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辦小學學位安排
小學教育除了教育的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全面性。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公辦小學學位安排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位未被占用,是指一個住宅單元六年內只能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多個孩子不受影響)。學位安排具體分以下幾類:
1、地段生:人戶一致、學位未被占用的,按地段對口入學。
(1)一手房住戶:適齡兒童父(母)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20年5月10日前)購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或集資房證明)并入戶、入住。
(2)二手房住戶: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20年5月10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并入戶、入住,該房屋學位未被占用。
2、統籌生:解決地段生后,優先考慮安排地段對口學校入學。
(1)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占用。
(2)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且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占用。
(3)拆遷戶:由拆遷辦安置并實際居住在我區轄內的拆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為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
3、統籌生:統籌安排入學。
(1)一手房住戶:新生報名結束(2020年5月10日)后購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并于8月27日前入戶、入住。
(2)二手房住戶:在2020年5月10日至8月27日前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并入戶、入住;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20年5月10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并入戶、入住,但該房屋學位已被占用。
(3)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雖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占用;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同時擁有其他不完全房產,由房產權屬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
(4)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即便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占用。
(5)拆遷戶: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非天河戶籍適齡兒童提供審核時間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遷日)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天河區戶籍適齡兒童也可提供審核時間在2020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遷日)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同時,該住房為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6)借住或租住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借住或租住在國有房產或父母單位公房,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房產證,以及房屋使用證明(無償借住或有償租用證明)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實際居住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
(7)租住私人房產或非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審核時間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天河區戶籍適齡兒童也可提供審核時間在2020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對學位安排有疑問,請直接致電學校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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