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整治方案四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為廣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容環境,現根據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內容
1.實驗中學路口早市占道問題;
2.民政局路口集市占道問題;
3.縣東街集市占道問題;
4.文化東街與教育路南門集市占道問題。
二、整治標準
1.對于按照《市區攤點設置導則》審批設置的攤位,一律規范到路邊石以上進行經營,占道集市實行劃線定位、越界處罰。對不按規定地點、時限、面積經營的業戶,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
2.對于未經審批,擅自擺攤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取締,引導流動攤進入附近市場經營。
三、工作措施
一是嚴格考核,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局市容中隊按照轄區范圍進行工作分工,使責任落實到組、到人,嚴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組定期將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復查,確保各項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二是嚴把死守,加大執法工作力度。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重點路段、重點部位派專人進行督導管理,嚴把死守,使占道經營現象不出現反彈、回潮。
三是嚴管重罰,嚴厲查處非法占道行為。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經營和違規設攤現象,我局將嚴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以確保市區環境規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暢通。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局黨委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各中隊長、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活動取得預期成效。
(二)確保完成時限。集中整治領導小組每周召開一次會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實際問題,研究對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據階段性工作重點,加大考核力度,同時將階段性工作成果及時匯總分析,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保證各項問題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實到位。
(三)加強長效管理。不斷加大城市管理宣傳力度,爭取輿論媒體支持,借助新聞宣傳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守法經營教育。加強執法隊伍的教育管理,強化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注意執法方式方法,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實現長效科學管理。
整治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開展校園(含幼兒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排查整治,規范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學生車輛,取締非法辦學的幼兒園,改善學校周邊環境,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杜絕校園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中心學校,由馬兆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點
1.重點整治校(園)車營運情況,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部分幼兒園違規自備或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的情況。
2.完善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出入口道路交通標識、警示標志和減速裝置的配置。
3.依法取締辦學條件不達標、未辦理合法手續的幼兒園。
4.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內外治安安全進行整治。
四、工作步驟
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為:
1.宣傳部署、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開動員會、制訂工作方案,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由鎮政府牽頭,聯合相關站辦所深入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按照“三個掌握”的原則(即掌握車輛、車主及駕駛人基本情況;掌握車輛運行路線、運行時間及接送學生人數情況;掌握是否簽訂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責任書的情況),對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調查并逐一登記;對轄區內學校周邊治安情況和所有非法辦學的幼兒園進行排查并逐一登記。同時,對校內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學校、城區交警中隊、派出所和各中小學校要通過上安全教育課、設置安全宣傳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資料片、發放宣傳教育卡片、發放告學生及家長安全書、簽訂承諾書、對校園駕駛人進行面對面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學生及學生家長自覺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維護自身安全。
運管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交管站要對固定接送學生車輛(含公交車)營運情況進行嚴格督查,責令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及駕駛員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搭乘學生行為。
農機站要依法打擊農用車搭乘學生行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園周邊排查出來的治安問題。
中心學校、衛生院、工商所要對學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督查,嚴防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園;要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飲用水消毒、食堂衛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進行整改。
中心學校、安監站要對學校校舍、壓力容器、體育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封閉、拆除D級危房,停止過期壓力容器的使用,對靠近山體的校舍進行風險評估。
中心學校、消防部門要對學校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全面檢查學校電力線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情況,督促每所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師生開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同時,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全鎮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資格進行清查,將非法辦學的幼兒園的情況報請縣政府予以取締。
3.督查匯總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單位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明確專人負責數據統計、資料收集、臺帳整理和信息上報工作。鎮紀委對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在20xx年7月底前,鎮政府將建立健全校園周邊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通過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聯合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校園及周邊安全事關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事關鎮域社會大局穩定,各成員單位要從服務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將本次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責任,加強部門配合,著力解決學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點難點問題。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學校要廣泛聽取師生、家長對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動員廣大師生及群眾積極參與到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構建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3.加強督查,確保成效。鎮政府將強化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站辦所予以表揚;對行動緩慢、工作不力的站辦所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20xx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于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為。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五﹚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地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并嚴格落實檢查責任。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加以整改和總結,防止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六)加強對重要水域的隱患排查及整治行動。“棉電庫區”、“金山電站庫區”、“磯頭電站庫區”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鄉(鎮)要組織開展對使用禁、限用網具且影響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撈進行排查,并及時拆除整治,必要時可聯合執法,提高整治效率。
整治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通行環境,切實規范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的管理,充分展示我區良好形象,落實省、市、區政府關于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區局決定自20xx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區集中開展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清理整治工作。現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通過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內容虛假、違規廣告,增強廣告發布主體守法意識,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科學化管理,讓高速公路段的戶外廣告形成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成為對外宣傳和展示企業實力的名片,為迎接4.18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整治范圍
明確整治范圍如下:一是高速公路收費站區、服務區以及建筑控制區(高速公路隔離柵外緣起30米、互通立交或特大型橋梁隔離柵外緣起50米內區域;沒有隔離柵的,從公路用地外緣起算,下同)內的廣告設施;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外至隔離柵外緣起100米范圍內的廣告設施;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內設置的隸屬其他產權主體(非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廣告設施。
(二)積極履職盡責
1、限期整改。對于設置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服務區以及設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外至隔離柵外緣起100米范圍內,手續完備,但內容的違法、違規的廣告,于20xx年5月10日前責令廣告發布者糾正到位。
2、理順登記管轄權限。利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和服務區內的廣告設施發布廣告的,統一由省工商局登記;沿線其他區域的戶外廣告,該戶外廣告設施必須符合設置規劃,并依照《省廣告條例》、《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廣告設施設置涉及用地的,還應當提交國土資源部門核準的用地審批手續,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由區局依法登記。20xx年6月1日前,暫停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
(三)主動支持配合
積極協助區政府規劃等部門按照《省廣告條例》的規定,于20xx年4月30日前,依據《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設置指導意見》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程,制訂我區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不符合設置規劃和指導意見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登記。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15日-3月15日)
按照市局以及區政府要求進行充分動員,明確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對高速公路沿線職能范圍內的廣告設施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制作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數字化監管信息平臺。
(二)清理整治階段(20xx年3月16日-5月10日)
根據整治工作部署與要求,依照工商職能分工和制定的整治實施方案,在調查摸底基礎之上,全面組織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對本區境內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違法違規內容責令廣告發布者限期整改。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整治工作序時要求,及時認真進行總結,接受市局以及區整治協調小組的專項檢查驗收,確保驗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保障高速公路沿線廣告整治工作順利實施并取得實效,區局決定成立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整治工作,協調、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區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管科,承擔日常工作。各分局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結合轄區實際,研究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注重宣傳,保持穩定。各分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履職,當好政府聯系相關廣告企業的橋梁和紐帶。既要保護廣告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又要多做正面引導,多做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及時、詳細地向有關廣告企業及相關利益者傳達、解釋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內容和要求,把政策法規宣傳到位,積極營造平穩、理性、和諧的整治氛圍,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三)依法行政,防患未然。整治行動要堅持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做好后勤保障,確保執法人員、車輛、裝備及時到位,確保執法安全,提前防范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
(四)鞏固成果,長效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結束后將手續完備、合法保留的戶外廣告逐塊建立檔案資料,并錄入經濟戶口管理系統,納入日常巡查范圍,加強長效管理。
(五)加強聯系,溝通信息。各分局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整治動態信息實行每周上報制,緊急重大事項信息應在事發后2小時內專門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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