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調研報告2000字
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調研報告2000字
打造四項工程,夯實普法工作基礎。
一、實施輿論宣傳工程
我縣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截至目前,縣委、縣政府或縣有關單位和部門刊出各類宣傳欄1480余期,懸掛宣傳橫幅7350多條,張貼標語、宣傳畫25萬多張(幅),開展法律咨詢1600場,舉辦法制講座(報告)350余場,舉辦全縣性各類法律知識培訓289期,分發宣傳材料720多萬份,出動宣傳車1470多輛次,舉辦法制宣傳圖片展覽135場,開展“六進”活動283次,組織各類法律知識考試50余場次,各類電視大獎賽10余場,有獎征文比賽20余次,舉辦大型廣場專題文藝演出15場,舉辦大型廣場咨詢活動和送戲下鄉1280余次,大型圖片展19場次。通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有力的推進了我縣“五五”普法工作健康有序的開展。
二、建立普法網絡工程
一是成立“五五”普法講師團。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均建立健全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并明確法制宣傳教育聯絡員、聯系人。在此基礎上,組建由具有相應法律專業知識和授課能力的機關干部、教師和律師等30名成員組成的普法講師團,定期舉辦各類普法巡回講座;
二是建立六支普法宣傳志愿者隊伍。針對不同重點對象的普法,組建六支法制宣傳隊(中小學法制宣傳隊、流動人口法制宣傳隊、宗教政策法制宣傳隊、個協法制宣傳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宣傳隊、法制文藝宣傳隊);在城區組建五支法制志愿者隊伍(保險業務員志愿者隊伍、郵政投遞員志愿者隊伍、物業管理員志愿者隊伍、電話業務員志愿隊伍、水電抄表員志愿者隊伍),結合工作特點,針對群眾需求,開展春風化雨式的普法活動;
三是建立“家庭法律”小顧問。結合青少年特點,在中小學選聘品學兼優同學組建“家庭法律”小顧問,讓孩子們把法律知識、法治故事帶到千家萬戶。
四是建立健全普法四級傳導網絡。在全縣各鄉鎮建立“四級”法制宣傳責任傳導網絡。“四級”網絡就是,鎮、村、組、戶,使法制宣傳教育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聽、有人講、有人學的一級抓一級的層層抓落實的格局。
1.鎮,鎮成立法制宣講隊。按照責任分工,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林業、計生、民政等站所組成。具體負責村支兩委班子成員和黨員代表、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2.村,村(居)委會成立宣講組。駐村干部為法制宣傳特派員,村支書、主任、調解、治保、婦女、共青團和部分離退休老同志、具備一定法律知識的老黨員為成員。負責將縣、鎮兩級宣傳的法律法規宣傳到每個村組,組織村民旁聽調解、審理,負責本村的法制宣傳掛圖、寫法制宣傳標語出法制宣傳板報等工作。
3.組,每個組設一名法制宣講員。各組組長為該組的法制宣講員,任務是:負責將縣、鎮、村宣傳的法律法規宣傳到每個農戶,組織法律明白人參加法制知識培訓,更新法律知識面,組織村民旁聽調解、審理,負責本組法制宣傳掛圖、寫法制宣傳標語,出法制宣傳板報等工作。
4.戶,每十戶有一名法律明白人。采用10十1模式,每十戶選出一名法律明白人,負責將法律法規知識、法制宣傳資料宣傳到每個家庭成員,教育其家庭成員做知法守法公民。目前我縣已基本形成了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組織有序,覆蓋全縣的普法隊伍網絡,為“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三、培育法治實踐工程
法治實踐是最生動的法制教育。五年來,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為抓手,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我們以農村普法教育為重點,依法推進“四民主、三公開”、規范民主決策、完善民主管理、強化民主制約機制,不斷提高基層民主法治水平。深化鄉鎮法治建設,重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全縣252個行政村,村村建立“村(居)民法制學校”,被全國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個,被省命名的30個,被市命名的166個,被縣命名的247個。
1.確定一個工作目標。縣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的意見》,《意見》提出從2006年到2010年全縣在全面創建的基礎上,重點培育國家級3個、省級25個、市級160個和全部達到縣級民主法治村,使村委會民主選舉制度進一步健全,基層民主不斷擴大,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村級各組織之間職責明確,關系協調,廣大農民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普遍增強,基層干部民主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明顯提高,農村經濟和社會秩序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農村社會政治持續穩定,形成良好的農村民主法治環境。
2.建立組織,加強領導。縣委專門建立了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縣人大、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等14個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負責對全縣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
3.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級人大政協通過開展視察活動,督促、推動創建工作開展;組織、宣傳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按照各處的職責互相配合,齊抓共創,各個鎮黨委、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這些重要措施的確定,為全面地深入地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動提供了組織保障。
4.扎實有開展農村普法工作。我們始終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于創建工作的全過程。一是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堅持村支兩委每季度學法不動搖和參與矛盾調解,減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阻力;二是充分調動和發揮法律志愿者、法制宣傳員、法律明白人積極性,廣泛開展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提高村民依法辦事、依法維權意識;三是堅持法制宣傳欄和宣傳板報內容常更新,使村民出門就能學到新的法律知識;四是堅持村民法制學校每季度舉行一次法制講座。
根據農村實際,確定了農民普法“四大類”(即:國策類、刑事類、民商類和經濟類),通過村民法制學校這一主渠道,分層分期組織培訓,輔之以黑板報、宣傳窗、有線廣播和農村家庭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進行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宣傳活動。法律圖書角正常開放,方便村民就近學習法律知識,創造良好的普法和法治環境。五是緊緊抓住村務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這一核心問題,不斷規范和完善財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程序。村務財務公開問題是村民最為關注的事情,矛盾糾紛增多、干群關系緊張、上訪不斷發生都是因為村民對村里的村務尤其是財務收支情況不分明引起的。因此,抓住村務財務公開工作是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核心工作,全縣農村按照縣委相關文件要求,對村務財務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序逐項進行疏理,提出明確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確定,如:村務財務公開必須實行雙月一次,財務支出入帳必須經過村民理財小組審核,村里重大事項決策必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等,把村務財務工作納入了制度化管理,這樣不僅有效地減少了村里的矛盾和糾紛,也激發了村民積極參與村務事務管理的熱情,從而為實現村民自治奠定了群眾基礎。
通過五年多來扎扎實實地組織開展創建活動,有力地推進了我縣村民自治建設,促進了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協調發展。首先,通過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其次,進一步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加強綜合治理,廣大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得到了提高,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圍逐步形成,一些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老大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村民集體越級上訪的現象幾年來未出現。
村級人民調解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目前全縣252個村均達到“治安安全村”標準,廣大農民要求生活安全的愿望得到實現。第三,進一步促進了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民主法治建設為廣大農民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增加收入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比如,裴圩鎮和平村原是一個社會矛盾相對比較多的村,新班子上任后,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為抓手,從制度建設著手,規范村里各項管理活動,建立一整套村民自治的規章和制度,并嚴格按照章程和制度辦事,村里的自治工作走上了民主的軌道。08年以來,全村4000余口人無一例刑事犯罪發生,無一例出村上訪,集體經濟收入在20萬元基礎上穩步增長,農民人均年收入8000多元。09年,該村憑借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發展空間,根據自身實際,發展桑田1000多畝,創辦了全縣第一家村級蠶繭收烘和繅絲廠,年上繳國家稅收近20萬元,安排300多名剩余勞力就業,一年創社會效益達60多萬元。他們深深地體會到開展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一條實現村民自治的好途徑。第四,進一步加強了村黨支部的凝聚力。通過創建活動,不僅增強了基層干部的民主辦事、依法辦事的意識,提高了廣大群眾和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能力,而且理順了村黨支部、村委會以及其他村級組織之間的工作關系,全縣農村基本形成了以黨支部為核心,村委會和村經濟合作社為信托,其他村級各類組織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扎實推進,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進一步鞏固。第五、以創建“法制校園”為載體,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全縣61所中小學建立“法制教育室”,配齊法制副校長。以創建“誠信守法企業”為契機,推進企業依法治理。全縣縣屬企業8家、列統企業296家,家家有法律顧問。以創建“法律講堂”為依托,編印普法讀本,刊印《說法周刊》,豐富法制宣傳內容,提升公民法律素質。
四、推進重點對象學法工程。
一是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每年召開兩次中心組學習會,定期組織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了專題法制講座。組織全縣機關企事干部參加法律知識競賽。對鄉科級領導干部、機關公務員為重點對象的學員進行法律、法規培訓,全縣鄉科級以上干部每年都參加學習考核。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舉辦培訓班5期。
二是農村干部群眾學法。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政府對農村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以向全縣農戶每戶贈送一本《農村常用法律手冊》;為全縣各行政村聘請一名法律顧問;為每個行政村選配一個法律援助聯絡員;在每個行政村建立起一個富有活力、能有效作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安裝一部“148” 法律服務熱線電話,為農民群眾解決涉法問題。 每年大年初三為全縣企業用工招聘會,開辦法律服務超市,由司法、工商、稅務等單位為用工企業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每年開展一次農民工學法維權周活動,由司法局組織,公證、法援、律師、法律工作者深入企業發放法律宣傳資料,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
三是開展青少年學法活動。以青少年法制宣傳月活動為載體,開展法律知識競賽、舉辦學法演講比賽、開設模擬法庭,舉辦巡回法制大講堂和在全縣中小學開展《小手牽大手、學法并肩走》活動,推動青少年學法向縱深發展。
四是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每年舉辦2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并組織法律知識考試,編印《企業法制宣傳動態》,在有條件的企業開設“學法休閑書吧”,同時,組織相關單位舉辦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工地活動,為推動企業職工學法,舉辦企業法制座談會,制發《企業學法用法意見》。
拓展普法思路,創新法制宣傳方式,做好六個一
普及一欄:以專欄、墻體畫、板報為裁體進行法制宣傳,即在鄉鎮、村居街道兩側,制作以法治漫畫、標語為法制宣傳主要內容的宣傳欄、燈箱、法治墻體畫等,向公民傳播法治文化,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全縣法制宣傳欄遍及各單位、鄉鎮、村、居組。
辦好一刊:以警鐘專鳴、以案說法、名詞解釋、有問必答、友情提醒為內容,自編自印《說法周刊》,每月編印兩期,每期五百份,印發縣領導班子成員,各機關、鄉鎮,用身邊發生的事和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廣大干部群眾介紹法律常識,提醒公民學法守法。
上好一課:每年由縣委宣傳部,司法局聯合舉辦一期法制講座大課堂,請專家、教授、學者,為我縣縣級領導班子、機關干部、公務員、行政執法人員、群眾代表做與我縣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相關專題法律知識講座。大課堂以連續開設4年,每期受教育人員近2000人,為我縣法治建設奠定了扎實的法律保證。
選好一戶:在全縣開展“法制示范戶”評選活動。以遵紀守法、勤勞致富,文明守規為必要務件。由村居推薦,鄉鎮考察為形式,最后由縣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司法局共同命名,頒發證書。全縣在近兩年共命名518戶,為全縣公民學法守法創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圍。
建好一網絡:在全縣建立 “四級”法制宣傳責任傳導網絡。在鎮成立法制宣講隊,村(居)委會成立宣講組,組設一名法制宣講員,每十戶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使法制宣傳教育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聽、有人講、有人學的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層層抓落實的網絡格局。
請好一顧問: 3個律師事務所和19個法律服務所先后與全縣252個村(居)社區簽訂了《律師和法律服務所開展法律服務結對幫扶協議》。定期為村民進行法律知識專題講座、舉行法律知識咨詢活動、免費代寫法律文書。
創新宣傳載體,促進法治建設有序開展。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主要是從培育法治文化開始。組建文藝演出隊,以縣淮海劇團為主,鄉鎮(里仁、眾興、張家圩)民間團體、手拉手傳媒公司為法制宣傳基點,創作演出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藝作品;將市民廣場、城市森林公園打造成法治廣場、法治主題公園,設置永久或臨時性宣傳欄、展板靠牌、插牌、掛牌,以圖文并茂方式,簡潔易懂語言,向廣大市民宣傳法律知識,介紹法治創建常識;建立XX縣法制宣傳園。園地利用現代化電子設備,采取聲、電、光營造視覺效果,采取猜謎游戲、拼圖游戲、電子翻書等形式面對全縣公民開放,定期組織公務員、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農民工等參觀學習。讓公民在游戲、娛樂中學習法律知識;在縣城居住小區、鄉鎮村居街道設立法治長廊、法治漫畫一條街,以墻體畫、燈箱、廣告牌、宣傳貼為宣傳形式,向過往群眾宣傳涉及與人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環境的熏陶。
我縣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摸索總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基層民主法治創建中存在的問題
1.大部分鎮村工作人員對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還存在認識上的不足,法律意識薄弱。在農村,人們對傳統禮俗和習慣的推崇往往超過了對法律的重視,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作為村民自治的有效載體從上到下還沒有形成氣候,鄉村干部對“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積極性不高,認為創建起來費時費力,命名后對村居帶不來什么效益。有的街道、村為了創建而創建,有的是為考核而創建,有的是為了好聽而創建,在創建中出現了重“硬件”輕“軟件”,重形式輕內涵,重突擊輕長效的現象,沒有認識到創建的真正意義。
2.鎮村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加強,基層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進一步提高。部分基層干部依法管理基層事務的意識、能力和做法與新形勢下基層工作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的距離;遇事用傳統習慣的方法解決問題多,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少;各地民主法治建設發展有待進一步平衡,從而有效實現整體推進。
3.民主法治意識和能力參差不齊,部分村居民民主法治意識和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基層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的意識、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加強,在工作中經常忽視甚至剝奪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有發生。大多數村居民民主法治意識淡薄,只注重金錢和物質權益的保護,忽視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理財等政治權利的行使,這不僅極大地挫傷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積極性,更大程度地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使法律喪失了一定的公信力。
4.民主法治建設有待進一步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村務(財務)公開的時間、內容不規范。如有的是按季公開,一個季度公開一次,也有的是每半年公開一次,年中和年終各公開一次;也有少數行政村一年公開一次,并且公開的內容不規范。如有關村財務一些關鍵性或比較敏感的內容不予以公開;二是創建臺帳不夠規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兩委”會記錄不全甚至沒有。村干部學法時間達不到要求,村民法制學校不能按計劃開展學教活動;三是各項規章制度不夠規范。個別村在制度的完善和落實上還不到位,有的制度也未及時更新。
5.獎懲措施不到位,創建工作缺乏動力。對被評為省、市級或縣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僅發一個命名通報和獎牌,沒有物質上的獎勵措施很難調動和激發干部的積極性。
二、深化和規范基層民主法治創建工作的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對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重要性的認識。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在這些和諧社會的構成要素中,民主法治被置于首要地位,這是對民主法治的價值與功能的科學認識與運用。同時也說明要進一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必須切實提高全社會、特別是鄉鎮黨委政府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村居干部,對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思想保證,也是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的基礎。因此,在創建工作中,要針對不同的對象、不同的層次選擇不同的教育內容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從而使每個鄉村(社區)干部懂得為什么要創建、創什么、怎么創的基本含義及內容,明確廣大村組干部和村民是創建的主體,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村民自治的意識。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對“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的認識,并將之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和工作任務,確保組織領導到位,重視隊伍建設,提高村級班子成員及宣傳員、信息員、聯絡員的素質。
2.加強法制宣傳力度和教育力度,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改革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內容和制度,切實提高法制宣傳教育效果,是搞好基層民主法治創建的理論基礎。要從加強法治觀念教育入手,幫助大家樹立正確的學法守法意識,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辦事的主動性、積極性。一是要創新普法形式,豐富普法內容,提高法制宣傳實效性。要以“法律服務進鄉村、社區”為契機,推進法制宣傳陣地建設,通過設置電視廣播專欄、村民法制學校、集市現場咨詢、發放普法教材、開展知識競賽等一系列靈活多樣的形式,有計劃、有重點、有目標地開展群眾性民主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村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使廣大農民牢固樹立依法辦事的理念、權利和義務統一的觀念及依法維權的意識。二是正確把握普法重點和時機,提高法制宣傳的針對性。要結合村民生活、生產的實際,著重抓好相關農村民主政治、農業生產、維護社會穩定、基本國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在普法時機把握上,除了堅持經常性普法活動外,還要針對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多、流動性大的特點,在村民外出前進行培訓,增強外出人員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著力提高農民的權利義務對等的法制觀念,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緊緊結合當前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任務,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宣傳基層群眾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規,破解農民最關心、最直接的法律難題,提高農民學法積極性,從而把學習和應用相結合。三是要整體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 創建工作,并及時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培育典型。在考評監督上,要建立科學的考核評估制度,緊密結合農村(社區)實際,進一步調整完善創建工作標準,加強對“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的動態管理。
3.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因而,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及時修訂和更新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民代表會議、“一事一議”等民主議事制度。通過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把它作為依法治村的“基本法”,并用它去制定完善村規民約、法制宣傳教育制度、村務、財務公開制度、民主評議干部制度、民主決策制度等一系列民主法治建設制度。對這些制度,各鄉鎮(街道)要進行歸納并匯編成冊,下發到各個村、居。在實際工作中,要堅持依章辦事,以制度規范管理并強化監督,從而進一步深化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4.強化考核督導機制和激勵保障機制。對正在創建“民主法治村(社區)”的村和社區要加強督促、指導和規范,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做到邊創建、邊規范、邊完善,保證各種制度的合法性,制定程序的民主性和公開性,實際操作的可行性,促使“民主法治村(社區)”向更深層次發展。對已達到“民主法治村(社區)”標準的村和社區,要建立相關的檢查評議機制,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督查、指導相結合,動態管理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不斷促使其深化規范,確保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保證創建工作的高標準、高質量,努力鞏固創建成果,為發展經濟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在激勵機制方面,堅持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建議對獲得省級及以上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實行補助政策,以調動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創建積極性。
5.加強部門聯動,形成“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的合力。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為抓手,切實提高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質量。“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創建既能為其他村的民主法治建設提供示范作用,又能為其他村民提供教育和引導作用。要結合當前“文明村”、“治安安全村”、“計生合格村”、新農村建設等各項創建活動的開展,全面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維護農村的改革、發展、穩定的良好局面。因此,縣委政法委應協調縣級有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根據職責,明確分工,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特別是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委農工辦,要充分發揮部門作用,將創建工作與部門工作相結合,使“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實現多方參與,真正形成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村(社區)領導班子應把各項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突出重點,整合資源,相互促進。把“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與加強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通過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反映民意,體現民情,激發群眾當家作主的熱情,變村(社區)干部的意志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真正在全縣形成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良好局面,不斷推進農村(社區)的“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為我縣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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