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山林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林承包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xx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xxx年共計金額為xx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xx%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1條 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承包本合同。
第2條 甲方將其隊權屬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條 乙方依據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圍內。
第4條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條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總共人民幣 元(¥ 元)。
第6條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齊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幣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當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計至付清當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來的年度承包金時,出具《收條》給乙方;《收條》為一式兩份,甲方一份備存。
第7條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時,政府補償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財產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8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動解除,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9條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進行的林、農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10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發包給乙方依法經營農、林業;該幅土地的面積 畝。
第11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包、轉讓、轉租該土地給第三方經營,否則,甲方單方有權終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權屬無爭議,若因土地權屬與他方爭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但最高賠償數額不得超過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經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數額。
第13條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雙方認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一致,以達成的書面協議為準。
第14條 本合同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15條 從合同承包期滿的第二日起,乙方遺留在原承包土地內的一切財產全部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16條 本承包合同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本承包合同未約定的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18條 本承包合同從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村委會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3
發 包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原則:
在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集體土地依法、自愿、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
第二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性質:
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是集體所有用于農業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權,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第三條:依法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集體土地承包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鼓勵經營方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堅持穩定和完善集體土地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第四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發包方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新增土地范圍以內,面積為30畝,其中林帶2.5畝,實際播種及交費用的面積為27.5畝。該土地的位置與四周界限見本合同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承包土地期限: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為50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計算,合同期滿后自然解除。
第六條:承包土地費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經營年限階段,執行不同承包費標準。并以現金形式交納。承包費標準共分五個階段,即: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免交土地承包費,但每年每畝土地上交管理費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費共計275元人民幣(貳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1375元人民幣(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13750元人民幣(壹萬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計上交27500元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費共計4125元人民幣(肆仟壹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41250元人民幣(肆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整)。
5、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9625元人民幣(玖仟陸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96250元人民幣(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
第七條:土地承包費的交納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于當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承包當年履行合同的保證金。于當年11月20日前結算當年的土地承包費。當年的土地承包費必須在當年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乙方在交納土地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款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費。
第八條:承包土地種植類型: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用于種植果園,主要種植優質的核桃、蘋果、紅棗等品種。不是改變合同約定的種植用途。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數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證金和土地承包費。
4、甲方負責乙方用水,用電等其他方面與當地農民同等對待,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解決宅基地。
5、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以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國家相關規律、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種植技術指導。
7、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對乙方及其雇傭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矛盾。
8、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除國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合同約定種植范圍內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臵產品。
2、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承包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合同期滿。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4、乙方必須承擔公益性建設的義務工,義務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帶的放水、補植,清渠等公益性勞動。具體按土地承包面積每10畝一個義務工,如若不參加或完不成按每個義務工40元納入上繳任務。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補償標準,有要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土地承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合理利用土地,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礦等活動。不得轉為非農業用地,不提擅自買賣、出租、荒蕪所承包的土地;不準轉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須經甲方同意,上報國土、建設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農業生產的勞務人員,應承包管理責任,必須服從當地的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并按有關規定交納管理費用,對雇傭人員進行保險,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用于生產的各項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0、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工作完成時間,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新達成的書面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3、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了乙方的權益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費三個月的,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6、承包期滿后,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應上交總承包費的50%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承包費,甲方無償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關物。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興修建筑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復墾。乙方如毀壞承包地內的樹木、水利設施等,要照價賠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連連荒蕪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外,還應交納土地承包費1—4倍的罰金,并不退還押金。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買賣、出租、荒蕪、轉包所承包的土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同時,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可以申請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仍然解決不了的,30日內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30日內未提起訴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乙方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如洪澇災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內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經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后,甲方可根據行業相關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對農民的減免規定,對當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適當減免。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圍內。
2、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政策需要重新調整或統一規劃土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并按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標準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合同到期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須達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種植經濟林的土地內(如蘋果園、梨子園、紅棗園等)果樹必須符合相應承包年限種植的年輪,否則將參照國家相關產業種植要求標準,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圍上的附著物果樹、林帶、水渠、水利設施、臨時住房由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定備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溫宿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一份,鎮土地管理所備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揮雙方的優勢,增加農民集體收入,經雙方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甲方同意將其集體所有的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議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積和范圍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實用面積 畝,以現狀四周范圍及雙方簽字蓋章的紅線圖確認為準,現狀不明確的以紅線圖為準。
二、 承包期限
雙方議定承包期限為。承包期屆滿,土地上附(定)著物所有權、產權按使用狀態無條件、無償歸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條件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的標準為: 乙方應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幣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圍內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種林木種植、農牧業種養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審批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經營項目,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應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經營有嚴重污染的項目。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1、 甲方的權利義務 保證本合同山林土地發包程序合法,保證本合同所有條款已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山林土地為其集體所有,保證與其他方無任何爭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進行的經議、糾紛或債務,未設置抵押擔保。
3、 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時辦妥發包范圍內山地與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將山地移交給乙方使用。
4、 協助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1、 乙方的權利義務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依法自主開發經營。
2、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逾期支付,按應付金額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該土地時,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規劃建設道路網絡及搭建相關臨時建筑,但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村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土地上附著物及乙方投資建造的經營設施擁有所有權。
6、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在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圍內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時,甲方應負責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各項補償手續,附(定)著物補償收益總收入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補償款歸甲方。同時,甲方按實際承包期間計收承包費,以每年人民幣 計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應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將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8、 承包期間內乙方若要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征地補償款給甲方。
9、 承包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采取改變土地性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也包括經營其它項目,如農家樂、休閑旅游、養生會所、農牧種養等。
六、 違約責任及不可抗力條款
1、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若由于設定有其他權利瑕疵、山林土地權屬不清或相鄰界限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應全額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足額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4、 如出現地震、戰爭、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責違約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 其他
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相關證件,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取得項目落戶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標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可依法辦理項目征地手續。甲方應配合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簽名等。
八、 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同處理,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補充議定內容作為合同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_,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
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
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_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xxxxxxxx縣xxxxxx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xxxxxx縣xxxxxxxx鄉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xxxxxx山的xxxxxx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畝,中幼林xxxxxx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東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x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xxxx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xxxx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xxxxxx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xxxxxx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xxxx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衛生承包合同·廣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x縣xxx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縣xxxxxxxx鄉xxxxxxxx村xxxxxxxx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7
甲方:____組___長:_______身份證號:____副組長:_______身份證號:____
乙方:____村___民:_______身份證號: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___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____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___80___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____
東至:____以__為界;
南至:____以__為界;
西至:____以__為界;
北至:______起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____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__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____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____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____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___月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8
委托單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縣xxxxxxxxxxxxxxxxxxxxxx國有(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xxxxxxxxxxxxxx縣xxxxxxxxxxxxxxxx鄉xxxxxxxxxxxxxxxx村xxxxxxxxxxxxxx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xxxxxxxxxxxx山的xxxxxx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xxxxxx畝,中幼林xxxxxxxxxxxx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東起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xxxxx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xxxxxx厘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xx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xxxx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xxxx:xxxxxxxx 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xxxx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莖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xxxxxx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xxxxxxxxxxxx%向乙方付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蓋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蓋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賬號:
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9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鎮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愿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將位于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鎮____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于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
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為30年;
②草地(荒地)為50年;
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并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后,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愿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愿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鎮____村組
在場人:
20____年7月28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承包方: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______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年共計金額為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字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發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路;北至:________
二、承包時間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____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____%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___%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戶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山林承包合同14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湖南省關于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戶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范林的帶動作用。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積界限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組。
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并設定實物標示。
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二、承包經營的期限
1、承包期限:______年。
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經營的范圍
1、油茶開發、種植
2、農作物開發、種植
3、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四、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納方式山地租賃為:______元/畝,共計:______元。
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計______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計:______元。
四、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占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系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于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于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五、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筑、林地樹木等附著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六、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15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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