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區公辦初中入學指南
初中的課程科目較多,應合理安排。以語文、數學、英語、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目為重點學習,在初中教育中語文、英語、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等科目為文科類科目,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為理科類科目。同時注意中考其他科目的考察。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番禺區公辦初中入學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入學日程安排
(一)5月16日-20日,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適齡子女及符合政策性照顧入讀條件的學生向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申請入讀公辦初中一年級。小區配套公辦初中安排2天接受業主小孩現場報名(具體以配套初中公布為準)。
(二)6月10日,完成公辦初中電腦派位志愿填報、對口直升資料等核對工作。
(三)6月24日,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當天將錄取結果通知家長。
(四)7月11日,公辦初中注冊。
(五)8月27日-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公辦初中招生報名的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按規定到戶籍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
二、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計劃
1.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下同)招生計劃使用“番禺區學校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申報審核”模塊進行申報和審核,4月20日前完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核定工作。
2.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番禺區生源進行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3.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跨區招生申請;教育指導中心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數等情況,并結合學區內義務教育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區教育局審核;區教育局初核學校跨區招生計劃后,報市教育局核準。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4.在核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時充分考慮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等各類實際情況,合理核定招生計劃。
(1)九年制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學校,下同)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或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方式招收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2)小區配套學校招生時,按不低于近三年招收小區業主子女的平均比例確定招收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應通過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面向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或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于面向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方式招收本小區自愿報讀本校的業主適齡子女,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在小區內辦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視為小區配套學校。小區業主界定: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100%產權的小區房產(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查冊證明),其子女可申請入讀小區配套學校。如小區配套學校與開發商(或政府、業主委員會等)簽訂入學協議的,以協議約定為準。
(3)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內部正式員工適齡子女自愿報讀本學校,學校可在網上報名開始前直接錄取。
區教育局在網上報名開始前做好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審核工作,并核準已由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等按本區規定錄取的學生,學生名單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烈士、英模、現役軍人、應急救援隊伍、區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區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高級技術人員等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子女申請入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根據上級教育優待政策要求,學校原則上應在網上報名開始前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名單需向社會公示。
上述符合條件并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往后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公開招生。
(二)網上報名和填報志愿
1.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適齡兒童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進行填報志愿。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愿。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三)網上錄取和確認
1.網上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電腦派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后,區教育局公布電腦派位結果并及時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把電腦派位錄取名單分派相關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時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到錄取名單后,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四)現場注冊
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的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五)注冊結果審核
區教育局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新生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六)網上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需進行補錄,補錄工作由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負責開展;前期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并注冊的學生,不能參加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