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之出納總結
《會計基礎》之出納總結
庫存現金清查是指出納通過盤點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相核對,確定賬存與實存是否相等以及盈虧情況。
庫存現金清查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1)經常性的現金清查
即由出納人員每日清點庫存現金實有數,并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
(2)定期或不定期清查
即由清查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庫存現金由出納人員經手盤點,清查人員從旁監督。同時,清查人員還應認真審核庫存現金收付款憑證和有關賬簿,檢查財務處理是否合理合法,賬簿記錄有無錯誤,以確定賬存與實存是否相符等等。
庫存現金清查結束后應填寫“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如下所示),并據以調整庫存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
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
實存金額 | 賬存金額 | 盤盈 | 盤虧 | 備注 |
盤點人(簽章): 出納員:(簽章)
在這里給大家解釋一下這個表是如何填寫的,比如說,在盤點庫存現金的過程中,實存現金5000元,賬存現金4900元,則盤盈100元。
實存現金5000元,賬存現金5100元,則盤虧100元。大家注意一下,這個表格是一張原始憑證,作為以后做賬的依據。
下面我們通過實例具體看一下庫存現金盤盈盤虧的賬務處理過程。
「1」長江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發現庫存現金溢余50元。
在報經批準前,根據“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確定的庫存現金盤盈數,調整賬面記錄,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 5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50
在這里和大家解釋一下, “待處理財產損益”是一個資產類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固定資產損益”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兩個明細科目。
「2」經反復核查,上述庫存現金長款無法查明原因。根據批準處理意見,轉作營業外收入。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50
貸:營業外收入 50
「3」大河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盤虧庫存現金200元。
在報經批準前,根據“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確定的庫存現金盤虧數,調整賬面記錄,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00
貸:庫存現金 200
「4」經查,上述庫存現金短缺中100元應由出納員王某賠償,另外100元無法查明原因。在批準后,根據批準處理意見,轉銷庫存現金盤虧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王某 100
管理費用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一一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00
「5」收到上述出納員王某賠償的庫存現金100元。
借:庫存現金 100
貸:其他應收款——王某 100
出納人員平時清查庫存現金的相關知識就給大家講解到這里了,不知道大家對出納平時清查庫存現金的工作有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了呢?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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