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封閉實施方案(精選6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封閉實施方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封閉實施方案1
為了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關于實行校園封閉管理,確保師生安全的相關要求,樹立師生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安全保衛意識,提高全員防范能力,特制定《香坊小學校園封閉管理暫行辦法》做到機構健全,措施有效,為師生安全保駕護航,保障學校正常秩序,促進社會的平安穩定。
一、按照市區教育局關于實行校園封閉管理的相關要求,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機構健全,明確任務
譚彩英校長——全面負責
劉莉副校長——學生安全、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學生活動及學生安全演練、學生安全教育等
李延杰副校長——物品及校園安全管理、收發室、校門、綜合治理、水、電、食堂、監控器等
譚洪波副校長——教學方面安全管理(教學內容、課堂教學秩序等)
三、具體人員職責安排如下:
安全員職責:
1.早上7:20到崗,配合更夫把好大門,不許外來人員進入并巡視操場及鍋爐房。
2.中午11:45,在電動門和收發員一起疏導回家學生,把好大門不許外來進入,維持門前秩序。
3.放學15:25到崗開大門,不許外來人進入校園,并疏導班級放學,清理門前閑散人員。
4.如果在值周期間,課間還要進行安全巡視。每天做好安全記錄,周五傳給下一周安全員。
5.風雪雨特殊天氣,按《風雪雨特殊天氣預案》執行。
更夫職責:
1.早上7:00開大門,兩個更夫分別負責大鐵門及電動門學生入校,教育學生有秩序進入教學樓,制止打鬧現象,不許外來人員進入。
2.7:30分關大鐵門,開電動門,更夫下班并與收發員做好交接工作。
3.16:30更夫接班,與收發員做好交接,并協助值周教師把好大門。
值周教師職責:
1.每天早7:20及放學后到崗,檢查所負責樓層班級紀律、衛生情況,并把檢查結果及時填在記錄本上。(巡視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課間鈴響一分鐘內上崗。
3.午間11:45分下課鈴響,到所負責樓層組織回家吃飯學生站好隊送到校門口,確保樓內安靜。
值周教師吃飯地點:一樓——收發室 二樓----1.2班
三樓----2.2班 四樓----4.2班
4.12:20分督促所負責樓層教室里的學生,到操場活動,教室里不許留學生。特殊情況除外(有病、殘疾、班主任教師個別補課)。
5.每天放學時,二、三、四樓層值周教師在本樓層巡視,確保學生安全及學校各種設施的安全。一樓值周教師、田曉光及更夫負責電動門處,確保學生放學時的安全;值周主任、姜瑩瑩及安全員負責大鐵門。值周校長要做到檢查督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學生放學時間如下:
周一、周四:一、二學年15:30 放學;三、四、五學年15:50放學。
周三:一、二學年11:40放學;三、四、五學年12:00放學。
周二:四學年及不參加特長班的學生15:30,15:50放學;一、二學年16:20放學;三、五學年16:40放學。
周五:四學年及不參加特長班的學生14:30放學;一、二學年16:20放學;三、五學年16:40放學。
特別說明:負責一樓值周的教師每天中午要把回家吃飯提前歸校(12:40前歸校)的學生在前廳組織站隊,等上課鈴響時把學生領到操場,讓班主任領回本班。
校園封閉實施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內部管理,加強對學生遵守紀律、知法守法教育,確保校園安全,創造安定和諧的育人環境,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整體意識、全面意識和為學生服務意識,經校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我校從本學期起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學校成立綜治領導小組,并配備2名保安人員,全天候24小時堅持崗位;門衛對學生進出及校外人員實行登記準出、準入制度。
為把“全封閉”工作落到實處,把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納入正常化,規范化軌道,明確責任目標,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試行)。
一、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德臣(校長)
副組長:肖迪(副校長)
組員:王海丹 劉金方 田豐偉 各班主任
二、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中午、晚自習后按時回家。其余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注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三、注意事項如下:
1、在封閉時間內學生不得離開校園,如有特殊情況而需離開校園的,須經班主任核實簽名,并在校門口值班室登記方可出校。
2、因學校工作而調整的封閉時間,由學校另行規定。
3、特殊情況外出是指:
(1)外出取物:如取款、包裹,此類情況應出具相應證明,并經班主任核實簽名,值日行政批準簽名。此類情況,離校時間不超過三個小時。
(2)到校外就診。返校后須交醫院病歷、處方(藥品);住院治療的由班主任證明,急重病號需同學護送的護送者一般不超過三個。此類情況離校時間不超過 8 個小時(住院者除外)。
(3)外出辦理學校、班級公務,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
4、學生送客到校門口止,不得出校門。
5、從學校未完善的圍墻等非校門處出入校園的,一經發現一律按硬闖校門處理。
6、封閉期間出入校園應按上述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在值班室登記;返校未登記按離校未歸處理,硬闖校門者按擾亂學校治安給予嚴肅處理。
校園封閉實施方案3
為加強校園管理,促進優良校風、學風建立,依法從嚴治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學校全體學生及短期培訓學員的管理。
一、學校作息安排
每學期按教務科安排執行。
二、管理要求
1、周日晚19:30至下周周六下午16:00,住校生一律不許出校門。有特殊情況者,須提前向班主任報告并憑校門出入票出入校門,學校大門門衛不得隨意放行。
2、封閉管理期間期間,學生公寓大門每天上午8:00—11:20、下午14:30—16:00,晚上19:30—21:00封閉。
3、學生必須準時到教室、示范室、操作室、運動場地和勞動場所上課,不準滯留宿舍;上課時間不允許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需進宿舍的,需憑班主任簽署同意的證明材料方可進入。上體育課的應在公寓大門封閉前做好相關準備。
4、市區內的住校生周六晚可以回家住宿,不回家住的必須按時回校;市區外的住校生周末或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回家。
5、住校生星期日晚上19:30以前必須回校參加晚點名和自習。
6、學生超過22:30進入學校大門和公寓大門的,門衛應在《出入登記表》上作好記錄。
7、晚上22:30學生一律不準出公寓大門,如有特殊情況須出大門者,門衛必須向值班老師報告,并在《出入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8、學生不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走讀生、外宿實習生不準留宿校內。
9、非住校生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大門,有特殊情況須進入,必須征得學生工作科或值班老師的同意,并在《出入登記表》上記錄。
10、學生如有違犯上述規定的行為,由學生工作科按《學生獎懲條例》的有關條款處理。
三、學生離校規定
1、節假日離校規定
(1)學生節假日離校前,認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潔責任衛生區的清潔工作;
(2)認真檢查教室、宿舍門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須填寫公共財物報修單交后勤管理科;
(3)做好學習用具、公寓物資等物品的保管;
(4)需離校的內宿生需向班主任報告放假去向并填寫不在學校住宿的申請。
2、寒、暑假離校規定
(1)寒、暑假離校前,認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潔責任衛生區的清潔工作;
(2)認真檢查教室、宿舍門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須填寫公共財物報修單交后勤管理科;
(3)移交好電視機,教室鑰匙由班主任管理;
(4)做好學習用具、公寓物資等物品的保管;
(5)按學校要求歸還圖書;
(6)放假后不直接回家的學生需向班主任報告放假去向;
3、實習離校規定
(1)離校前,認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潔責任衛生區的清潔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電視機,電話等公物;
(3)按學校要求歸還圖書;
(4)按規定交清費用,歸還借書證,文明離校;
4、畢業離校規定
(1)離校前,認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潔責任衛生區的清潔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電視機,電話等公物;
(3)按學校要求歸還圖書;歸還借書證;
(4)按規定交清費用,歸還校牌及所借物品;
(5)領取畢業證、技術等級證、報到證(或派遣證) 、戶口關系遷移證、檔案材料,文明離校。
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封閉實施方案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確保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使學校的教學、學生管理等各項工作不受外界因素的影響,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決定對校園實行定時段封閉式管理,方案如下:
一、封閉時間:
實行24小時全天封閉
二、進出學校大門的規定
1、在封閉時間內,校內學生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出校門。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時,應嚴格履行請假登記手續。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診的,憑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登記后放行,如實在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門衛室先行登記放行,事后通知班主任。
(2)其他原因確需離校的,由本人寫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到門衛室登記方可離校。
2、門衛室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手續的同學,封閉時段一律不準外出。
3、所有學生進出大門,必須服從門衛人員管理,對不按照學校要求進出的無理取鬧的'學生,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外來找學生的人員,一律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員要問明情況,并進行登記,確有急事,可由值班人員通知學生,無急事一律不允許找人,上課時間一律不許找學生。
5、門衛在校園封閉期間,要不定時的`在校園內外巡視,對采取翻墻、翻門冒充等違紀手段出入校園的學生,視情節輕重、態度好壞予以批評教育、紀律處分。
校園封閉實施方案5
一、值班值守制度執行到位。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值班值守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校園24小時有人值守;領導干部要靠前指揮,以身作則,堅守崗位,指導值班教師及安保人員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嚴禁缺崗、缺位。
二、校園封閉要求宣告到位。
要通過網絡、電話、公告板等方式,向社會和本校所有師生員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間,停止學校體育場館開放,所有返校活動一律取消,未經學校批準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門等校園封閉管理要求;如教職工確有返校需求,需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三、檢測防護用品配備到位。
各地各校要確保值守工作人員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配備及時足量,大門值班室要配備合格達標的測溫用儀器,要備有值班值守人員通訊表、值守記錄冊等,要保證電話暢通,確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校園入門流程落實到位。
對于入門人員,首先要確認是否經學校同意,未經允許者一律不得進門;其次要測量體溫,體溫超過37.3℃者一律不得進門;再次要核驗身份,實名登記,不得遺漏,不得敷衍塞責,入校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對于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如有強行進入、擾亂管理秩序者,第一時間報請屬地派出所依法處理。
五、值守人員自身防護到位。
各地各校要對值班值守工作人員提前進行安全防護培訓,掌握工作內容,熟悉工作流程,執行工作時必須佩戴口罩,防止因防護不當造成二次傳染。
六、封閉管理督查指導到位。
各校要對封閉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機制;各地教育部門要對屬地內的學校、幼兒園和直屬單位封閉管理工作開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導組將進行明察暗訪,對于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嚴重者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校園封閉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根據全國綜治維穩工作會議精神和縣委縣政府及教育局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決定從5月4日起開展維護學校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以全面綜治維穩工作會議精神為依
據,圍繞建設“平安長嶺”“法制長嶺”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求實維護學校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穩定,為師生的學習生活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本次專項智力活動的整體目標是: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環境明顯
改觀,師生的安全感明顯增強,建立起維護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秩序的長效機制。
(一)、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秩序明顯改善。影響學校及師生的各類隱患基本消除,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顯減少。
(二)、妨害學校教學生活秩序,影響師生身心健康的經營場所、活動商販、違章建筑等各類隱患得到徹底清除和整治。
(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責任制成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并成立了校保安隊,新制定了保衛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使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5月4日----6月30日)
(一)、組織部署階段(5月5日到5月7日)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召開會議部署工作任務,制定實施方案。
(二)、排查摸底階段(5月8日到5月15日)
對學校周邊的各類安全隱患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對排查來的問題,進行梳理歸納總結上報,為下步工作打好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5月16日到5月30日)
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配足配強校園保衛人員,要健全門衛制度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外來人員進校盤查驗證登記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園;要完善校園安防設施,在學校門口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探頭,與110報警系統聯網,確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機關能快速反應;要在上學、放學時間安排當日帶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到校門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導、護衛學生進出校門;高峰期間要能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員采取妥當措施處置;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強對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師生、有劣跡學生、不安分學生排查管控;加強舍務管理,建立健全舍務教師工作責任,保衛好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守制度,并重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關的預案,并加強演練,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將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堅決杜絕教師亂辦輔導班現象;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強師生消防知識教育,經常對學生宿舍、食堂等人員集中場所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防止火災。全體教師及領導應行動起來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及時消除各類不安全隱患。
(四)、檢查驗收階段(5月31日到6月10日)
迎接縣綜治委、縣委、縣政府、教育局對專項智力活動開展情況的驗收工作,納入年終綜治考評。
(五)、鞏固提高階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對前四個階段的工作進行“回頭看”力爭各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要進一步總結完善維護校園安全的領導機制,工作機制,監督機制,考核評估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校園及周邊長治久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這次專項治理行動作為維護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的大事抓緊抓好,真正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起來,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全力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二)、真抓實干
對影響學校及其周邊安全的突出問題要采取超常規措施,一次性解決到位。對師生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限期解決,務求實效,讓廣大師生和人民群眾切實滿意。
(三)、齊抓共管
根據各自職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構筑社會、家庭、部門聯動格局,實現統一行動、聯合整治。
(四)、落實責任
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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