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申報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高考作為全國第一大考,有人說高考是一場決定資源分配的考試,也是窮孩子一生唯一一次的跳板。這就足夠說明高考的重要性。接下來小編整理了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申報需要提交的材料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申報材料。
符合有關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10日。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
1、烈士子女(非軍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請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結婚證、烈士證明書、撫恤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取消臺胞及臺胞子女在我省就讀相關證明事項的通知》(粵府臺發〔2018〕3號)要求,參加普通高校統一考試,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之一的臺胞,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口簿》的臺胞子女(籍貫為臺灣),在辦理高考照顧錄取手續時,需提供上述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參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時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出現役證需復印封面及內頁。
申報范圍。
在《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2021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采集分類表》中,凡信息點代碼欄未注明“不需采集”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類型,均在普通高考報名時申報。
資格審核。
1、初審。
各市招生辦對申報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復印件進行初審,并于11月25日前將經初審通過的考生信息錄入系統。當考生符合多項資格時,在系統中可以多選,并按本、專科層次選擇高分項輸入。
2、復核。
各市招生辦錄入完成后在網上打印出《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復核表》、《2021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條件資格考生備案表》,并按表中名單順序分別整理申請加分資格、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每份復印件上須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簽署核準人姓名和日期)。附13表加蓋公章后連同相關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于11月29日前報送省招生辦復核,附14表及相關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各市招生辦核準備案。
3、公示。
省招生辦復核后,將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年底,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能獲得相關加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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