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審計計劃及流程
清算審計計劃及流程
企業解散、被撤消或宣告破產,必然會發生資產、債權和債務的清理,清算期收入、費用和損益的計算,債權、債務的處理,以及剩余資產的分配等財務活動。這些財務活動涉及到國家、所有者和債權人的正當權益問題。為確保清算各方的合法權益,國家有關法規明確規定,企業宣告解散或破產而終止時,除成立專門的清算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從事清算工作,編制清算報告和清算財務報表之外,由具有超然獨立地位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并出具查帳報告,以證實清算財務活動的正確性、合法性和客觀公允性。 清算審計分為三個階段:
(一)清算期初審計
進行清算期初審計,內容及要求如下:
1、確定企業實有財產和債務的數額,作為清算組進行清算和償債的基礎。誠然,此時確定的財產和債務數額還只是初步的,因為清算損益和清算費用等尚難以預計。
2、為實物資產的評估提供申報依據。評估機構對清算財產進行評估的標準日也是清算日。審計機構搞好清算期初審計,就能使清算組及時取得截止清算日的財產狀況資料,及時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這樣做不僅能夠縮短清算時間,還能大大提高清算的效率。
3、清算期初審計確定的資產、負債和損益資料,是進行清算、設立清算會計帳表的依據。
4、清算期初審計所提供的資料,是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的重要依據。如提供的債務清冊是清算組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的依據;提供的債權清冊是清算組制定催收方案和核銷壞帳的依據;提供的銀行存款明細表則能為清算組做好銀行存款帳戶的銷戶工作提供依據。
5、預計五個工作日完成。
(二)清算期中審計
1、清算其中審計,是在清算期初審計的基礎上,對企業的財產清算情況進行的審計。這里的審計是指對清算全過程的動態審計,即邊審計邊清理邊核算。
2、清算其中審計,承接清算期初審計的成果,將繼續完成最為繁瑣的清算審計任務,為財產的清償提供審計依據,在整個清算過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3、預計十個工作日完成。
(三)清算期末審計
清算期末審計,是指在清算期末,對清算費用的實際支用及撥付情況,對破產倆務清償的執行情況及對有關財產及資料的移交情況所進行的審計。
主要審查內容:
1、清算組的組成人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公司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是否真實、正確,有無虛偽的記錄;
3、公司公告的方式和內容有無期詐債權人的情況,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是否按規定程序進行;
4、清算組成員有無營私舞弊、侵吞款項、內外勾結、偏袒股東等不法行為。
5、預計五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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