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計劃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計劃
根據龍農(2013)59號文件通知,為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經研究制定市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計劃。
一、任務分工
(一)市農業局內部分工
1.市農業局監管中心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協調溝通。
2.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心負責制定抽檢計劃、完成食安辦下達的任務和蔬菜、水果、茶葉等樣品的監測。
3.市農業執法機構負責對不合格農產品的處理;市農技站、經作站、植保站等對不合格樣品生產基地及時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
(二)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心任務
1.按計劃要求做好蔬菜農藥殘留的快速檢測,并將相關檢測數據按月匯總后,于每月25日上報市農業局監管中心。
2.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街道)負責對監測過程中發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及時上報市農業局監管中心并進行跟蹤,及時指導生產,消除安全隱患。
二、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監測時間和數量
1.監測時間:每天監測
2.監測數量:各鄉鎮(街道)以當地農貿市場、蔬菜生產基地、專業戶為重點,全市每年監測共10000批次,各鄉鎮監測批次任務見附件1
3.監測品種:見附件2
三、檢測費用
各鄉鎮監管中心所使用的酶試劑、顯色劑、底物由農業局統一購買。每檢測一個樣品補貼1元采樣費,經費在任務完成后憑借檢測單統一到農業局領取。
四、聯系方式
各鄉鎮監管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將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認真填寫后,于6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市農業局監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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