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專項計劃
東華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XX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20XX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學生人數計劃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招生科類為理工科。
三、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招生對象的考生通過報名系統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請(完成報名系統中的全部操作流程,確保報名有效)。
四、報名程序
20XX年4月7日-2016年4月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并將系統生成的報名申請材料打印后由所在中學簽字蓋章后,連同身份證復印件、高考報名信息表復印件、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獲獎證明等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建議使用EMS或順豐)寄到我校招辦。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選拔程序
1、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
2、獲得初審合格的考生,我校視情況組織選拔測試。測試以面試為主,主要考察考生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我校根據考生的綜合評價,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類別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名單。
3、學校將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名單向社會公布,并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布平臺公示。
六、測試安排
測試時間與地點:考生請于20XX年6月3日以后登陸陽光高考平臺系統的個人用戶查詢審核結果。審核、公示通過者,按照測試要求,按時前往規定的測試地點參加測試。
報名及測試均免費。
七、錄取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當地相應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并符合當地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布平臺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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