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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調研報告(通用5篇)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拆遷安置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拆遷安置調研報告 1
近幾年來,我區的省、市重點工程項目眾多,拆遷安置過程出現了不少問題,由此引起的民間糾紛和群體上訪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我區社會穩定,成為當前我區經濟發展不容忽視的障礙。因此認真研究我區拆遷安置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規范政府行為,使之在以后的拆遷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執政為民,切實維護拆遷群眾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實際利益,成為一個具有現實意義的研究課題。我們通過下發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下村入戶實地調查等方式,對這一課題進行了研究和探討,現將我們一些膚淺的意見匯報如下,供領導們參考。
一、基本情況
xx區總面積xx平方公里,其中農村面積xx平方公里,農業人口約占總人口的x%,是城鄉并存區。近年來,我區牢牢抓住市治西遷、建設全面啟動等機遇,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奮斗目標,確立了“舉全區之力抓城市建設,合萬眾之心建經濟強區”的發展戰略,在全區拋起了新一輪大規模城市建設熱潮。從至今,全區共有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xx個,共投入資金億元。全區xx個街道、鄉、鎮均有城建開發任務,共開發征用土地多畝,累計拆除房屋約萬平方米,拆遷群眾xx戶,其中農民xx戶xx人,農村拆遷安置量大任務重。我區拆遷安置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在廣大拆遷戶的理解支持下,總的來說進展順利,并創造了、“模式”和“模式”這樣的好典型。
二、我區開展拆遷安置工作中主要經驗
拆遷安置工作情況復雜、矛盾突出、任務繁重。在工作中,我區克服種種困難,沖破重重阻撓,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些經驗。
1、領導重視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保證。拆遷安置工作牽涉面廣,情況錯綜復雜,沒有強有力的領導組織作保障,工作很難開展,為加強領導力量,強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領導聯系項目制。按照“一個項目、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種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區級領導聯系一個具體項目、一在嚴格執行政策的前提下,對該項目的拆遷安置全權負責,形成了對拆遷安置工作齊抓共管的領導格局。二是建立了領導聯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遷安置任務較重,壓力較大,矛盾較多,為減輕街道的壓力,區委向每個街道派出了2至3名區級領導協調指導拆遷安置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處理拆遷安置遺留問題領導小組。區委、區政府成立了拆遷安置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拆遷安置遺留問題進行全面處理,并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人,提出了處理意見,確定了交辦時間。我區大部分拆遷安置遺留問題的處理都有了較大的進展,為以后的開發建設和拆遷安置工作掃清了障礙,夯實了基礎。
3、宣傳到位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基礎。拆遷安置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和掌握拆遷安置工作有關政策,正確對待拆遷安置中的矛盾和問題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區注重多途徑、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關政策法律和宣傳工作和拆遷戶的思想工作。
4、依法辦事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關鍵。拆遷安置工作事關每一位拆遷群眾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矛盾,造成不穩定因素,只有嚴格依法律辦事,才能將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狀態。一是嚴格按政策補償,二是嚴格堅持“三公開”原則三是嚴格堅持“三帶三包”政策,即帶感情、帶政策、帶拆遷方案,包協議簽訂、包過渡、包穩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重點。我區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銜接,全力促進農民安置用地的落實和農民安置房的落實。全區共核定“兩安”用地總指標xx畝,已辦理紅線的安置用地xx畝,另有xx畝正在辦理之中,目前,已搬進拆遷戶的農民安置小區達x個,正在建設的農民安置小區的xx個。在幾年的拆遷安置工作中,我區創造了地和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我區實際拆遷過程中存在幾個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少數干部群眾對拆遷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夠、理解不透,或者誤解了拆遷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遷主體和被拆遷人之間的對話交流的渠道,作為拆遷主體一方的干部對群眾的疑問不能正確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敷衍塞責,上推下壓,引起群眾的不滿。
2、在拆遷調查工作中,對補償標準的尺度掌握出現偏差。盡管政府部門按照拆遷政策,制定了統一補償標準,但由于對同類房屋的結構、裝修、價格等問題的認同上存在差異;對居民建在集體土地上與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估價混同;甚至存在個別講人情、論親疏,對拆遷地面積的丈量、拆遷標的物的估價不統一,出現個別超面積丈量、超值估價等現象,致使被拆遷人之間相互攀比,引發矛盾。
3、由于現行的有關拆遷安置法律規定的原則性強,實際可操作性較差,有些村組制定的村規民約,有部分違反現行法律政策的規定,且在發放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拆遷安置工作較為滯后,超期過渡現象嚴重。
1、拆遷安置工作體制理順不暢。街道、鄉(鎮)對拆遷安置工作重視不夠,思想不夠統一;相當多的干部對政策理解不透徹,執行政策存在較大的偏差;部分項目管理人員責任心欠佳,導致很多項目前期工作難以落實;部分拆遷單位及拆遷戶對拆遷工作不配合,漫天要價,導致有些項目的拆遷工作難以推進。
2、農民安置工作落實欠佳,超期過渡現象嚴重。由于近年來大開發、大建設,特別是一些省、市重點工程建設的需要,農民拆遷大多是先拆遷后安置或邊拆遷邊安置的情況下開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資金難以到位,導致大批拆遷農民住戶安置難以到位,長期處于過渡狀態。目前全區尚有x戶x人在外過渡,占總拆遷人數的x%,且大部分是超期過渡。
(三)失地農民的生活出路問題難以解決。被拆遷后,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且絕大部分農民除農活外無別的一技之長,較難找到工作,安置補償費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夠的資本開展經營活動,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一系列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必然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三、對策和建議
1、加大拆遷安置法律政策宣傳的力度
在多年來的拆遷安置工作中,我們積累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拆遷安置法律政策的宣傳。在每項重點工程建設的拆遷征用地之前,首先召開動員大會,向被拆遷村組和拆遷戶發放大量的宣傳資料,是一項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對相關法律政策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為此,在進行重點工程拆遷工作的.時候,我們除了開好動員會外,要加強相關法律政策宣傳工作。對參與拆遷安置工作的干部要進行相關法律政策的學習和培訓,尤其對被拆遷范圍內的村組黨員和干部進行更深層次安置補償法律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利用他們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體被拆遷安置群眾的政策法律素質。對可能出現和已經出現的問題,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干部發現和提出的政策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認真負責地解釋和說明。如某街道拆遷戶兩年兩次搬遷,安置無著落,其反映強烈。據了解,該安置地已在規劃建設中,政府巳按時足額發放了過渡費,這是政府拆遷安置工作中的一項政策規定,通過政策宣傳,這些拆遷戶很快消除了怨憤。實踐證明,只要我們及時做好拆遷安置相關法律政策的宣傳工作,就能夠得到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許多矛盾都可得到預防和解決。
2、堅持拆遷調查、安置中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由于當前重點工程的拆遷工作任務繁重,特別是拆遷安置工作時間緊,且工作量大,為了追求工作效率,政府在拆遷調查工作中實行大兵團作戰,這往往是要以犧牲公正為代價的,也成為產生安置拆遷糾紛的原因之一。為此建議主管部門,要切實把握好公正與效率的關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公開促公正,以公平保穩定。在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主管部門對土地征用要公開進行,把征用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圍、面積、補償依據以及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地點、期限等,在被征用拆遷地予以公告;對拆遷補償要公開進行,把征用地拆遷數量、補償依據、補償費數額、被安置農業人員數量、農業人員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其具體實施的步驟等,在被征用拆遷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遷地群眾的監督,防止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別是安置對象和房屋拆遷等補償安置到人到戶的,更要十分注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時成立核查組,掌握統一補償標準,對群眾提出的異議進行復核調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確保重點工程拆遷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拆遷安置不公而引發矛盾。
3、完善拆遷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規范
目前,我區安置拆遷補償依據主要是《征地補償安置條例》,但該條例原則性強,在實際操作中仍有許多困難,由此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較多。在我國法制不斷健全的今天,人民群眾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依法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區安置拆遷補償工作,使安置拆遷補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相應的操作性較強的《安置拆遷補償辦法》已經迫在眉睫。根據憲法精神和民法通則、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計劃生育法以及《征地補償安置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一)農業人口數的統計應嚴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線,對前不溯及,對后不順延。
(二)服義務兵役(含超期服役的)的現役軍人應參與安置分配;未隨軍遷出、其戶口在拆遷地的軍人家屬(包括其配偶和子女),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三)拆遷地的在校大、中專學生,其戶口雖已遷出,但未分配安排正式工作的,憑在讀學校證明和學生證,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四)具有拆遷地戶口,正在勞改勞教的人員,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五)享受五保優待的人員,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其補償費由村組代管。
(六)拆遷地已出嫁婦女,離婚后因生活無著落而回遷的人員(含已回村落戶、法定撫養的小孩,)和婚嫁到拆遷地婦女而離婚后其戶口仍在拆遷地的人員(含再婚隨遷、法定撫養的小孩),應當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婚嫁農村的出嫁女,其戶口未遷出的人員,只能一次性享受一方安置補償,已在男方參與安置補償的人員,不參與本地安置補償分配;未參與男方所在地安置的人員,應當參加戶口所在地的安置補償分配。如戶口回遷或者未遷出的上述人員與村組另有書面協議的,可按協議執行。男到女方落戶的可參照執行。
(七)婚嫁城鎮、未隨遷的拆遷地半邊戶及其子女,應同等參與安置分配;但一方已享有國家福利分房的,可不考慮宅基地和住房的政策性優待。
(八)原籍在拆遷地,因生活所迫或歷史上的政治原因被迫外遷,后其戶口又回遷原籍,并分有責任田土的人員,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外地回遷戶與村組另有協議的,可按協議執行。
(九)返鄉居住的離退休人員,不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其配偶系再婚的農村戶口,經村組集體研究和村民會議通過,準許其遷入的,應當給予安置補償,但與村組有協議的,可按協議執行。
(十)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未處罰到位的計劃外生育子女,不參與安置補償分配。農村獨生子女可享受安置補償有關政策性優待,按相關政策執行。
(十一)無正當理由遷入的農業人口(含空掛戶),不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十二)欠有國家稅費、集體公益事業折價款以及其他集體欠款的人員,其安置補償可以折扣欠款后按實發放。
4、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政府良好形象
重點工程建設利國富民,對加速經濟發展和加快城市化進程意義重大。同時,拆遷安置補償費的發放到位,涉及到被拆遷群眾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遷群眾最關心、最實際、最容易引發各種矛盾焦點問題,這些都對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點工程建設中的拆遷安置工作,從一個側面體現了政府部門工作作風的好壞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政府轉變工作作風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們保持優良的工作作風,就會得到廣大被拆遷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重點工程的建設有序推進;反之就會遭到部分拆遷群眾的抵觸,使重點工程建設受到阻滯。為此我們要牢記五心,轉變作風,打造誠信政府形象。即在拆遷安置工作中,接待群眾咨詢要熱心;調查補償情況要細心;聽取群眾意見要耐心;核實安置補償標準要公心;善后安置要關心。此外,要保持拆遷安置工作的延續性,切實落實對被拆遷群眾的承諾,勤政為民,真正做好被拆遷群眾的公仆,從而樹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5、統籌項目建設與拆遷安置,促進安置小區建設社區化。一是要堅持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堅持對所有工程嚴格實行“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采用“項目+安置”的辦法,將農民安置地與建設項目一并辦理手續,一同報建。二是要實行集中留地,統一安置,積極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經驗。即:一是集中統一重建安置。堅持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報建、統一建設、統一質監、統一物業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科學、合理地安置好農民,做到高標準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使農民安置小區聯體成片功能完善、設施齊備、適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發展產業。充分利用農民生產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開發等方式,大力發展后勤服務業和商貿業,使農民變股民,從經營中分紅獲利,建立穩定的收入來源。三是多途徑安排農民就業。安排拆遷農民從事物業管理和后勤服務;積極與征地建設單位協調,在用工上優先考慮當地農民,鼓勵失地農民從事個體經營和興辦企業,并提供一定的優惠。
6、加強農民安置小區的統一規劃,盡快制定好全區農民安置整體規劃。一是規劃要統一。與市、區總體規劃統一協調,農民安置小區建成后直接成為現代化城區的組成部分。二是規劃要先行。制定科學合理的全區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供地計劃,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強化規劃約束力,明確失地農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區規劃建設。三是規劃要科學。按照有利于土地綜合利用、有利于社區管理和物業管理的“三個有利于”標準,科學規劃農民安置小區。四是規劃要實用。按照農民生產安置一律作二、三產業規劃建設的要求,高起點規劃好、預留好生產用地。把規劃、預留生產用地與項目開發、市場建設結合起來,使生產用地成為失地農民獲得長久收益的主要來源。
7、創新勞動就業服務,促進失地農民就業市場化。一是要加強對失地農民的培訓工作。培訓重點主要是引導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兩個方面。引導性培訓主要是對失地農民開展基地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方面的培訓。職業技能培訓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農民意愿的基礎上,開展家政服務、餐飲、保健、制造、建筑等行業和知識的技能培訓。二是結合項目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加強項目建設的協調與合作,在建設進從建筑工程中找崗位,建設后中牧業管理和衛生保潔中找崗位。三是完善勞動力市場。加強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化的就業機制。將失地農民就業與下崗工作再就業統籌考慮,打破城鄉“藩籬”,變“變籍門檻”為“素質門檻”。
(三)改革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失地農民養老社會化。一是實現失地農民身份的轉換。在子女就學、勞動就業、社會保險、計劃生育等方面與城市居民同樣的政策待遇。二是堅持“低門檻進入、低標準享受”的原則。參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新人”辦法進行,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個人收入水平確定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降低門檻,因地制宜、秩序漸進。三是采取“個人責任和社會互濟相結合”的辦法。失地農民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資金來源堅持以個人和村集體為主,政府支持為輔。考慮有昨于鼓勵失地農民勞動就業和與城鎮社保體系相對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區居委會的建設。對新建成的農民安置小區,要加快建設社區居委會,按照城市社區的規范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日常管理,促進社區管理由農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轉變。二是要加快社區文化建設。失地農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較低,生活方式中有許多不適宜城市生活習慣。今后,要以城鄉文明融合為目標,通過開辦夜校、培訓班,組織社區文化藝術節等形式,盡快促進失地農民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的城市化轉變。
拆遷安置調研報告 2
拆遷安置工作是轉型增速的基礎、是趕超發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錫山城市形象和發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來,區人大常委會成立了由主要領導及分工領導帶隊,相關工作機構負責人參加的調研組,到基層各板塊分別走訪了解情況,并組織建設、房管、國土、規劃、民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現將調研及思考的有關情況綜述如下:
一、拆遷安置工作成績顯著
近年來,尤其是今年以來,全區各級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圍繞項目抓拆遷,關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務重、壓力大的情況下,表現出在困難面前不回避、在壓力面前不退縮的精神狀態,以前所未有的強度、速度、力度推進拆遷工作,同時也較好地確保了社會和諧穩定。至10月底,全區累計完成拆遷量444萬平方米,安置房建設項目開工45個,總面積達421.6萬平方米,為全區轉型提升、趕超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1、目標明確,認識統一。大拆遷、大發展,不拆遷、難發展。拆遷與安置相輔相成,解決好安置可以促進和推動拆遷。各板塊思想高度統一,認識高度一致,都把拆遷安置擺上了突出位置,作為當前促進轉型升級、加快趕超發展的首選環節。特別是今年以來,全區統一確立了以項目定拆遷的基本思路,明確了安置房騰地、重點工程、經營性地塊、產業園區項目、社會事業項目等五大類拆遷項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進一步強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規范,舉措有力。拆遷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塊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遷、規范拆遷的要求,加大征地拆遷前期各項手續的辦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規拆遷。動遷工作思路嚴密,發揚了釘勁、韌勁、磨勁,不厭其煩、不遺余力做動員拆遷工作。同時,嚴格執行拆遷政策,通過建立工作制度,規范各項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如安鎮街道明確要求對住宅拆遷建筑面積、合法面積、安置面積等信息進行統一上墻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東亭、東北塘街道對非住宅拆遷建立嚴格的會審制度,通過層層把關,確保非住宅拆遷補償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順應時代發展的潮流,各板塊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設安置房,部分板塊規劃設計建設了一批品質上乘、環境優美、設施齊全的小高層和高層精品安置房小區。
3、千方百計,幫助安置。為妥善處理和解決被拆遷群眾的過渡安置問題,各板塊動足了腦筋,想盡了辦法,通過挖掘整合各方面資源,盡最大努力幫助他們解決過渡安置的問題。如東亭街道大力創新安置工作方式,出臺安置房承租辦法,努力緩解安置工作的壓力,并根據實際情況,落實一批臨時安置房,酌情提高了過渡費標準。錫北鎮、安鎮街道等對在外過渡拆遷戶辦理婚喪事,給予特別的經濟補貼,開展暑期走訪慰問,向在外過渡的每戶家庭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溫慰問金。鵝湖、羊尖、東港、東北塘、云林、厚橋等地分別通過建設臨時過渡房、租賃輕紡城、印刷包裝城等部分閑置用房和改建老醫院、老中學、廠房等辦法幫助解決老弱病殘等困難家庭的臨時過渡安置。政府的這一系列為民舉措,也得到了群眾的廣泛認可和擁護。
二、拆遷安置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調研中,各板塊及有關部門針對當前拆遷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安置房建設有待加快。當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導致拆遷工作進展緩慢的最大阻礙。調研中反映,安置優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確立,加之用地指標收緊、前期手續辦理不及時、建設單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層和高層安置房建設周期長、質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導致當前安置房建設遲緩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區累計有過渡戶12680戶(其中全過渡8865戶,半過渡3815戶),全區安置房缺口較大,多數過渡戶需要2年左右時間才能全部安置到位。從調研中也了解到,安置過渡費支出數額較大,已成為各板塊的重要負擔。無論是從加快安置拆遷群眾,還是減輕財政壓力方面考慮,都要求各板塊高度重視,加快安置房的建設。
2、清點工作有待突破。盡管目前全區拆遷的總體進度較快,但部分項目,由于少數居民沒有完成拆遷,未能實現項目的整體拆平,也導致了一些優質的大項目不能快速引進落地,對后續發展造成了影響。一些即將交地的重點出讓地塊,由于拆遷工作不能按時到位,也將面臨違約風險。今年已啟動的121個拆遷項目僅有52個完成清點可交地,占拆遷項目總量的47%。有15個項目因為存在十戶以下居民沒有完成拆遷而沒有最終拆平,已經嚴重影響并制約了我區項目拆遷工作的整體成效。
3、拆遷工作氛圍有待改善。媒體和社會輿論過度報道時有發生的拆遷事件,引發了部分群眾對拆遷工作的片面理解。拆遷宏觀政策趨緊,國家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即將出臺,在此大環境下,不可否認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區拆遷工作人員的“瞻前顧后”、“縮手縮腳”。部分群眾對拆遷補償的期望值過高,也增添了拆遷工作的難度。為此,改善好、營造好區內的拆遷環境很有必要。
4、騰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絕大多數群眾顧全大局,拆遷易家,為地方建設發展騰出了空間,作出了貢獻和犧牲。當前,他們對政府拆遷土地的利用建設充滿了期待。通過近年來對拆遷工作的大力推進,全區為加快轉型趕超提供了土地資源儲備。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由于招商選資、項目引進工作成效還不夠顯著,對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總體利用率還不是很高,符合產業發展的優質項目入駐不多,拆遷帶來的發展優勢還未能完全凸顯。
三、做好拆遷安置工作的幾點建議
城市建設發展的最終目的是讓人民群眾共享城市建設成果,實現城市發展與人民群眾改善居住條件的雙贏。當前,全區各級各部門需要把合理安置拆遷群眾、提升居民居住質量貫穿于城市拆遷建設的全過程,做到將改善城市面貌與提高群眾生活質量有機結合,讓拆遷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使拆遷工作順民意、達民情、暖民心。
1、立足當前,著眼超前,加快高品質安置房建設。隨著城市建設的深入推進,安置房建設將成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級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努力把這項民生工程辦實、辦好。一是加快建設。以實現“零過渡”為目標,根據過渡規模和拆遷計劃,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計劃預測的基礎上,科學放量安置房規模,優先安排計劃,優先保障資金,優先配備人員,加快安置房啟動實施,確保安置房建設逐步還清舊賬,不欠新賬,適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質。大力推廣東亭、東北塘、安鎮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設高品質安置房的好做法,優先選擇地段好、配套齊、環境優的地塊,高標準規劃建設拆遷安置房,積極引入實力強、品牌優、社會責任感強的優秀房地產企業參與建設。通過強化設計,完善社區環境、生活服務、景觀綠化等居住與配套服務功能,實現安置房建設品質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續。各板塊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超前謀劃,主動銜接,加快辦理安置房建設有關手續,務必做到手續齊全后方能動工建設。
2、突出重點,依法操作,確保拆遷安置工作的順利推進。做好拆遷安置工作,要突出實施清點、“凈地”出讓、政策完善、安置房辦證、拆遷企業職工和被征地農民就業這些重點,堅持依法操作,有序推進。一是抓好實施清點。繼續發揚“5+2”、“白加黑”的工作干勁,勇于攻堅克難,突破工作難點,組織實施好清點工作,力求實現整體拆平,確保一批重大項目的入駐。認真分析研究“釘子戶”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決和行政強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對策,特別要注重防止一些“釘子戶”抱團的情況。二是堅持“凈地”出讓。“毛地”出讓一方面不利于拆遷的進行,易引發社會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還將面臨地塊出讓違約的風險。從加快項目建設和保障社會穩定的角度考慮,倡導國有土地掛牌要堅持“凈地”出讓。三是完善拆遷政策。在深入調研,充分了解基層實際和群眾意愿的基礎上,對當前我區現有的拆遷政策進行梳理和完善,從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發,盡可能的做到統一,逐步提高補償標準,使制定的政策更趨于科學、合理,易于被廣大群眾所接受。同時,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穩定性和連續性,加強對拆遷政策實施操作的統一管理,把拆遷工作的各個環節都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提高拆遷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遷不公而引發矛盾。對于老、弱、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應充分體現政府關懷,做到依法拆遷、友情操作,全力幫助解決他們的合理要求和困難。四是加快安置房辦證。辦理安置房“兩證”,既是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現實需要,也是政府關注民生、服務民生的重要舉措。當前,要努力通過各項工作的`完善,為申請安置房“兩證”辦理創造條件。繼續以深入開展安置房建設清理規范工作為契機,及時完善建設項目土地、規劃、建設、安置等手續,做到在竣工驗收前完成所有手續,確保能夠盡快進入辦證程序。針對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歸集問題,應盡快列出明確計劃逐步加以推進。五是高度關注拆遷企業職工和被征地農民就業問題。近年來,東亭、東北塘、安鎮街道等地非住宅拆遷超過了拆遷總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遷企業達不到入園標準,選擇關閉停產或遷至異地發展,不少職工不愿隨企業搬遷,面臨失業或者再就業。據區人保局近期在東亭、安鎮街道開展的一項調查數據反映,20xx年1月份以來,因拆遷企業關閉停產和不愿隨企業搬遷而解除勞動關系的本地職工有266人。這些職工的就業問題需要引起廣泛關注。同時,拆遷項目的快速推進,導致不少農民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需要高度關注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區各有關部門應通過加大轉崗培訓、組織專場招聘、扶持創業和開發公益性崗位等途徑,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努力實現拆遷企業失業職工和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工作。
3、強化宣傳,注重引導,營造錫山拆遷的良好氛圍。良好的宣傳氛圍是拆遷工作有效推進的重要保證。當前,要高度重視和營造好我區的拆遷環境,繼續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和途徑,突出深化正面宣傳,多宣傳錫山建設的宏偉藍圖、拆遷安置的重大意義,以及實施城市現代化發展戰略給城市面貌和群眾生活帶來的巨大變化,讓“拆遷是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遷是為了加快錫山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調動全區上下廣泛支持、主動參與、齊心協力做好這項工作。
4、高端合作,強化招商,努力實現騰地發展的最大效益。堅持“三高”原則,加強高端合作和重大項目的招商引進工作,積極引進符合地區產業發展的“高、大、新”項目,努力實現趕超發展的新突破。通過前期的努力,各板塊的專業園區建設已經初現雛形。改變當前項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應的產業項目仍較少的局面,需要長遠規劃、合力推動,重點是加強同京、滬、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間的高端合作,使得每個產業園區盡快完成具有技術含量、產業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龍頭企業落地,通過這些龍頭企業進一步帶動產業鏈的延伸發展,實現騰地發展的最大效益。繼續發揮好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建設發展聯席會議等制度的作用,扎實做好項目的各項服務工作,確保項目早建設、早投產、早收益。
5、及早謀劃,加強調研,加速安置小區管理的保障跟進。隨著拆遷工作的快速推進,我區的安置小區呈現出逐年增多的趨勢。從調研中了解到,當前拆遷安置過程中,原一個村的村民被分別安置于多個小區、一個小區安置多個村村民的現象十分普遍,甚至還存在著跨鎮、跨街道安置的情況。安置小區普遍存在著房屋出租率高,人戶分離現象嚴重的實際問題,由于居管分離和社區管理機構缺失,導致了安置小區管不了、原村(社區)管不著的局面,形成了社會管理的盲點和死角,也給群眾辦事造成極大不便。目前,全區各級的工作重心相對都集中在拆遷和安置階段,但對安置以后的管理問題重視程度不夠。各有關部門和地區要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對于一些符合建居條件的安置小區,通過整合,理順各類關系,合理制訂安置小區的建居計劃并加緊實施,盡快建立管理機構,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時,兼顧考慮好安置小區的黨建、群團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積拆遷,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實亡”,被形象的稱為“空殼村”。如何處置這部分村的股份制資產、村民變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轉化為城市社區等問題,有關部門應盡快列入議事日程,抓緊研究,妥善處理。
拆遷安置調研報告 3
一、問題的提出
市企業改制工作正進入攻堅階段,當前。市委市政府已初步形成了以改制企業土地“打捆融資”進行職工身份置換的總體思路,這一舉措的實施,將不僅有效解決改制企業職工身份置換的資金“瓶頸”而且可以避免因單個企業改制在土地出讓時容易出現的城市規劃剛性約束力受到侵
打捆融資”只是解決企業改制資金的搭橋”問題,害(把規劃作為城市基礎設施或公益事業的用地改為經營性用地出讓)城市建設品質降低(片面追求土地增值而提高規劃條件)城市土地整合效益下降(某區塊土地同時盤整尚不具備條件的情況單獨出讓其中的改制企業土地時產生的城市國有資產流失(土地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因急于籌措改制資金而不得不“賤賣”土地)等不利結果。然而。融資后的還本付息以及解決改制企業的其它困難最終還是有待于打捆的土地進入土地供應市場,通過市場變現來實現其價值。要進入土地供應市場,就必須使改制企業的土地形成“凈地”那么,妥善處理好改制企業土地上現有的職工宿舍拆遷安置問題就成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不僅“打捆融資”難以順利進行(金融機構會因為考慮用于抵押的改制企業土地市場變現的程度和時間的風險而對抵押土地的預估值降低)而且也可能形成即使融得了資金而無法分配下去(改制企業職工因對職工宿舍拆遷安置政策的擔心而在職代會表決改制方案時不“舉手”使得改制方案不能順利通過,置換身份也就不能實現)還可能因改制企業職工在不明晰其職工宿舍拆遷安置政策時阻撓企業土地打捆,致使“打捆融資”一開始操作就擱淺。
帶著這個問題,深入學習實踐活動的過程中。與有關同志一道,深入到市屬國有企業一建公司進行調研,希望與同志們一道能共同破解這道難題。
二、市一建公司基本情況
擁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等多種工程施工資質,市一建公司成立于1952年。一家大型國有建筑企業,職工總數2909人,其中,職職工1698人,離退休職工1211人,擁有土地197畝,職工宿舍面積79000m2住戶1600戶,其中房改宿舍30000m2448戶,未房改宿舍49000m21150戶。建造年代分別為60年代以前建的約46000m2占58.2%70年代建的約3000m2占3.8%80年代以后建的約30000m2占38%戶型面積分別為:30~40m2占25%41~50m2占31%51~60m2占22%61m2以上的占22%這其中,前進東路有2萬m2屬典型的棚戶區,居住條件極其惡劣,職工盼求改善住房條件的愿望十分強烈,前幾年多次要求集資建房,但未獲市政府批準。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出臺后,一部分人符合廉租房條件的職工因受到中簽比例的限制,難以及時享受到廉租房的實物配租,還有一部分符合經濟適用房條件的因自身經濟狀況的限制,又無力申購經濟適用房。因此,解決好這部分職工的住房問題,爭取他支持企業改制的前提條件,必須切實解決好。
三、改制企業職工住房拆遷安置方案
要解決好改制企業職工宿舍拆遷安置問題,根據市委書記關于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和城建項目拆遷以及改制企業職工宿舍拆遷安置統盤考慮的指示精神。必須首先考慮爭取納入納入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范疇,其次是要充分注意到已享有公房租賃權的職工的既得利益,還要努力降低安置成本,保障改制企業土地的凈收益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置換身份的資金需求。為此,提出如下方案:
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進行安置,1對于擁有100%產權的房改房職工。按市場比較法對房屋進行評估,采取產權調換(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任選其一的辦法,這與現行的拆遷安置政策一致。
如房屋拆除后,對于租賃未房改的企業公房職工。符合廉租房條件的直接在廉租房中安置。
如房屋拆除后其符合經濟適用房條件的允許其直接購買經濟適用房,對于租賃未房改的企業公房職工。但考慮其原來租賃公房這一既得利益,向其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賃權補償金。
如房屋拆除后,對于租賃未房改的企業公房職工。既不符合廉租房條件的又不符合經濟適用房條件的只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賃權補償金。
四、提出解除公房租賃權補償金的背景
對城市公房拆遷主要是三種方式,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政策未出臺前。一種是先房改,再還房或貨幣補償,另一種方式是先還房、再房改,還有一種方式是按被拆遷公房的評估價的90%補償給租賃直管公房的住戶,如繼續采取這種方式,一是不能與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接軌(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規定,享受過房改政策的不能再享受保障性住房)大量的實物安置房建設會沖擊房地產
二是增加了改制企業土地收儲的成本,市場。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把改制企業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來充分保障職工置換身份的資金需求。
只按拆除后職工是否符合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條件,但是完全忽視職工已租賃企業公房這一事實。僅從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渠道來解決拆遷安置問題,又會造成一部分由于有多處住房而不具備申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職工
還有可能使部分符合經濟適用房條件的職工因經濟困難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也不愿搬遷,因無任何補償而不愿搬遷。面對這兩部分企業職工的阻力,職工拆遷安置工作可能將陷入困境。
五、解除公房租賃補償金的標準應如何設定為宜
1根據現行住房租賃市場測算。
直管公房的一類地段的租金標準為1.5元/m2月左右,目前。而同類地段私房租金平均在7.5元/m2月,差價為6元/m2月,這就是租賃公房使用權的收益,建議解除公房租賃權的補償金標準設定為一次性補償的收益,即720元/m2。
2、適當考慮職工的接受程度。
已批準的企業集資建房,前幾年。集資款大約在800~900元/m2如果租賃公房職工宿舍拆除后得到720元/m2解除公房租賃權補償金后,再籌集800~900元/m2就可以購買一套價值在1600元/m2左右的.經濟適用房。經與企業干部和職工座談,職工心理是可以接受的至于部分不符合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申購條件的人員,或由于住房狀況較好,或由于經濟收入較好,況且也得到適當的補償,經過做工作,也可以慢慢接受。
六、改制企業職工申請保障性住房的程序
市規定了五道程序”四道把關”三榜公示”制度,關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購(租賃)程序。針對改制企業職工住房的特殊情況,建議改制企業職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和租賃廉租房的可以采取由職工個人申請、車間評議推薦、企業受理初審、主管局復審、市保障性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的五道程序,車間把好評議關,企業把好初審關,主管局把好復審關,市保障性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把好審定關的四道把關”車間公示、企業公示、市里統一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保證其公開、公平、公正性,接受企業職工及社會監督。
七、改制企業職工住房拆遷安置建設模式
對外是一個住宅小區整體,雖然改制企業土地上職工宿舍拆遷后有按拆遷還房安置的比如房改房)有按經濟適用房安置的還有按廉租房安置的但是可以在一個小區內建設。可以統一進行物業管理,對內根據住房性質區別產權關系。尤其是一個企業的職工安置盡可能在一起,不僅可以不打破現有企業職工相鄰而居的情結,有利于企業改制后職工的互幫互助,而且可以使企業改制后黨團組織通過社區這個紐帶繼續發揮作用,這對于構建和諧社區是大有裨益的調研時,市一建公司就很希望按市里的統一規劃,一個小區內分類集中安置,無疑對統一職工思想,推進企業改制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拆遷安置調研報告 4
征地拆遷是服務和支持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縣域經濟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但在實際征地拆遷過程中,往往矛盾層出不窮,信訪量居高不下,農民與政府極易形成對抗關系。為了獲得農民的支持,化解征地拆遷難題,穩步推進征地拆遷工作,就必須了解農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憂。為此,斗湖堤鎮征地拆遷專班對轄區內的7個村、場進行了調查。
一、被征地農民的普遍心理與行為特點
經過走訪調查,我們發現被征地農民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心理:
一是老住戶的排斥心理。他們認為本組的土地是其父輩的祖業,凝結了父輩和自己改天換地的辛勤勞動,現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讓第一輪承包以后遷入的農戶分一樣多的錢,給遷入戶分不分、分多少應由他們說了算。
二是田多戶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們認為既然實施了土地二輪延包并頒發了經營權證,確權頒證的土地就歸我私人所有,其補償款應該征誰補誰。
三是補償價格上的攀比心理。農民往往通過電視、網絡,或者其它地區被征地拆遷的親戚朋友了解補償價格,并且不區分情況簡單對比,如果價格偏低就覺得不合理、太吃虧。
四是對未來生活的恐懼心理。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保障,是農民的衣食飯碗,尤其是老年人對土地和房屋有著血濃于水的感情,凝結著他們的畢生心血,雖然給予了安置補償,但不少農民處于有房無錢、有錢無房的尷尬境地,不少農民談及未來無不黯然神傷,對今后生活舉棋不定,認為土地沒了、房屋沒了,成了居無定所,無田可耕、無業可做、無崗可上的游離于城市邊緣的“三無”農民。
五是對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擔憂心理。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始終是農村矛盾的焦點、漩渦。農民從自身出發,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補償款入袋為安,畢竟農民還很窮,結婚、還貸、子女教育等還需要大量投入。
六是解決問題方式上的吵鬧心理。他們總認為在征地拆遷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難以靜下心來解決問題。
正是基于以上六種心理因素,農民與政府工作人員在征拆過程中表現出的行為特點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認可,阻礙用地、阻礙拆遷、阻礙辦公,給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二、原因
(一)宣傳不到位。農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難、群眾阻力大,首要的原因還是宣傳不到位,在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上存在著三個問題。
一是宣傳不全面,工作人員對群眾宣傳講義務的多,講權利的少,或者只講義務,不講群眾應享受的權利;
二是宣傳不透徹,工作人員雖然經過了學習培訓,統一了宣傳口徑,但部分群眾對法律法規和政策往往斷章取義,在對政策的理解層面上發生偏差不能達成一致;
三是宣傳不具體,農民群眾關心的是征地價格、拆遷補償價格、養老保險怎么買,買多長時間,要多少錢,月領標準是多少,以前買了多種保險的怎樣并賬,等等。這些具體的數字工作人員對農戶還回答不上來,老百姓也不愿意聽大道理之類的話,說不到一塊。
(二)信息不對稱。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征地拆遷專班與農民群眾在征地價格、拆遷價格、還建安置房價格上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工作人員所掌握的是縣里印發的宣傳單或小冊子上的價格,而群眾掌握的價格信息有的是報紙上的,比如某某鎮某某村征地價格是20萬元每畝;有的是從電視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價格是多少;有的是從網上看到的,如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雖然目前具體修改條款還不知道,但有業內專家推測,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是提高征地補償數額,提高額度可能至少為現行標準的10倍。由于信息不對稱,所以對群眾很難進行疏導。
(三)分配不滿意。最大的不滿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屬于村民自治的范疇,分配方案是民主議定,是群眾說了算,而具體操作中是群眾代表先行商議后由農戶簽字認可。征拆專班的職責是在民主議定的程序上進行指導,對顯失公平的內容進行引導。一旦引導不當,多數代表就會說,既然我們說的不算,干脆你們拿一個方案出來。而少數弱勢群體指望專班工作人員為他們討個公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對統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滿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臺很艱難,對其最終結果專班人員也很無奈。
(四)保障不確定。目前采取單一的貨幣安置,農民對此積極性不高,抵觸情緒強烈。未被征地時,農村不少家庭可以自給自足,一家人的糧食、蔬菜、畜禽自給,除逢年過節買些肉,很少買菜,還有余糧可賣,一些農民從事養殖、種植時令蔬菜,或者到城市集鎮打季節工、散工還可增加收入。失去土地房屋后,農民的思想一時還轉不過彎,面對今后家庭生活十分茫然和恐慌。房屋土地征收后,失地農民的生活壓力無形中加大,每月電話費、水電費、生活費增多。普通百姓家開門是油鹽醬醋茶,以一家三口計算,每月沒有1000元生活費無法在城鎮生存,尤其是家庭教育投資不堪重負,供養一個大學生上學每年至少要萬元以上。同時,由于大多數農民文化偏低、年齡偏大、技術偏少,重新創業發展是個并不輕松的話題。失地對農民是個“陣痛”,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是農民最大的痛處。一次性補償,農民所得補償款有限,難以維持今后長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無穩定來源,失地農民對未來茫然和恐懼。
(五)信訪無良策。信訪工作不存在領導不重視的情況,關鍵是化解結案缺少更好的辦法。涉及征地拆遷的信訪最多的還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問題帶出來歷史分配習慣、征誰補誰、土地二輪延包的不徹底等等問題,要想縮小分配差距老戶不干,要滿足少數弱勢群體的訴求而最終結案又無資金來源。
三、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爭取農民認知上的統一。征地拆遷工作專班要加強學習,理直氣壯地宣傳土地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政策要全面、透徹、具體,要讓政策深入人心,這就要求專班工作人員在宣傳政策時要力求通俗易懂,糾正農民的錯誤認識,如土地私有、買賣自由等。《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農村集體
土地不能私自買賣,個人只擁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同時,對征拆中漫天要價,非法阻撓施工的要予以重懲,對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加強村民自治的指導和引導,維護好少數弱勢農民利益。在農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體成員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對分配對象的確定有多種:有的確定辦法是“三有”,即有戶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確定辦法是在上次分配對象的基礎上加上自然增員的人數再減去自然減員的人數;有的確定辦法以參與負擔的人為基礎來確定的。在各種界定辦法中,專班對失地農民群體中如離婚女、外嫁女、鰥寡孤獨、勞釋等人員要維護他們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做好過細的群眾工作。在征拆過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鎮干部也很無奈,這時就要充分發揮村干部地緣血緣親緣優勢來做好農民的工作,一把鑰匙開一把鎖。有的農民鎮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聽;有些事情的處理鎮干部束手無策,但村干部就有辦法。村干部要武裝好群眾代表,統一思想、統一口徑,收集群眾意見和反饋集體意見,使征拆工作有序推進。
(四)暢通信訪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斗湖堤鎮是個信訪大鎮,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如摸底排查、日報告制、領導接訪制、下訪制、月分析季分析會議、案情包保責任制等。在征拆中引發的信訪問題一要超前,二要重視個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訪評估,與村組干部一道摸底登記、走訪座談、預測風險、有針對性地做好預案。重視個案就是將集體訪變為個訪。征拆上訪往往是一個群體,攪在一起如一團麻,有的參與上訪甚至連訴求都不清楚,一問要求解決什么問題則開始對工作人員質問,二輪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們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規?上訪人員這時情緒會越來越激動,這樣費時費力還難以理清。重視個案就是要做到一戶一檔、一戶一策、一戶一回復。
(五)做好保障工作,確保失地農民無后顧之憂。一是加大就業培訓力度。為促進失地農民更好的就業,提高技能水平,拓寬就業渠道,政府應加強失地農民的免費培訓力度,讓年輕的失地農民掌握一技之長。二是用足用好集體預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清人分類、配置股權的基礎上,對村集體預留地在搞好還建房的同時,充分利用剩余預留地搞好開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失地農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拆遷安置調研報告 5
近幾年來,我縣重點工程項目眾多,征地拆遷安置過程出現了不少問題,由此引起的民間糾紛和群體上訪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我縣社會穩定,成為縣域經濟發展不容忽視的障礙。我們通過調查發現,新區建設拆遷安置區困難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資金投入不夠;二是征地拆遷未到位;三是安置區及棄土場用地未能按期交付使用,三者是造成拆遷安置工作滯后的主要原因。下面,我們以縣城新區為例就征地拆遷安置工作談一些膚淺意見,供領導參考。
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滯后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偏低問題
1、目前,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和地上附著物,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規范,均依據的是地方性法規,而地方性行政法規一定幾年不變,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給征拆政策的落實和工作的推進帶來了困難。
2、在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中,被征地農民往往以發達地區的征地補償標準和政府招拍掛出讓土地的價格來衡量當地征地補償標準的高低,期望高、愿望高,普遍認為現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偏低,不認可,要求提高征地補償費用。在青苗、地上附著物、建(構)筑物等補償上,村民想法設法,漫天要價,造成征地協議簽訂難。
(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未配套引發的矛盾。在失地農民后期保障方面,由于我縣失地農民失業、醫療、養老保險等相關政策未配套,給失地農民帶來了后顧之憂,給工作增加了難度。
(三)群眾合理建房難以解決,違規建房查處力度松弛。市政發[2002]17號文件及縣政發[2008]17號文件都強調要預留部分集體土地用以滿足村民(非拆遷戶)住房重建,事實上,新區控制私房建設已達十三年,只堵不疏,一部分群眾不得不冒險私自搭建,因此這部分群眾工作十分難做,再加上另一部分人鉆以往控違工作不嚴的空檔,擅自超高建設,私自買賣土地,嚴重阻礙了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墳墓搬遷問題。由于新區很少規劃殯葬用地,村民對墳墓搬遷往往是就近搬移,這樣很容易造成重復搬遷,重復補償。個別完全失地的村組,已經沒有殯葬用地,如何規劃被征地塊上的'墳墓搬遷用地,是新區面臨征地的又一問題。
(五)被征地村組承攬工程的問題。在項目建設中,當地村民對項目建設附屬工程承攬要求強烈,把工程承攬當作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一個前置條件。而這些又不是具體操作征地拆遷工作部門能夠答復的問題。
(六)內部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干部為了加快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任務,存在隨意開口子,亂承諾的現象,甚至在丈量土地、宅基地安置等具體工作中出現不公平、不公正問題,不但極大地影響了干群關系,而且致使不少征遷安置戶產生抵觸情緒,影響后續工作的開展。
(七)部分項目用地未批先征,一遇到部分村民抵觸,很難解釋,往往顯得束手無策,難以征拆安置到位。
(八)部分已征土地被村民侵占。由于征地未采用GPS測量,而是采用皮尺測量和人工打樁定界,部分村民,毀滅界址,任意侵占,給征拆安置工作增加了更大難度。
(九)政府資金投入不夠,造成安置區水、電、路建設嚴重滯后,場地平整(打土方)進度緩慢。居民自建房小區建設遲遲不能啟動。
二、對策建議
(一)適當考慮物價上漲因素,設立物價補貼及提高房屋拆遷獎金,用以彌補補償標準偏低給拆遷戶帶來的損失。具體做法為:物價補貼按正房價格30%進行補助,拆遷獎金按1萬元/戶的標準進行獎勵。
(二)堅持規劃實用原則,合理規劃過渡安置房、居民建房小區、拆遷戶安置區及殯葬用地,切實關心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1、讓符合條件建房的村民提出申請,通過審批后,自覺按照規劃要求建房及合理使用殯葬用地,減少亂搭亂建,亂葬行為。
2、盡量將村民建房小區、拆遷戶安置區規劃建設成農貿市場、五金家電市場、服裝城、建材市場、汽車配件批發市場、藥材批發市場、油茶批發市場、家具城等各類特色市場,讓老百姓無論是門面出租還是自主經營都能獲得長久的收益,逐漸實現由“要我拆”轉變為“我要拆”。
3、針對失地農民自主創業制訂一些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失地農民自主創業,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以確保征地工作順利開展。
(三)合理享受社會保障,解除農民后顧之憂。為減少失地農民在市場經濟中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將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是完全必要的,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職業教育和培訓等,其資金來源于失地農民的補償和耕地轉用后增值收益,采取“政府出一點,個人繳一點”予以籌集,有條件的地方還可采取集體補一點。其中政府出資部分不低于保障資金的30%,從土地出讓金中支出,直接進入社會統籌賬戶以備調劑用,個人負擔部分從征地安置費中抵交。為保證此項制度的可持續性,對失地農民社會保險標準建議低于城鎮職工,并且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建立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風險準備金,以應對將來支付風險。鑒于政府為失地農民建立社會保險個人賬戶,難以一次性拿出全部資金,可采取分階段向農民個人賬戶注入資金,同時鼓勵失地農民積極參加社會保險。
(四)加大控違,拆違力度,嚴格規范征地程序。一方面,指揮“三違辦”加大宣傳,巡查力度。對亂搭亂建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對制止無效而采取突擊搶建的違章建筑,堅持一拆到底;另一方面對以往違法用地、違規建房存量案件盡快分類處理;三是盡快啟動居民自建房小區建設,解決只堵不疏現象。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監管機構的權威性、公正性和科學性,有效控制亂搭亂建行為;保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增強征地拆遷工作的執行力。
(五)對征地區域內項目建設中的挖、運土石方,修建圍墻、材料運輸等一些技術要求不高的事項承包給被征地農民實施,但不得強包、強攬。
(六)盡快采用GPS測量征地,繪制土地征用地圖,明確界址,防止土地侵權糾紛發生。
(七)妥善處理征地拆遷中遺留問題及信訪問題。
(八)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無錢法不靈。資金投入不到位,推進安置區建設就是一句空話。
(九)在處理遺留問題及信訪問題前,建議成立一個專門班子,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進行排查,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時間表,對歷史遺留問題及信訪問題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等方面依據政策予以全面考慮,不亂開口子,不亂作承諾,堅持議事制度,形成集體決議,認真予以書面答復,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加快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步伐,盡快將安置區交付使用,讓廣大拆遷戶早日建設好安置房。
總之,我們認為安置區建設進度緩慢,一方面是人的問題。一是政府工作人員沒有完全以民為本,盡職盡責;二是安置對象要求過度,而又與政策不符。二方面是體制問題。一是縣里項目指揮部過多,各指揮部采用政策不同,安置戶總挑最利己的政策攀比;二是時間拖得太久,國家政策變化;三是國有土地跟集體土地拆遷安置政策不一樣;四是新區指揮部管錢主體與管人主體也有體制不順問題。三方面是資金投入嚴重滯后。財政總說指揮部沒有為財政做貢獻,指揮部又說城市建設財政本來就應該加大投入,推進水電路建設先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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