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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

時間:2023-07-20 13:45:56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抵押合同【精選】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抵押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抵押合同【精選】

房屋抵押合同1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 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 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房屋抵押合同2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七條

  主合同期滿,如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本息,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八條

  抵押房地產于本合同生效后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第九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債務或者發生甲乙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抵押房地產的孳息。

  第十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身份證:

  乙方(簽章):

  身份證: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3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于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歸還房屋貸款,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百__拾__萬__元整(¥: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月。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位于:____市___區____街___小區___號樓___單元___門。總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借款利率:_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十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第十一條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權證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5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房屋抵押合同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為擔保丙方所欠債務,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抵押權人)與(主合同債務人)于年月日已達成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區路號號樓單元室,房產證編號為_____京權證朝私字第號房產(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九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管理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撤銷:甲方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三條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四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五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賦予本合同以強制執行效力,抵押人同意在主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主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以及發生主合同約定的貸款人(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徑直根據公證機構出具的執行證書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抵押物的強制執行。本條款優先于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條款。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抵押合同7

  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認定

  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現時其才出現。房產抵押合同的效力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中不得約定事項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權利憑證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約定房產權證等相關權利憑證由抵押權人妥善保管。

  3、抵押標的的保險抵押標的如果是房產、船舶等不動產,抵押合同當事可以約定對該標的投保。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這樣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抵押權人債權得以實現。還可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抵押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抵押費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確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費用由誰承擔,避免糾紛。

  5、注意辦理抵押標的登記手續依照法律規定,有些抵押物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方可生效。如房產、土地等做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房屋抵押合同8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整理,實際使用過程中,請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為余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后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9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和乙方房屋買賣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40萬(大寫:肆拾萬元)人民幣房款和利息及違約金19萬(大寫:壹拾玖萬元)人民幣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年xx月xx日

房屋抵押合同10

  抵押房:

  抵押權人:

  甲方同意將其所擁有的房產()用于還款合同之抵押,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的一處房產。(面積: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抵押還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協議)項下乙方向

  第三條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抵押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長主協議項下還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協議其他條款,應經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約歸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金。

  2、甲方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金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協議甲方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或者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總額百分之拾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主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份以備抵押登記等事宜使用。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抵押合同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抵押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因為甲方經商急需現金故將自己所居住房屋,現在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渾江區板石鎮金英村委會轄區的房屋院落(共計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屬物抵押給乙方,如果逾期償還此借款將所抵押房屋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頂給乙方。該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結構為土木結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_______

  西鄰:_______

  南鄰:_______

  北鄰:_______

  登記長度為:______________米、寬度為______________米,面積共______________平米

  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抵頂,附屬物包括:房屋后兩分的菜園一塊,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樹,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塊耕田一并抵頂。

  第二房屋面積的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抵押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屋抵押價款保持不變。

  第三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抵押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抵押價款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合計總抵押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元。其中_______(小寫:_______)為房屋實際價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借給甲方此款。

  甲方應在取得借款時將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重復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及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全部交付給乙方做抵押。

  第六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甲方在應收到該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甲方逾期償還借款的違約責任。

  對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乙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將全部抵押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并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抵押,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賠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任何糾紛

  有關重復抵押債務、稅、費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辦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解決辦法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村委會仲裁。

  第十三本合同生效期_______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12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

  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房屋抵押合同13

  在商品房預售的交易中,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有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稱之為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 。通過這種方式,一時難以支付全部房款的消費者可以購買商品房,發展商可以盡快收到房款,而銀行的業務也得以拓寬。

  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與購房人簽訂書面的抵押貸款合同,約定購房人將其購買的商品房抵押給銀行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正常情況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購房人作為貸款人,依據貸款合同向銀行分期履行還款義務,應無異議。但是,在商品房買賣出現糾紛的時候,比如發展商不能按期交樓,甚至出現樓盤爛尾的情況下,購房人可能要求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并且可能停止還款給銀行。當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已經構成違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是否可以對抵押物主張抵押權呢要行使抵押權,銀行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銀行與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所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是否生效。

  根據《合同法》第32條的規定,當事人采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在實務中,銀行與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以采取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在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抵押貸款合同成立,應無異議。另外,根據《合同法》44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該條第2款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可以看出,合同的生效與否,其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其二要看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規定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才能生效。

  首先,我們來看看抵押貸款合同的合法性問題。

  這一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其一:抵押物是否合法其二: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就第二個方面而言,抵押合同中抵押人如果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應當具備的條件有兩個:其一為抵押人必須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其二為抵押人需對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對于抵押人第一項條件,民事行為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要件,不再累述。因此,在分析預售房地產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主體資格

  問題的時候,我們主要討論:抵押人是否具有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購房人是否已經獲得了對在建房屋的處分權

  1、抵押物的合法性問題:

  2、物權的客體為特定獨立之物 ,而物是指能夠為人所支配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物質實體和自然力,具有客觀物質性 。抵押是一種擔保物權,其客體應當是客觀存在的物。但是在商品房預售的交易中,在簽訂合同時商品房可能正在建造之中,根據工程進展的不同,有的預售商品房可能連輪廓都還沒有,因此不具有物的客觀物質性。當事人以并不存在的物來設定抵押,有悖于物權客體的客觀物質性。但如果以此否認房地產預售中將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合法性,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將是很大的打擊。其實,就正在建造過程中的物設定抵押,我國法律中也有規定,我國《海商法》中就特別規定正在建造的船舶可以設定抵押 。鑒于《擔保法》中對于正在建造的房地產是否可以設定抵押權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擔保法》的司法解釋中,專門將正在建造的房

  屋或者其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效力問題進行了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年12月13日施行)第47條規定:“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據此,正在建造的房屋雖然不符合物的.客觀物質性,但作為特定抵押物同樣可以設定抵押。

  2、抵押人的處分權的問題:

  我國《擔保法》第34條明確規定了抵押房屋必須是抵押人所有。對于在建房屋的所有權的問題,存在爭議。有主張認為隨預購人支付房款的數額房屋所有權逐漸轉移給買方 。這種觀點使買方和賣方可能同時具有同一房地產的所有權,違反了物權法中一物一權的原理,而且與房地產所有權轉讓登記生效的法律規定也不符。買方雖然簽訂了房地產預售合同,但要取得房地產的所有權,還取決于兩個因素,其一為購買的房屋已建成為客觀有形的物,其二為房地產轉讓已經辦理登記,獲得了權利證書 。因此,對于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在建造完畢辦理產權轉讓登記之前,預售合同的買方不能獲得房屋的所有權。按照《擔保法》的規定,預售商品房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資格存在問題。

  另外,預售的商品房非客觀存在的物,預售合同的買方對于預售商品房無物權可言,因此對物的處分權同樣也不存在。因此,商品房預售中的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既不是抵押物的所有人,也無在建房屋的處分權。(在簽訂預售合同之后,如沒有行政法規的限制,買方可以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轉讓其在預售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這只是買方處分合同的債權債務,而非買賣標的物的處分,并不是我們討論的對物的處分權。)

  在商品房預售的業務中,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方雖然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對預售的房屋沒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但他在將來可依法獲得其所購買的商品房的所有權,即享有對所有權的期待權。而《擔保法》沒有規定無權利人將來可以獲得權利的情況下所簽訂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問題。在特別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適用一般法的有關規定。而作為一般法的《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由是推之,無處分權的人訂立的抵押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生效需要取決于權利人的追認,或者在訂立合同之后獲得處分權。如果權利人不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之后不能獲得處分權,即為不發生使合同有效的事實,則該合同始終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的這一內容,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這種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的情況做出了相應的規定,該解釋的第49條規定,以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財產抵押的,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能夠提供權利證書或者補辦登記手續的,可以認定抵押有效。從該條款的字面意思可以看出,只要抵押人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終結之前獲得權利證書,即為抵押人取得對抵押物的處分權,該抵押合同可以認定有效。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合同法》中所規定的經過權利人追認也可以使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的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并沒有作相應的規定。

  從上面的分析,對于預售商品房中抵押合同的合法性問題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可以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房地產預售合同的買方以其購買的正在建造的房屋進行抵押所簽訂的抵押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結束之前,買方可以獲得房屋的處分權,抵押合同的效力不應因此受到影響。

  其次,我們再來討論商品房預售中,辦理登記對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響。

  關于抵押登記的效力,存在兩種立法主義,登記對抗主義和登記要件主義 。如果采取登記對抗主義,抵押權的設定,在當事人達成抵押合同之后即可成立,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是,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抵押權不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采取登記要件主義,抵押權的設定,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還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產生效力。根據我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定,以城市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的,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生效。可見,對于城市房地產的抵押,我國《擔保法》采取登記要件主義。另外,商品房預售中的抵押合同,由于在預售的時候,商品房還處于在建過程中,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7條所規定的將在建房屋或者建筑物進行抵押的情況。根據該條規定:“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從該條內容可以看出,以在建房屋設定抵押權的,也采取登記要件主義。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在商品房預售的按揭業務中,預售合同的買方作為抵押人將預售的房產抵押給銀行,在辦理抵押物登記之后,可以認定抵押有效。但是,在實務中,如果商品房沒有建成,抵押人沒有獲得權利證書,根本不能對預售商品房抵押合同進行登記。如果抵押物沒有辦理登記,是否必然導致抵押合同無效《擔保法》中雖然對城市房地產的抵押采取了登記要件主義,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根據登記的不同情況,我們可以看出明顯的立法指導思想的變化。因此,回答抵押登記對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響這一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房屋抵押合同14

  甲方(出借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雙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

  守。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 )。 借款用途:

  用于家庭生活理財。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計算,如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則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2、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

  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

  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

  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條款 1、借款人以下房產

  作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面 積:_________________;房產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身 份 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協議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手續。

  3、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4、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5、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訴訟費、律師費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7、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9、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中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如借款人違約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15

  (房屋登記專用)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設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詳情

  1、主債權金額及幣種:

  2、債務履行期限:

  第二條抵押詳情

  1、□房屋所有權證號:

  或□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號(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

  2、抵押房屋坐落:

  3、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4、被擔保主債權金額:

  5、擔保范圍:

  6、債務人:

  7、備注:

  第三條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甲、乙雙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雙方自行解決爭議并愿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其他

  1、本合同與甲、乙雙方及相關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關合同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矛盾的,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公章):

  代理人:

  年月日

  說明:1、該示范文本僅供抵押人及抵押權人參考使用。

  2、□處由甲、乙雙方勾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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