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南城初中招生指南
進入初中,學生學習的課程與小學有很大的不同。學生們會接觸到一批新的學習科目,初中新設的課程有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而每個年級會變更一些科目。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莞南城初中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有正常全國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小學非起始年級轉學學生,必須要在滿6周歲入學(統計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礎上,符合相應的入學年齡;初中非起始年級轉學,必須要與原就讀年級相銜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中小學
1、招生類別
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級或以上優待政策適齡兒童少年,符合鎮級優待政策適齡兒童少年(含樓盤協議生、企業人才子女等),積分制入學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招生分配辦法
(1)小學分配按照街道學區劃分暫行規定安排學校,如學區內公辦學位不足的,由教育部門統籌調劑到轄區內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2)初中分配按照個人志愿報讀東莞中學南城學校或南城陽光實驗中學,當學校報名人數超學校計劃人數時,由教育部門統籌到有學位剩余的公辦初中。
(3)積分入學群體根據分配到學校的學位指標數,按照分數高低結合個人志愿統籌安排學校。
(4)企業人才子女根據分配到學校的學位指標數,按照個人志愿與統籌調配相結合安排學校。
(5)集體戶戶籍生根據分配到學校的學位指標數,以入戶先后順序與個人志愿相結合、并服從統籌的方式安排學校。
(6)政策優待群體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讀學校,其中樓盤協議生按協議執行。
(7)非起始年級戶籍學生需轉學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按照各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學校;不接受轄區公辦學校在讀學生在轄區公辦學校間的轉學申請。
(8)逾期未報名或逾期未注冊的戶籍學生,戶籍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后遷入東莞的戶籍學生,已到民辦學校注冊因特殊情況需要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戶籍學生,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學校,統籌學校不一定是原學區劃分規定的公辦學校。
(二)民辦中小學
1、招生類別
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2)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民辦學校時,須選擇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作為“家長方”申請入學,其中:
1、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家長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家長方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2、招生計劃和范圍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辦學規模規定確定當年招生計劃。其中,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以及多層次民辦學校應優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教育集團結合辦學實際,確定直升范圍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計劃公開報名。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多層次民辦學校及有關民辦教育集團須在全市網上報名開始前做好以上直升入學學生的申請統計以及對外招生計劃,將直升入學的學生人數、名單及對外招生計劃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準后,再公布對外招生計劃。市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
3、招生分配辦法
(1)總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必須落實“免試入學”規定。嚴禁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和特殊培養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派位錄取。
(2)直升入學: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多層次民辦學校及有關民辦教育集團須先對符合直升條件并自愿直升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意愿收集和統計;如自愿報讀的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數的,應予以全部錄取,錄取后剩余學位面向社會公開報名招生;如自愿報讀的人數多于招生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數的,應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錄取結果,不再面向社會招生。以上自愿報讀并被直接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民辦學校登記統計好名單后交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對學生學籍及有關信息后,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數據錄入招生平臺;該部分學生不能再參與其他民辦學校的報名和錄取,但可申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志愿類別學位。網上報名開始后,招生平臺不再錄入直升入學學生名單。
(3)對外招生:民辦學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團直升入學學生等類別學生的錄取工作后,剩余學位對外招生。其中,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對外招生計劃數的,應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多于對外招生計劃數的,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結果。
(4)電腦派位工作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5)非起始年級插班生:民辦學校應在辦學規模規定范圍內,按照學籍管理相關規定,以及招生備案意見招收非起始年級插班生。
三、招生程序
(一)直升意愿征集錄入
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多層次民辦學校及有關民辦教育集團內自愿報讀并被直接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民辦學校登記統計好名單后交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對學生學籍及有關信息后,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數據錄入招生平臺。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所有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學位,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積分制入學學位,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以下網站、APP或微信公眾號登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統一招生平臺”(簡稱“招生平臺”)進行入學報名。(電腦版)網址: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專區(手機版):關注“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dg-jyj),“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微信號DGSJYJHJY)或“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點擊“招生入學”欄目。
2、報名時間
非戶籍學生(含積分入學申請):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戶籍學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3、信息填寫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即學生)家長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生平臺”,填寫“學生基本信息”和“監護人基本信息”,上傳規定的證件照片。申請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家長按積分方案要求登錄招生平臺填寫信息。
4、志愿填報
申請人家長可根據申請人的戶籍類型自選申報符合條件的志愿類別,如申請人同時符合多個志愿類別條件,可同時申報。戶籍學生:可自選申報“戶籍地公辦學校”“優待政策學位”“東莞外國語學校”或“民辦學校”等志愿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學位;非戶籍學生:可自選申報“積分制入學”“優待政策學位”或“民辦學校”等志愿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學位。
5、填報要求
(1)申請人家長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寫信息、填報志愿和上傳證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寫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造成學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請人家長自負。
(2)不同戶籍類型的申請人報名時間不同,申請人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整填報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統自動關閉。報名期間內,信息和志愿等內容可多次修改;報名時間結束后,除審核人員提出要求外,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和志愿等內容不能修改。
(3)申請人家長在填報民辦學校志愿前,須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辦學特色、收費標準、走讀住宿安排、校車接送等情況,再合理填報志愿。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須結合積分申請地合理選擇民辦學校填報。
(三)統一時段提交資料
申請入讀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必須要到現場提交入讀資料,5月25日至6月8日(工作日時間),各社區、各相關樓盤、各窗口同步接受入讀公辦學校人群的入讀資料,各窗口部門登記結束后于6月12日將相關登記資料匯總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四)資料審核
網上報名和提交資料時間結束后,相關部門于6月15日至6月30日對申請人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招生平臺上會顯示“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的,招生平臺會顯示“審核不通過”,不能進行后續學位分配和錄取。
(五)民辦學校電腦派位
招生平臺根據申請人志愿填報情況,確定每所民辦學校的報名人數,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1日統一組織電腦派位。在派位前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向社會公布需要進行電腦派位錄取的民辦學校以及參加派位的人數。電腦派位結束后,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將數據導入招生平臺供家長查詢。
(六)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
申請人家長登錄招生平臺,查看個人民辦學校預錄取結果;有預錄取結果的申請人,其家長須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錄招生平臺選擇需要入讀的民辦學校,進行“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每個申請人只能選擇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民辦學校進行確認。有預錄取結果但逾期不確認的申請人,由招生平臺按申請人預錄取學校的志愿順序進行預錄取確認。民辦學校根據確認人數,做好注冊繳費準備。
(七)公辦學校公布學位分配結果
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臺上公布戶籍學生、符合優待政策學生以及積分制入學學生等學位安排情況。
(八)注冊繳費
1、申請人注冊繳費。申請人家長根據招生平臺上公辦和民辦學校預錄取結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選擇其中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學校注冊繳費(考慮到7月20日中考,建議民辦學校盡量采用銀行繳費的方式確定注冊)。逾期未注冊繳費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學校注冊確認。申請人注冊繳費后,相應學校須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錄招生平臺統一為已注冊的學生進行“注冊確認”。招生平臺實行查重管理,已被學校“注冊確認”的申請人,不能再到其他民辦學校注冊或補錄。嚴禁民辦學校為未注冊繳費的申請人提前“注冊確認”。
3、注冊繳費要求:民辦學校須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確定注冊繳費時間,不得提前要求申請人注冊繳費,不得拒絕接收在招生平臺上確認本校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注冊繳費的學生。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核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收費內容應在招生報名開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會公示,并在招生簡章注明。民辦學校的學費和住宿費要按市發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標準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按提前公示的標準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不得在通知的注冊繳費時間前向學生收費。
(九)招生補錄
1、公辦學校補錄:逾期未報名或逾期未注冊的戶籍學生,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后遷入東莞的戶籍學生,已到民辦學校注冊因特殊情況需要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戶籍學生,在8月20日到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教育部門審核資料后,統一在招生平臺上補錄,結合學位實際統籌安排入讀學校,統籌學位不一定是原學區劃分規定的公辦學校學位。
2、民辦學校一輪補錄:注冊繳費后,如民辦學校仍有剩余學位,可開展補錄工作。學位已滿的民辦學校不再進行補錄。
(1)補錄對象。主要適用于“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學生”或“逾期不注冊的學生”。已注冊確認的學生不能進行民辦學校補錄。
(2)補錄計劃。民辦學校須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補錄人數和補錄方案。
(3)報名方式。符合補錄對象的申請人家長須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錄招生平臺,根據民辦學校補錄計劃,填報補錄志愿,每個申請人補錄志愿學校數不超過2個。
(4)補錄辦法。如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補錄計劃數的,全部予以錄取;如報名人數多于補錄計劃數的,原則上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也可結合報名實際確定。民辦學校于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補錄結果。
(5)注冊繳費。申請人須按補錄學校的注冊繳費時間要求注冊繳費。民辦學校補錄注冊繳費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7月27日12:00。注冊繳費后,相應民辦學校在招生平臺上進行“注冊確認”。招生平臺實行注冊查重管理,學校進行“注冊確認”后,申請人不得再到其他民辦學校進行注冊或補錄。民辦學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請人注冊繳費,不得拒絕有補錄結果且在規定時間內注冊繳費的學生。
3、民辦學位二輪補錄:民辦學校一輪補錄后仍有剩余學位的,可在招生平臺上公布補錄通知,仍無錄取結果的申請人,可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接收后于2020年8月28日前將有關錄取數據上傳招生平臺。
(十)數據整理
招生工作結束后,南城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辦學校做好有關數據材料整理上傳;市教育局和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對學生報名數據以及錄取數據進行隨機抽查。
(十一)學籍建立
開學后,招生平臺錄取數據與全國中小學學籍平臺數據對接,為新生建立學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臺報名并被錄取的學生無法建立學籍。因私下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招生等行為造成學生學籍無法正常辦理的,其責任和后果由民辦學校、申請人家長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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