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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1
國務院第252號令發布以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已開展十二年,筆者一直從事這項工作,最近筆者根據自己的工作實踐結合登記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幾個問題作了一些思考,供同行們商榷。
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認識不足
從目前來看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認識不足帶有普遍性,主要表現四個方面,一是事業單位主管領導和法人代表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不熟悉,他們對事業單位為什么要搞登記不清楚,所以缺乏接受登記管理的自覺性。二是事業單位法人發生變更事項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登記機關多次催辦效果不理想,他們認為登不登記無所謂,反正工資財政一分不少。三是一些差額預算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他們認為登記手續辦不辦理沒關系,反正財政也不會給單位多少錢,所以對接受登記管理缺乏熱情。四是一些事業單位受主管部門牽制,不能獨立對外開展活動因而對辦理法人登記手續缺乏積極性,法律意識淡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沒有用足用活法人單位應有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不規范
事業單位設置上不規范從目前來看不止一個縣,就是全州、全省都存在同樣情況,由于機構設置不規范影響了事業單位自身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少部分事業單位履行行政職能、造成政事不分。本來事業單位職能就是為國民經濟發展服務、為社會事業發展服務,但是因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核定嚴格限制,政府只能委托一些事業單位履行部分監督管理和執法職能。如:水政監督、魚政管理、國土管理、勞動監察、城市監察、文化稽查等。二是機構名稱不規范,事業單位名稱應體現其特點,不能使用行政單位和企業單位名稱,目前還有一些事業單位名稱使用xx局、xx公司。三是少數事業單位規模過小,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事業單位設置必須要具備法人條件,由于歷史原因有些事業單位一個人一個法人單位,登記機關在給這些單位辦理法人登記手續時不好辦理,雖然通過一些渠道進行變通,但按要求是不規范的。
(三)法人登記手續不齊全
法人登記手續不齊全主要是登記管理人員要求不嚴,具體表現一是各類表格填寫不規范,涂改、錯漏現象嚴重。二是開辦資金不足,中介組織驗資無法進行。三是年度報告數據填寫不準確,鄉鎮站所多數沒有收支帳目和報表。四是對發放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保管不當,大多數單位沒有將證書公開懸掛,少數單位還出現遺失證書的現象。
(四)登記管理機關監管不到位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不是單項工作,它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涉及的線長面廣,面對各類不同性質、不同規格、情況復雜的所有事業單位,要按照登記法規把這些單位規范起來的確需要一段很長的過程。筆者在工作實踐中發現目前對事業單位的監管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登記管理部門普遍存在重登記輕管理現象,首次登記已全面完成,加之新設事業單位較少,登記管理機關的主要任務是加強對法人事業單位的管理。由于登記管理部門人員少,平日忙于處理日常登記、變更業務,很難經常下單位檢查監督,造成監督管理難到位。二是登記管理人員缺乏系統的培訓,由于人員變動頻繁、新進工作人員又沒有及時進行業務培訓導致業務不熟悉,影響了登記業務的正常開展。三是監管手段疲軟。《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明確了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能就是對事業單位進行登記和管理,對違反《暫行條例》的'單位要進行處罰:但是這些處罰都是政策性的,具體操作起來都很困難。如:對沒有參加年審的事業單位,可以停辦一切機構編制有關事項、吊銷法人證書、沒收印蓋、撤消機構、凍結銀行帳戶,同時對法定代表人進行相應處罰。但實際上很難操作,因為大部分事業單位都承擔著社會服務和公益事業的職能,是社會生活正常運轉不可缺少的,我們沒有權力讓學校工作停止運轉、讓醫院關門。對法人代表進行處罰也難做到,因為登記管理機關沒有對干部進行處罰的權力和職能。四是登記管理機關缺少規范的法律文本,對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事項如何處罰,沒有具體規范性、合法性、有效性的處理條款。以上存在的問題是登記機關監管疲軟、監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二、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地位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是一個即具有行政管理又具有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它是改革后新成立的機構,在設置上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一是登記管理機關設立時因沒有行政編制,以致于一些縣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是以事業單位存在,建議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改為行政機構。二是登記機關級別太低,縣級登記管理機關大部分是股級或二級機構,對外開展工作難度大,也沒有引起各部門各單位的重視,為了加大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力度,建議提高登記機關的行政級別。三是統一規范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的名稱。
(二)加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規的宣傳力度
一是利用報刊、電視等媒體進行宣傳,使社會各界、各部門都知道事業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登記機關要多向領導特別是分管機構編制的領導匯報。三是分期分批的對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和分管領導進行培訓,使法人代表和分管領導對事業登記管理重要性有深刻的認識,同時也使領導對這項工作引起重視。
(三)合理設置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機構的設置要適應市場和自身發展需要,事業單位作為一級法人要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設置。要打破計劃經濟體制那種上下對應設置做法,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科學的設置。對于那些職能相近、機構過小的一人一站或一所的事業單位法人要進行整合和規范。對于那些結構不合理、布局不恰當、服務意識差的少數事業單位應及時予以撤銷。
(四)嚴格按登記管理法規規范登記業務
一是加強登記管理人員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規的學習。二是要嚴格按條例操作、不搶時間、不搞任務指標,合格一個辦理一個,手續不全決不發證。三是對證書不按規定懸掛、亂擺、亂放或遺失證書的事業單位法人要進行相應處罰。
(五)加大登記管理機關對事業單位法人監管力度
如何將事業單位各項工作監督到位,主要應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一要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管制度,使監督過程有章可依。二是各級領導特別是登記管理機關的主要領導,要重視登記管理工作,要把這項工作同抓機構編制工作一樣及時進行監督和檢查,使其落到實處。三要加強登記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和法律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四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應用非常廣,它是事業單位的通行證,如何發揮其作用和功能,僅靠登記管理部門是難做到的,我們要嚴格執行國家十五部委《關于<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主動和相關部門聯系,爭取支持。五是加強監督和處罰力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確立事業單位法人地位、規范事業單位行為、保護事業單位合法權益、強化對事業單位的監督。事業單位如果違反《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登記管理機關應和紀檢、組織等相關部門采取經濟或行政等手段對違反《暫行條例》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處罰。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2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它也是機構編制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針對這項工作,近年來,各級編辦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細則》),使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健康發展軌道。但是,隨著登記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一些難點和問題不斷凸現出來,有待于我們進一步解決和完善。
問題和現狀:
其一、認識不到位,登記意識不強。一些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登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登不登記無所謂,年不年檢不礙事,法律意識淡薄,登記意識不強,不清楚自己作為事業單位法人應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也因之不能規范自己的行為,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其二、默守成規,循規蹈矩。登記方面存在就登記而登記的現象,過多地認識都只停留在資料的收取上,從而輕視了規范的登記工作應該按照申報、評估、論證、審批的程序進行,過于放寬了登記的條件、降低了登記的門檻,首次登記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我想這可能是州內各縣(市)都普遍存在的現象。另外,在登記的過程中出現了看似簡單的問題簡單化處理,譬如對宗旨和業務范圍規范、用語方面,只要對于《須知》上己有規定的,照抄照搬,無可厚非,而有些事業單位特別近幾年新成立的事業單位,本身是為了適應市場經濟和改革的需要而設置,其宗旨和業務范圍無章可循,我們總不能隨意東拚西湊,更不能斷章取義,嚴格地講,在設立登記的時候就應該將其規定得詳盡一些、用語應該規范準確一些,竊以為這是一項不容忽視的工作,這關系到以后事業單位走向市場、參與競爭的過程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職責、規范自己的行為,時間久了,問題就會呈現得比較明顯和突出。
其三、重登記輕管理的思想沒有轉變。一直以來,我們把登記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而忽視了管理的.重要性,錯誤地認為只要把日常的三大登記工作作好了,就完成了全部工作的大半,殊不知登記是前提,管理才是重點,有時抑或我們認識到了這一點,走下去了,也只是走走看看,沒有實質性動作。比如說年檢工作,只要基層事業單位交上年檢資料,在證書上貼上年檢標識,隨意地確定一個年檢級別,一切就算完事,故而一場年度審檢工作下來,沒有取得其應有的實實在在的效果。再如,變更登記,也僅局限于《法人證書》所涉及到的內容,更多的是單位名稱或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沒有結合機構編制事項(如機構升格、增加編制等)進行審核。
辦法與對策:
事業單位登記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要把這項工作做好,筆者以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積極地開展工作:
一要規范程序,嚴把質量。嚴格按照《條例》對事業單位登記對象、范圍、條件、類型、程序、公告和證書管理的明確規定進行登記,把握標準,做到規范、有序、合法;
二要加強輿論宣傳,提高事業單位依法登記的自覺性。要進一步加大宣傳的力度,把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宣傳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充分利用以會代訓、橫幅標語、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讓全社會都了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的程序、目的和意義,提高對登記管理工作的認識;同時還要舉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培訓班,不定期地組織事業單位及其法人代表認真學習事業單位登記方面的政策法規文件,提高法定代表人的認識,增強法人意識,增強依法登記意識,切實維護法規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提高事業單位依法登記的自覺性。
三要注重調查研究,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要堅持“走下去、請進來”相結合,帶著問題經常深入基層事業單位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基層事業單位的圍繞公益目標開展工作情況、經營活動狀況以及制約其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等方面的難點和問題,為其排憂解難,以促其更好地服務于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
四是完善措施,強化監督。要轉變觀念,樹立登記是前提,管理是重點的意識,不斷拓展對基層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的空間,加大監督管理的力度。
①年檢工作一定要把握其強制性、時限性、真實性和連續性的特點,著重搞好對法人資格和年檢級別的審查、界定,加強對機構編制事項、業務范圍和活動方式的審查。
②進一步拓展監督管理的空間,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對事業單位的監管范圍應該包括:事業單位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涂改、出租、出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違反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不按照登記事項開展活動的,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抽逃開辦資金的等幾個方面。除此之外,我們還要協同工商、稅務、財政、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經濟運行情況、合同履行情況、社會投訴情況以及受到表彰情況進行適時適度地追蹤監管。
③積極開展對事業單位的維權服務活動,切實保障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為事業單位脫離襁褓,步入市場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最后,敝以為就是要加強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質,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事業單位在線”管理系統正在不斷完善,當此事業單位網上登記全面推開之時,這對我們登記管理人員的能力素質、服務質量和水平態度都會要求更高,條件成熟的時候,說不到哪一天我們的工作就在行政服務中心“一站式”辦理了。
因此,從現在起,我們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都應該我們的一切工作,必須能夠方便基層、方便服務對象,要使服務對象能夠便捷地了解登記管理的程序以及辦證的時限,使每個工作人員都清楚自己的職責和權限,以更好地服務基層,只有這樣,才能不斷開創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3
自事業單位實行網上登記以來,xx區認真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精心組織,扎實工作,使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區共有406個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進行了法人登記,每年事業單位登記年檢率均在90%以上。
我們通過落實機構設立、設備更新、工作力度三個到位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有力保障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是機構落實到位。根據省、市編辦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適時成立了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區編辦掛牌機構,主要承擔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二是年檢設備更新到位。幾年來,我們先后更新了電腦、打印機、掃描儀、檔案柜等年檢辦公設備,改善了辦公條件。
三是工作力度落實到位。幾年來,編辦主要領導直接抓年檢工作,積極參與工作計劃的擬訂、部署,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政策規定,明確工作職責,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改進工作中的不足,使登記年檢工作真正做到有安排有回音。
事業單位登記工作相對于工商管理等登記工作起步較晚,并受環境氛圍、認識程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事業單位自覺、主動接受年檢的意識還不夠強,加之部分事業單位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制約,還不能完全按預期計劃進行登記年檢工作。為此,我們結合本區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全方位進行了宣傳引導。
一是通過下發文件和年檢通知、組織年檢培訓班等形式進行宣傳,重點上年檢的相關操作流程及上級制定的各項政策法規,幫助各單位操作人員熟悉年檢操作流程,克服他們的.畏難情緒,同時提高全區各事業單位對建立事業單位法人制度和法人證書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將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年度檢驗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說明公布在區編辦網站及編辦公共郵箱里,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實為區各事業單位做好服務工作;
三是每年年檢工作結束后,及時將全區上年度新設立登記、注銷登記、變更登記及年檢合格單位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開辦資金、經費渠道等信息及時在xx報、區編辦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公告,使事業單位登記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充分體現。
在開展事業單位登記工作中,我們深知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年檢,僅僅依靠登記管理機關一方面還不足以完全到位,只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才能保證登記年檢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是通過建立qq群等方式,加強對各事業單位年檢工作的業務指導,有問題及時溝通。
二是在每年一到三月份年檢時,與區各主管部門溝通,請各主管部門及時督促,加強審核力度,及時按區登記局的年檢日程安排進行年檢登記工作;
三是在具體工作中,由區登記局按照程序審核后通過年檢,區技術監督局對年檢合格的事業單位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其他相關部門依據合格、有效的年檢證書續辦有關銀行賬戶、財政開戶、稅務登記、社會保險、國有資產、車輛掛牌等事宜,未通過年檢或未登記的事業單位一律停辦或終止相關活動事宜;通過加強與各事業單位、各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使部門職責分工進一步明確,形成開展登記年檢工作的合力。
為保證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我們在工作中重點把好監督管理關口:
一是登記范圍關。對不符合獨立法人條件的,不予登記;對開辦資金為負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的,暫緩登記。
二是材料驗收關。對各單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嚴格把關,確保材料數量齊全,內容真實,數據準確,維護登記年檢工作的嚴肅性。
三是審核關。在審核時嚴格對照機構編制部門下發的文件逐項審查,著重對事業單位開展的業務工作情況等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更改。
四是發證關。對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單位印發證書,統一編號,由領證人簽字,有關資料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登記局各留一份存檔。五是資料歸檔關。我們制定了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了檔案庫房,配備了相關設施,對整理的事業單位登記檔案盒加貼卷標,注明單位編號和單位名稱,按法人證書號順序排列,方便及時查閱。
一是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流于形式。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事業單位應向登記管理機關詳細上報開展業務活動的情況,資產損益情況等7個方面的主要內容。但在實際操作中,登記管理機關只能憑事業單位自己送來的年度分析報告進行審核,對報告所提供數據的準確性、情況的真實性難以把握。往往是要求事業單位填個表,蓋個章,貼個花,就算年檢了。年檢年審變成了走過場,流于形式。
二是年檢工作的社會力量監督不夠。年檢工作是《條例》賦予登記管理機關的一項法定職責。登記管理機關就是盡職盡責的開展年檢年審活動,但由于信息的局限,時間的制約,條件的限制等等,既難檢到事業單位的真情實況,也難審出事業單位的那些問題,年檢監管工作中缺失了社會力量的監督。
三是年檢成果運用沒有開展開來。年檢結束后,對不合格的單位,既沒有影響事業單位分類、編制數量、經費渠道、變更法人代表,撤銷事業單位,也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年檢成果束之高閣,最終導致各事業單位對年檢抱無所謂的態度,使得登記管理機關威信不高,影響權威。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4
一、現狀
xx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啟動于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縣參保機關事業單位共有234個,其中:黨政機關46個,事業單位188個(鄉鎮轉制事業單位74個),現有參保人員2335人(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442人),退休人員425人,供養遺屬20人。在職參保人員與供養退休人員比例5.5:1。歷年累計征繳養老保險費5014 萬元,歷年累計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2868 萬元,歷年累計結余養老保險基金 2146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制與州局及部分縣(市)不統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能、資源整合、“五險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標至今尚未實現。經辦機構尚未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
(二)業務管理機制不健全,特別是控制機制、反饋機制、導向機制不夠完善,管理基礎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沒有統一政策和法規,工作處于被動狀態,與事業發展要求差距較大。
(四)鄉鎮轉制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現行政策不完善,特別是計發養老金待遇的有關規定不盡合理,如繳費滿15年的人員,繳費每增加一年,計發比例提高1%,致使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的退休待遇與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差距越來越大,今年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門核定的退休費標準。
三、對策
(一)創新管理機制,優化管理模式。計劃經濟體制是以單位為管理主體,表現在社會保險管理上,主要是通過單位管理 “單位人”;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險管理的是“社會人”,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從而減輕參保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在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如果不創新管理體制,管理就會遇到體制性障礙,而且難以提升。要遵循“機構職責明確、權限分配適度、制約配合平衡、控制調度及時”的原則。形成 “服務、管理、監督”三級管理模式框架,將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調整為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原來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明顯存在工作協調難和業務經辦權限過于集中兩個弊端,這對提高服務質量和職工綜合素質不利。而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也能提高辦事效率。因此,建議將縣(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盡快進行整合,通過 “五險合一”使機構設置上下統一,同時加強服務大廳建設,形成 “一站式”辦理業務的服務網絡,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統一化、標準化、高效化。
(二)強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環境。依托計算機系統規范業務管理,健全三大機制,一是控制機制。主要是控制業務經辦人員的具體操作情況;控制社保基金的資金流量。二是反饋機制。對一線操作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采用全面反饋的方法快捷處理,形成經辦業務網上運行,公開辦事制度和程序,實行陽光操作。三是導向機制。努力提高數據庫質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設步伐,通過內部局域網絡對工作計劃、規范管理進行及時高效引導。
(三)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相關政策。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直沿用的是xx縣人民政府頒發的《xx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鶴政發[1996]12號)。從現行的情況來看,有部分條款已不符合工作實際和新的政策規定,建議縣人民政府對12號文件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
(四)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各級黨委政府應盡快將社保經辦機構的參公管理落實到位,同時在隊伍建設和素質建設上下功夫。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5
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的主要精神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抓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一是xx年中央批準下發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明確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同年,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進聘用制。xx年8月31日又出臺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xx年底人事部召開了全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座談會,要求各地加快進度,盡快入軌運行。xx年7月,省里召開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會議。對全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進行了部署。二是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通過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總量控制和最高等級控制,組織引導事業單位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換。三是建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是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也是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對于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增強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xx年02月15日 陽光新天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公布招聘辦公室主任信息,主要內容為以下:發布日期:2012-02-15工作地點:青島招聘人數:1職位職能:行政經理/主管/辦公室主任職位描述:本科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集團公司同崗位工作經驗。
2、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中的政策和原則。
(1)實施范圍: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范圍與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所規定的范圍是一致的。從單位看,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均納入實施范圍,使用事業編制的社會團體參照執行。從崗位和人員看,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及在這些崗位上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都要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2)崗位類別:根據國家確定的事業單位通用崗位類別,事業單位崗位包括三類,即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
(3)崗位等級:
學生畢業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即各科成績達到水平考試試題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為及格,70%及以上為良,80%及以上為優秀。
a、管理崗位等級設置: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一到十級職員崗位。管理崗位最高等級職員崗位設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機構規格確定。
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筆者遇到這樣的情況,由于與業主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有些物業管理單位未通過任何移交手續擅自撤離小區,致使小區的日常管理全面癱瘓,而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隨即聘請了新的物業單位進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門進入該小區進行監督抽查時,往往注重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但由于原物業單位未將建筑主體的審驗情況及消防設施的相關維護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也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委托物業單位管理范圍,則新物業管理單位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消防部門只能把責任落實到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委員會是由所有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臨時組織,不具備法律責任承擔能力,這就極大地增加了小區火災隱患的整改難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門的工作量。
b、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一到七級,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崗位包括一到四級,副高級崗位包括五到七級,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八到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十一到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c、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設置:工勤技能崗位分為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技術工崗位分為5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一至五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
(4)崗位結構比例:
a、主體崗位占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實施意見》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即: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專業技術崗位一般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70;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占主體,管理崗位一般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50;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占主體,工勤技能崗位一般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50。
b、專業技術崗位的結構比例。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全省的控制目標為1:3:6。省、市、縣三級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的控制目標為:省屬事業單位3:3.4:3.6,市屬事業單位2:3.7:4.3,縣(市、區)及以下事業單位0.6:3.4:6.全省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內部不同等級的結構比例控制目標為: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5級、6級、7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8級、9級、10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11級、12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崗位結構成寶塔形上小下大。
c、工勤技能崗位的結構比例。工勤技能崗位一級、二級、三級崗位的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全省控制在25左右,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全省控制在5左右。
(5)崗位條件:
始終堅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論,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并用以指導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實踐。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與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二是完善機制。廠務公開領導小組要認真落實好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發揮自身優勢,履職盡責,加強配合。紀委、監察局要統籌規劃好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與其它成員單位共同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崗位的條件由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構成,其中基本條件由國家制定,任何人員上崗都必須符合崗位基本條件的要求,具體條件由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根據崗位的實際需要制定,同一等級的崗位在不同的單位其具體條件可以不同。
(6)崗位聘用: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應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按照公開招聘、競聘上崗的有關規定擇優聘用。聘用條件不得低于基本條件。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的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競聘上崗后應簽訂聘用合同書,然后部分人員即可按規定相應調整個人工資。
目前我市有事業單位268個,編制總數16973個,實有人數24088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7749人(高級926人,中級4407人,初級8629人,未聘3787人),管理人員1735人,工勤人員4604人。
為了切實搞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各單位一要加強領導,積極穩妥地開展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各單位要確定領導和專人負責,要確保事業單位的改革平穩進行。二要加強宣傳與學習,把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目的、政策規定,步驟和要求講深講透,使廣大干部職工充分了解這次崗位設置管理的深刻意義、基本內容和工作步驟。三要認真搞好調查摸底,因為這支隊伍是隊伍的7.5倍,而且,編制情況、職稱結構、領導職數,行業歸屬和層級分布等情況較為復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事業單位廣大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十分艱難的任務,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6
一、事業單位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事業機構457個,其中,全額事業單位390個;差額事業單位26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32個;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9個,包含鄉鎮事業單位41個,全額事業單位40個,自收自支單位1個。教育系統事業單位203個。全縣共有事業編制7126名,其中,全額事業編制5986名;差額事業編制693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88名;企業化管理事編制159名,包含鄉鎮事業編制461名,全額事業編制461名,自收自支8名。實有在職人員10480人,其中,全額撥款8270人;差額撥款1205人;自收自支705人;企業化管理300人,包含鄉鎮實有在職人數431人,全額在職人數423人,自收自支在職人數8人。鄉鎮事業編制出現空編現象。
二、存在的問題
1、事業單位機構龐大,人員過于臃腫。我縣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占全縣財政供養人員的85%,給財政帶來巨大壓力,與此同時,隨著事業單位職能的弱化,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整天無事可做,在編不在崗、混崗現象時有出現。2、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不合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一定程度影響了我經濟、社會的發展。如:縣衛生系統,在這一兩年中,雖然通過面向社會招聘等方法,使醫資、醫技、醫質有所提高,但人員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仍舊比較突出,全縣衛生系統,工勤人員就有123人之多,占全系統在職人員的10%,編外聘用人員有228人之多,占全系統在職人員19%。特別是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缺乏,培訓不足,有些衛生院中防保人員為非專業人員,使各項預防保健任務的落實受到影響,給農牧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隱患。諸如向衛生系統一樣,縣教育系統、文體系統以及各鄉鎮事業站所,也都因缺乏專業教師、專業演藝人員及技術人員等原因,使本職工作開展被動,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不高。
3、部分事業單位政事不分。一些單位名義上是成立了事業單位,但其實是一個單位的內部科室,需要用事業單位的名義就用,這種現象以黨政機關所屬居多。如水務局下屬的防汛抗旱辦、城建局下屬的招標辦等,以及一些大單位系統的培訓中心(培訓科)等,這些部門單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權力,對社會進行干預,又以事業單位的名義進行經營,因其附屬于不同政府機構的性質,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壟斷,導致市場分割和資源浪費。
4、具有事業單位身份卻不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目前我縣有部分事業單位缺乏獨立法人資格,投資主體單一,不能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只能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門,靠吃財政飯生存,尤其突出的是鄉鎮各事業站所。20xx年,鄉鎮黨政機構改革進行完后,各事業站所合屬分為五大辦公室,由一個鄉鎮的分管理領導具體負責工作,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鄉鎮分管領導兼任,造成行政主管部門與事業單位財務不分、人員混用、辦公地點不明確,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事業單位的社會化進程。
5、事業單位缺少活力。事業單位本來是人才、知識、信息,最集中、最活躍的地方,但實際上沒有煥發出應有的生機,沒有顯示充分活力。根源在于事業單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運作,政府各部門對事業單位控制死,管得過多過細,管理方式和手段單一,致使事業單位沒有市場競爭力。同時,因事業單位附屬于政府機構,使得大量事業單位代行部分政府職能,造成政府職能不清,效率低下,財政負擔繁重。
三、幾點建議
我們認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有力切入點。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需要,通過事業單位登記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為實現政事分開,推進社會化進程的目標,提供了法制保障,是落實事業單位離開主管部門的襁褓,走向市場,進人社會,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實現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重要手段。結合我縣實際,我們對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為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準備工作,提出幾點建議:
1、進一步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登記工作。確認事業單位具備與其法人資格相適應的開辦資金、法人代表、辦公地點、經費來源、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確立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主體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護的“身份證”。清理不符合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的單位,做好統計工作,為下一步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的富余人員分流提供準確參考數據。(截止目前,我縣已登記事業單位218家,登記率占全縣事業單位的47%。)
2、加強對事業單位的動態管理,加大監督力度。隨著社會經濟
環境的.快速發展,事業單位的職責、人員、工作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變化,原定的編制、經費等漸漸不適應實際情況的發展需要。做為事業單位管理部門,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大對事業單位的動態管理和監督力度。通過年度報告制度,實現對事業單位的“跟蹤”管理,為建立科學的動態管理機制創造有利條件;通過證書懸掛、公告和查詢等登記管理手段,將事業單位置于社會的監督之下,為公眾監督事業單位提供必要條件。從而使其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場,更好地為社會、群眾做好服務工作。
3、積極探索事業單位分類管理辦法,促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對事業單位改革要堅持分類管理原則,從實際出發,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按事業單位不同性質、職責和任務,明確事業單位類型,找出最為適應市場發展要求的分類辦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們要認真貫徹執行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通過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使事業單位早日要面向社會、參與市場競爭,打破傳統的條塊分割,為下一步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準備。
4、合理設定事業單位崗位,有效遏制事業單位人員膨脹。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xx〕70號),和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xx〕87號)的規定,對現有的事業單位實行科學分類,分別采取不同的崗位設定和管理方式,對同一類型的事業單位進行合理設定
崗位,規定其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占用編制的比例。通過科學的崗位設置和管理,對事業單位實行按編定崗、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總量控制的模式。逐步轉變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方式,嚴格按照單位需要和崗位進人,有效遏制人員膨脹。
許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多,技術人員少,外行的多,內行的少,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后勤人員比例嚴重失調。
四、要抓好結構管理,實行科學化管理。
控制編制數量一直是我們日常管理的一個重點,但編制管理僅僅管理編制數量還很不夠,還應將管理延伸到結構管理,這是促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合理化的一個重要突破點。機構編制部門要把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結構管理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實現以偏重批編制數量向抓好結構管理轉變。特別是事業單位,要區分管理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工勤人員編制等編制結構,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屬性,對每類單位明確不同的編制結構標準,對每個事業單位明確三類編制的具體比例和數量,各單位再按此結構比例使用編制和配備人員。這樣,才能使機構編制管理更趨科學合理。城鄉之間專業技術人員配置失衡(三)鄉鎮機構編制實行實名制的管理
實行編制實名制是機構編制管理的一種新的嘗試,它既是管編與管人的有效結合點,又是加強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的有力突破口,它的實行,有利于形成機構編制、人員、財政預算相互配套相互約束的機制,有利于從源頭上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的增長,有利于加強社會監督,從而充分尊重和落實群眾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木壘縣為落實編制實名制,做了大量而有成效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1、編制落實到人。通過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相互配合,組織專人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進行了徹底清理和核對,保證機構編制部門的在編人員、組織人事部
門的在職人員、財政部門的人員經費核撥情況“三相符”,為編制實名制管理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2、實名建立“雙證”。繼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證》(稱為單位證)。《管理證》實行雙證管理,單位一本,編制部門一本,在《管理證》中規范完整地對在職人員及其所在崗位、占用編制類別逐一登記,并形成完善的辦理程序,對領證、增人上編、減人下編、人員編制變更、辦理時間進行嚴格規定,實現動態管理人員編制。
3、適時對外公示。建立單位證和個人證工作完成后,在編制部門的監督下,由所在單位進行對外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編制實名制管理的實施,促進了機構編制宏觀與微觀管理的有機結合,實現了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的有效轉變,有利于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和群眾監督,使機構編制部門與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相互配套約束更加有效,防止了超編進人、混編混崗、“吃空餉”和隨意調整人員編制等現象的發生,為實行“陽光編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7
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是農村稅費改革的繼續和深化,是當前農村綜合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今年,我州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即將啟動,為搞好我縣的機構改革,近幾個月來,我們對全縣各鄉鎮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情況開展了一次調研,現將情況綜合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鄉鎮事業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自20xx年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后,我縣共有8個鎮、10個鄉。按照州辦發[20xx]25號和花辦發[20xx]3號文件精神,鄉鎮行政區劃調整過程中,每個鄉鎮除鎮衛生院、中小學外,統一設置8個事業單位,具體為:農業水利服務站、林業管理站、動物防疫站(加掛畜牧水產站牌子)、安全生產監督與農機管理站、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加掛勞務經濟工作站牌子)、計劃生育服務所、文化體育服務站、廣播電視服務站。其中林業管理站、廣播電視服務站以縣管為主。全縣18個鄉鎮,共設置事業單位144個,均為全額撥款事業機構。
(二)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編制配備情況
以上144個事業單位,共配備全額事業編制443名,實有工作人員458人。其中:農業水利服務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2名,實有工作人員120人;林業管理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44名,實有工作人員56人;動物防疫站(加掛畜牧水產站牌子)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4名,實有工作人員62人;安全生產監督與農機管理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74名,實有工作人員49人;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加掛勞務經濟工作站牌子)核定全額事業編制65名,實有工作人員60人;計劃生育服務所核定全額事業編制51名,實有工作人員55人;文化體育服務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1名,實有工作人員30人;廣播電視服務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2名,實有工作人員26人。
二、存在的問題
(一)機構設置欠科學
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事業單位設置未考慮鄉鎮的經濟承受能力。所謂事業單位,他本身就是為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因此需要強有力的經費支持和保障。我縣設立事業單位時考慮的是“小而全”,即規模小、配備全。由于鄉鎮財力薄弱,無力出資扶持,許多鄉鎮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功能履行不到位;二是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和經營性職能。如:安全生產監督與農機管理站就具有監督管理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職能;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也具有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管、村級財務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簽定等職能。而農業水利服務站卻具有農資經營、水利承包等經營性職能。鄉鎮事業站所從事行政性職能和盈利性經營后,其公益性質幾乎被忘卻。三是事業單位都是國家舉辦,大包大攬的方式使地方財政成了“吃飯財政”。 我縣所有鄉鎮事業單位都是政府出資成立,全部實行全額撥款。雖沒有事業經費,工作難以開展,但干部職工的工資得按時發放,不少鄉鎮的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成了一群拿工資,不做事的閑人,地方財政成了“吃飯財政”。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8
隨著我國改革進程的不斷推進以及經濟的快速發展,機關事業單位的各項工作不斷加重,原有的人員編制已經無法滿足這些部門的高效運轉,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機關事業單位開始臨時聘用人員,從而滿足實際工作開展需求。下面通過對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分析了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的基本情況以及工作現狀,同時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一、基本情況
現階段,xx縣包括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兒童福利院、一包中心、民政局干休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以及城市規劃局等在內的xx家機關事業單位,為了滿足工作開展需求,臨時聘用人員數量一共達到了xxx名。從總體來看,所聘用的臨時人員主要分布在司機、門衛、水電工、管護人員、保安、炊事員、打字員、交通協管員以及城管監督員等一系類輔助性崗位上。當前,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主要來源于社會底層人員,他們在工作上肯吃苦,能夠服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大局,為xx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常運轉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部分單位臨聘人員的流動性較大,這些單位為了簡化人員招聘程序,降低人工成本,仍然采用了直接招聘的形式。另外,臨聘人員大多數來自社會底層,他們有著許多個人實際問題,迫切要求改變低收入、無保障的局面,這些問題都為臨聘人員的管理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如果無法很好解決,甚至會影響到單位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人員分析
具體來看,當前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一共有xx人,其中男性臨聘人員為xx人,占比達到xx%,年齡主要集中在40歲以上,占比達到了xx%;臨聘人員主要以高中以下學歷為主,占比達到了xx%,其次為大專,占比為xx%,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臨聘人員較少,占比僅為xx%;從收入方面來看,有超過xx%的臨聘人員,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間,有xx%的臨聘人員月收入在2000~3000元之間,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臨聘人員占比為xx%,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臨聘人員占比為xx%。通過分析可以看出,現階段xx縣事業機關單位臨聘人員整體年齡較大,整體學歷偏低,整體收入水平也較低,并且大部分臨聘人員并未簽訂合同,也沒有獲得社會保險保障。
三、工作現狀
(一)現有編制嚴重不足,只能招聘臨聘人員推動工作
從現階段的總體情況來看,隨著xx縣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xx縣機關事業單位現有人員編制已經嚴重不足,難以滿足當前各單位工作開展的需求,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效率和質量產生了極大的限制。對此,由于編制的限制,很多機關事業單位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員工,主要滿足一些輔助性崗位的工作需求,從而緩解當前編制不足對工作開展的影響。
(二)臨聘人員大多數承擔大量工作。
總體來看,當前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工作強度較大,用人單位對于他們的工作崗位并無明確要求,甚至成為了單位中的萬金油,哪個崗位有需求就直接頂上,加班非常普遍。比如有某個單位技術崗位的臨聘人員反映其工作量超過了編制員工的2倍以上,面臨極高的工作強度,不僅對臨聘人員的利益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同時導致很多部門出現了人浮于事的現象。
(三)臨聘人員工資待遇比較低。
通過調查發現,當前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的工資主要集中在1000~2000元之間,而xx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為xxxx元,可以看出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工資處于較低的水平,并且,有很多臨聘人員并未購買社會保險,這主要是由于臨聘人員收入過低,不愿購買社保或者是由于單位不愿意為臨聘人員購買社保。
(四)全縣臨聘人員管理不規范、隨意性大。
從調查結果來看,當前xx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在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時,把關不嚴,無相應上崗證書而從事專業技術崗位的臨聘人員數量較多,很多單位對臨聘人員的管理不規范,隨意性較大,只看到短期利益,忽視了長遠發展,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還可能出現違規泄密的現象。
(五)臨聘人員隊伍不穩定。
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由于主要來源于社會底層,其中很多人的生活較為困難,迫于無賴才會選擇到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崗位工作,而機關事業單位待遇收入較低,也不愿意為臨聘人員購買社保,導致很多人員連基本的生活都難以維持,因此會選擇離崗。而部分年輕臨聘人員,由于找到更好的工作,也會選擇離崗,這就導致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流動性較大,臨聘人員隊伍整體穩定性較差。
四、工作建議
(一)政府落實單位,嚴格控制臨聘人員職數。
臨聘人員由于大部分素質偏低,在參與政府事務過程中,其主體合法性以及工作能力會受到公眾質疑,而一旦出現違規問題,臨聘人員往往容易成為替罪羊。對此,政府應該轉變職能,引入競爭機制,對臨聘人員的數量進行嚴格控制,提高臨聘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能力,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把好入口關,規范人才入口,明確由某個單位審查批準招聘。
當前,xx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的招聘較為混亂,各自為政,為了進一步規范臨聘人員招聘工作,建議由縣編委辦、人社局以及財政局根據用人單位的正式編制數量、工作職能以及實際工作需求等方面的`情況核定各單位的臨聘人員招聘計劃,并劃撥專線資金,統一進行管理,規范臨聘人員招聘管理工作。
(三)廣而發布信息,吸引更多人為政府服務。
當前,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內部推薦的方式進行臨時工的招聘,也可以借助網絡媒體、報紙等進行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需要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招聘原則,嚴格按照相關程序進行招聘工作,從而為單位吸引更多的人才。
(四)想方設法出臺待遇,提高水平。
機關事業單位應該結合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單位的實際情況以及物價水平來確定臨聘人員的工資待遇,從而使臨聘人員的收入能夠維持生活需求。同時,機關事業單位應該通過橫向對比,縮小臨聘人員與正式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并且為臨聘人員購買社會保險,如果條件允許,還能夠為臨聘人員提供更多的福利,更好地發揮激勵效果。
(五)解決特殊群體就業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對臨時工的招聘可以優先面向貧困家庭大中專畢業生、輔員退伍軍人以及殘疾人等特殊社會群體,這部分人生活壓力較大,通過向這些人員提供臨時工作,不僅能夠滿足他們的工作需求,同時還能為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發揮較為積極的作用。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9
在推進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人員聘用制“入軌”任務后,如何盡快健全和完善崗位設置和管理的相關配套政策,引導單位科學合理地設置崗位,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是當前各級人事部門必須認真研究解決的一個實踐課題。新疆##回族自治州的實踐和探索給人以啟迪。
幾點實踐經驗
理清改革工作思路。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兩個重要內容,一是人員聘用,二是崗位管理。為實現這兩個目標,##州在2001至2003年第一輪改革實現聘用制入軌、推行分配制度改革目標的基礎上,及時提出將改革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崗位設置和管理上來。2004年出臺了《關于推進自治州單位改革的意見》,將“健全以崗位管理為主的新型管理制度”作為2005-2007年第二輪單位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結合自治州實際,2004年州委、州政府制定出臺了《自治州單位崗位設置和管理暫行辦法》,對單位制定崗位設置和管理方案應遵循的原則、程序,以及方案的主要內容和應注意的事項等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單位在制定新一輪人員聘用(任)實施方案前必須先審批崗位設置和管理方案,同時強化制約措施,對沒有審批崗位設置和管理方案的單位,相關部門暫不辦理職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及工人等級晉升等手續,確保了崗位設置和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為實施崗位分類管理提供操作“平臺”。單位崗位分為管理人員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人員崗位三大類,針對單位三類崗位及人員如何具體管理,2005年州委、州政府制定出臺了《##州單位職員管理暫行辦法》、《##州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制管理實施辦法》和《##州單位工人崗位(等級)聘任制管理暫行辦法》,對單位各類崗位的界定、工作性質、設置原則、條件、監督管理,以及本類崗位人員的任職資格、職務等級、職務晉升、聘任程序、考核培訓、工資福利等做出統一、詳細的要求,為順利實施崗位分類設置及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操作“平臺”和政策依據。
幾點體會與思考
崗位設置必須在核定的編制數和各類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以編定崗”是崗位設置工作應遵循的基本原測。把編制管理與崗位設置有機結合起來,有利于單位科學合理配置在職人員,不斷規范用人行為;有利于實現“因人設崗,盲目用人”向“因事設崗、按崗聘人”的轉變,同時還可有效控制超編進人,減輕財政供養負擔,崗位設置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單位現有崗位及人員狀況,并妥善分流安置超編待崗人員。
在制定崗位設置和管理方案時,單位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和發揚民主的原則,應以原崗位設置情況和三類人員崗位現狀為基礎,通過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對重新設置各類崗位的性質、工作量、工作內容進行科學分析和論證。
運作中,既要保證崗位的相對連續性,充分體現人崗相宜,又要避免崗位設置中的“盲目性”和混崗現象,為今后順利實施方案,產生崗位效能奠定基礎。對因機構合并、精簡等原因造成的單位超編待崗人員,在崗位設置和管理中,應從安定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可實行過渡崗管理辦法,通過“只出不進”、“自然減員”、“內部退養”等方式逐步削減,平穩過渡。
崗位設置方案確定后必須實行“競聘上崗”和“公開招聘”。
實行人員競聘上崗是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的自身要求和“落腳點”,只有競聘上崗,才能真正實現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的轉變,才能有效調動聘用人員的積極性,以此達到因崗擇人、按崗聘用的改革初衷和目的,否則,將事與愿違。
單位崗位因聘用人員退休、終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現人員空缺時,除在單位或本系統內部通過競聘上崗和輪崗交流的方式調劑解決外,應按照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實現崗位與人員最合理、最優化的組合,形成崗位管理與隊伍建設兩者之間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良性局面。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10
近年來,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要求,我們不斷探索提高登記管理效率的方式方法,逐步加大對登記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力度,使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步入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軌道。現就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探討以下:
一是收費與交費的矛盾。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政策法規、制度日趨完善,對登記申報材料的審查也日益嚴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申請事業單位登記必須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20xx年,省、市登記管理局明確提出“申請登記的事業單位提交的材料必須符合《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今后,凡未提交《事業單位章程》及驗資報告的,一律不予受理”。山西省物價局、財政廳晉價服字[20xx]261號文件要求,事業單位驗資資金在50萬元以下的,收費1000元;在50萬—100萬元的,收費1500元。以這個標準計算,事業單位辦理驗資報告最少交納1000元,加上初始登記費、網上登記光盤費、公告費等,辦理登記至少花費1500元。就xx縣調查結果來看,90%以上的單位認為辦理登記費用太高。為此,多數單位持等待、觀望態度,個別單位產生為難或抵觸情緒,甚至有的找領導說情,要求減免費用。收費與交費的矛盾成為影響和制約登記管理工作進展的突出問題。
二是主動與消極的矛盾。為了創建服務型機關,切實維護事業單位知情權和監督權,登記管理機關通過網絡、新聞媒體等方式大力宣傳《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公開工作程序、辦理時限和責任人,時刻關注事業單位的發展動態,隨時收集相關信息,及時發布相關通知,并要求工作人員對前來辦理各類登記手續的單位要熱情接待,免費提供服務。即使這樣,能夠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在法定時間內辦結手續的不足30%,60%的`單位還是要做大量工作,多次督促才能辦理;10%的單位甚至超過法定時間也不采取任何動作,一拖再拖。尤其辦理年檢手續,如果登記管理機關廢止了未按時辦理年檢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這些單位按規定必須實行重新登記,又會引發收費和交費的矛盾。事業單位消極支應態度和登記管理機關缺乏直接有效的處罰措施是造成事業單位登記難的主要瓶頸。
登記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為了創建和諧有效的工作機制,推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提出四點建議:
一、采取財政部門扣留經費的方式,建立財政部門統一支付的收費機制。無論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從經費撥付渠道上看,都由財政部門統一調撥。登記管理機關可以按季度向財政部門報送辦理登記的單位及經費,財政部門審核后,從撥付的該單位經費中扣除。這樣,一來可以化解登記管理機關與事業單位之間的矛盾,二來可以解決事業單位支付登記費難的問題,三來有利于規范收費,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推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開展,更好地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采取分類收費的辦法,建立更加科學、適用的收費機制。按性質劃分,事業單位分為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完全或基本從事行政決策,沒有任何收入,其經費完全由財政供給。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除了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外,還有一些收入其經費部分由財政供給。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主要靠從生產經營活動中獲取報酬,財政不負擔經費。登記管理機關可以根據財政撥付經費情況和單位收入情況,綜合評估,按管理權限和工作程序申報批準后酌情收費。這樣以來,不但可以減輕事業單位負擔,調動登記工作積極性,而且可以增進登記管理機關與事業單位之間相互了解與信任,推動登記工作和諧發展。
三、采用先收費后實施登記的工作機制。為了使已具備法人登記條件的事業單位實施登記,登記管理機關經常是督促,再督促,工作過于被動,效果還不好。登記管理機關可以從源頭上開始治理,對于新設立的事業單位,借助其主管部門重視,擬任法定代表人工作熱情高的優勢,在單位辦理機構編制管理證的同時收取登記費,待事業單位條件成熟后再辦理登記手續,有效制約事業單位不及時進行登記的行為。
四、建立登記管理機關與編制、組織、人事、財政、勞動部門齊抓共管的監督機制。對登記工作重視不夠,辦事拖沓,多次警告仍不采取任何動作的法人事業單位,建議編制部門停辦該單位進出人員上下編手續,組織、人事部門停辦該單位人員工資審批手續,財政部門停撥該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勞動部門停辦該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等。通過多家部門齊抓共管,聯合監督,使事業單位法人真正認識到登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自覺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從而開創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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