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新區特殊教育招生對象
招生辦法是以學校綜合實力來宣傳學校的一種招生方法和招生技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大鵬新區特殊教育招生對象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大鵬新區特殊教育招生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的未入學殘疾兒童:
(一)具有大鵬新區戶籍;
(二)6-15周歲;
(三)持深圳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
(四)無傳染病、無自傷或攻擊行為。
報名需提供材料:
(一)兒童出生證;
(二)兒童本人及其父母的戶口本;
(三)深圳市殘疾人證;
(四)醫院診斷證明;
(五)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并核驗原件。
拓展相關
深圳大鵬新區積分入學辦法
(一)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置7個類型。每名申請兒童對應取得一個基礎分:
第1類:大鵬新區戶籍,學區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產權份額≥51%,下同);或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祖屋。基礎分90分。
第2類: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商務公寓<必須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擁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51%,下同)。基礎分85分。
第3類: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租房(含公共租賃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商品房。基礎分80分。
第4類:大鵬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非深戶籍,學區商品房。基礎分75分。
第5類:大鵬新區戶籍,學區租房。基礎分為70分。
第6類:深圳其他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為65分。
第7類: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為60分。
(二)加分
1、深圳戶籍學生:
①居住時間加分: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來計分,居住時間積分計算公式為:居住總月數×0.1,不足1月不積分。計算已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提交祖屋證明或特殊住房申請材料的.是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計算居住時間截止日期為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此項加分不超過7.2分。
②計生情況加分: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③深戶租房(提供無房證明)加分: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租房,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深圳市無房證明的加5分。
④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為深圳戶籍。
2、非深圳戶籍學生:
①社保時間加分: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納時間來計算加分,補繳的不算積分,在已繳納兩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計算方法是: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同時繳納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為止。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為(社保總月數-24)×0.1,不足1月不積分。此項加分不超過6分。
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5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再加1分。
②計生情況加分: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③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為深圳戶籍。
(三)說明
1、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都參加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于網上預報名前到社區工作站進行計生信息登記。
2、家長網上填報入學資料后,電腦系統根據家長填報的資料內容自動給出家長填報積分。經資格審驗部門核定后的積分方可列為學位排隊的依據。
3、家長如對核定的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復核,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家長書面復核申請后向學校和職能部門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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