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委托擔保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擔保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擔保合同1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蛞匀魏斡锌赡芪<捌鋼D芰Φ姆绞教幹觅Y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
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委托擔保合同2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因經營需要,自愿委托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托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托擔保債務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xx(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xx貸款,金額為xx萬元整(¥ xx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托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后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xx(¥ xx元)。該擔保費限于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沖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費、鑒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赡艹袚拇鷥斬熑,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后,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后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并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后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于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后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后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后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本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執xx份,乙方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于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擔保合同3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敬請注意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涂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____公司咨詢。
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注冊地址:____編碼:電話:傳真:
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注冊地址:____編碼:電話:傳真:甲方因向申請□融資授信□人民幣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大寫),(小寫)____,特委托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______,(小寫)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利率、用途以甲方與____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范圍以乙方與____銀行協商后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____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______%(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____;(小寫)(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____。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其它)____,即(大寫)___,(小寫)(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_____期支付擔保費用:
第一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二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三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四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后,如甲方未向____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____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復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與____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并按照融資金額10 %的比例向____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
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與____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____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后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
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委托擔保合同4
編號:
甲方(保證人):山西XX公司
乙方(委托保證人):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乙方向銀行(以下稱貸款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借款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編號:)中貸款人對乙方享有的債權,具體事項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保證范圍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貸款人的損失和費用,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保證。
超出甲方的保證范圍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輕或解除。
第三條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
擔保費率為:;
擔保費為:。
上述擔保費先按________年期限計收,待上述銀行《借款合同》簽訂后,依據實際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擔保費,退還乙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項目評審費:
擔保項目評審費為:。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待甲方的保證責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還。
二、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數額、方式等完全履行還款義務。
三、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一款所約定合同義務。
四、借款用途須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送反映乙方的真實運營狀況、債權債務、對外擔保和匯票使用等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全面、無條件地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定期或隨機的、以任何形式地檢查和監督,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六、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前,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項外,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借債、對外擔;驅嵤┛赡苡绊懠追阶鳛楸WC人的權益的其他行為;
2、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產權或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營、合作、聯營、重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經營、租賃、改制、歇(停)業、解散、被撤銷、破產、股份的轉讓或質押;
3、變更名稱、注冊資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范圍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贈與、抵(質)押、轉移、置換等方式處分其占到總資產的5%或凈資產的10%的資產;
5、涉及重大訴訟案件、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須于應訴通知書、訴訟保全裁定書送達乙方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現強制執行措施前書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有上述五種情形下,甲方有權參與清算或有關決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如改變貸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將主合同的債務轉移給
第三人。
八、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三款所約定的義務的,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應按上述甲方已代償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特別違約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約定義務的,乙方應當每日按其應履行義務(應付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四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款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保證責任。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每延遲通知____日,應承擔在保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應按借款數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反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連帶責任保證質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由甲方與反擔保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2.乙方不能提供反擔;蚣追秸J為其提供的反擔保不充分;
3.非因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與貸款人訂立《保證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內,乙方不能與貸款人訂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
2、
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擔保項目評審費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關于甲方的保證責任的任何約定均自甲方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時生效,并以《保證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經過了雙方的充分協商,且任何一方在訂立合同中,均有權對合同條款進行增刪或者訂立補充條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備查。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委托擔保合同5
訴訟保全擔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鑒于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
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為甲方配備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并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鑒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后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復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并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擔保合同7
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的有關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根據甲方與 簽訂的《 》(編號為: )的約定,甲方向 借款壹筆,本金合計為人民幣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范圍內,為甲方向 的貸款提供擔保。
第三條 乙方的擔保期間 為自甲方與 簽訂的《 》 (編號為: )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第四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的保證責任隨甲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乙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甲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五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按以下措施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股東自愿簽訂《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承諾書》,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2、及其配偶,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3、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簽訂《保證反擔保合同》。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辯權,甲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乙方仍有權提出抗辯。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在與藁城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的與此對應的《最高額保證合同》時,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擔保費每年按擔保金額的 %收取。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時,須按將到位資金的10%以轉賬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因該保證金發生的借款利息和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 在甲方未償還其所有借款之前,該保證金不能動用;
3、 該保證金優先用于清償乙方為甲方所承擔的代償債務;
4、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5、 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額償還本息并由貸款人向乙方書面通知(關于甲方按時足額還款的證明)后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第九條 甲方應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報送反映其生產經營、債權債務、借款使用、項目進度等情況的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應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第十條 乙方每月不定時對甲方的經營、管理、設備、車間等所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甲方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發生企業合并、分立、重組、兼并、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第十二條 如果甲方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 負責人
等事項,甲方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任何資產。
第十四條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1、 甲方與貸款人聯手騙取乙方擔保的行為;
2、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轉讓債務,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延長借款期限,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變賣、轉讓、轉移或贈與其資產、股權的行為;
5、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他經營決策的行為;
6、 甲方不履行與乙方簽署的任何協議。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履行《企業循環額度借款合同》中的 任何條款,導致乙方承擔保證擔保連帶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 甲方違約應配合乙方變賣、變現反擔保資產,并支付以下款項:
(1) 需要由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包括合同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由乙方代償的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違約金,違約金按甲方未還款金額的20%支付給乙方;
(3) 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所有費用;
(4) 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須另行支付賠償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每份叁頁,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托擔保合同8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涂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托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范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后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后,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復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并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后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委托擔保合同9
甲 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的申請,經審查,乙方同意為甲方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于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上海市虹口區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間
2、乙方的擔保期間:法院裁定財產保全之日至甲方與 糾紛一案終結或者財產保全裁定被撤銷或解除為止。
第二條 保證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2、乙方的擔保責任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終結;
(2)財產保全被撤銷或解除。
第三條 擔保費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業務受理費 元∕筆和以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名 稱: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帳 號:433420xx年018102______
開戶行:______支行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在支付擔保費之后不再要求乙方提供擔保的,應按照擔保費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在乙方出具擔保函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擔保費不予退還,乙方在為甲方承擔責任后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5、一旦法院依據甲方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的,即視為認可乙方的訴訟保全擔保,乙方履行了自己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即使最終未保全或未完全保全到財產,也不再退費。
6、一旦法院拒絕認可乙方的出具的《訴訟保全擔保函》的,乙方應在甲方歸還《訴訟保全擔保函》等相關的文件后 日內,將擔保費全額退還給甲方。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退還擔保費的,自擔保費逾期退還之日起,乙方應按照擔保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資金占用費。但業務受理費不予退還。
7、乙方對該案件提供財產保全擔保并不當然解除甲方對該案件財產保全最終所應承擔的責任。如因財產保全不當而給被保全財產權利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和案件受理費用。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反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反擔保能力、或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和其他費用并辦理好反擔保相關手續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法院出具財產保全擔保函;如甲方對乙方出具擔保函另有要求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不得損害甲方的權益。
2、因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為清償的,在接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后5天內甲方清償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
3、乙方應對從甲方獲取的任何文件、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披露或用作他用。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財產保全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提交,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第七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向被保全方賠償損失后,乙方即取代被申請保全方的地位,有權要求甲方歸還乙方代為償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乙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甲方不能及時償還乙方欠款,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遲延向乙方交納擔保費的,甲方應按遲延交納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日支付違約金。遲延30日,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2、因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償的,自乙方代償之日起,按乙方代償金額的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資金占用費。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可以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協商執行;本協議的解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習慣執行。
2、乙方給予甲方的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相關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的規定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相關權利的放棄。
3、乙方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文首載明的地址郵寄信函、電報,一經發出,3天后即視為送達;甲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地址未變更。
4、甲方如為多個自然人或法人,各自然人及各法人應對本合同項下相關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協議各條款做出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對相應條款的含義進行了充分的說明和闡釋。
甲乙雙方確認: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委托擔保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托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信息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余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并提交全部文件、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設定擔保、設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于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采取補救措施并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范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后確認為準,并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信息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于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甲方的個人信息、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并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11
客戶(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
鑒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個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財產保全擔保,是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被擔保財產的管理和處置權,并根據《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權人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
1.甲方訴訟保全的對象是:2。3.乙方應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
保證期間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保證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證財產之日止(包括和解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如在審理過程中出現管轄權爭議、公告、評估、中止等情況,甲方應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支付擔保費。)保修期超過6個月,按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本保函項下的資產評估費用,金額為人民幣。
3.甲方以人民幣預付結果反饋保證金,并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相關信息(包括:被擔保財產的封存日期、封存對象清單的收到日期、開庭日期、開庭日期、審理情況、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進展情況,確保被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乙方擔保財產啟封后三日內,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上述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收到款項后,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業主未得到本合同項下擔保法院的.認可,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申訴、財產保全申請、擬查封的標的物和案件的相關證據材料。擔保發生后,及時提供查封裁定、法院傳票、判決書、解封裁定(僅限復印件)。
2.在保證期內,乙方不會因甲方內部事件的變化而遭受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的要求,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要求,并有充分的合法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署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被申請人因擔保事項向乙方和被擔保財產的所有人提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承擔乙方因履行擔保合同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在乙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之日起3天內,無條件一次性向被申請人支付乙方和被擔保財產所有人已支付的全部賠償金..
3.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將不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未付部分有權要求付款。
4.法院實際查封的標的物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物不符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如甲方變更查封,應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按乙方要求支付定金,否則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期滿后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除,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的裁定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擔保金額1%的違約金,并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由乙方造成..
6.如甲方未能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在雙方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后三日內同時申請解封被保證財產,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證費用兩倍的保證費用,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甲方仍需乙方在二審中提供擔保,經乙方書面同意,公司應:
同樣的條款仍然有效。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擔保費。
第八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由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12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
委托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電話: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范圍
具體保證范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約定的保證范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于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稅、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并與貸款方協商采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叁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4、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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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分立、合并、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于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后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擔保合同1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范圍
2.1擔保方式和范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托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并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于承包、租賃、聯營、合伙、轉讓、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后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于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于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后檢查或在乙方保后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并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占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并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系人或聯系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系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貸款,現委托乙方為其保證人。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借款合同》(貸款本金:人民幣10000元,貸款期限:個月,貸款利率: )中約定的債務,以及因甲方違約導致的所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托保證期:保證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宜另行訂立合同。
三.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在與貸款人簽訂相應的擔保貸款合同時,應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大寫)。
四. 甲方以資金到位x%的轉賬形式或委托付款人從貸款中轉賬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應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于甲方,來源于甲方對貸款人的貸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 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補償性債務;
3.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滯納金;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屬于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下列違約金額: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應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x年x月x日
委托擔保合同15
編號:
本擔保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托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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