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調研報告15篇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險的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的調研報告1
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從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了一些農業保險業務。1982年到1992年農業保險業務呈上升趨勢,到1992年當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但保費快速上升的同時是居高不下的賠付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以后,過高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得不調整農險結構,對一些風險大、虧損多的農險業務進行戰略性收縮,而其他保險公司則是退出農業保險的經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香港上市后,由于經濟效益的原因,不再經營大部分的農險業務。
自以來,專業農險公司開始浮出水面,9個省區市的農業保險試點也已經全面鋪開。,保監會頒布了發展農業保險的指導性意見,提出農業保險發展的五種模式:一是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二是在經營農業險基礎較好的上海、黑龍江等地區,設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三是設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四是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由地方財政兜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五是繼續引進像法國安盟保險等具有農業保險經營的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
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仍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現行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不適應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一方面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不高,農業保險的發展面臨資源短缺、技術薄弱、人才匱乏等問題。另外,傳統風險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農業生產和經營風險的客觀存在,必然形成對農業保險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明顯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規模的土地經營客觀上弱化了農業保險的經濟保障功能,窄小的經營規模使農民產生較低的預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險成本;我國的農業保險主要以商業形式經營,國家支持和補貼較少,相對農民收入而言,保險費率較高,抑制了農民對保險的需求。
(二)缺乏專業性保險從業人員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發展呈現多次起落,保險人才斷層,目前我國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數人是從其他行業轉來的,沒受過專門保險教育。而農業保險經營的復雜性、艱苦性,更是導致人才奇缺。因此,從業人員現狀是經驗型多,知識型少;保守型多,開拓型少;單一型多,復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數據表明,我國保險市場人才供需比例約為1:4。人才的極度匱乏,個人簡歷特別是核保、核賠、精算等技術型人才和管理、營銷、培訓等復合型人才的嚴重不足,已成為制約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農業保險險種減少,發展滯后
我國保險業在經歷了最初十幾年的快速增長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險產品的結構不合理,險種可選性少,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這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產品缺乏創新,一方面產品雷同多,細分度不夠,達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組合效應。另一方面產品開發能力弱,更新換代慢。由于長年虧損、業務萎縮。
(四)保險中介機構缺位
規范化的保險中介機構活躍在保險市場上,是現代保險市場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對保險的供求雙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橋梁作用。特別在農村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的經營觸角延伸到農村的各個角落,節約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也能起到服務于廣大農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國保險公司幾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業隊伍承保農業保險,沒有充分利用農村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公司這一中介形式。
(五)農民投保意識不高
農民對農業保險既力不從心,又心有疑慮。首先,由于農業保險風險大、農業保險項目經營經常入不敷出,保險公司對其要求較高保險費率,而高保費又令更多的農民買不起保險。其次,許多農民對保險認識不足,風險管理意識差。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農民對保險存在認識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險的作用,許多農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農意識的影響,很難相信保險對生產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賴保險,許多農民買了保險后,高枕無憂,不積極參與防災防損,導致損失擴大;三是道德風險嚴重,由于農業生產分散,保險公司監督力度不夠,范文參考網少數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利用保險進行欺詐活動,把保險當作“搖錢樹”,失去了保險的'意義,觸犯了國家法律。
(六)我國農業保險的再保險機制和再保險市場尚不完善
我國農業保險由于缺乏適當的再保險安排,使得風險過于集中在保險經營主體自身、難于分散,影響經營主體的經營效果。而國外農業保險經營普遍有再保險機制的支持,特別是避免特大自然災害對農業和農民的影響。例如,美國聯邦政府農作物保險公司負責在中央建立再保險基金,向開展農作物保險的保險人提供超額損失再保險,再保險責任按賠付率分段確定,目的是既向各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超額損失再保險(不超過115%),又限制農作物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國,由于再保險市場有效需求不足,市場主體數量少且不健全,導致我國的再保險市場一方面供給主體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心得體會另一方面技術與服務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
當前,我國農業保險面臨著“供給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雙重問題,保險經營和發展的兩難困境。結合我國農業保險的特點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經驗,為了推動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的發展,我國應從以下幾方面采取對策:
(一)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市場。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一是完善農業保險供給體系,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要改變經營方式,轉變經營作風,以增加農業保險的供給;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的職能,克服農業保險中的逆向選擇。二是提高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開展農業保險的宣傳工作,提高農民的風險管理意識,培育農業保險意識,鼓勵農業的規模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以增強農民對農業保險的動機和能力。三是培育農業保險人才。培育具有專業知識和開拓創新精神的農業保險人才,提高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的多層次需要。
(二)加強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強農業保險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環境,政府應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二是實行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和再保險政策,支持保險業的發展;三是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政府通過財政補貼很多優惠政策支持農業再保險市場,擴大風險分散面,達到風險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資本市場分散巨額風險。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國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財政撥款或補貼方式建立巨災專項風險基金;二是發展保險衍生產品。
(四)加強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農業風險的特殊性、復雜性決定了農業保險經營技術的特殊要求。技術是保險經營的重要要素,而發展保險技術的關鍵又是人才。但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農業保險更是呈萎縮趨勢,導致農業保險人才奇缺。因此,為了農業保險事業的順利發展,一定要重視和開展對農業保險技術人才的培養,通過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種方式培養基層農業保險業務骨干,同時,要在大專院校培養具有農業保險系統理論的高級專業人才,確保農業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
保險的調研報告2
一、基本情況
自20xx年7月,我旗納入城鎮居民和新型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以來,旗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領導,強化宣傳,落實責任,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XX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對我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任務目標、主要內容、管理與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實施等進行了詳細說明。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凡具有我旗戶籍、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參保。參保人員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個檔次中選擇繳費額度。年滿60周歲人員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條件的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已全部領取基礎養老金。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20xx年旗政府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90元,20xx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歲、8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的高齡生活補助。此外,為規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我旗經辦機構建立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并按照規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參保繳費方面。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完成全覆蓋(20873人),參保繳費10975人,其中:實際繳費7459人、低保重殘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歲1320人、70-79周歲803人、80周歲以上263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征繳184.5萬元,各級財政補助共計撥付110.6萬元,其中:中央4.8萬元、自治區56.6萬元、盟市級41.6萬元、旗級7.6萬元。基金支出353.5萬元,累計結余419.3萬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委、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立了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各蘇木鎮也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導、人社部門主抓、相關部門配合、各蘇木鎮主辦、嘎查(社區)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暢通宣傳渠道。根據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開展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集中宣傳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辦字〔20xx〕70號)精神,我旗通過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群眾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發揮蘇木鎮、社區、嘎查干部貼近群眾的優勢,選派業務精、懂蒙語的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幫群眾算好對比帳,消除參保顧慮,調動群眾參保的積極性;二是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新聞媒介,全方位、多層次、廣角度、大規模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活動;三是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法規宣傳,使群眾明白參保政策和參保流程。
(三)精心組織培訓。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向各蘇木(鎮)長、嘎查長、勞動保障員、代辦員詳細講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以及業務經辦流程,切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較低。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較低。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質量,我旗將基礎養老金水平陸續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仍然較低。
(二)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認識不足、宣傳不夠,仍然是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部分城鄉居民對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擔心政策變化和參保資金的安全性。年輕人覺得養老問題遙遠,積極性不高,影響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基層領導重視度不夠。個別蘇木鎮、嘎查干部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宣傳工作力度不夠,一是征繳率較低,最低僅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彥圖嘎蘇木征繳率達到100%;二是繳費標準不高,一些嘎查參保人全選一個繳費檔次,而且是最低的繳費檔次。以20xx年為例,全旗繳費100元的有5837人,占到繳費總人數的76%。
(四)旗財政共計欠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助181.58萬元。20xx年欠撥75.54萬元,其中:自治區51.1萬元、盟級16.4萬元、旗級8.04萬元;20xx年欠撥106.04萬元,其中:中央99萬元、旗級7.04萬元。此外,低保重殘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由旗財政代繳,按每人每年100元計算,20xx年旗財政應繳納35.16萬元、20xx年旗財政應繳納35.1萬元,共計70.26萬元未到位。
(五)代辦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代辦員待遇偏低,且大多業務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區地域分布廣、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氣候條件惡劣,代辦員上門服務困難,加大了工作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扎實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3年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100%。按照“十個全覆蓋”中“牧區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工程”要求,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90%、20xx年征繳率達95%、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繳率達到100%。
(二)繼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力爭到20xx年達到人均每月200元。在連續兩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投入力度,力爭20xx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達到人均每月14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達到17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達到200元。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各項配套措施,加強教育和引導,增強蘇木鎮、嘎查干部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創新工作方式,組織和引導城鄉居民自愿參保。同時,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為宣傳,努力擴大參保面,提高參保率。
(四)加強基層協理員隊伍建設。在業務學習上,旗、蘇木鎮每年要舉辦培訓班,同時開展先進集體(蘇木鎮、嘎查、社區)和優秀代辦員表彰活動。
保險的調研報告3
浙江是典型的中小企業大省,中小企業已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截至20xx年末,全省有各類中小企業113萬家,占企業總數的99.6%,稅收貢獻率和就業貢獻率分別達到86.5%和95.7%。為了掌握當前中小企業參保情況及制約因素,促進保險業更好地服務于中小企業發展,浙江保監局近期根據《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xx]143號)的界定標準,在全省范圍內抽取1220家各類中小企業進行問卷調查,并實地走訪了紹興、臺州等中小企業密集區,通過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當地政府、中小企業以及保險公司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對中小企業財產保險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調研。
一、中小企業參保基本情況及特點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xx年末,浙江省(不含寧波,下同)參加財產保險的中小企業合計82491家,占中小企業總數的7.3%。20xx年,中小企業在企財險、責任險和信用保證險的保費支出分別為13.42億元、2.78億元和0.16億元,風險保障金額分別為10389.31億元、14155.67億元和94.95億元。調查顯示,易受水災、火災、爆炸等影響的高風險企業參保率較高,如隨機樣本中制造業占29.42%,紡織業占11.84%,化工業占9.12%,服裝業占6.67%,皮革業占4.04%等。中小企業參保的主要特點如下:
(一)參保面較低。20xx-20xx年,浙江省參保中小企業分別為64923家、84843家和82491家,參保率分別為6.5%、8.1%和7.3%,遠遠低于廣東、江蘇等省份。大量的中小企業游離在保險服務體系之外。
(二)投保險種集中。企財險是中小企業最主要的投保險種,占20xx年保費總支出的82%,且投保最集中的是財產綜合險,其次是財產一切險和財產基本險。相反,投保責任險和信用保證險等險種的中小企業較少,保費支出占比分別為17%和1%,且有不斷降低的趨勢。
(三)不足額投保現象較為突出。調查表明,20xx年保險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55876家,占比67.7%;500萬元-1000萬元的8206家,占比9.9%;1000萬元-3000萬元的8466家,占比10.26%;3000萬元以上的10276家,占比12.14%。保險金額區間分布不均,企業資產受保險保障部分占比較低,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
(四)參保企業區域分布特征明顯。近3年來,杭州、紹興、嘉興和金華地區中小企業參保數量較多且保持相對穩定,分別占當年全省參保企業的72.26%、59.5%和75.25%。而溫州、臺州等沿海地區受臺風災害和保險公司承保政策等因素影響,參保數量呈現較大的波動,如溫州20xx年參保企業5194家,20xx年為20247家,而20xx年減少至4595家。
二、中小企業“參保難”的主要表現及成因
中小企業保險需求是一種引致的、不連續的、多層次的需求,易受到行業環境和地理環境的影響。目前中小企業保險的整體經營環境建設比較滯后,一些體制性制約因素仍待解決,“市場錯位”或“市場缺位”難以在短期內根本消除,部分中小企業的保險需求未能得到滿足。主要表現為:
(一)高風險行業、地區保險需求旺盛,而保險供給較為謹慎,部分中小企業參保困難。從區域分布上看,浙江省中小企業主要集中在溫州、臺州等東南部地區,由于臺風、洪水災害頻繁,當地中小企業對包含臺風、暴雨、洪水等水災責任的財產綜合險、一切險等保險產品需求旺盛,但保險公司企財險業務普遍出現巨額虧損,如溫州市、臺州市近三年保險公司企財險平均賠付率高達295.4%和352.6%。由此產生一系列矛盾:一是巨額保險賠付導致經營虧損與保險價格持續低水平運行的矛盾;二是企業投保意愿強烈與保險公司承保能力不足或萎縮的矛盾;三是保險公司商業化運作與承擔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迫于各自總公司的嚴格考核,保險分支機構只能收緊承保條件,根據管理能力、歷年賠付情況對企業實行區別對待,造成一些風險高、管理差的中小企業脫保,形成了“市場缺位”。
(二)部分保險產品針對性差,保險責任過窄,中小企業較難選擇合理的保險產品進行投保。浙江省中小企業地區、行業分布廣泛,管理水平各異,對保險的需求是多層次的。如商業和服務業類中小企業面臨的主要是責任賠償風險,保險需求更多體現在責任險方面;工業、建筑和運輸業類中小企業可保財產數量大,且有些屬高危行業,保險需求更多是企財險和責任險。而現行保險產品市場靈敏度低,產品“通用性”明顯而“個性化”缺失。如企業財產基本險和綜合險在費率核定以及責任限定時以企業工業等級為基礎,難以滿足集團化企業的多樣化需求。另外,適用于小型個體私營企業的`保險產品較少,保險責任較狹窄,產品市場化程度不高,企業購買欲望不強。
造成中小企業“參保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企業自身因素:對保險功能認識相對不足,投保積極性不高;資本實力較弱,贏利能力較差,保險購買力相對不足;財務管理不規范,大量信息失真,且逆選擇明顯。
二是保險機構因素:經營觀念陳舊,開拓動力不足;保險產品市場靈敏度低,針對性不強,難以滿足企業多樣化的需求;產品定價與承保風險不完全匹配,有效承保能力不足。
三是外部機制因素:缺乏對中小企業保險的專項扶持政策,在一些高風險、高責任的領域,商業保險產品部分地充當了政府公共產品,代替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而相應的稅收優惠、保費補貼、費用補貼等支持政策比較缺乏,制約了保險公司產品供給的積極性;缺乏中小企業信用征信管理體系,導致承保、理賠糾紛較為普遍,對保險公司承保和中小企業投保的積極性影響較大;信用信息平臺缺失,高額的信息搜索成本,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供求矛盾。
三、推動中小企業保險發展的政策建議
推動中小企業保險發展,必須多方聯手、多管齊下。中小企業要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完善企業風險管理制度;保險公司要加快產品創新,改善服務,培育和開發中小企業保險資源;各級政府要適時出臺相關扶持和配套政策,為中小企業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一)建立中小企業保險發展平臺。加快成立地方政策性保險法人機構,根據浙江實際開發區域性保險產品,服務中小企業發展;賦予各地有關部門相關職責,負責組織和引導中小企業積極參保,推動和協調強制保險工作;完善全省企業聯合征信數據平臺,增加中小企業信用記錄,擴大企業信用信息運用范圍和手段,為保企雙方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務。
(二)研究制定鼓勵政策。根據浙江省實際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確定實施強制保險的重點范圍和特殊領域,出臺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并予以一定財政扶持。一是在建筑、采掘、勘探、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中小企業實施強制性的雇主責任保險。二是在中小企業中鼓勵推行雇主責任保險,并作為工傷保險基本保障的有效補充。三是在省級以上名優產品中大力推行產品責任保險,對部分關系民生、健康的產品實施強制保險。
(三)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的保險服務。對符合產業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資金扶持,對投保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并在其他方面提供優惠政策或優先權。如允許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支出納入企業技術開發費用,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科技成果轉讓的保障機制。
(四)繼續完善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政策。延長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降低出口企業的支出成本,引導出口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規避風險、提高競爭力;推廣杭州、金華等地有關貼息政策的經驗,在省級層面研究制定信用保險融資貼息政策,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鼓勵出口企業充分利用信用保險融資。
(五)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增強中小企業保險服務能力。積極推動保險公司在機構設置、營銷渠道等方面創新思路和模式,優化中小企業保險服務網點;研究建立中小企業保險創新產品保護機制,制定特殊激勵和保護政策,調動保險公司產品創新的積極性;鼓勵保險公司加強中小企業風險查勘和評估,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提高企業防災防損水平。
保險的調研報告4
尊敬的xxx醫保局領導:
在市勞動局以及醫保局的正確領導與指導下,我店嚴格遵守和執行醫保有關法律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醫保政策。根據貴局考核內容要求以及公司規定,于x年x月x日 ——x月x日對本店醫保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我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學習,完善醫保管理責任體系。我門店醫保制度健全,藥品種類齊全;多次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醫保政策,定期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以優質、專業服務于顧客,杜絕違規操作,依法執業。
二、醫保刷卡電腦專人專機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員學習相關制度及操作流程。為確保醫保刷卡電腦系統操作安全,公司對醫保刷卡專用電腦進行了鎖定監控管理,禁止員工登錄互聯網站,確保了設施的'安全性以及數據及時準確地上傳。
三、本店嚴格遵守和執行GSP的相關管理規定,將藥品進行了“四分開”陳列存放。處方藥規范經營,并作了相應的處方記錄。四、針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不足之處,本店在公司領導的督促和監管下,及時進行了糾正和整改。感謝市醫保局各位領導蒞臨本店指導工作!
此致
敬禮!
XXXX藥店
xx年x月x日
保險的調研報告5
豬糧安天下。生豬與糧食一樣,始終是一個關系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的根本問題。從開始,中央、國務院根據發展生豬生產和穩定市場供應、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執行政策性生豬保險,隨著生豬保險政策在我市的推進,該項政策已逐漸成為深受農戶歡迎的“民心工程”。
一、基本情況
政策性生豬保險包括能繁母豬保險和育肥豬保險,其中能繁母豬保險是全面實施,而育肥豬保險在全國還是試點階段,該省是首批開展育肥豬保險的省份。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分別由人保財險公司、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其中巴州區、南江縣由人保財險公司承保,通江縣、平昌縣由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全市畜牧系統主管機構(即市、縣、區畜牧食品局)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保險公司在各鄉(鎮)指定代辦人,具體負責保險工作的實施。各縣(區)鄉(鎮)畜牧站如受保險公司委托,則由其指定的代辦人組織協助實施。
根據國家、省上要求,我市共承保能繁母豬21.7萬頭,收取保費259.8萬元,補助金額10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49.5萬元、省上補助233.8萬元、市級補助39.0萬元、縣級補助116.9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萬頭,賠付976.0萬元(包含投保賠付的部分能繁母豬)。育肥豬34.9萬頭,收取保費188.2萬元,補助金額4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2.7萬元、省上補助213.3萬元、市級補助31.4萬元、縣級補助131.8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5萬頭,賠付406.2萬元(包含投保賠付的部分育肥豬)。
二、主要問題
(一)認識需進一步提高。政策性生豬保險的執行,是中央、國務院為廣大養殖生產者提高抵御風險能力和確保養殖增收的一項惠民措施。其保險的措施辦法,是由國家保監會、財政部 、農業部等根據實際情況和生產規律而確定的。而在部分地方,由于對政策性生豬保險認識不足,存在生豬保險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對于農戶,由于缺乏對保險的深刻理解,認為育肥豬保險是“挑肥撿瘦”、能繁母豬保險是“一發一收”。
(二)保險機制有待完善。育肥豬保險每年只能辦理一次,保險期限為4個月,而農戶養殖的生豬出欄時間一般都超過了4個月,剩下的8個月時間農戶不能辦理保險業務,因此,農戶對此反映比較強烈。雖然國家在制定該項政策的時候,是根據生豬的生理特點和出欄周期制定的,但保險機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業務職能存在混淆。畜牧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具體承擔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工作。保險業務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各鄉鎮代辦員負責組織實施,畜牧部門并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但由于部分鄉鎮畜牧站職工作為保險公司代辦員,致使保險部門和畜牧部門業務存在混淆,往往給農戶形成誤導。
三、對策建議
針對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一是要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墻報、標語,廣泛宣傳政策性生豬保險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是要示范引導。在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方法,用典型事例做榜樣,使農戶看到買保險的好處,然后逐步進行推廣。
三是要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要進一步加大基層畜牧、保險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挑選思想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代辦員,做好解釋、說服工作,主動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完善保險運作機制。
一是要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積極主動參與建立面向農民的保險保障體系,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保險政策,深度參與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是要發揮保險行業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把政策支持和市場機制有機結合,提高保險工作的運作效率。
三是要加強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合作,充分調動有關部門的積極性,形成扶持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等農業保險發展的合力。
(三)規范行業指導行為。畜牧部門要積極配合政策性生豬保險,建立健全防疫體系,嚴格免疫制度,堅持“政府保質量,部門保密度”的原則,按照統一免疫程序,統一建立免疫檔案,統一免疫標記,統一疫苗供應,統一免疫管理,確保免疫密度達到100%。保險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基層保險行為,健全基層保險機制。
(四)創新養殖信貸模式。政策性生豬保險在一定程度了化解了養殖風險、市場風險及疫病風險,但融資難問題依舊是制約畜牧業發展的問題。
一是要進一步鼓勵商業金融機構發放養殖業貸款。在利率浮動幅度、再貸款、貼息、補虧、稅收等方面,對支農信貸業務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用經濟手段調動各類金融機構信貸支農的積極性。
二是積極推廣小額信貸。小額信貸的貸款額度要根據農戶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產業發展規模確定,貸款利息要按實際使用貸款數量和時間計算,以減輕農民貸款負擔。農民還款可以少量多次,分段還款,既促進農民的貸款使用和還款,又有利于小額信貸的貸款回收。
三是完善政策保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為山區現代畜牧業發展保駕護航,解決制約山區現代畜牧業發展的資金、土地、融資、風險等突出問題。
保險的調研報告6
歷經三天的《“走進新農村”社會實踐》調研活動終于結束了,這次社會實踐,讓我們在人生的成長中獲得了平時在課堂中不能獲得的知識、能力,不僅有思想上的收獲,也有能力上的收獲,更有綜合素質上的收獲。下面,就本次調研活動,我代表平江一中向長郡中學的領導、老師、同學們作一個匯報。
一、課題調研總結
在此次調研活動過程中,為了獲得更多信息,我們第五組在指定任務外還另外走訪了兩個村,完成了預期的調研報告表。我們調研的課題是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實施狀況。被調研者的年齡基本在45歲以上,而農村的青壯年大多都因為維持生計外出務工了。對于農村養老保險這個國家政策,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大多數農民通過村委會宣傳、村民的相互信息傳遞、以及媒體等途徑,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們絕大多參加了新農保,為自己的養老做準備,將自己未來的養老保障寄托在新農保上。對于這種養老方式,他們覺得非常放心,充分信任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不過,雖然現在農村生活狀況有所提高,但消費水平也在日益增長,他們支付日常開支后剩余的錢已屈指可數。過調研發現,我們所調研的區域——平江縣三市鎮所有農村人口,他們的養老保險金一般都是每年交一百元。
農民非常感謝政府對他們的關心,認為有國家政策作保障,對自己日后的養老非常放心。但調研中也發現,隨著現有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物價的飛速上漲,盡管由前幾年的每月55元的養老金提高到去年的65元的補貼,但也只能略微解決一點點養老問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現有物價生活水平下的貧困狀況。農民認為政府不差錢,還是希望國家能加大補貼力度。
調研中也發現,還有極少數的`農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原因是他們對政策根本不了解或不甚了解,這說明基層政府對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還是不夠。但經過我們一番宣傳過后,他們還是表示非常愿意參加新農保。
幾經輾轉調研過后,我們發現新農保在農村已經基本普遍,人們對這種養老方式非常滿意,對國家政策十分感激,但還是希望國家能加大補貼力度,大大解決養老問題。
作為青少年的我們,非常看好這種新農保的前景,同時也希望農民的養老問題能盡早得到解決!
二、感想
這幾天的體驗,真可謂是痛并快樂著。雖然很累,很辛苦,喂飽了很多蚊子,但卻很有收獲,很有成就感,體會了農民伯伯的艱辛。這幾天天氣確實很熱,但更熱的是鄉村人民那顆淳樸熱情的心。我們耽誤了他們休息的時間,他們卻毫不介意,反而笑意盈盈的給我們搬來椅子,泡好茶水,還有的農民伯伯更是端來洗好的水果請我們品嘗。這不禁讓我們感到一絲慚愧,因為我們平時的冷漠,因為我們平時對農村的歧視,因為我們的不懂事。除調研的成果外,其實更大的收獲是心靈上的收獲,這是課堂上所學不到的東西,但鄉村人民卻教給了我們。
我們的戶外體驗就這樣就結束了。雖然很苦,但我還是覺得很幸福,我覺得我們當代青少年正是缺少了這樣的鍛煉機會,我很感謝學校能為我們提供這個平臺。我認為今后不僅要注重學習,更要學會與人交流的方式與方法,在最短的時間內讓人信任你,對你說出真話。這也是我們日后步入社會所必須掌握的基本要求。總之,這次活動真的讓我受益匪淺!
這幾天,我們有辛酸,有感動,但不管怎么樣,都是幸福。我們把握不住明天,也改變不了昨天,但是今天,我們要狠狠的抓緊!
“紙上得來終覺淺,投身實踐覓真知”。我們可以肯定,經過社會實踐的磨練,同學們會變得更加成熟、更加自信,從而促進良好學習氛圍的形成。我們有理由相信,當代高中生有能力承擔起未來建設國家的重任。追求進步,刻苦求知,勤于實踐,全面成才,必將成為廣大高中同學的共同心聲和行動!社會實踐活動將為進一步服務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花絮
我們付出,我們收獲
綠油油的田地,充滿了生機和希望。滿眼的綠色充盈著我們的視線,清新之感涌上心頭。這些都是農民伯伯們辛苦勞動的結晶,在炎炎烈日下辛勤勞作的成果,這片飽含汗水的土地卻被無私的奉獻給我們這群從沒下過田,沒干過農活的孩子來嘗試除草,不怕我們毀壞他們的禾苗,農民伯伯的這種樸實無私著實令我們感動。
不夠熟練的我們,手拉著手,互相攙扶,一深一淺地在泥濘中前進著拔草,每次失誤都會心生愧疚,自責不已。上岸后的我們,看著被我們勞作后的田地,和旁邊農民伯伯的成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們終于體會到農民種田是多么的不容易了。汗流浹背的我們雖然很累,但是很充實。我們雖然做的不夠完美,但是我們盡力了。
在這片希望的土地上,我們這群莘莘學子付出了我們的汗水,收獲了我們的果實。喜悅,汗水,哀怨,勞累,雜陳在一起,釀造了我們一生的美好。
發現美
其實仔細回想,最難忘的,最值得紀念的,往往是那些細節。
我們冒著蒙蒙的細雨,來到種田大戶徐大伯的家。他們聽說我們此行的目的之后,始終微笑著。我們很高興,馬上就收拾紙筆開始記錄。
徐大伯很耐心地回答了我們提出的問題,而且還給我們講了很多對我們的調研有用的信息。此時的我們已經調研了一天,又累又渴,眼冒金星。但我們還是盡量地保持著活力,努力的完成工作。或許是徐大伯看出了我們的疲憊,從房里拿出了許多梨子,洗完之后親手送到我們手里,霎時感動在我們心底蔓延很多人總抱怨這個世界的人性都已泯滅了,到處充滿“陰暗”。但其實不然,陰暗的背后隱藏著更多的曙光。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一雙發現美的眼睛。
禮讓上車
下鄉實踐調研活動結束了,但其中有許多小小的瞬間,令人感動。
長郡中學的老師和同學們來的第一天,一中的師生夾道歡迎,熱情的幫助他們拿行李,還幫他們打掃了寢室,帶他們參觀我們的校園。這充分體現了一中學生的熱情好客,樂于助人。
這兩天乘坐汽車往返于學校與三市鎮之間的,平江一中的學生先讓遠道而來的長郡學生先上車,這是一種禮讓,盡管都是學生,盡管通過了一天的社會實踐活動之后都有些勞累,但平江一中的學生始終站在車下,讓所有長郡中學的同學先上車,這種禮讓,是好樣的,盡管我們都知道那車子里很擁擠,因為一個19座的車,要坐上近40個人,顯然后上的沒有座位,但一中的學生還是做到了。
對此,我感觸良多。我們是一中的學子,應該努力地做好每一件小事。而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恰恰能體現一中學生的良好素質。我們會繼續努力,關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做一名優秀的一中人!
四、感謝
時間過得真快,長郡中學與平江一中年《“走進新農村”社會實踐活動》現在就要結束了,幾天的時間下來,我們心中充滿感激。
一是感謝長郡中學和平江一中的領導、老師能給我們這個很好的社會實踐機會,讓我們有機會溶入到社會這個大家庭中去實踐、學習、鍛煉和成長,讓我們在這種社會實踐活動中增長了不少的見識,提升了我們的人生感悟。
二是感謝長郡中學的同學們,是他們給我們帶來了的風采。
三是感謝我們的團隊成員,在這幾天的合作中,能團結一致,團結互助,并團結合作,圓滿地完成了這次調研任務。
最后,我更要感謝給我們帶隊的張從軍老師,在這幾天中,他始終與我們堅守在一起。張老師是我們這次調研活動中年紀的一位老師,可他卻從不因為自己年齡大就不跟隨隊伍,也不因為年齡大就不與我們合作,倒是在活動過程中教給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教給我們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如何與人交流,如何來獲得農民伯伯的信任從而獲得寶貴的調研資料。
感謝一切幫助過我們的農民朋友,是他們的熱心與淳樸的感情,才讓我們圓滿地完成了任務。
最后,祝長郡中學的領導、老師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祝長郡中學的同學學習進步,愉快生活。
保險的調研報告7
今年,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于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為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地處漢江上游,川陜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占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占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占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占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為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為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為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占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陜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采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干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戶、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等重點人群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愿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范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為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采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采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戶作為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為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核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范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保險的調研報告8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保險業呈現迅猛發展勢頭。但據調查了解,目前縣域保險市場發展中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其健康發展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應引起關注。
一、存在問題
(一)外部監管與市場發展不相適應。目前保險監管機構只設立到省一級,省級以下的市縣沒有設立分支機構。從近年來保險業的發展趨勢看,市縣兩級由于機構少、業務發展潛力大,成為新一輪各保險公司爭奪的主要戰場。隨著市縣兩級機構數量的增多、同業之間的競爭不可避免,客觀上要求相應的監管力量、監管水平、監管方式與之相適應。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原有的監管體系和監管力量與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勢頭明顯不相適應,難以真正了解基層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及時處理。
(二)同業競爭日趨激烈,引發的問題不容忽視。適度競爭有利于保險業的發展和服務水平的提高。但是,競爭過度會給保險市場的發展帶來一系列不穩定因素:一是人員頻繁流動。隨著機構的增加,對人員需求量相對較大,尤其是高級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著一定客戶資源的業務經理,成為各保險公司爭奪的重點,在高薪、高位的誘惑下,不少管理人員走馬燈一樣,頻繁跳槽,不利于保險隊伍的相對穩定和續保業務的開展。二是個別保險公司借助于權利部門搞壟斷經營和權利“尋租”,破壞了公平、公正的市場基本原則。三是以支付高額手續費為誘餌,變相搞商業賄賂。同業競爭不規范,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給保險業自身發展和保險市場的穩健運行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三)保險營銷人員持證率偏低。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參加保險業務知識培訓,并考試取得監管部門頒發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但在調查中發現,個別保險公司持證率不足80%,與監管要求相差太遠。持證率偏低,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不利于保險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提高,甚至對保險公司的社會信譽產生不良影響,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四)在產品宣傳上有誤導客戶現象。目前各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產品大多是固定格式保險條款,部分內容專業術語較強,而社會公眾保險知識普遍欠缺,對保險條款也沒有細加研究,購買保險時主要以保險代理人的宣傳解釋決定是否購買。部分保險代理人短期行為相當嚴重,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戶對自己的信任,過分夸大產品的保障功能,對限制性條款和免除責任沒有如實告知客戶,誤導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選擇,為以后客戶與保險公司在理賠問題上發生糾紛埋下隱患。
(五)存在洗錢行為。部分保險代理人,為了獲得保單,不擇手段。如勸說某些單位領導利用小金庫辦理團體保險等,使非法資金能通過購買保險變為合法資金。
(六)農業保險發展緩慢。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也是弱質產業,容易受各種自然災害影響,甚至威脅到農民的生存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從目前農業保險保費收入情況看,增速有所加快,但保險的覆蓋面和保費收入仍處于較低水平,與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以及農村人口數極不相稱。
二、對策建議
(一)健全完善保險監管體系,增強保險監管功能。一是修改和完善配套的保險監管法規體系,從監管制度、方式和手段上建立健全和界定保險市場行為規范標準。二是建議在縣市級建立保險監管機構的派出機構,或委托銀監局對基層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嚴格保險機構準入審查,對基層保險機構進行清理,進一步規范保險市場。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共建金融穩定協調體系。要針對出現的混業經營情況,在縣級區域內建立由人民銀行與銀監部門牽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的混業監管協調機制,針對銀行、保險業務的交叉區域討論其風險及時進行研究,通過信息共享、穩定協調機制及時排除金融風險隱患,為金融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二)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管控力度。一是從完善制度入手,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提升保險“窗口”形象。二是嚴把準入關,徹底杜絕無證上崗。三是建立統一、規范的保險代理人誠信記錄信息庫,與資格證書一同管理,實現各保險公司之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四是加大對保險從業人員失信的懲戒力度,對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代理人,要堅決辭退,并記錄在案,終身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五是保險公司要信守承諾,加快理賠速度,切實保護投保人的合法權利不受損害。
(三)加大保險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保險意識。一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優勢,由行業協會出面,各保險公司參與,利用電視、廣播、報紙雜志及網絡媒體,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保險的重要性,避免單打獨斗,降低宣傳成本,提高宣傳效果。二是通過正面典型案例、現身說法,向公眾宣傳保險在生產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強宣傳的可信度,提高人們的參與意識。三是利用保險營銷人員點多面廣的優勢,加大保險產品的宣傳解釋工作,加深人們對保險產品的了解和認識,為擴大保險產品的消費群體,儲備客戶資源。
(四)合理規劃機構準入數量,防止競爭過度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在保險市場逐步放開的情況下,國內外保險公司紛紛看好中國保險市場巨大潛力,為了防止機構過度膨脹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需要管理部門在機構準入數量上進行科學合理規劃。可根據一個地區經濟總量、增長速度、人口數量、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等指標科學測算最多可容納機構數量,既要保持適度競爭所需的機構數量和必須的發展空間,同時又要防止因機構數量過多,造成過度競爭而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五)拓寬服務領域,開發多樣性的保險產品,避免同質競爭。為了防止業務重疊,競爭加劇,各保險公司要在細分市場上下功夫,找準市場定位,發揮自身優勢,選擇好各自的突破口和切入點,加大營銷力度,開辟新的服務領域和客戶群體。要以市場為導向,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努力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群對保險產品多樣化的需求,避免同質競爭帶來的不良后果。
(六)完善內部控制,防范風險發生。保險機構要以強化內控為目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業務操作規程,對重要崗位明確分工,實行ab崗位操作制度。設立內部稽核、事后監督崗位,作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有效降低業務風險。
(七)加強政策引導力度,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一是地方政府要作為農業保險發展的組織者,主動承擔農業保險發展的責任,出臺扶持政策,落實資金支持,引導農業保險業務有序開展。二是適當推行強制投保,通過強制投保,在足夠大的領域內分攤風險,避免逆向選擇,降低農業保險費率,減少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經營性支出。三是引導農民增強保險意識,認識到保險理賠比政府救災的有效性,提高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保險的調研報告9
我們從事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經歷了養老保險改革時代,見證了全民合同工參保起步,全民固定工統籌,“兩金”合并統一征繳比例,集體統籌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私營個體起步參保繳費;也見證了從縣級統籌,到市級統籌,再到省級統籌的過渡;更經歷了從政策到法規,再到《社會保險法》的出臺。這25年以來,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完善,由全民企業固定工統籌發展到集全民、集體、私營、個體及靈活人員為一體,不同用工形式,統一征繳費率,統一標準核算待遇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踐證明,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維護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解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對于安定人心,穩定社會,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就在制度的改革與完善的過程中,特別是近兩年出臺的參保補費政策,讓一部分曾經不具備條件或不符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快速、低成本的'加入,給按規定參保,按時、足額繳費的原參保人員,造成了心理極大的不平衡感,他們每年按100%繳費,而補費者是按60%補費,然而待遇卻一樣!義務與權利的不對等,導致近年來咨詢上訪的人員特別多,在接待來訪中,使基層養老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解答群眾疑問時頗顯被動,筆者就一些重點疑難問題思考和辯證,以求探究,以便進一步維護和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工作。
1.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即不屬于企業單位,也不屬于國家,它屬于參保職工所有。相關部門或經辦機構在出臺一些政策時,應該多考慮多數參保職工的利益,適當照顧特殊群體的利益,體現義務與權利對等。
2.對參保繳費滿15年且到達退休年齡,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資60%繳費與100%繳費的,在未達到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90%和在調整待遇金額時應當區別60%繳費與100%繳費的待遇不同,讓參保職工感受到義務與權利的對等。
3.既然《社會保險法》頒布運行了,我們就應嚴格執行,政策出臺變動幅度應在《社會保險法》之內,這樣既給工作帶來了一種信任感,也讓一線經辦人員可以更好地開展工作。
保險的調研報告10
近年來,我行將代理保險業務作為重點中間業務來抓,代理保險業務也由此成為了新的利潤增長點,同時代理保險業務是擴大經營收入、提升自身競爭實力的必然選擇。
(一)代理保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通過調研,我行代理保險業務存在以下的風險:
1、宣傳廣告風險。保險產品的宣傳與廣告不僅關系到代理人推銷的效果,更直接影響到購買人對產品及其風險的正確認識。在具體實踐中,保險代理公司會存在代理保險產品的宣傳、廣告詞往往存在被扭曲、被夸大的風險。尤其是所謂的“聯合推出”、“銀保理財業務”等,引發了購買人對保險產品的誤解,也使我行容易陷入購買人與保險人之間越來越多的矛盾和糾紛。
2、角色混同風險。“銀保”角色混同主要是基于“銀保”產品的雷同。大部分壽險產品套用銀行存款本金、存期、利息等概念。這種套用使壽險產品與金融機構存款產品極其雷同,容易使客戶混淆保險產品與金融產品的區別。由于產品雷同、客戶認知不高及銀行人員宣傳模糊,客戶購買保險產品后,并不明白自己就變成了保險公司客戶,而認為自己還是金融機構的客戶。
3、不當承諾的風險。一些保險公司從業人員的素質偏低,在向客戶介紹和宣傳保險產品時,過于強調保險的分紅增值功能,疏忽對保單條款的介紹,甚至可能出現不實的口頭承諾,這使得一些客戶誤認為買的是金融機構的保險產品,出現問題可以找銀行,這些都為金融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糾紛埋下了隱患。
(二)政策建議
1、清理代理保險中的不正當宣傳,將違背金融法規、誤導客戶、容易引發風險的.宣傳一律禁止。加強正規宣傳,促使社會公眾對銀行代理保險工作的認同,提高風險意識,增強對代理保險工作的信心和理解。
2、完善銀保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力度。從長遠來看,金融一體化是銀行保險發展的要求和結果,應逐漸突破現行分業監管的模式,實行功能型監管制度。可以根據金融產品的功能即金融業務進行監管,而不管這個業務由哪個金融機構從事,即由針對金融機構的監管轉變為針對金融產品的監管。一方面在出現金融業務交叉現象時,可以實施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的整體監管,使監管機構對金融風險的關注視野放大,另一方面鑒于金融產品所實現的基本功能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據此建立的監管體系和規則更有連續性和統一性,從而有效地解決混業經營條件下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歸屬問題,避免監管“真空”和多重監管現象的出現。
特此報告。
保險的調研報告11
橫向聯動、多管齊下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傷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工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的重要途徑,其覆蓋面廣、涉及職工職業領域之大以及其社會保障功能,是其他社會保險險種所不能比擬和替代的。也正因為其社會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前提下,對保障工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顯得尤為重要。我國自20xx年1月1日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以來,形成了以《勞動法》為核心,以《工傷保險條例》為基礎的工傷保險法律體系框架,行政法規所具有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為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20xx年6月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保護農民工傷職工這一特殊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政策依據。
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現狀
我縣截止20xx年3月底,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約850戶,除去約170戶停業戶外,其余680戶共有職工約38000人,其中各類參保單位約350戶,參保職工約24500人,在參保單位總戶數中破產停業戶約200戶,職工人數約11300人,未參保單位約330戶,職工約13600人。在參保單位之中,基本能夠正常營業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單位約60戶,占參保營業單位戶數的40%,占營業單位總戶數的12。5%;職工人數約7000人,占參保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53%,占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26。2%。在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所有職工人數中,農民工約有19000人,占全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總數的50%,而參保農民工僅約2700人,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4。2%;且約86%未參保的農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礦、鐵礦、磚廠、石料場以及冶煉、制造等勞動密集型、工傷高風險的行業。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占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7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安陽縣的建設過程中成為政府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
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縣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在維護其合法權益方面遇到的困難來看,造成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對工傷保險特別是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認識不到位。調查中發現,各類企業普遍存在工傷保險“不夠本”和“不劃算”的錯誤認識。有的企業認為,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大,人員不容易管理,加上企業的“近視”行為,只顧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帳,認為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2、農民工勞權保護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國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強制力度小,對資方違法的處罰力度和對勞動者應予補償方面的保護力度均較小,客觀上起了保護資方利益,損害勞動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勞動合同的訂立方面以及在對拖延、拒絕支付工傷職工補償的處罰方面,強制措施和力度在資方面前顯得蒼白無奈。
3、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淡薄,特別是對工傷保險政策缺乏足夠認識。調查中發現,許多農民工對勞動法、對工傷保險知道的很少,把工傷保險混同為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為工傷保險是“正式職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不沾邊。
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途徑和措施
鑒于安陽縣農民工工傷保險狀況和造成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具體情況,為了切實有效地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作為政府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對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所享受合法權益的宣傳力度。政府應利用各種媒介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對農民工傷職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為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大對工傷保險工作的推進力度。政府通過調動各方面的`社會資源和力量,加大工傷保險工作推進力度,例如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預,引導和迫使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通過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障案件的查處、制裁,使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應擔負的法律義務,提高它們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為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在從總體上抓好以上兩項工作的前提下,在當前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的各個環節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決好每一個環節上的具體問題。例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在積極為農民工傷職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同時可協調勞動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信訪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名流,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處理農民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問題的權威機構,以便使在當前形勢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到實處。
20xx年7月12日
保險的調研報告12
辦事處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總面積239.2平方公里,轄10個村,29個自然屯,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現有4806戶,其中農業戶4554戶,人口15946人,其中農業人口15115人,隨著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現實有農業人口1.2萬人。全辦事處現有耕地面積151699.84畝,其中川地32826畝,占耕地比重的21.64%。氣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氣溫4攝氏度,最高氣溫37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無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晝夜溫差較大。主要農作物有玉米、高粱、馬鈴薯、葵花、大豆及雜糧雜豆。受所處地理位置、地形特點及氣候條件影響,自然災害尤其是旱災隨時威脅著農業生產,農民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況下,為避免自然災害后農民和農業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之一,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轉移風險,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補償,有助于盡快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
一、##辦事處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以xx年為例,##辦事處農戶保險投保面積共計83401.78畝,保額共計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戶2387戶,面積59849.56畝,保額119699.12元;水澆地玉米投保戶414戶,面積7655.83畝,保額26795.4元;葵花投保戶968戶,面積10339.12畝,保額15715.46元;大豆投保戶669戶,面積5557.27畝,保額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積占耕地面積的95.14%。xx年保險公司共分兩批對農戶進行了理賠,第一批理賠各類農作物畝數為921.1畝,占投保面積的1.1%,賠付金額為69257.6元,占保額的40.67%,第二批賠付金額10萬元,兩批共賠付金額為169257.6元,占保額的99.43%。同時,保險公司將農戶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轉到xx年,為農戶繼續參了保。
二、存在的問題
1、保險公司強行將農戶上一年的保費轉到下一年,在部分農戶中產生不良影響,剝奪了農戶自主投保的權力。
2、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險公司在辦事處開展種植業保險,無競爭,勢必導致其服務質量上存在問題,與農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農業保險的理賠程序不透明,諸如:災年農業年成是怎樣界定的,理賠標準是什么等等,參保農戶都不清楚,導致農民反響很大。
4、保險公司理賠時間過長,與農業生產周期不相適應。
5、理賠數額應嚴格按農業保險理賠標準實施,不能各鄉平均分配。這樣嚴重破壞了公平原則,也會使保險部門公眾形象大打折扣,影響農業保險業務開展,制約保險業發展。
三、幾點建議
1、強化政府引導。農業是高風險的產業,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農村、農民造成巨大損失,而個體農民自身抗災能力極其有限,對于農民的損失以往主要靠財政補貼和社會救濟這兩種辦法來解決。由于政府資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窮”,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農業保險則是化解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由于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高成本、高價格、低收益的特點,一般商業性保險公司都不愿意經營農業保險,農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數人缺乏為其農產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讓他們自愿購買農業保險一時很難做到。因此,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必須加大政府引導,但也要走出政府包辦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與財政補貼力度。農業保險的自身特點決定了它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純商業化經營的路子也難走通,這就客觀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對農業保險這個準公共性產品給予財政補貼。除對農戶的保費補貼外,還要對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費用給予補貼,另外在稅收、貸款利率、再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國家政策扶持是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保障。
3、實行“三低”原則。“三低”即低保險、低保費、低保障。由于農業因災受損經常發生,有時損失還較為嚴重,如果將各種自然災害損失都納入保險范圍全部給予補償,收取保費高,農民不愿也無力接受,因此,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這樣既幫助農民抵御農業風險,防止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又解決了農民和地方財政經濟承受能力問題,將政府災后補助資金前移為災前保險費補貼。
4、強化競爭意識。一個地區應形成多家保險公司參與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格局,引入競爭機制,給農民參加保險選擇機會,才能使保險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5、公開保險程序,增加保險理賠透明度。參加保險后,一旦受災,農民對農業災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樣界定,保險公司如何理賠,理賠的比例數額多少,標準是什么,理賠的時限長短,農戶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6、擴大風險保障范圍。農業保險比較復雜,風險控制較難,應根據自然生態條件特
辦事處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總面積239.2平方公里,轄10個村,29個自然屯,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現有4806戶,其中農業戶4554戶,人口15946人,其中農業人口15115人,隨著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現實有農業人口1.2萬人。全辦事處現有耕地面積151699.84畝,其中川地32826畝,占耕地比重的21.64%。氣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氣溫4攝氏度,最高氣溫37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無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晝夜溫差較大。主要農作物有玉米、高粱、馬鈴薯、葵花、大豆及雜糧雜豆。受所處地理位置、地形特點及氣候條件影響,自然災害尤其是旱災隨時威脅著農業生產,農民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況下,為避免自然災害后農民和農業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之一,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轉移風險,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補償,有助于盡快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
保險的調研報告13
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城鄉居民的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但由于南寨鎮鎮大人多,要真正把養老保險管理好,將需要下很大功夫。于是,我針對南寨鎮養老保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南寨鎮位于XX縣城以東北方向6公里處,轄20個行政村,6451戶,25086人,享有中國刺繡之鄉美譽。三合村在20xx年7月份開始實施新農保制度,20xx年其他各村養老保險工作才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全鎮參保15312人,綜合參保率達到93。1%,其中繳費11800 人,待遇享受3754人,待遇享受率基本達到100%,但是在工作開展中經常出現一些漏報、錯報等問題,直接影響工作質量。
二、調研方法:入戶調研、問卷調研、電話抽查調研
三、問題歸納
通過調查問卷、電話抽查、以及入戶走訪多重方法調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歸納:
(一)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力度有待加強。通過這次走訪和調查問卷匯總,我了解到全南寨鎮養老保險政策制度知曉率只有95%,還有5%的人對政策不太了解,并對養老保險制度懷有一定的質疑態度。
(二)村級服務工作人員水平有待提高。通過調查了解我鎮真正有協管員的只有10個村,其他10個村都有文書代勞,但是文書大多年齡偏大,又不懂電腦,對養老保險的有些工作完成起來有點力不存心。
(三)基層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夠細致。在今年享受待遇申報過程中,就有3個遲報現象當事人直接反映到鎮上。我直接打電話到村上進行調查,據了解到是村上專管人員不操心,沒給群眾把政策講清而造成失誤的。同時,今年還在核對個人信息賬戶時,有5個村核對出個人賬戶信息好多處都不正確。這足以使我感到有點擔心,如若長期這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信度在哪里?
四、問題分析與討論
針對上面這些問題,我進行了針對性調查分析,其中有以下幾方面:
調查1 20xx年4月21日,我打電話給陳家槽村村文書和史家坪文書,了解他們的養老保險工作情況及問題。陳家槽村和史家坪文書都說他們的學歷有限,又不會電腦,養老保險工作量大,并且好多工作要在電腦上干。自己是有心而力不足,并且他們村黨員干部都沒有會電腦的,大多時間找打字部做,多多少少肯定會有失誤。如果可能,希望能給他們村配個協管員,最起碼就減少我們工作量了,也就會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我打電話一個管理養老保險多年的勞動保障協管員高玲,讓她談談自己的情況及感受。她說:從20xx年開始,她就開始在朝陽這個大村干協管員,覺得業務上基本沒什么大問題,但是覺得養老險在體制上本身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像參加企業保險的和我們這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能不能同時享受呢?群眾不時來問她:她也每個準信,不知如何回答?還如今年在核對個人賬戶信息時,她就覺得有點惱火,每年養老保險征收完,自己不但把票據和繳費資料是對了又對,并且在鎮上交票時,和系統數據也是對了又對,但是為什么在今年繳費信息進行核對過程中仍有很多錯誤信息。我希望:你能問題把這個好好向上級反映反映看是什么問題?于是,我便詢問管養老保險業務多年的趙文,他告訴我:這個系統確實有些問題,會丟數據。他們當時做系統時,也把村上主管養老保險的叫來,挨個訂正的。這讓我感到有點不可思議!我就不相信,只要我們當時把工作做細致了,怎么會出問題呢?
中午14:30 左右,我在正在大廳辦公,縣農保中心打來電話說:南寨村一個人,到農保中心去冒領喪葬費。讓我查是什么原因?據調查,他父親已去逝好好幾個多了,村上給他通知,可他自作聰明以為不去銷戶就可以繼續領,村上等過了2個月不見他銷戶就報了死亡。就這小小一件事情,反映出很多問題。說到底還是我們沒把政策真正宣傳到位引起的。還如,在今年4月份年審過程中發現,全鎮50名死亡者,其中有35名在冒領養老金,據了解都是村級管理松散的杰作。
資料2 在20xx年5月21日 我依次對鄧家塬、南寨、堯頭、千塬等4個村的勞動保障協管員工作情況進行入戶調查。他們都是專職人員,但參保率一直不高。據我了解他們每年都很努力,真的該做也做的不該做的也做了,參保率就是提不高。到底是宣傳力度不夠還是村民的參保意識真的很差,這也值得我們深思。我同時對這幾個村的未參保人員進行電話抽查,其中抽查的50名當中,有15名政策他們知道,但是自己現在年齡還小離交夠15年早著哩,家中也沒人享受不愿意參保。其他都說準備今年開始參保,原先他們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點質疑。這一句句樸實的話,給我一種無形的壓力,也給我前進的'動力。
五、意見及建見
這反映的一些列問題,我覺得我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加強管理,讓養老保險這項惠民真正惠及于民。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參保率。新農保工作事關農村群眾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項民生工程,又是各級政府執政為民理念的集中體現。縣鄉政府和各相關部門都相對比較重視。再加我鎮鎮大人多,參保率本身也不高,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是不可省略的環節。可經常組織已享受養老保險金群眾現身說法,采取集中發放等形式,營造氛圍,大造輿論,充分調動未參保農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 要我保轉變為我要保。
(二)強化內部管理,確保運行順暢。要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機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要強化考核機制,對村級工作人員進行獎優罰劣,增強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水平。要逐步完善工作流程,確保保費收繳、資料管理、養老金發放各個環節規范有序,運轉順暢。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嚴格執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有關制度。
(三)細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務質量。隨著農民群眾對新農保工作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參保人數的逐步增多,工作量將進一步加大,對服務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服務至上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工作作風,帶著感情服務群眾。根據工作需要,配齊配好縣農保中心領導班子,充實工作力量,開通信息化網絡工作平臺,提高工作效率。縣財政要足額安排縣農保管理經辦機構業務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逐步提高鄉村協管員待遇,加強技能培訓,造就一支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新農保工作隊伍。結合我鎮實際,因地制宜設立網點,堅持開展經常性服務,盡量方便參保對象。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全心全意為群眾搞好服務。
結語:總之,要干好南寨鎮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就必須加大宣傳、強加措施、落實責任、明確制度、嚴加管理,只有這樣這項政策才可能真正惠及于民。
保險的調研報告14
一、現狀
**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啟動于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縣參保機關事業單位共有234個,其中:黨政機關46個,事業單位188個(鄉鎮轉制事業單位74個),現有參保人員2335人(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442人),退休人員425人,供養遺屬20人。在職參保人員與供養退休人員比例5.5:1。歷年累計征繳養老保險費5014 萬元,歷年累計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2868 萬元,歷年累計結余養老保險基金 2146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制與州局及部分縣(市)不統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能、資源整合、“五險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標至今尚未實現。經辦機構尚未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
(二)業務管理機制不健全,特別是控制機制、反饋機制、導向機制不夠完善,管理基礎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沒有統一政策和法規,工作處于被動狀態,與事業發展要求差距較大。
(四)鄉鎮轉制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現行政策不完善,特別是計發養老金待遇的有關規定不盡合理,如繳費滿15年的人員,繳費每增加一年,計發比例提高1%,致使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的退休待遇與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差距越來越大,今年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門核定的退休費標準。
三、對策
(一)創新管理機制,優化管理模式。計劃經濟體制是以單位為管理主體,表現在社會保險管理上,主要是通過單位管理 “單位人”;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險管理的是“社會人”,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從而減輕參保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在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如果不創新管理體制,管理就會遇到體制性障礙,而且難以提升。要遵循“機構職責明確、權限分配適度、制約配合平衡、控制調度及時”的原則。形成 “服務、管理、監督”三級管理模式框架,將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調整為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原來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明顯存在工作協調難和業務經辦權限過于集中兩個弊端,這對提高服務質量和職工綜合素質不利。而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也能提高辦事效率。因此,建議將縣(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盡快進行整合,通過 “五險合一”使機構設置上下統一,同時加強服務大廳建設,形成 “一站式”辦理業務的服務網絡,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統一化、標準化、高效化。
(二)強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環境。依托計算機系統規范業務管理,健全三大機制,一是控制機制。主要是控制業務經辦人員的具體操作情況;控制社保基金的資金流量。二是反饋機制。對一線操作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采用全面反饋的'方法快捷處理,形成經辦業務網上運行,公開辦事制度和程序,實行陽光操作。三是導向機制。努力提高數據庫質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設步伐,通過內部局域網絡對工作計劃、規范管理進行及時高效引導。
(三)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相關政策。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直沿用的是**縣人民政府頒發的《**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鶴政發[1996]12號)。從現行的情況來看,有部分條款已不符合工作實際和新的政策規定,建議縣人民政府對12號文件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
(四)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各級黨委政府應盡快將社保經辦機構的參公管理落實到位,同時在隊伍建設和素質建設上下功夫。
保險的調研報告15
社會保障仍民生之安。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區生產類、消費類社會經濟組織用工、就業培訓、參保等方面的情況,綦江區人力社保局組織人員赴工業園區、重點監測的機加工、冶煉、建筑和餐飲酒店類企業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綦江區參保經濟組織的基本情況
20xx年5月未,綦江區參加失業保險的非機關事業經濟組織共1228家計45621人,其中:企業955家41612人,個體工商戶15家326人,非企社團252家3626人,臨時機構3家36人,其他組織4家21人。其中個體戶用工量最多的是航成酒樓計79人,非公社團用工最多的是人民醫院的非在職人員計587人。
二、當前社會保險費優惠政策規定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發展,促進就業穩定,及時宣傳和執行了解相關降費和補貼政策,國家和市級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對企業發展利好的優惠政策。將涉企業五險的社保費率降低,失業保險實行穩崗補貼,困難困難適當調低費基。按上述社會保險費優惠政策的規定來看,假若1家誠信的充分競爭行業的100人左右用工的民營企業,一年來與減負前的情況相關比,可為企業降低用工成本70—80萬元,占企業承擔部分的60%左右。據了解華強控股有限公司去年其社保減負為300萬元。
三、生產類、消費類社會經濟組織存在的具體問題
在走訪調查座談中發現,各企業對政策執行總體反映良好,社保優惠政策的確降低了企業用工成本。但各險種政策之間銜接有問題,造成企業招人入職成本高昂,認為有關政策給企業帶來新的人力成本支出,按社平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不符合企業用工實際,再就業不能妥善處置社會保險等問題還在一定范圍存在。
(一) 非企業經濟組織反映當前社會保險費的優惠政策不能全享受
優惠政策中最優惠的部分,困難企業適當調低費基、小微企業適當調低低費率、失業保險支付穩崗補貼等,其涉及的范圍對象僅限于企業性質的經濟組織。不涉及綦江區常見的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這類經濟組織。在這部分經濟組織對不能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有較大抵觸情緒,參保時要求五險統征統籌,有了優惠政策,又不能一視同仁,在當前經濟現狀下,大家都需要政府的援助之手來共渡難關,為什么對不同社會經濟組織要另眼相看。按上述的統計來看,相當于的非企業經濟組織的人員共9%計4109不能完全享受社會保險費的優惠政策。
(二)五險統征統籌給企業帶來高昂的入職成本
在走訪座談中,所有的民營經濟組織都談到一個問題。從近年接收大量用工問題案例來看,為更好的保護雇工合法權利和降低企業用工風險,企業新聘用工人通常是面試、體檢等審查合格后,先參“五險”,再上崗。而工人通常是上崗試干,了解該企業的福利、工作環境,判斷企業對自己的需求情況,再作決定是否長干。由于社會保險是五險統征統籌,為保險征繳順利,都設定了人員增減、工資變動等信息維護停止受理時間段,而五險維護時,起停不一致,造成企業多繳保險增加新聘人員的入職成本。如某雇工鄰近月底來試干,試干1—2天后不辭而別,待雇主單位發現該雇工不再來上班時,至少多交一個月的保險。這對一家常年訂單穩定,人員更替正常的企業可能不算什么,但在當前經濟現狀下,有訂單時立馬招人生產,無訂單時解聘部分生產人員,造成部分企業每月的人員增減情況都超過企業總人數的20%。如100人左右用工,人員變化較大的民營企業,一年下來就需多支出入職成本3-5萬元。據統計綦航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每月的人員增減變化都都超過30人次。
(三)隨用人單位辦理退休的人員,用人單位還需要為其退休人員繳納大額醫療補充保險費,增加了單位運行成本
根據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職工隨所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補充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但需要按參保單位基本醫療保險人均繳費基數的1.5%交繳大額醫療保險。這樣規定,一是不符合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要求,還將退休人員和企業捆扎在一起,增加了企業運行成本,同時也增加了企業和員工之的矛盾;二是不利于企業招用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可能會形成企業就不再與接近退休的職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更會增加用工比較靈活、員工流動性比較頻繁、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運行成本。從綦江區原來的存活了一定時間的老企業統計的情況來看,最高的在職和退休比達1:2,最低的也達1:0.5,如100人左右用工,生存一定年份后,按最低的在職和退休比來計算,一年下來需為退休人員代大額醫療補充保險費高達4-5萬元。
(四)職工醫保、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有交錯而企業多支付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是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工傷保險是保障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而獲的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生育保險是保障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獲得醫療服務、生育津貼。三者都有醫療服務,因此在現實中企業認為:一是部分公司不想參加生育保險,若公司人員結構是男性或脫育婦女,公司代交生育險就純粹是盡義務。二是婦女享受生育津貼期間,單位還要為其參養老和醫療,單位認為應由生育保險保險金為其代繳養老和醫療保險費。三是婦女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職工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醫保均不報,而有些治療是相關的,造成企業認為自付部分承擔過高。四是3個涉醫部分的自費藥品不一致或多年不修訂,造成醫療機構不好掌握而使企業多承擔費用。
(五)最低繳費工資按不低于社平工資的60%繳費不合理
由于經濟下行,各企業生存困難,而社平工資年年上漲,最低繳費工資按低于社平工資的60%的繳費,造成企業承擔的五險部分,人力成本近年來年年增加。一個人正常情況下,其工資水平應該是隨工作時間、社會閱例、技能水平增長而提高,一個正常存活的企業形成的人力資源正常交替。若某企業正常新招了一部分沒有從業經歷的員工,按企業自己設計的薪酬水平,其實際工資就在最低工資標準左右,而社會保險規定最低繳費工資的按不低于社平工資的60%繳費,相當于企業多承擔了實際工資至社平工資的60%部分的差額。以一個近千人的企業為例,每年其正常更替新招員工在30人左右,其一年來被增加的差額社會保險就近20萬元。據了解荊江半軸廠近幾年其新招沒有從事經歷的新人的3-5人/年
(六)多點就業,各省市規定不一致,造成企業重復參保承擔而多付費用
為了控制市場的過分炒作形為,部分省(市)出臺了購買大宗商品時,需提供在本省(市)就業(參保)的證明,這本是一個好事,但現在普偏采用做某工程(商品)需某資質,而獲得某資質需提供相關中高級技術人員數量及在該公司就業參保的證明,這樣就造了區政府要求綦江區某家明星企業獲得某資質,而該家明星企業為了達標,而被迫為不足的相關中高級技術人員(掛證)參保繳納,而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沒有聯網,相當于外省人員在重慶市“掛證”,我市的企業不但要給“掛證”費,還要為其重復參保。建筑類企業以項目的名義給在該工地的人員參加的工傷保險,建筑類企業又要為其常設的基建、監理等部門的人員參“五險”,相當于建筑類企業在接工程后其基建、監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企業為其重復參工傷保險。
四、實體經濟認為其被社會保險多收費的原因分析
雖然階段性的社保降費政策對實體經濟來說是利好,但走訪中他們反映,階段性社保降政策還能執行多久,已經存在的`問題何時修改,怎樣配合人口老齡化和經濟增長放緩系統性的修改社會保險政策來切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等問題。
一是社會五險政策微調嚴重滯后。社會保險法20xx年10月頒布,20xx年7月起執行,而我市現有五險實施條例均是20xx年以前就開頒布的,五險統征、單位退休人員由單位代繳大病醫療保險,在開始實施后的2-3年內,應該就有所反映。直至現在對這類問題全市都沒有進行調整。而只是一味的考濾怎樣讓收不抵支的養老、工傷、醫療達到收支平衡,而對失業、生育不但不降,還在經濟上升期調整費率增加企業負擔。
二是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過高過快。近年來社平工資以10%的平均增幅上漲。而社平工資的統計范圍是規模以上企業人員的平均工資,低收入人群的工資并沒有納入進去,社平工資的上調意味著與之聯動的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也將隨之上調,被平均的大量民營經濟組織恰恰是受此影響最大的群體。
三是就業形式的多樣性,對不同就業形式采用不同的征繳比例。現行規定高于社平工資繳納的其失業后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一致,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性參保,對個體工商或靈活就業人員其繳納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總費率為20%,而企業職工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就達19%。且對企業的管理,稅務部門要求的財務數據和財務管理更高。走訪中民營企業普遍反映,按現行的稅負、現行的社會保費繳費比例、市場競爭中壓低利潤空間,企業根本無法生存。
四是行政計劃式的管理,為完成征繳任務而被迫多繳費。目前市委市政府對各個區縣的經濟民生考核有五險的參保擴面任務,當區縣面臨參保擴面人數不達標,或征收進度不達標時,為應付考核,各區縣會將當前面臨的問題轉嫁到企業,或者叫企業提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叫企業過了某時段再減人,或者叫企業突擊招人再突擊減人。表面上看可能企業沒多繳納,但實際上,按企業自業的計劃,其資金利用率更高,其全年的計劃執行更好。
五是社會保障信息系統不公開,有部分蓄意工傷來詐騙企業提高企業的人力成本。由于社會的過度競爭和國家對是保護雇主還是保護雇工的調整上過猛,在現在現實生活中產了了一種“幫雇工欺詐雇主”的新現象,通過從勞動關系維權、工傷等情況來和企業來談判,讓企業拿錢息事,而部分雇工學會此套路后,就專門以此為生。到某企業工作兩三月后,就“制造”工傷,然后要求企業私了,一個企業一年攤上一樁,就將損失3-5萬元。如綦江的王善明現象,現在綦江區內的企業幾符不敢用此人。
五、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建議意見
為了完善覆蓋城鄉職工和居民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制度,落實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建立人人享有社會保險的全民保障體系,切實為企業減負,建議如下:
一是整合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工傷、生育、醫療三險都有醫療服務,建議將三險醫療服務整合在一起,而將工傷期間的誤工補助和生育期間的工資性收入納入原工作單位解決,其醫療服務真正實現無逢聯接,真正減少涉醫部分的自費藥品不一致或借工傷之名向工傷患者兜售自費藥品而增加企業負擔,促進患者和企業都要想到對方的難處。
二是改革現有養老保險。對所有的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市場主體都實行相同的繳費比例,適當降低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在退休時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和居民養老保險的采用適當的權重拉通計算養老保險待遇,將三種養老保險的退休時間調整為一至,在享受優惠政策時,將所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經濟組織享受同樣的保險費優惠政策。
三是改革醫療保險。建議基本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和基養老保險的年限一致,而將退休人員的大病醫療保險移交到都由本人自行承擔,或真正做到保基本,將大病醫療保險移交商業保險承擔。
四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鑒于社會保險的公共或半公共性質,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險的資金投入成為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重要內容,當前降費政策的實施必然影響社會保險基金當期收支平衡,需要財政投入維持當期收支平衡。社會保險收支的缺口也越來越大,從五險逐步建立來看,由于“老人”和“中人”在舊體制下沒有實行繳費制,而是由國家包下來,在財務上有一部分工資不作為企業成本,而是作為企業的超額利潤上繳給國家,當職工生老病死時再由國家補償給勞動者。現在實行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家對這部分勞動者予以補償,在理論上是完全公平和合理的。社會保障改革中所遇到的資金不足問題,并非是真正的資金不足,是責任不清、財政并未真正到位等造成的。
五是健全立法。社會保險是國家社會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有一整套法律法規加以規范,用法律來對社會保險所涉及的各種關系進行調整。雖然《社會保險法》已經出爐,但與之配套的實施細則至今仍是舊標準。比如無第三方面責任和無支付能力的醫療保險先行支付等問題,應制定具體的辦法或應其他法P與之配套,這樣就影響了社會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實施。缺乏法律的依據和基礎,人們無法準確把握國家在這種制度中所承擔的責任和個人可以期望的安全值,政府和民間也無從進行合理分工并充分發揮各自的積極性。
【保險的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保險的調研報告07-08
保險調研報告07-07
保險的調研報告07-08
保險調研報告范文05-19
保險調研報告范文05-19
社會保險調研報告02-02
保險的調研報告15篇12-28
保險業調研報告01-15
保險調研報告(精選15篇)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