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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借款合同

時間:2023-08-07 16:07:11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精選)擔保借款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擔保借款合同15篇

擔保借款合同1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因乙方經營所需,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擔保事宜特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萬元),借款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利息按月息分,先借后付息,按月結清,本金到期歸還。若乙方不按期還本付息,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違約金。

  三、乙方因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四、丙方保證人承擔連帶借款人的`保證擔保,保證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費、代理律師費等),保證期限至所有借款還清為止。

  五、如乙方違約無法償還借款及利息,甲方有權對乙、丙方負責人的財產同時或單獨進行上訴追查。

  六、借款期限內若乙方或丙方被宣告破產及被解散擅自負責企業體制,未經甲方同意,乙、丙兩方轉讓、處理其資產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有權要求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七、丙方為了經營需要,近幾年向乙方借了大量大額資金,造成了乙方資金困難,故自愿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并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事實。

  八、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提交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三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蓋章、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2

  貸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

  第六條

  (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3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 (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 (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 ,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年 個月,即從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39;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4

  貸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證人:1、 2、

  借款人因其資金周轉困難,由保證人 擔保,向河南省豐源典當有限公司借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四)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利率

  本合同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決定執行月利率27。

  第三條 提款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賬號,戶名: ,賬號: ,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

  第四條 還款

  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采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

  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

  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容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5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出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擔保方(以下稱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反擔保方(以下稱丁方):

  反擔保人1:

  反擔保方式:

  反擔保人2:

  反擔保方式:

  反擔保人3:

  反擔保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xx%,期限為xx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收據為準。收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xx,借款人應按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提款和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辦理完合同約定的登記備案手續或將擔保物交付相關權利人后3日內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匯入丙方賬戶后轉匯入甲方賬戶。

  本合同項下借款還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xx種方式支付:

  1、每月xx日付息,到期償還本金。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3、具體還款付息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還款付息時間表。

  二、擔保條款

  第四條、擔保方式、期間、范圍

  為確保乙方資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3、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等費用。

  三、反擔保條款

  第五條、反擔保方式

  為確保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后追償權的實現,丁方各擔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

  1、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2、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3、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擔保人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為連帶共同保證。丁方各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既有抵押(質押)擔保又有連帶保證擔保的,為連帶共同擔保。

  丁方具體擔保人信息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二:擔保人信息明細表;抵押(質押)物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質押)物明細表。

  第六條、反擔保期間

  丁方各擔保人提供連帶共同保證時,保證期間為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不一致時,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其他擔保方式以法律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反擔保的范圍

  丁方各擔保人反擔保的范圍為:

  1、丙方履行保證義務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全部款項;

  2、上述代償款自代償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4、丙方實現追償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交通費等費用。

  第八條、登記、交付

  丁方擔保人提供的抵押(質押)反擔保需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辦理。需將質押物及權利憑證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交付丙方占有。

  四、權利義務條款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約定及時付息還本;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3、甲方保證借款已取得公司股東會(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東會(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書面文件。

  借款人:

  出借人:

  擔保方:

  反擔保方:

  xx年xx月xx日

擔保借款合同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 ‰計算。

  五、還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擔保條款:

  1.丙方同意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丙方擔保的.主債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期限:________年。

  八、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消償后自動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7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的承擔提供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劃。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款方在本著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計劃以________為資金來源歸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8

  借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借貸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借貸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借貸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借貸,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貸罰息同。

  第三條 借貸利率,按銀行借貸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借貸,不得轉移用途。否則,借貸方有權停止發放新借貸,直至收回已發放的借貸。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借貸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借貸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借貸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借貸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借貸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借貸,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借貸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借貸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貸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9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

  出借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雙方已協定。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滯納金。每月利息和滯納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所有權利。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死亡、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十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出借人支付違約金、滯納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注:1、本借款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還清借款和所有應出費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訴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0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用于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 %,服務費 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后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系指 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 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 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七條 借款擔保

  7.1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 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 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 、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 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 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 的履行的;

  F 、發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 、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 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 、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 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后,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擔保方追償。

  8.3 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 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約定的保證范圍 、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 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 經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 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 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 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并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后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反擔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納 元(小寫:¥ 元)反擔保保證金,并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 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愿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 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 。《質押抵押物清單》 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質押抵押物清單》 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 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 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 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 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 行為。

  20.5由于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 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 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并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長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并將 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 用。

  第二十一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登記

  21.1本合同簽訂后,質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抵押登記手續,質抵押登記證 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質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 質抵押人應辦理變更登記,乙方應予協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丙方協助乙方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或將相關 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21.3出質人應當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丙方,丙方驗收無誤后應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 證,質物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質押抵押權的實現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乙方或反擔保方在3天之內仍未清償的,三方協商以質 押抵押反擔保物折價優先受償,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拍賣、變賣該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2.2 質押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 繼續向借款人或反擔保人及有利害關系的人追償。

  22.3 處分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質押抵押的質押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在處分質押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二十三條保險

  當事人應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借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第一受益人為丙方。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24.1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丙方損失時,丙方按丁方反擔保金額的2%向丁方收取違約 金,丙方將丁方交納的保證金扣轉為違約金,收歸丙方所有。丁方還應向丙方賠償所有 費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 議書》。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 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轉讓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償義務后,可以無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同意,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轉讓時應當通知借款人和反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第二十六條公證經協商同意,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不辦理公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質押抵押人和反擔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獨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 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條補充條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如任何一方違約, 則違約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承擔強制費、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 費5 %及其它實現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30.2本合同各條款,已經各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各方已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 解或疑義。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公章):

  反擔保人(丁方):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質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質押物清單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簽名: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1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動資金,特向甲方申請臨時借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簽訂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小寫:100萬元)。

  二、借款期限:1個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歸還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1.5%月計算,(按實際借款天數折算),借款時支付合同約定時間利息(最短天數不低于7天)。

  四、違約責任:借款到期,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如出現違約,需按借款金額的5‰天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借款還清,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2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擔保借款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__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4

  合同編號: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擔保借款合同范本三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二條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第三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貸款人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保證人保證人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期限:最高借款余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內容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和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款應用于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

  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在本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借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2)(3)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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