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抵押合同集錦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貸抵押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借貸抵押合同1
房屋抵押借貸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一年,即自_____起,至_____止。
4、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月息為2分,一年利息為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價值: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元。
3、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2
編號:______縣______鄉(鎮)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編號:______縣______鄉(鎮)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總額為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額(大寫) 月利率 用途
年 月 日 本金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價值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財會人: 貸款方 貸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經辦人: 公證單位 公證機關:(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借貸抵押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貸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一、甲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價款利率為月________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__、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___份,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借貸抵押合同4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還款方式:
按月結息,先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四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五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七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第八條 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九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歸還抵押物品。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品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貸抵押合同5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之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品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是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之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 (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 ______ 銀 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借貸抵押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如下:
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 按當天牌價買入價
計算(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利息。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互不計息。
第三條 用作抵押的外匯幣種為_________,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抵押外匯的來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存、貸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等。
第六條 借款使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用款計劃,在約定的用款日前 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用款單”后 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 金額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抵押外匯的使用權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還款資金來源
甲方用下列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還款計劃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額歸還所借人民幣本金,不得提前歸還借款。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 本金
1.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4.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退匯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退還甲方用作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影響:
1.在甲方按期按額歸還借款后 個營業日內,乙方將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數額外匯全部退回給甲方。
2.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后,應在 個營業日內將同額抵押外匯退回給甲方。
3.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和第六項的約定,乙方在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所欠貸款后,如抵押外匯還有剩余,應將剩余外匯在處置外匯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貸款監督檢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就變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已占用對方的人民幣和外匯資金應返還給對方。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外匯不能列入破產清算范圍。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因乙方的遲延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乙方還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________%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也未和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按銀行規定收取 ________%的罰息,并可以從甲方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和罰金,或者根據逾期貸款金額和罰息數額,以任何方式處置相同數額的抵押外匯,以抵償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除應及時退回抵押外匯外,還應根據收回貸款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給予賠償,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
6.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被宣告解散、破產,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可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不能收回的貸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退匯,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以及其它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有關的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借貸抵押合同7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法》及《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注:如大寫、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收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收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取證后,在三日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注: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五條另行規定)為百分之______,即______%。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個月為一期,共分為______期,每期______元(大寫)。具體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若逾期還款或付息,每天按未還款額和應付利息的1.5‰計算罰息。
第五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款額,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此筆借款用于購買蓬萊祥和科技貿易有限公司擁有所有權的位于蓬萊市蓬泉路2號的房產(證號:蓬房權證公字第______號和______號)土地(證號:蓬國用(20xx)第030號),絕不挪作他用,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若到期不能償還上述借款,自愿轉讓公司全部股權,以此抵頂借款。
3、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材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七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八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貸款人原因要求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之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或保證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
4、借款人逾期15天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逾期30天未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6、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7、借款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8、根據本合同抵押條款的約定,貸款人需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9、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合法房產(證號:______號)土地(證號: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條抵押價值采用第______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第十一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取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保險:抵押人應對抵押物進行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
第十四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應將抵押物的他項權證和房地產權證正本等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存于貸款人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以及抵押物內外的固定裝修及設施保證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任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保證。
第十六條權利期限:抵押期間為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的期間。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售、出租、轉租、重復抵押、抵償債務等或以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分抵押物設定其他負擔,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或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由雙方或評估部門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向貸款人補充提供價值相當的抵押物作為擔保,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擔保所需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八條抵押物的處置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本金、違約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另行追索。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貸款人應退還給借款人。
第十九條抵押注銷:在借款人清償所欠貸款人的全部債務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后,貸款人應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權利證書或證明退還給借款人。貸款人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三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保證條款
保證人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承諾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本合同規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保證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如借款人未依本合同按時足額還款,對借款人拖欠貸款人的款項,保證人承諾在收到貸款人口頭或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如數償還,無須貸款人提出任何證明。
第二十二條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股權結構、經營財務狀況等方面變化,影響保證人擔保能力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增加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義務。
第二十三條若保證人不按本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其賬戶中直接扣除有關款項,并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本條款約定承擔責任。
第四部分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如個人聯系方式、住所等資料變更應及時書面告知其他各方,否則屬違約。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或其他違約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其他違約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貸款人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還應就不足部分應于賠償。
第二十八條費用負擔:
1、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2、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3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并從貸款人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墊款利息。
3、貸款人因向借款人追索依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款項、費用而發生的訴訟費用、保管費用、執行費用、代理費用等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貸款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保證人四方當事人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并手印或蓋章),以及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發證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送有關部門存檔。
貸款人: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開戶行:帳號:
借款人: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開戶行:帳號:
抵押人: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開戶行:帳號:
保證人: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開戶行:帳號:
年月日訂立于市
借貸抵押合同8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目 錄
第一條 甲方保證及聲明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第五條 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登記
第七條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條 保險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附件
第十七條 附則
為了確保 年 月 日 (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 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愿意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及聲明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第五條 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登記
第七條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條 保險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附件
16.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抵押物清單》
附件二:
第十七條 附則
甲 方(簽字或蓋章): 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貸抵押合同9
出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款行為為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經營活動的周轉資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個月。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內年利率為百分之即%,利息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清本息。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還本,每日按借款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滯納金。在法院發出支付令或強制執行通知規定的還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違約滯納金按雙倍計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況時應積極配合。
3、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償還借款本息。
4、變更住所、聯系等情況時,應及時在三日內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資料,未經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正、評估、服務費等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支付。
第二部分抵押與擔保
第七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為借款人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的合法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債務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將其位于地址廠房內的設備一并抵押給出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債務的擔保,設備列表詳見附件。
第八條抵押值: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評估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 ______________元。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抵押廠房設備評估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 ______________元。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逾期借款利息、違約滯納金、損害賠償金、出借款人實現債權的律師費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未清還借款前,擔保人、抵押人無條件承擔連帶償還債務及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
第十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出借款人的監督。
第十一條補充擔保: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五日內向出借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擔保人視為本合同締約人,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權力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設定其他負擔。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先用于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三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出借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出借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款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的評估費、鑒定費、執行費、拍賣費、過戶費、出借款人律師費等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共同負擔。
第十五條抵押人、擔保人承諾: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抵押人、擔保人自愿放棄抵押房產的居住權,十日內自行落實住所,為出借款人處置抵押房產,實現債權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據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簽約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簽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締約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自愿放棄抗辯權,自愿接受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即視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即視為違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借款抵押合同》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借款到期按時還款,未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還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還款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一致承諾自愿將抵押物交給出借款人拍賣償還債務,并承擔違約引起的一切費用。抵押人、擔保人承諾:自愿將自己的所有動產和不動產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債務。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承擔出借款人在訴訟中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一條締約人已對本合同以上條款完全認可,對上述條款已經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實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時出現爭議后,人民法院發訴時,郵寄到此地址視為借款人收到并應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證合法使用其借入之資金。
第三條借款額度: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同下)。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及付息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了抵押登記并取得《他項權證》的當日,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的年利率為%。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___個月為一期,共分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具體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如逾期付息或還本,除按本合同規定利率計算利息外,每天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收逾期利息。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清借款本息;
2、借款人保證借款到期,絕不以任何理由(如:出差、生病、休假、工作、第三人、公司帳戶等等原因)拖延、賴賬、拒還或者潛逃,否則后果自負;
3、如有意在借款后繼續借用對方資金,必須在借款期限到期日之前,提前7天通知貸款人并進行商議,若未與貸款人達成共識,則到期無條件還清所借全部金額。否則,即按照違約處理;
4、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本息;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并對證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和經營之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利息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為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者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金額安全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延期10天以上者;
5、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或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財產的; 6、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青島市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_________號)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前條約定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的市價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間為_________個月。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保險:抵押人應對抵押物進行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
第十五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六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權利限制: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設定其他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八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務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抵押物的處臵: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條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當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抵押人承諾:
如出現下列任何情形之一,抵押人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1、該房產抵押并非房產共有人真實意思表示;
2、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債務;
3、該房產因產權等糾紛給抵押權人(即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
抵押人特別聲明:上述債務為抵押人、借款人共同債務,抵押人與借款人對該責任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抵押人現居住在該抵押房屋,但抵押人擁有第二住所(見第二住所承諾書),該抵押房產不屬于抵押人及其撫養的家屬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影響法院強制執行。如因清償債務被法院強制執行,抵押人保證無條件服從法院或者無條件協助法院強制對該房產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5%的違約金。
3、因貸款人的過錯,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辦理登記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4、由于借款人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順利抵押或貸款人不能發放貸款的,應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5%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償還本息,并最終進入法律訴訟或者法院強制執行,在此過程中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公交費等一切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借款人放棄法律上的一切抗辯權,無條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締約人同意:締約雙方如有爭議,則雙方友好協商;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向青島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未能還清本息即視為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視為根本違反合同。
第二十七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以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自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借款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11
經 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 貸款總額為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略)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財會人: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經辦人:
公 證 單 位
公證機關:(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貸抵押合同12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
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
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
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
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
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
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
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
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
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
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借貸抵押合同13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________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濰坊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2、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 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___(章)
地址: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抵押權人:___ 地址: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借貸抵押合同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貸協議:
1、甲方因向乙方借款x人民幣。
2、借款日期由xx起,到xx止。
3、甲方愿意將其合法擁有的位于之物業抵押給乙方作為該項借款的擔保物。并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完好無損,負責維修保養。乙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內未能將該項借款xx人民幣完全歸還給乙方,又未與乙方簽署續約合同,乙方無需知會甲方有權利將甲方抵押物的物業處理或買賣。用于完全清還該項借款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異議,并按乙方要求將該物業清空、遷出,交由乙方處理或使用。
5、抵押借貸期間,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抵押物自行處理(包括甲方向銀行提前歸還貸款贖回房產證)。否則,所引發的一切民事糾紛及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違約責任方負責。
6、甲方授權約定,見公證書。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所述授權委托及合同有關承諾不可撤銷。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還該項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協議經雙方核實無誤,自簽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抵押登記手續,所發生費用(包括涂銷)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無法歸還借款,如需續約,甲方需提前十天知會乙方,條件另議。若甲方逾期不歸還借款且雙方沒有簽署續約,屬甲方違約,甲方必須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貸款為止。
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備注:甲方發生下情況之一,乙方有權立即處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異議。
A、甲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包括聲明書)。
甲方(借款人)
簽名:
簽約時間:
乙方(貸款人)
簽名:
簽約時間:
借貸抵押合同15
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號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日內,到甲方指定的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于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五章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3.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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