防森林火災、處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水平,根據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的《20xx年度森林防火培訓綱要》,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能系統地學習和掌握國家、省里和市里現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規以及相關規定;森林防火預防工作主要內容和有關要求;了解我鎮林地森林火災發生特點、規律,熟練掌握森林火災撲救組織指揮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災撲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場緊急避險的`相關知識。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揮員領導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促進基層森林防火工作上新臺階。
二、培訓對象
(一)鎮人民政府負責全鎮機關干部、村兩委、護林員。
(二)村委會負責群眾撲火隊伍隊員。
三、培訓內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
2、森林防火領導責任追究制度的暫行規定;
3、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制定的有關規定(七項制度)。
(二)森林防火預防工作
1、森林防火責任機制(政府、部門、經營者有關責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護林機制(護林員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災撲救機制(三級撲救隊伍組建、撲火裝備建設、撲火預案制定);
4、火險預警及響應工作;
5、防火宣傳及設施建設;
6、野外火源管理、生產性用火及計劃燒除規程。
(三)森林火災撲救組織指揮
1、森林火災特點、規律;
2、森林火災撲救組織指揮(撲火指揮原則、撲火指揮基本程序、撲火指揮主要內容、撲火指揮基本要求);
3、森林火災撲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戰法;
4、撲火緊急避險基本常識;
5、火場看守清理及火案偵破。
四、計劃安排
我鎮安排在12月底培訓,各村安排在年底前結束。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5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我縣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農交錯,林牧匯融,野外生產用火頻繁,極易引發較大森林火災,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從保護森林資源、維持生態平衡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森林火災的危害性,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為今冬明春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監督管理到位,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齊抓共管,層層落實防火責任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形成“政府負總責,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積極支持,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局面。一是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發揮職能作用。財政部門要將森林防火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經費落實到位;教育部門要在全縣中小學校組織開展“五個一”宣教活動;交通部門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專用車輛購置稅和養路費、通行費;廣電部門要及時發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廣告;氣象部門要提供森林火險天氣預報;武裝、公安、武警、消防部門要積極參加撲火救災。二是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執行分片掛鉤負責制,經常深入掛鉤片區檢查指導工作,全力以赴協助掛鉤片區抓好森林防火。掛鉤片區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及時趕赴火場,協助指揮撲救,嚴禁掛名不掛鉤,掛鉤不到位。三是鄉鎮要進一步充實完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落實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分片掛鉤負責制,安排林業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要經常深入責任區檢查、督促工作,組織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災隱患。四是要全面落實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村民小組一條線、林業局——林業站——林場一條線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所)——指揮部(所)成員單位一條線的“三線森林防火責任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將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責任落實到個人。并把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考核和獎懲。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和林區,充分發揮村民小組長、林場護林員、學校班主任和教師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三、多措并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新問題,緊緊圍繞“搞好森林防火,維護生態安全”這一主題,充分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等媒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一是要廣泛深入地向群眾宣傳森林的多種效益和功能;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傳《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災撲救技術和火場避險自救常識;宣傳森林防火先進典型和火災肇事者典型案例。二是在抓好大面宣傳的同時,要加強對農村、林區、中小學校的宣傳力度;在抓好長期宣傳的'同時,要強化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時段的宣傳工作。三是各鄉鎮要成立森林防火宣傳領導組,由分管領導負責,根據轄區內林區分布情況和野外用火特點,制定宣傳方案,并落實專人負責宣傳方案的實施。四是教育部門要組織全縣中小學校重點實施好“五個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有關森林防火的黑板報,寫一篇以森林保護、森林防火為題材的作文,寫一封致家長和青少年的公開信,寫一條有關森林防火的標語。五是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林區設置森林防火宣傳標牌,并把林區周圍農戶和全縣中小學各個班級作為《森林防火戶主通知書》的發放重點,切實消除宣傳死角和盲區,使森林防火變成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
四、突出重點,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云南省野外生產用火管理規定》,嚴格執行野外生產用火申報、審批、監督制度,規范野外生產用火行為。一是各鄉鎮對在林區或林緣鏟草燒灰等野外生產用火行為要全面排查,徹底清理,堅決予以制止。同時,要加強省界、縣界、鄉界沿線火源監控,搞好聯防聯治。二是對重點林區實行重點防范。
集中力量抓好馬廠林場各大林區、林業局局屬國營林區和重點集體林區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險林區開挖防火隔離帶,清理林地衛生,減少火災隱患。五是對重點時段實行重點防范。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日要堅持加強巡山護林與嚴防死守相結合的原則,集中力量,重點設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區外。六是對重點人員實行重點防范。要加強對癡、呆、聾、啞、精神病、盲流人員及中小學生的責任監護,努力避免意外火情發生。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森林資源,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以及上級有關會議、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鎮境內的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等工作都必須遵守《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防火實施辦法》和本方案。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緊緊依靠群眾,自防自救原則,實行綜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組織落實
第四條、為了切實加強對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鎮委、鎮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委書記兼鎮長為總指揮,分管安全副鎮長為副總指揮,各村、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條、為及時撲滅森林火災,鎮政府抽調人員成立了森林防火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副鎮長為組長,鎮全體機關干部為應急小分隊,派出所,駐軍部隊組成的森林火災撲救小組,全面負責撲滅全鎮各方面引起的火災。
第六條、根據本鎮島嶼分散的實際情況,各村、各單位必須以管轄地為單位,應相繼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災撲救小組,同時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負責管轄地撲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災的預防措施
第七條、根據上級要求和本鎮實際,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為本鎮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內天氣連晴三天以上,或火險預報四級以上,非防火期天氣連晴七天以上為高火險天氣,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條、在森林防火期內,各村負責人及護林員,必須親自每天上山開展巡邏、檢查、記錄。如廟子湖達直、西直、羊角礁、炮臺崗、放火山崗、頭勁鳥咀、長咀、后岙、黃巖岙。青浜村西風灣、黃胖山、北田灣、南田灣、沙灣、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黃興村南岙、海燕崗、上崗橫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樹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極崗墩、大馬山、三山嶺、霧露崗、大樹灣、大螞蟻。
第九條、在防火期內,各村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嚴禁野外用火,吸煙、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燒紙、焚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等用火,不準精神病人上山進行活動。
(二)、各村負責人,護林員必須嚴格監視燒灰積肥,燒田埂草及其它小型農業生產用火。
(三)、各村山間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兩邊都必須開辟隔離帶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利用各種宣傳工具,經常性地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設立固定宣傳標牌,把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落實到實處,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識。
第四章、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第十條、各村發現森林火災隱患,如護林員發現,應及時向村委會報告,村委會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森林撲救隊伍和群眾進行全力撲救。
第十一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森林火災,村委在組織撲救火的同時,必須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立即組織鎮應急小分隊協助或統一指揮撲救工作。
(一)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小時尚未撲滅的火災。
(二)造成人身傷亡的森林火災。
(三)需要上級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村莊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第十二條、在撲救森林火災時,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切實注意撲救人員人身安全,嚴禁老、弱、病、殘、孕、女、兒童、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第十三條、森林火災撲滅后,村委會負責人及村級撲救小組成員必須馬上組織人員全面檢查火場,徹底消滅余火,并指派人員或轉移人員(護林員),看守火場2小時以上,防止死灰復燃。
第五章、森林火災的`調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森林火災(包括:火災、火警、流火)都必須查明起火情況,各村、各單位必須積極配合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火災的起火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過火面積和受害森林面積,經濟損失,人身負傷亡,以及撲救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并寫出書面情況報告,逐級上報。
第十五條、要建立、健全鎮、村兩級森林防火機構擋案。
第十六條、要建立鎮、村兩級滅火設備器材庫,以防森林火災發生。
第十七條、各村要把公益生態林護養資金余額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獎勵和處罰
第十八條、有下列事跡的單位和個人,由鎮政府及村委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發現森林火災后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撲救,未造成損失的或在撲救森林火災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成績突出的單位和村民。
(二)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制止或舉報的人員。
(三)發現森林引起火災,對森林有重大損失的人員舉報者,都應該獎勵。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一)森林防火期間內在林區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
(二)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隨意爆破采石的。
(三)發現森林火災撲救遲緩,甚至經動員拒不參加,見火不救的。
(四)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條、對于患有精神病,白癡人員管理不嚴,形成火災隱患和造成損失的追查直接監護人的責任。
對于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災,按上述規定直接追查監護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破壞森林防火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除責令當事人賠償損失外,并司處以經濟罰款。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規,無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人,應當處以拘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公安機關決定,情節和危害后果嚴重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方案由東極鎮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村委森林防火方案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和撲救檔林火災,保護生態檔林資源,根據國務院《檔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檔林防火實施辦法》以及上級有關會議、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鎮境內的檔林火災預防撲救等工作都必須遵守《檔林防火條例》、《浙江省防火實施辦法》和本方案。
第三條、檔林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緊緊依靠群眾,自防自救原則,實行綜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檔林防火組織落實
第四條、為了切實加強對全鎮檔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鎮委、鎮政府成立了檔林防火指揮部,由鎮委書記兼鎮長為總指揮,分管安全副鎮長為副總指揮,各村、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檔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全鎮檔林防火工作。
第五條、為及時撲滅檔林火災,鎮政府抽調人員成立了檔林防火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副鎮長為組長,鎮全體機關干部為應急小分隊,派出所,駐軍部隊組成的檔林火災撲救小組,全面負責撲滅全鎮各方面引起的火災。
第六條、根據本鎮島嶼分散的實際情況,各村、各單位必須以管轄地為單位,應相繼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檔林火災撲救小組,同時報鎮檔林防火指揮部備案,負責管轄地撲救工作。
第三章、檔林火災的預防措施
第七條、根據上級要求和本鎮實際,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為本鎮的檔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內天氣連晴三天以上,或火險預報四級以上,非防火期天氣連晴七天以上為高火險天氣,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條、在檔林防火期內,各村負責人及護林員,必須親自每天上山開展巡邏、檢查、記錄。如廟子湖達直、西直、羊角礁、炮臺崗、放火山崗、頭勁鳥咀、長咀、后岙、黃巖岙。青浜村西風灣、黃胖山、北田灣、南田灣、沙灣、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黃興村南岙、海燕崗、上崗橫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樹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極崗墩、大馬山、三山嶺、霧露崗、大樹灣、大螞蟻。
第九條、在防火期內,各村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嚴禁野外用火,吸煙、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燒紙、焚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等用火,不準精神病人上山進行活動。
(二)、各村負責人,護林員必須嚴格監視燒灰積肥,燒田埂草及其它小型農業生產用火。
(三)、各村山間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兩邊都必須開辟隔離帶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強檔林防火宣傳教育,利用各種宣傳工具,經常性地開展檔林防火教育,檔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設立固定宣傳標牌,把檔林防火的宣傳教育落實到實處,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識。
第四章、檔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第十條、各村發現檔林火災隱患,如護林員發現,應及時向村委會報告,村委會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檔林撲救隊伍和群眾進行全力撲救。
第十一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檔林火災,村委在組織撲救火的同時,必須立即向鎮檔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鎮檔林防火指揮部,立即組織鎮應急小分隊協助或統一指揮撲救工作。
(一)檔林火災發生后,二小時尚未撲滅的火災。
(二)造成人身傷亡的檔林火災。
(三)需要上級支援撲救的檔林火災
(四)威脅村莊和重要設施的檔林火災
第十二條、在撲救檔林火災時,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切實注意撲救人員人身安全,嚴禁老、弱、病、殘、孕、女、兒童、學生參加檔林火災撲救。
第十三條、檔林火災撲滅后,村委會負責人及村級撲救小組成員必須馬上組織人員全面檢查火場,徹底消滅余火,并指派人員或轉移人員(護林員),看守火場2小時以上,防止死灰復燃。
第五章、檔林火災的調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檔林火災(包括:火災、火警、流火)都必須查明起火情況,各村、各單位必須積極配合鎮檔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火災的起火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過火面積和受害檔林面積,經濟損失,人身負傷亡,以及撲救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并寫出書面情況報告,逐級上報。
第十五條、要建立、健全鎮、村兩級檔林防火機構擋案。
第十六條、要建立鎮、村兩級滅火設備器材庫,以防檔林火災發生。
第十七條、各村要把公益生態林護養資金余額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獎勵和處罰
第十八條、有下列事跡的單位和個人,由鎮政府及村委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發現檔林火災后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撲救,未造成損失的或在撲救檔林火災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成績突出的單位和村民。
(二)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制止或舉報的.人員。
(三)發現檔林引起火災,對檔林有重大損失的人員舉報者,都應該獎勵。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檔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檔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一)檔林防火期間內在林區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
(二)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隨意爆破采石的。
(三)發現檔林火災撲救遲緩,甚至經動員拒不參加,見火不救的。
(四)過失引起檔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條、對于患有精神病,白癡人員管理不嚴,形成火災隱患和造成損失的追查直接監護人的責任。
對于為成年人引起的檔林火災,按上述規定直接追查監護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破壞檔林防火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除責令當事人賠償損失外,并司處以經濟罰款。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檔林防火管理法規,無故玩火引起檔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人,應當處以拘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公安機關決定,情節和危害后果嚴重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方案由東極鎮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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