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查字法教學反思
部首查字法教學反思
為培養學生使用工具書、運用工具書的能力,在上冊已學音序查字法的基礎上,本冊教學部首查字法。
開學前在進行教材分析時,我就發現人教版教材二年級開始課文已經沒有了拼音,因此本冊的部首查字法就顯得非常重要,于是我先交給孩子們部首的提取方法:一個是合體字該如何提取部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外后內;當兩部分都是部首時,取上不取下,取左不曲右,取外不取內);另一個是獨體字該如何提取部首(如果一個字不能拆開,分不清屬于哪個部首,就可以按起筆的筆畫歸入)。
但是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我還是遺漏了兩個環節,在之后的閱讀教學的練習中顯現出一些弊端。
1、部首查字法與音序查字法的區別:部首查字法,可以是在閱讀課外讀物時來用,當遇到不認識的字就用部首查字法弄清讀音,幫助學生可以順利將文章讀下去。音序查字法可以是在寫作時用,知道讀音卻不知道這個字該怎么寫或該用哪個字,這時就需要用到音序查字法。
在教學過程中,沒有刻意地強調到底何時采用何種查字法,以至于在后面的教學中,學生都是一味地運用部首查字法,忽略了音序查字法的作用,在寫作時遇到生字仍然只會舉手問:“老師這個字怎么寫?老師可不可以用拼音代替?……”
2、獨體字提取部首的方法講得還不夠細
如:獨體字不能拆分,分不清屬于哪個部首,就可以按起筆的筆畫歸入,可是當遇到某些獨體字本身是部首時,有些學生的思維就混淆了,比如“爪、高、方”等,這些字本身就是部首,就應查自己,而像“黑、羽”這類字本身也是部首,也應查自己,而往往學生就有可能將這類字進行拆分。
所以,我認為在教學過程時,還是要將一些特例拿出來向學生做一說明或進行訓練,這也孩子們將掌握得更快、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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