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和自由》讀后感范文(精選6篇)
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獲肯定不少,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后感了。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愛和自由》讀后感范文(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愛和自由》讀后感1
愛是什么呢“愛是忍耐,愛是慈祥,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自息的等待。”這是看《愛和自由》最初打動我的地方,短短的幾句話卻讓人別有一番感悟和滋味。
從事幼兒教育四年來,自認為是位充滿活力與愛心的教師,可是看完孫瑞雪教師的《愛和自由》,我突然領悟我們的愛對于我們的寶貝來說是一種“虐待”。我們成人有太多的不能夠,總感覺孩子就是孩子,他們的本事達不到我們所需要的成果,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我們總是讓孩子事事聽從我們的安排,孩子總是問為什么,而我們的理由就是:“因為我愛你們。”可是這樣恰恰違背了孩子發展的成長規律。
幼兒教師最擔心的就是孩子在幼兒園發生事故,哪怕是小擦傷也好也會讓我們覺得無法向家長交代,所以我們處處細心,時時留意,這個不許,那個不讓,始終讓孩子在我們的掌控之中,限制了孩子的自由,我們整天對寶貝們說:“孩子們不能這個樣貌,不能碰那個東西會劃傷你的手,你們就聽教師的吧,教師是為你們好,教師愛你們。”我相信,這是大多數教師都在做的事情。看完《愛和自由》,作為80后教師必須要改變自我想要駕馭孩子的想法,要把孩子的一言一行認為是有原因的行為,要做一個有心人,去仔細觀察孩子的所需所想,僅有這樣我們才能看到一個在愛和自由里健康成長的孩子。同時,我們在自我改變的同時,也要把這種思想傳遞給我們身邊的每一位家長,我們的教育需要家長的大力配合,僅有家園密切合作,我們才能給予我們的寶貝真正的愛與自由。
看完《愛和自由》還有的一個感觸就是關于知識,我們是引領幼兒前行的教師,我們怎樣去“教授”知識呢。,我認為我們應當改變教的方法,不再是枯燥的教,而是帶著孩子去認識,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很多從生活中學習而不是課堂學習的過程。認識事物的過程好比吃飯,經過消化成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運用到現實生活中,這種東西是智力。
孫教師說愛與自由并重,我們要把愛帶給身邊的每個孩子,同時,也適當放手給他們自由,僅有愛沒有自由,孩子就會失去自我,僅有自由沒有愛,孩子便會冷漠。愛與自由同在,并加以引導和體恤,讓孩子們要學會相信,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必定會歡樂、堅強、充滿創造力和勇氣。
我們這一代人大多數是在指責中長大的,此刻我們忘記了自我的童年,忘記自我童年的故事,忘記自我童年的愿望,忘記自我被束縛后慢慢被磨蝕的沒有個性的痛苦!這是我們的遺憾,所以我們更應當讓我們周圍的環境充滿愛、自由與溫情,對寶貝更是應當用心去關愛,彌補我們的遺憾。
人類的創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對一個孩子來說。如果他6歲以前能夠成長得十分好,他就越容易進入更高狀態的人類的思想、人類的情感和人類的一切科學理論,如果我們被某一種東西禁錮的話,我們只能被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
親愛的教師們讓我們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熱愛孩子,讓他們充滿歡樂,我們給與孩子愛與自由,孩子就能給我們帶來一個完美的未來。因為“兒童是成人之父,兒童是人類之父,兒童是禮貌之父”。
《愛和自由》讀后感2
《愛和自由》一書里表達的是蒙臺梭利教育的核心理念:對孩子的愛和尊重。如果你愛孩子,讓他的精神愉快,你給了他們美好,兒童就能給我們帶來一個金色的未來。
認識事物的過程好比吃飯,經過消化成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運用到現實生活中,這種東西是智力。而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周圍的環境都是這樣教的:普通的“教”的本質了,讓孩子把注意力轉向什么,然后“教”什么。但注意力不是感覺,更不是深入的感覺。孩子小的時候看到的和大的時候看到的不一樣,如果我們總是指引她看我們看到的事,那孩子大時可能就看不到小時候能看到的事物了。
在身邊經常聽到有的家長抱怨:“我一拿起書,沒幾分鐘孩子就跑開了!”或者“我覺得這本書孩子會喜歡,可是一拿到孩子面前,孩子就說,我不要看。”這個時候我通常會問一句,“孩子不要看書的時候,在做什么呢?”家長的回答一般就是“他就是喜歡玩!”于是我回答:“那你就和他一心一意的玩唄。為什么一定要他這個時候和你看書呢?”當兒童有感覺的時候,將詞語同他內在的感覺及時配對上,不要打擾,破壞他的感覺和觀察。此時,詞語捕捉了感覺,穩固了感覺,清晰了感覺,加深了感覺,使模糊的、稍縱即逝的感覺成為清晰的屬他的對象。
智力中沒有一樣東西最初不是源于感覺。《愛和自由》這本書強調的主要是先要給孩子更多的愛,更多的自由,才會培養出更加獨立的孩子。蒙特梭利認為:兒童的感覺來源于內部,也就是說,兒童不是一個空瓶子,不需要大人往瓶子里“灌”什么東西。可能很多家長不認可這種觀點,他們認為孩子必須要“教”,孩子就是個空瓶子,就是一張白紙,你給他什么他就接受什么。這只是我們的傳統填鴨式教育。兒童對所有東西的熱愛應該是一種自然而然的過程,是一種熏陶,我們不強迫,但是我們不能不讓她接觸,孩子對周圍的一切不都是從她的觸覺、嗅覺、味覺、視覺、聽覺感知到的,在我們讀給兒童聽故事的時候,不是一種自然的過程嗎,不是聽覺的一種享受嗎?我們更多一定要關注的是孩子的每個敏感期,要學會尊重孩子。
“讓兒童在愛和自由中成長!兒童只有依靠愛和自由,才能獲得成長的全部能量,以便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這讓我想起一個學者的一句話:“以愛的情感激發兒童成長的積極性;以自由的空間確立兒童自我意識的主動性……”愛,是什么?無數人試圖回答這個問題,每個心靈對愛的認識都是不同的,所以答案也都是不同的,無法用語言說清,愛,是一種巨大的寬容和理解,有了愛,即使不懂教育,也能給孩子發展的基本權利,也能使孩子自由,讓孩子經自由走向獨立。愛是生命的秘密。
父母對于孩子的愛那更是世界上最無私最偉大的愛,這種愛更需要的是一種正確的表達方式,讓埋藏在孩子內心深處的種子長成一棵參天大樹。雖然我們的父母也愛我們,但是回想這一路的愛,自己還是覺得有缺憾,雖然我們也很愛很愛父母,但是我們不能說他們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給予我們自由的愛,寬容的愛和理解的愛!愛是恒久的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計算他人,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自由,又是什么?人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對“自由”的定義和“愛”一樣,是沒有確切答案的,自由的定義在不同的領域又是不同的,簡單地說在心理學上,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決定自己的意愿,在這本書中的自由可以說是一種尊重吧,尊重生命原本的樣子,不給孩子太多的規則和束縛,不把自己的意愿強加給孩子。書中有一段講的是孫老師的兒子(辛辛)。孫老師有個朋友來她家里玩,辛辛正抱著餅干在吃。朋友就想到要逗下他,于是找他要餅干吃,辛辛不給。朋友就假裝說:“你不給,我搶了啊!”并做出搶的動作。
辛辛一下子嚇哭了。這個時候,朋友就跟孫老師說:“你兒子還是蒙氏的呢!這不行,這樣就哭了,我家孩子就不哭,知道你是在跟他玩的。”孫老師說:“我的孩子在蒙氏階段沒有接觸過這個,所以他不能理解,而且蒙氏的理念也不提倡家長做這樣的事情來引導他,這對他沒有好處。”成人給對孩子的每個動作,每個語言,孩子都在吸收,家長,老師,對孩子所做的事情和語言都應該是正向的,因為孩子沒有辨別事情真假和好壞的能力。無論好壞他都會吸收。我們老師在孩子成長中的每個敏感期都應有關注和指導,我們要在兒童“自己發展”時給他們尊重,如果不做到尊重、孩子獨到的思維能力就喪失了。就當一個人在樹林里散步的時候,他能夠長久的沉思,他能夠浪漫的聯想,在這個時候如果遠處鐘聲傳來的話,那么他這種感覺會更好的加深,像詩一樣。
蒙特梭利說,一個優秀的蒙特梭利教師,她的杰出點就在于,當這個孩子正好在森林里散步的時候,老師就是那個鐘聲,能夠把這種美好的感覺加深。一名兒童如果在零至六歲形成了健全的品格,向善就成了他的自然內驅力,他一生就是為了不斷完善自己。人類的創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對一個孩子來說。如果他6歲以前能夠成長得非常好,他就越容易進入更高狀態的人類的思想、人類的情感和人類的一切科學理論,如果我們被某一種東西禁錮的話,我們只能被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童年尤其是0—6歲,同成人相比是人生的兩極。
就像地球南極跟北極一樣。7歲不是6歲的延續。實際上在6歲以前他所奠定的一切是為他整個一生做基礎的,而不是為某種文化,或者某個學校,或者某種知識的轉化作準備的。在愛和自由中成長的孩子是睿智的、自信的、快樂的。
我也越來越明白“愛你如是,非我所愿”這八個字的意義。書還是那本書,看書的人和看書的感覺已經不一樣了,這是一本需要反復閱讀反復感受的書,相信隨著自己的成長每一次的閱讀都會有不同的收獲!
《愛和自由》讀后感3
在《愛和自由》這本書中,作者孫瑞雪通過實際例子敘述了觀點:只要給孩子充分的愛、給孩子充分的自由,才能使孩子按照自己的內心發展成為一個專注、堅強、完整的人。
孫瑞雪園長的這一觀點,我是贊同的。這本書里的“愛”和“自由”中首先愛孩子我們身為教師最重要的就是愛孩子,家長更是愛自己的孩子。但愛不是溺愛,也不是盲目的愛,這一點我相信大家都是理解的。其次是自由,自由不是隨波逐流,也不是控制他讓他去完成承認心里認為的自由。愛和自由密不可分。
我們成人總是覺得愛孩子,就是去管他,讓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和做事。因為有了這個想法才“干涉”的太多,總認為孩子就是孩子,我們總是讓孩子去認真的聽從成人的安排,可不知道這樣其實違背了孩子發展的過程和心理,因此我很欣賞書名中的“自由”兩個字,之前我認為自由是讓孩子隨心所欲,它不能和紀律自律相提并論。但是讀了這本書,再去結合我和孩子相處的經歷,我深受感觸。我認為無論是老師還是家長一定不能去“把控”孩子,孩子是有自己的想法的,而且他所有的行為都是有自己的原因的。我們要試圖去設身處地的去理解他。
第二,我們要細心去觀察孩子,傾聽和溝通是最有效的了解他們的方式,和孩子成為好朋友,這樣的.相處也有利于孩子的心理發展,我們也可以拉近和孩子的距離。
第三,成人的榜樣作用,俗話說:“言傳不如身教”,我們的言談舉止對孩子很重要,他們會潛意識的去學習和模仿。作為老師來說,我覺得我身上的擔子很重,但是也必須要去肩負。
愛與自由同樣重要,我們要將滿滿的愛給孩子,同時,也要將自由還給孩子們,對待他們要多些引導、寬容和理解,我相信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肯定也會快樂、堅強、充滿創造力和勇氣。
《愛和自由》讀后感4
讀書只是一種提升自我的開始。當我拿起孫瑞雪老師寫的《愛和自由》的時候,我覺得抓住和把握一個兒童的前六年,真的太重要了,這本書中有幾句話給我很大啟示。“人的成長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心理的成長過程,而不是一個智力的成長過程,智力成長是附著在心理成長上的。我們要做孩子精神上的仆人而不是主人。”不難看出,孩子的智力發展和心理發展都是很重要的。而我們在教育孩子或關心孩子時就要采取有效的方法。
作為一名幼兒教師,我每天接觸最多的就是孩子。孩子也有自己的思想,需要我們老師通過更多的主動關心、真誠的愛、堅持不懈的努力去走進他們的內心世界。這樣才愿意和你溝通。我通過這本書,讓我明白對孩子生活上的悉心照料固然重要,但是對孩子心理的關注更為重要,我們要了解孩子的心理,了解以后才可能理解孩子。孩子的內心世界真的很奇妙,不要簡單地以成人的眼光去看待他,不要以成人的行為準則去規范約束孩子。其次我們要給孩子自由。首先是行動的自由,吃喝拉撒睡、觸摸、游戲等方面的自由。有了這樣最基本的自由,幼兒才能隨之產生獨立的思維。在完全獲得這樣的獨立自主之后,孩子的“自由”上升到更高層次,即行為的自由,自己做決定、做選擇,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簡單地說,行動的自由,導致思維的自由,最終導致行為的自由、自主。當然這種自由并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蒙特梭利說過——自由是建立在一定規則上的自由。并不是什么都依著他,不約束不管教,這個度就需要我們老師、家長來把握。
最后當孩子出現問題時,我們作為家長、老師要及時反思是不是自己的教育出現了問題,我們有沒有發自內心的去理解,愛孩子!愛是什么呢?“愛是忍耐,愛是慈祥,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的等待。”
有人說孩子就是一張白紙,我們給什么他們就會接受什么,真的是這樣,所以我就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愛,怎樣做才是給孩子真正的愛!我想這也是孫瑞雪老師的《愛和自由》帶給我的教育真諦吧!讓我們都學會觀察、學會等待。改變一個觀念:允許孩子犯錯誤,錯誤和失敗能給孩子帶來更多的東西和成功。
《愛和自由》讀后感5
自從讀了《愛和自由》,孫瑞雪老師教育理念,讓我作為老師還是作為孩子的家長都有好大的觸動之處。
我相信作為孩子的家長,都希望把自己的小孩子送到最好的幼兒園里面來上課,接受最好的教育。我覺得《愛和自由》詳細進述了蒙氏教育知識理念,怎么去理解孩子,怎么看待孩子的各種表現,還應該怎樣去處理他們的表現。
孫瑞雪老師從中認為:孩子6歲前,他們的自我成長更依靠自我教育,而不是來自成人的,但是我們成更多的就是給孩子塑造一個積極向上的信息環境,讓孩子接收積極信號,還說了在6歲之前我們要多給孩子充分的自由快樂,孩子也不會因為這些自由而反變得毫沒有組織與紀律,反而讓他們自由到極致了,也變得自律與順從老師的話了。孩子在一個充分自由與愛的環境里,認識的是真理也不會是畏懼強權,迷失真正的自我。而迷失了真正的自我,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幸福。
《愛和自由》,書中用精辟理論和大量的案例深入說明了什么是愛,什么是自由,也同時糾正了成人對于愛和自由一些錯誤理解。書上寫了《愛和自由》的重要性更是被提高到對中國人來說史無前例高度、紀律、獨立、智慧、道德……這些我們值得去學習的地方和品質,都取決于我們給孩子怎樣的愛和自由。
但是我感覺成人可能覺得愛是簡單的,只要發自內心就可以。但這是主觀誤區,俗話說:“美國心里學家弗洛姆說:‘愛同我們掌握其他藝術一樣,它是需要學習才能掌握的。”如果不了解孩子的成長規律和精神建構過程,就無法給我們孩子他們所需要的愛。”
同時蒙特梭利說:“我們要做孩子精神上的仆人而不是主人。”孩子的發展環境和條件提供,接受這個觀念,像發生一場內在革命,也意味我們會因自卑、壓抑而感到產生自大。其實兒童弱小,他內在藏著一種強大精神能量和潛能。
《愛和自由》讀后感6
《愛和自由》是孫瑞雪的一本關于“愛”孩子,而不是“教”孩子的書。它飽含著作者對兒童至深的愛。她以往說過“在愛孩子的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以現有的經驗對待孩子,因為現有的經驗早已過時。兒童的智力來自于感覺,他們的感覺經驗成人無法代替:個性跟創造力之間是畫等號的,創意不能教”打罵中長大的孩子,看不到客觀現實,苦難使他失去把握事務本質的本事,他一生都可能和苦難的童年經歷作斗爭,都在尋找自尊和證明自我……本書將蒙氏思想中的一些關鍵要素,如精神胚胎,孩子的工作,感覺練習,敏感期,智力的構成等作了通俗化的介紹,并用相應的事例做了說明,雖然有些事例似是而非,但增強了可讀性。
“當給兒童自由時……”這句話真的很好地概括了全書的立意。作者所謂的“愛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給孩子的,主角還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對象。作者要求成人盡可能地了解自我的孩子,給他們科學的愛,給他們盡可能充分的自由。但無論加上什么樣的修飾詞,這種施予和授予的關系沒有變,孩子是被動的,是從屬地位的。這意味著,成人有權力決定給什么樣的愛,給什么樣的自由。給什么,怎樣給,取決于成人認為怎樣有利于孩子的“健康發展”。這種施舍的“愛和自由”是功利主義的,并且會因社會的壓力而不斷修正、變化,最終就是妥協和放棄。
讀完這本書,我們可能會記住一些叮囑,會改善你的一些行為,給孩子“愛和自由”。但如果內心深處,可能還是把這些作為望子成龍的手段,而不是從本質上放棄功利的想法,充分尊重孩子作為一個生命,有權利做自我的決定,有權利選擇自我的生活,并為自我的行為負責,那么這些改良能堅持多久呢?當升學的壓力和誘惑擺在你面前,能給孩子多少真正的選擇自由呢?
如今,我已經是一位小學教師,對于孩子的“愛和自由”更需要理解和相關的知識。有時候我和孩子們在一齊的時候會忍不住經常問自我,我該怎樣讓兒童能更加好的學習,更加做到在游戲中學習。我們班的孩子很調皮,有時候會讓我忍不住發火,可是我愛他們,愛的那樣深切,愛的那樣無奈,更讓我不明白該如何來應對他們。在那個時候,我就會用一些規矩來壓制他們,雖然我也明白這樣對孩子的學習、生活并不是很好,可是在愛和自由中,我不明白該如何抉擇,那時候的我甚至認為愛和自由不能存在。可是孫瑞雪卻不這么認為,她說“因為愛而愿意順從,因為有意志而能夠順從。她說無人打擾的兒童是作為一個精神自由的人存在的,他在任何環境中都能感知到這個環境需要遵守什么樣的規則,他應當采用什么樣的姿態。而那些對環境無法感知的兒童是因為他受到的壓制太大了,當壓制大到足以使他的痛苦時,他不但不能把握這個環境,并且他一旦發現這個環境中沒有人約束他,他就開始破壞,發泄自我。
自由狀態中的兒童,因為收到了尊重,因為他所有的舉止和動作都是依靠于自我的斷定,那些不守紀的現象就變成偶然的現象了。可是在我們的國家中,家長還是比較注重孩子的知識和道德,這樣我們必然走到了一條歧路上。
原先愛和自由真的能夠并存,并且十分重要。愛和自由能夠讓幼兒在生活中學的更趣味,學的更加自信,學的更加開心。作為教師,讓孩子學的開心是最重要的,如果他在痛苦中學習還不如不學。此刻起,我該試著讓孩子在自由中學會自我學習,在我的愛中幸福的過完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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