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荔灣區民辦中小學招生指南
申請人具有荔灣區常住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荔灣區民辦中小學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上級政策要求,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原則,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秩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民辦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區為主原則。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協調統籌全區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區域內民辦學校招生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各學校做好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情況排查,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屬地區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先由區教育局初核后報市教育局核準,跨區招生計劃不能超過總計劃的50%。
(四)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編班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并按省、市有關學籍管理規定向區教育局做好學籍申報、確認工作。
三、相關規定
(一)本區屬地生源條件(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具有本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3、非本區戶籍和學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本區辦理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核定為準)。
(二)九年制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學校)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派位提前錄取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三)小區配套學校、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按相關規定提前錄取小區業主適齡子女,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四)經市教育局核準可跨區招生學校按跨區計劃可招收符合市內外區生源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工作流程
招生工作采用網上自主報名、區教育局組織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錄取。
(一)網上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
1、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進行填報志愿。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符合本區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選擇填報1至2個平行志愿。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二)電腦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派位時,電腦程序為每位報名學生的每個志愿賦予隨機號。每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擬錄取對應志愿隨機號排序靠前的學生。電腦派位結束后,區教育局主動公布電腦派位結果并及時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時按要求向市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
(三)網上確認和現場注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擬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并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末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四)審核。
區教育局對民辦學校新生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五)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及注冊報到后有缺口的民辦學校,以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補錄。擬補錄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原則上符合本區錄取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參加補錄。
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在學位空余的情況下,可向區教育局書面提交申請補錄不超過招生總計劃40%的市內外區學生,且承諾逐年遞減。2022 年起,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
五、工作要求
(一)統籌領導,明確責任。市教育局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并督促落實。市教育信息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完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及做好相關技術服務,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人員、媒體記者或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報名數據分發工作。區教育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組織實施民辦學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積極引導,規范操作。區教育局要積極引導,做好民辦學校招生及電腦派位等宣傳工作,確保家長和學生及時準確掌握招生信息;研發本區民辦學校招生電腦派位系統,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熟練掌握電腦派位系統操作全過程,確保操作規范、順利;按規定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人員、媒體記者或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電腦派位工作,做到全程錄像,確保電腦派位工作公平公正。
(三)強化紀律,規范招生。各民辦學校要嚴守招生紀律,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提前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要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如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地、學籍號、居住證、就讀學校等)。因信息填報錯誤而導致的后果及責任,由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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