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抵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2-06-24 13:41:37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擔保合同(集合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抵押擔保合同(集合15篇)

抵押擔保合同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所有。

  二、標簽或烙印

  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

  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存續期間

  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五、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

  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選取乙方認可的保證人

  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公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八、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

  以乙方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

  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

  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借貸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

  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兩份附帶借據和承諾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2

  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該擔保物權”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三條 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拆遷的特別約定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3

  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擔保人______,系被擔保人______的(____),擔保人_____ ,和被擔保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由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的坐落于____________單元____樓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的成套住宅(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備案號:____________ 二手房:房產證號: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該房屋產權份額擔保人占% 被擔保人占%,現被擔保人______準備向北川住房公積金中心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購房余款,擔保人自愿以該房屋自己所擁有的產權全額作為被擔保人______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擔保人對房產抵押的有關事宜保證如下:

  1、擔保人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內容予以認可。

  2、擔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產份額全部給被擔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3、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擔保人自愿承擔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并承擔因抵押擔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如被擔保人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處分抵押房產的,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擔保人: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文件;

  4、用于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于抵押的證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盡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傭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5

  抵押人[1]:__________ 抵押人[2]: 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元縣 (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為 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屆滿之日起 ,保證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的保證擔保。為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1.1 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 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1.4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1.5 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6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7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 抵押物

  2.1 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第三條 抵押反擔保范圍

  3.1 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3.2 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 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3.4.1 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3.4.2 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 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6.2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6.3 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 保險

  7.1 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

  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7.2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7.3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7.1.1 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7.1.2 轉為定期存單,存單用于質押;

  7.1.3 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7.1.4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后,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 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8.2 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8.1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9.1 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2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4 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5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9.6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注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9.7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10.1 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10.2 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 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11.4 如抵押人未按9.6、9.7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11.5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12.2 主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2.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

  12.5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3.1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 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14.3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個抵押人履行12.1條手續后,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14.4

  第十五條 附件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1](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抵押人[2]簽字: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丙方):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聲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 甲方于20__年12月20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車輛品牌型號為: 車輛識別代碼為: 發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20__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20__年2月20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__元/月,丙方: 愿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于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愿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8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如發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違約責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9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的依據

  1.1乙方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經乙方的委托,甲方為乙方就該筆貸款向提供了擔保。

  1.2為此,乙方愿意依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用于經營的部分庫存(包括雙方協商指定的經營門店部份庫存等)為甲方提供動產浮動抵押反擔保。

  第二條抵押物的保管

  2.1在抵押權的存續期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管。乙方應妥善管理抵押財產,不得將本動產浮動抵押合同范圍內的抵押財產作為其他擔保合同中的擔保物。乙方不得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或無償處分抵押財產。

  2.2抵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抵押財產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證明并且提供其他擔保或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三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均在本反擔保范圍之內。

  包括:

  (1)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

  (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的登記

  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

  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為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經營庫存量不足人民幣萬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6.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6.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6.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乙方的下列事件:

  (1)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2)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6)抵押財產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7)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6.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6.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個工作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7.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和設定的庫存數量進行監督檢查(每月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并上報庫存量);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擔保總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滯納金,并負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合同獨立性

  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0

  抵押權人: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xxxxx酒店酒店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20xx年xx月xx日,xxxxx有限公司與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xxx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xxx山莊用地退還給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xxx有限公司。乙方杭州xxx酒店大廈愿為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20xx年xx月xx日甲方與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xxx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20xx年xx月xx日支付xxx萬元;20xx年xx月xx日支付xxx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xx市xxx路號的xxxxx酒店大廈的房產作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xxxxxx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xxxxxx;土地使用證號xxxxxx。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乙方:xxxxx酒店酒店大廈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并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并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12

  一、明確抵押合同的簽訂事項

  1、抵押合同的內容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②主債權的種類、數額;③抵押財產的具體狀況;④抵押財產的價值;⑤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⑥抵押權滅失的條件;⑦違約責任;⑧爭議解決方式;⑨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⑩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項可在主債權合同中設立抵押條款,也可以單獨簽訂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現時其才出現。抵押合同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抵押合同變更

  抵押合同變更的,應當簽訂書面的抵押變更合同。抵押合同的變更事項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一致,方可變更。

  2、抵押合同的終止

  抵押合同可以約定終止事由,一般終止情況如下:

  ①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已經履行;②抵押合同被解除;③債權人免除債務;④法律規定終止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中不得約定事項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權利憑證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約定房產權證等相關權利憑證由抵押權人妥善保管。

  3、抵押標的的保險

  抵押標的如果是房產、船舶等不動產,抵押合同當事可以約定對該標的投保。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這樣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抵押權人債權得以實現。

  還可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抵押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抵押費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確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費用由誰承擔,避免糾紛。

  5、注意辦理抵押標的登記手續

  依照法律規定,有些抵押物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方可生效。如房產、土地等做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對登記部門不同。①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登記部門為簽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②建筑物抵押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為登記部門;③林木抵押的,登記部門是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④以車輛、船舶抵押的,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是抵押登記手續辦理機關;⑤以動產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登記部門。

  。

抵押擔保合同1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丙方出借_______萬元,為了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愿提供抵押物作為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向乙方借款共計_______萬元,由于丙方經濟困難到期未歸還,甲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還款計劃書,約定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歸還上述借款本息。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自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的的房產作為丙方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平方米,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擔保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丙方借款還清為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

  抵押物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________元、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與抵押權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和公告、交通、差旅、評估、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以及訴訟費、仲裁費、抵押物的拍賣傭金、變賣費用),借款人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在日前及時到相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違約責任若乙方未在指定時間內與甲方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抵押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范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范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范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

  財產b: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于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后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2、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后剩余款項歸還抵押人。

  (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2)罰息或者復利

  (3)主債權利息

  (4)主債權

  第八條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1、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2、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相關文章:

抵押擔保合同04-21

抵押擔保合同09-21

擔保抵押合同02-09

抵押擔保合同06-23

抵押擔保合同4篇-擔保合同03-01

擔保公司抵押擔保借款合同05-02

擔保公司抵押擔保借款合同05-19

擔保公司抵押擔保借款合同11-25

汽車抵押的擔保合同07-26

抵押反擔保的合同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