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土地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魯辦發[1998]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 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
塊土地,不得
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雙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馬耳朵村的自用耕地,土地面積為 畝。土地四至界限:**************************************** 。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為 年。如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包甲方土地的權利。
三、土地承包金額為 元/畝。繳納方式為一年一繳,次年繳納時間以合同時間為準。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額。
四、土地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對該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經營,所得的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無關干涉。
五、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間,甲方須保證乙方對該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如因該土地產生糾紛的,甲方負責出面協調并處理妥當。如應土地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期滿后,乙方按照市場情況,適當給予甲方上漲承包金,但浮動金額不超過 元/畝。
七、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進行經營時,享有的相關部門扶持、項目資金補助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捺印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則賠償守約方所有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4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 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 承包時限:
1、甲方于20xx年 1月 1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20xx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20xx年月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5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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