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抵押借款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元整。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于乙方個人用途。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__﹪,月利息人民幣__元。利息每1個月支付一次,結息日為每月15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放款之日起算,按實際放款金額和乙方借款天數計算。
三、借款交付
本合同簽訂后,經公證處辦理強制公證后,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借款金額匯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賬戶:
賬戶戶名:開戶行:,賬號:。
四、權利及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的,甲方有催討、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2、甲方保證其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是該出借資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對資金歸屬和合法性問題發生爭議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所借款項用于合法用途,并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與此相關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查檔費、郵寄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重大財產處分;
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發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丙方的義務
1.該抵押物由丙方方占管。在丙方方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2.丙方方必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3.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丙方方應對該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5.丙方方保證該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6.丙方方保證該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丙方方保證該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8.該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9.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丙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10.自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丙方作為抵押方,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范圍為該筆借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擔保期限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終止后貳年內。
五、抵押擔保物情況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元,的在建工程為該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雙方確認權利價值為元,雙方到達州市公證處辦理后才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限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號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預售許可證號:;
六、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未依約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應支付/萬元的違約金給乙方。
乙方應按照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標準上浮50﹪計算。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仍不糾正,或者乙方違約行為可能導致乙方喪失償債能力的,甲方有權單獨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款的約定執行。
2、自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甲方有權主張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屆滿,要求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討費用及相關費用。
七、其他約定
若到期后不能按時償還,丙方全體股東自愿將本公司為該借款提供的直接抵償借款本息,不結算差價。
八、爭議事項處理
本合同如經公證處公證后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乙方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乙方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執行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九、附則: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給乙方時生效。
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2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放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 月,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30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
甲方自愿將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特立字據,絕不反悔。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8、第六條第(一)款5、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生損失、損毀、征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并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3、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同時按每日本金的2‰作為利息。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
止。
6、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拾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財產保全手續。在甲方償清債務后,乙方不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特立字據,絕不反悔。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自愿為甲方擔保,甲方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介時甲方無法還款,愿用自己名下財產代為償還債務。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和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簽章: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甲方(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位于(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時間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4.借款利息:月息為2%(對月對日支付)。
5.如果申請提前還款,須賠償甲方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證號:)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乙方承諾
1.乙方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4.乙方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抵押物出租及抵押物隱瞞瑕疵的情況。
5.乙方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被凍結、查封、扣押等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7.經過雙方自愿協議上述抵押物價格為¥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4.為保障甲方利益,乙方應簽署《委托協議》(詳見附件一)并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在乙方未按期(超過五個工作日)付息還本的情況下委托甲方對抵押房屋進行過戶變現,若乙方私自撤銷委托,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憑本合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不因強制執行抵押物而影響乙方的居住權。(另有居住地:)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期償還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將乙方的抵押物委托甲方以雙方約定價格進行買賣變現,并愿意接受法院強制執行,用于抵償借款本息以及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違約金為止。若有多余部分,甲方應將多余部分歸還乙方。因乙方違約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以及抵押物過戶變現等各種稅負及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如未按期償還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乙方愿意無條件承擔借款本金20%的違約金及其它因法律訴訟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并愿意承擔每天按違約金額的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給甲方,直至還清之日止。
3.乙方如未按期償還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無條件將抵押物過戶變現。在此期間(含訴訟與執行時間)所產生的利息以及所有的稅負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需要贖回抵押物,乙方須還清在此期間產生的違約金、滯納金以及抵押物過戶產生的相關稅負與費用,并還清本金以及在此期間產生的`利息。
4.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全額還清上述借款本金或利息時,本人愿意以沒有還清的金額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給甲方,直至還清之日止。
5.如因乙方未能按時付息還本,造成的催收費用【支付標準:桃江縣內為300元/次,益陽地區內為500元/次,湖南省內為1000元/次,超出湖南省為3000元/次,超過20_公里(公路里程)為5000元/次】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未按時償付借款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關于房屋的租賃:
(1)乙方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及時告知甲方房屋是否出租,如有出租,應提供租賃合同原件供甲方備案。
(2)在借款期間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進行,自違約之日起,房屋出租收益均歸于甲方,甲方有權憑此借款協議對抵押物進行管理和處置,乙方無權干預。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桃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4
甲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根據乙方的委托要求,甲方同意為乙方向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遵義支行(以下稱“貸款人”)貸款提供財產抵(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擔保范圍及期限
本協議擔保對象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與貸款方所簽訂的編號為及其項下的各類具體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下的乙方對貸款人所負全部債務,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元。本協議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前述主合同而產生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保管質押物的費和實現質押權的費用、貸款方實現債權的費用。本協議的擔保期限以甲方與貸款人簽定的抵押合同和質押合同約定時限為準,乙方按主合同約定向貸款人按時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擔保財產
1、甲方以其享有合法處分權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擔保,抵押財產總價值¥萬元。相關抵押擔保事宜以合同編號為:中約定為準。
2、甲方以其享有合法處分權的作質押擔保,質押財產總價值¥萬元。相關質押擔保事宜以合同編號為:中約定為準。
三、擔保責任
1、甲方以擔保財產向貸款方保證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就甲方保證范圍內款項到期向貸款方償還。
2、超出甲方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四、甲方的代位追償權及其他反擔保
1、如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到期債務,致使貸款方將甲方抵押、質押財產作為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取代貸款人立即向乙方行使追償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1)、甲方因履行主合同項下擔保義務的代為向貸款清償債務支出總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日利率按萬分之五計算)。
(2)、甲方的其它費用及損失等。該費用及損失包括因乙方未能及時清償致使甲方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的7天內向甲方償還上述全部款項。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與甲方簽定的《建筑施工合同》項下所承包的建筑工程款作為保證金,如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其與貸款人之間的債務償還,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工程款內扣除上述第一條中乙方應歸還的款項。
(2)乙方請第三方公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反擔保人)項下所開發的項目資產提供反擔保保證。如乙方未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致甲方但保財產被貸款人強制償債,反擔保人以其項下房產及債權作為低押,由甲方處臵用以清償乙方債務,甲方有權向反擔保人的債務人要求其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項。
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主合同規定的'和甲方所保證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
2、必須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及時向甲方通報還款情況,提供必要的還款證明單據。
3、未經甲方同意,對已設立以甲方為債權人的乙方財產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也不得將企業財產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以及不得有任何有損于甲方實現行使追償權的行為。
4、如變更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以及變更地址、電話、電傳等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甲方作為擔保人的利益。
5、如需舉借新債以及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6、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干涉甲方以任何方式所進行的定期或隨時檢查、了解和監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甲方在檢查和監督時所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與貸款方修改主合同。
8、乙方保證按借款主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應該履行其作為債務人所應履行的一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則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委托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其所有應付款。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各項義務,甲方有權通知反擔保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協議書所列各項義務與責任。
2、本協議書生效后,不因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承辦人的變動而變更或免除協議書項下的義務。
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期還款付息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應以其全部財產包括家庭財產依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本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書生效后,有關本協議書的補充、修改、變更等,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書經甲、乙及第三方反擔保公司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書壹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反擔保人執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6
出質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質權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質權人出質,以擔保主合同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采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復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質權的費用以及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質權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最終證據,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四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載明(詳見附件一),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在此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質權人出質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于質物或出質權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質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質物或出質權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質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質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寫明幣種,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質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質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質押率時,質權人隨時有權要求出質人立即提供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質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五章 出質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六條 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該等文件如為復印件,則須經出質人加蓋公章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 出質人的公司章程或批準設立文件和出質人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出質人合法存續狀態的文件;
3. 出質人的董事會或者有權決定本質押事宜的其他出質人內部機構同意出質人將質物或出質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的決議;
4.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原件;
5. 在以動產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提供根據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在以權利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相應文件:
(1) 經出質人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原件;
(2) 除公司債券之外的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原件;
(3) 關于出質權利進行登記的所有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權或股票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 相關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 相關公司就出質人的出資簽發的出資證明書,以及由注冊會計師就出質人出資出具的驗資報告;
(3) 相關公司經審計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表;
(4) 相關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出質人將其股權進行質押的決議(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所需的相關公司的審批機關的批準;
(6) 就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7)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8) 當出質的股票占相關公司股本總額的5%以上時,已將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擔保向公眾披露的有效證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額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有權部門出具的出質人享有基金份額的證明文件;
(2)就本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3)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4)基金份額質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質權人合理要求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質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出質人在此向質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出質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2. 出質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為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質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署。
3. 出質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出質人向質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復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5. 出質人合法擁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如質物或出質權利屬于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準或同意方可出質的財產,出質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準或同意。
6.質物或出質權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和處分權方面的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質押外,質物或出質權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托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質物或出質權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7.出質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和第三方同意,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出質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準文件(如有)及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8. 除本合同外,出質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質物或出質權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質物或出質權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9.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10. 出質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于各種稅項),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11. 為確保本合同和質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出質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將質物或出質權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2.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出質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3.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并將會對出質人的財務狀況、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或出質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4. 出質人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15. 質物或出質權利合法存續,且屬于可以出質的范圍。
16. 相關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相關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質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并且出質人將隨時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出質人的承諾
第八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出質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出質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有效資料。
3.應質權人的要求,出質人應隨時向質權人報送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4. 出質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質權人。
5. 出質人應按期支付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6. 出質人應及時將有關出質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質權人。在質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質物或出質權利價值減損時,質權人可要求出質人提供進一步的、質權人認可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7.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要求定期向質權人報送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所對應的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有關財務報表和出質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響質押標的價值的信息。
8. 出質人應立即通知質權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
(2)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只要被擔保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完畢,除非得到質權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 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任何部分;
(2)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質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質押或擔保權益;
(3)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10.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質權人并采取措施使質權人免受侵害。
11.質物或出質權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將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補足擔保物的價值或提供新的擔保)。
12. 除非質權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質人應繼續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項下的除分紅以外的全部權利,并盡到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股東所應履行的謹慎及誠信義務。
13.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變更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 出質人應將其作為相關公司的股東所參與作出的有關相關公司的任何決定或決議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交有關決定或決議的復印件。如果出質人擬同意作出的上述有關決議涉及相關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關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則出質人應事先取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現金分紅應支付到出質人在質權人開設的賬戶內,除質權人書面同意外,出質人不能支取賬戶中的任何款項。質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八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十條 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票據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一條 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債券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與質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憑證均應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后由出質人交予質權人保管。
第九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處分
第十三條 以載明兌現或者提貨日期的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該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提貨或者與出質人協議將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兌現的資金、將提取的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后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對于出質的票據,在票據到期時由質權人托收,收回的票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轉入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在質權人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戶,或在質權人處開立定期存單繼續提供全額存單質押擔保。如托收有問題時,出質人同意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無條件地補充提供全額保證金/存單質押,或立即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收回其出質的票據。
第十四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出質基金份額或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五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六條 在質押期間內,一旦發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質權人即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或出質權利折價清償被擔保的債務。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并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仍有權采取拍賣、變賣的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十七條 在質權人依前條規定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過程中,質權人有權依法采取下列行動:
1. 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以質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質物或出質權利,并對出質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要求出質人償付質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質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出質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條 一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須協助質權人取得與質權人實現其質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準或同意,并協助質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質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質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質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委托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質權人因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而需交納的稅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質權人應將余款交付出質人。
如質權人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質權人仍有權向主合同債務人追索。
第二十條 質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章 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一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質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出質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并到質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質權人要求的險種對質物進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于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保險單據中均應將質權人列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二十四條 如果出質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出質人須向質權人補償質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五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中斷、取消或變更任何關于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六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出質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質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并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出質人應當按質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復印件提供給質權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質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出質人違反本條之規定,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出質人聯名或以出質人的名義,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并確認質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出質人支付,并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 。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期限屆滿時,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如就質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出質人須依質權人要求對質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一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的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質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并、分立、重組、破產或是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的改變或是對被擔保債務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質權人為被擔保的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質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二章 違約事件
第三十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已到,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存在無力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質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出質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對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質物或出質權利主張任何權利;
7.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并會影響質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征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的債務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出質人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出質人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1. 發生了針對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2.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出質人未能按質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增加其他擔保;
13. 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4. 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 出質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質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質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根據本合同第九章的規定,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三章 質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出質人以權利出質時,在本合同簽訂后十個質權人工作日內,由出質人會同質權人到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由質押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十四章 稅和其他扣減
第三十三條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沖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質人對其支付給質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質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于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出質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出質人應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遞交給質權人。
第十五章 費用和補償
第三十四條 出質人作為委托人的,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質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鑒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三十六條 無需事先征得出質人的同意,質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出質人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生效后,出質人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出質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質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第四十條 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質權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權要求主合同債務人償還全部應付款項。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占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占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出質人對此應予以協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中約定的質物與實際交付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第四十三條 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從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為擔保自己的債務,經出質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
第四十六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占有質物,并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債務人清償債務或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后,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第四十七條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四十九條 在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出質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五十二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自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質權自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法律要求登記的,質權自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設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向質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后的____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質權人應:
□ 向出質人返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
□ 協助出質人辦理質押的解除或注銷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第二十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質人持________份,質權人持________份,質押登記部門存留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質人和質權人于_______簽訂。
第六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質權人實現債權、質權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對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__。
1、適用;
2、不適用。)
第六十一條 第十章質物的保險為可選章節,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__。
1、適用;
2、不適用。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相關公司”指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份質押時的關聯公司。
(本頁為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出質人(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質權人(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7
借款人:(身份證號:)
出借人:
借款人因經營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并提供自有或他人的合法財產(或權力)作為質押擔保。雙方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規,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抵押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屬民間借貸行為。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即_____%。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出借人將款項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六、利息支付:甲乙雙方商定采用下列的方式支付利息:
1、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本金時直接扣除;
2、借款人在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時將利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出借人;
3、借款人在歸還借款本金時將利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出借人;
4、采取月初付息方式,借款人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一個月利息。
七、本金償付: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按出借人指定將借款本金支付到如下帳號: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八、擔保:
(一)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項擔保方式
1、出借人以自有合法動產或權利提供質押擔保
(1)、質物名稱,規格,證號:
(2)、質物鑒定價值,質押率
(3)、其它約定:
2、第三人以其合法動產及權利為出借人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1)、第三人同意提供擔保,簽名或蓋章:
(2)、質物名稱,規格,證號:
(3)、質物鑒定價值,質押率
(4)、其它約定:
(二)、質物留置
借款人或第三人同意將質物及相關證件資料全部完整留置給出借人,借款本息未還清前由出借人保管,一切倉儲管理及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1、車輛、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
2、證券及存單;
3、其他
(三)、清點: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質物的數量、質量,并共同簽訂《質物交接清單》。
(四)、該質物用以擔保的款項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等。
(五)、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如約支付借款本息后,出借人無條件歸
還該質物。
(六)、質押期間質物發生損毀的,出借人需賠償借款人的相關損失。
九、質物的處分
借款人如未能按約償還借款本金,借款人或第三方同意出借人不經相關方同意即可處置質物,并無條件為出借人處置工作提供協助,如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協助出借人而因此導致出借人利益受損,出借人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討的權利。
十、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或者提供質物的第三方保證其為質物的合法所有人,如因該質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而致出借人實現質押權不能或不完整的.,則借款人違約,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標的的30%作為違約金。
2、第三人提供質押擔保的,需向出借人出具為借款人借款提供擔保的《聲明》;
3、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借款人或者第三方應將與質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出借人。
4、出借人應妥善保管質物,不得遺失、毀損,因出借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損壞,出借人應向借款人賠償相應損失。
5、借款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如有違反,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額的30%違約金,并立刻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本金。
7、借款人保證按期準時償還貸款本金。如未按時足額償還本金,愿支付出借人借款額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出借人相應損失。
8、出借人保證出借資金來源合法,否則導致借款人損失的,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標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借款人相應損失。
9、雙方承諾向對方提供的資料及合同保密,否則向承擔賠償責任。十一、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借款,應提前10
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借款人無條件償還本息,合同自動解除。
十二、質物質押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的出借人不承擔責任。
十三、生效、變更、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出借人款項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賬戶起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由各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十四、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二O一四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海口市簽訂。
借款人:出借人:
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合同附件:
1、《質物交接清單》
2、借款人出具的《借據》
3、如質物為第三人,則第三人出具的《聲明》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同期貸款四倍利率。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還款。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_____;
產權證號:_____;
產權人:_____
產權類別_____;
建筑面積:_____;
結構:_____;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8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 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
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9
甲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____鎮(鄉)____村(集鎮、社區)____街____號,甲方于____年以 ____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用( ____)字第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____m2,用途為____,使用年限為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 ___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____m2,建筑面積為 ____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清嘗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鎮(鄉) ____路(村) ____巷(組)____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為:東至____;西至____;南至____;北至案____;抵押土地面積 ____平方米,現用途為 ____用地.地上建筑物____幢 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 ____平方米.
二,擔保范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于乙方,期限____年(月),時間從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抵押地塊經評估 ____年 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為人民幣 ____萬元,大寫____千____百 ____十____萬 ____千百____十 ____元 ____角____分.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____%,折合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 ____千 ____百 ____十 ____萬 ____千____百 ____十____元____角____分,為最高額貸款付給甲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占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在變更之日起,向____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2,抵押關系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____市國土資源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并經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________抵押權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10
貸款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為“乙方”)
(抵押人)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范圍):
建筑面積: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結構(類型):
抵押房地產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編號:
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協議)。
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當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續當憑證》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3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典當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二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貸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11
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止。共計: 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 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權證號為 ),房屋建筑面積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 ,本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擔保范圍: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第四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十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權證一份。
第十五條 簽章生效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小寫) 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15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計劃執 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復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借款人:(簽字)借款人配偶:(簽字)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13
貸款種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
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
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街道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__%。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
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
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
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_________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
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
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罰息;
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
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5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還款之日起____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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