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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協議

時間:2022-12-28 09:18:26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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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協議(1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反擔保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反擔保協議(12篇)

反擔保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______________合同》;

  2.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

  3.甲方為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為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愿意為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______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范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2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2]: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元縣(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之日起,保證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民法典》、《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1.1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1.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1.5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6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7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抵押物

  2.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第三條抵押反擔保范圍

  3.1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3.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3.4.1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3.4.2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4.1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_______年止。

  第五條抵押登記

  5.1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6.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6.3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保險

  7.1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

  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_______月;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7.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7.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7.1.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7.1.2轉為定期存單,存單用于質押;

  7.1.3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7.1.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后,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8.1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8.2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8.1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9.1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2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4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5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9.6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注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9.7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10.1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10.2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11.4如抵押人未按9.6、9.7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11.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12.2主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2.3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

  12.5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3.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4.1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14.3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個抵押人履行12.1條手續后,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14.4

  第十五條附件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1](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2]簽字: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3

  甲方:XXX,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

  1、XXXXX食品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與XXX省XXX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XX%)

  3、甲方為XXXXX食品有限公司向XXXX銀行借款XXXX萬元(合同編號為XXXX)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愿意為上述擔保中的XXXX%部分(即XXXX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XXX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范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XXXXX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 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5

  本擔保協議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兩方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以下稱“委托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以下理由:________________

  (1)委托人擬與(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于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幣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________________

  法律:________________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

  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________________

  1、委托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后,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________________(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協議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2、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4、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甲方為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方式

  1.1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并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為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無論《委托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

  2.1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________年內。

  第四條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了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并、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為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為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系,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于丙方;

  5.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為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于《委托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后監管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后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市____區。

  9.2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系方式進行聯系,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

  日期

反擔保協議7

  一、什么是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以及反擔保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條規定,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第六百九十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協商訂立最高額保證的合同,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保證。

  二、個人反擔保協議模板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1、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4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三、反擔保合同應當注意什么問題

  1、反擔保抵押合同類別的認定。

  抵押權可以分為一般抵押權和特殊抵押權。反擔保中的內容不符合特殊抵押權登記,自然將反擔保抵押登記認定為一般性抵押登記。

  2、抵押權人應該為擔保公司。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抵押登記權利金額認定。

  在實踐中,本擔保合同的金額由動產、不動產、銀行票據等一并構成本擔保合同的主債權。而房屋抵押從合同僅僅是主合同中的一部份。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商議定,也可以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抵押存續日期認定。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所以,房屋抵押從合同的抵押登記存續期不能超出主合同的登記存續期限。

  擔保合同與反擔保合同的案件管轄是不一樣的,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進行管轄,如果沒有約定的,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依據地等人民法院管轄。

反擔保協議8

  甲方:

  乙方:

  丙方:張勇

  鑒于乙方向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債權人)貸款,甲方為其貸款行為提供了連帶擔保,甲方是乙方大股東,持有乙方62%股權,丙方是乙方第二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持有乙方32%股權,應甲方要求,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乙方擬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1600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為乙方前述貸款行為提供擔保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合同號為:172020170807305___)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于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以個人全部資產(包含但不限于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權、丙方個人名下的各種不動產等)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丙方按照在乙方所占的股權比例承擔甲方因本次擔保事項向債權人償還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罰息和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和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

  六、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為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頁無正文系反擔保協議書簽字蓋章頁]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張勇

  (簽字)_年_月_日

反擔保協議9

  合同編號________

  年廣擔反字第號擔保人(甲方):____

  XXX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址):____市____區新民街37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債務人(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民法典律關系,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范圍、方式

  1、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萬元占總股權的%,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余額

  1、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證)合同》或XXX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最高額債權為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余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余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于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于乙方股權憑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二、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三、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鑒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并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協議10

  甲方:揚州市百思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向 銀行貸款,甲方為其貸款行為提供了連帶擔保,現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 年月日乙方與 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號為:)項下的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為乙方前述貸款行為提供擔保與 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于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證合同向 銀行承擔的全部債務;

  2、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為乙方擔保債務產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為準。

  八、合同各方簽訂本協議所預留的地址和通訊方式,如有變動應當在變動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11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省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__%)

  3、甲方為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愿意為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的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范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

反擔保協議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占有質物并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并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并且如果還有剩余,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后如果還有剩余,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為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占有的權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后,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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