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xiāng)人》讀后感
加繆的這本《異鄉(xiāng)人》,在初讀時并未讀懂。因為作為一名法學生,并不能理解主角因為任何原因去殺人而不受到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審判。
后來讀了清華趙曉力老師的導讀,有了一點點思路,在《異鄉(xiāng)人》的背景中,被殺的阿拉伯人是歷史上的被殖民者,而主角默爾索,是白人,是歷史上的殖民者,作為被殖民者,不僅沒有名字,沒有面孔,就連死亡時也沒有任何描述,他不是作為一個人被殺死的,而是像是一件物品,只有簡單的幾筆白描,一個鉛筆繪制的草稿輪廓,在被殺死之后,這輪廓也被擦去了,毫無痕跡,
對默爾索的審判,從未考慮被害者的情況,而僅僅是從默爾索在母親下葬時的態(tài)度,母親過世后的行為去考慮其是否有罪。這看起來有些荒謬,卻是本書殖民歷史背景下人人信服的理由。所以這并不是一部關于法律的小說,而是關于主角成長,反抗主流價值觀的哲學書。
將書收起時,我再度仔細觀察書皮上抽煙的男士,滄桑中透著深刻,偶然瞥見當初吸引我的那行字,“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么審判我的靈魂。”電光火石間,如同醍醐灌頂,我似乎悟了一點《異鄉(xiāng)人》的意義。
正如本書的另一譯名——“局外人”,對于這個社會而言,默爾索始終像個局外人。他不參與人群密集的活動,周日可以在家中窗前呆坐一天,哪怕只是看著街道從明亮轉入暮色;他對結婚也沒有期望,瑪麗希望結婚,他就同意,但對于瑪麗“愛不愛”的發(fā)問,他卻答不上來;對于鄰居的求助,他雖是有求必應,但卻是一種事不關己,漠不關心的心態(tài)。主角就是這樣一個幾乎被社會邊緣化的人,對他來說,社會交往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
因為不受社會主流文化的拘束,所以社會性的契約也都無法制約他,宗教、道德,皆是如此。他不接受上帝的救贖,不認同宗教的意義,讀書筆記·因為無法照料母親而將母親送養(yǎng)老院。不因為社會對養(yǎng)老院的看法而有負擔,進而繼續(xù)保持不適宜的養(yǎng)老狀態(tài),在母親去世時也不刻意裝作悲傷,他的情感從不惺惺作態(tài),而只是順從他自己肉體的基本需要,這是一個冷漠但真實的人,一個活在關系之外的人,社會對于他是異鄉(xiāng),死亡對于他是重生,雖然犯下殺人罪行,但他的靈魂是無罪的,是不應當被審判的。因此他接受法律的約束,按照法律程序被監(jiān)禁,提起上訴,但是卻拒絕神父的開導和上帝的寬恕。
在人生的最后,默爾索雖然曾有過對未來生活的一些期望,但面臨神父的'誘降時,仍然表達了對主流文化的拒絕,在一番憤怒地宣泄后,他也終于完成了自我認同,完全接受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從青澀走向成熟,從男孩成為男人。
我不能去評判這種特立獨行,因為我不能審判別人的靈魂。同時也因為,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無法容身于所謂“正常”社會的人。
在價值觀多元化的今天,“異鄉(xiāng)人”的趨勢更加明顯。許多小眾文化的愛好者,許多并不喜歡熱鬧的所謂“空巢青年”,他們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也許并未被主流認可,但自得其樂。而社會也不應當強迫他們接受主流文化,不可以將靈魂的審判強加于任何人。
同時我也想對那些熱愛小眾文化的人說:請堅持你們認為正確的道路,保護你們的熱愛,“不要在意周遭對你做了什么,關鍵是你自己在做什么”(熊培云語),唯有完善自我、保持心性自由與精神獨立,才能在這一過程中,獲得意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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