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合同(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荒山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荒山合同1
甲方: 鎮 村9隊、10隊(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林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 屯第
9、第10生產隊的挖甲嶺、長水灣、馬釘木山、雷勾嶺及屋地碑等五個山地(四至界限:東起上垌屯分界線;南起牛屎灣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溝;北至北XX。)合計約48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75元,每年共計36000元(面積480畝),________年共計 900000元(大寫:玖拾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
第一次為合同簽訂日,包費共計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0。00元)。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________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 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 組長:
村民代表:
甲方10隊隊長: 組長:
村民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人:下灣鎮旺江村委會
________年____日____月
承包荒山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 為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鞏固和發展XX村石榴園,增加經濟收入,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 。
一、 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建豬圈搞養殖和種植,其土地所有權及其產權屬甲方集體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產、銷售權,但沒有買賣權。
二、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提供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樹,從而得到更好地經濟效益。
三、 承包范圍
北起 南至
東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畝數
五、承包年限: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 年。
六、乙方應在承包范圍內的零星荒地和空閑地,補栽石榴樹,經甲方驗收后,確定棵樹 棵從第五年元月一日開始繳納承包金,每年每棵應繳6元,上繳承包金時間,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須繳清,否則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額的.3%罰乙方違約金 交給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交給甲方的承包金外,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稅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
乙方應保護好承包范圍內的松樹,不準隨意砍伐,沒少一棵對乙方進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當時交清,同時保護好橋涵等設施如有破壞,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權制止在承包范圍內采石、起土、埋墳、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內如不按時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閑地不按期補栽石榴樹,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滿后,可以另立合同,繼續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訂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士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征得該地所有權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經營的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關法規,自愿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出租標的物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畝整體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與現有林權證期限一致,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現金人民幣每年支付一次。簽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簽訂_____日內,甲方將該地權屬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權證之日,即付給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開發煉山后,以實際驗收的可開發面積為準,付清其他剩余款項。
3、甲方對乙方實際開發面積的測量如有異議,可請所在縣以上單位林業局復測,復測過程必須有乙方技術人員在場并簽字確認。復測結果如與乙方測量結果相差超過6%,則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按時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權對租賃前林地林木進行砍伐,林木收益歸甲方
合同簽訂前,國家撥發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甲方有權對該山地林業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維護,對林地經營用途進行跟蹤
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權到該地開發項目中優先務工。
2、甲方的義務
甲方保證合同簽訂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員同意,甲方具有簽署租賃合同的資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的生產經營開發,不得偷盜,損害林地作物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林權過戶等一切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無條件保證乙方的施工環境,及時協調處理好乙方與周邊群眾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關系及糾紛
乙方如欲用該地進行綜合開發須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相應手續時,甲方與村委會應予協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租賃地
乙方可以以租賃地作抵押進行貸款
乙方可以開發的租賃地向政府等部門申報項目補助、扶持資金等全歸乙方所有
乙方對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權利,且甲方不得以現有的公路通行便利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在開發林地時,不得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和恢復
乙方對租賃地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將林地荒蕪,合同簽訂兩______年內,乙方應全部開發所有林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別約定
1、由于林業綜合開發周期較長,故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在租賃期內,甲方或其土地權屬發生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確有必要時可變更合同當事人,租金支付給予新的權利人
3、因國家重大建設需要征用租賃地時,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補償歸甲方,地表物補償歸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應予以退還
4、甲方按山林荒山狀態整體交付乙方使用開發
5、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時,甲乙雙方可視情況自然終止或部分終止、變更合同。
6、乙方原則上同意甲方群眾依據歷史習慣在租賃林地葬墳,但不得損壞乙方的林木。造成損失時,甲方應責成損害人賠償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或合同無法履行時,應雙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的.經濟損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賃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為基數
2、甲方有意破壞乙方生產經營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的損失高于違約金時,以乙方實際損失的130%為違約金,違約金可從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時,應每次向甲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損失自行承擔。
七、租賃期滿后的處理
1、租賃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2、續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過__________。
八、爭議管轄
本合同產生爭議時,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交由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再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荒山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
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體村民代表大會商議,同意將林地畝(以林權證
為準),租賃給乙方從事林業、農業、畜牧業等綜合性開發,經營。雙方達
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
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養殖、經濟林開發等。
第二條林地山名為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畝,以林權證為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
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
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簽訂后3天內,乙方付承包款項的5%作為訂金,甲方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林權轉讓手續,從確定交地之日起乙方應在3天內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項的70%給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內付清。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后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承包范圍內林地的基礎設施由乙方維護,乙方承包范圍外的基礎設施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林木砍伐相關事宜歸甲方負責。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在承包期內,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在未承包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林地發包后,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植樹造林等相關項目。
第十一條
1、交給乙方的山林要保證產權清晰,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施工和林木管護工作,在承包期間,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養牲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擾甲方經營的行為。甲方付全部責任。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相關附著物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或建房,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2-3米),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不得損壞周邊林木。新建墳墓統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續租,林地上林木歸甲方所有。可拆裝建筑物等設施歸乙方處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級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交地確認書。
3、相關部門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續在交地確認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協助乙方辦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__林業站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承包荒山合同5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二、承包時間及承包現金額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組集體收入1000元,看管山戶戶主,陳國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計15000元。
三、付款辦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該荒山的所有權;
2)對所發包范圍內糾紛,甲方有義務調解;
3)甲方可在所發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應給乙方創造一個寬松發展的`環境。協調好本區治安環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四至范圍內的荒山經營權;
2)足額及時支付承包金額;
3)遵紀守法、安全生產。
七、其他事項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甲方群眾,并做到合情、合理;
2)因國家基建等情況,承包期內補償歸乙方,永久性征地補償,甲、乙雙方應和諧共同協商;
3)承包范圍內耕地甲方農產,若乙方需用時可與農戶協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內,乙方出現安全方面的事故與甲方無關;
5)承包期內,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轉包、分包,也可以有償流轉。
八、違約責任
1)合同訂立后,雙方均不得無故撕毀合同,若單方終止,造成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2)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變更而變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調達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九條,并附民主議定同意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屯第9、第10生產隊的挖甲嶺、長水灣、馬釘木山、雷勾嶺及屋地碑等五個山地(四至界限:東起上垌屯分界線;南起牛屎灣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溝;北至北角路。)合計約48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75元,每年共計36000元(面積480畝),25年共計900000元(大寫:玖拾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
第一次為合同簽訂日,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月10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甲方10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下灣鎮旺江村委會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7
荒山承包合同:
發包人(甲方):__鄉__村村民員會
承包人(乙方):__開發公司
茲有__鄉__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__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東至_,北起_,南至_。共計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_棵(其中成材樹_棵),李樹_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_棵。
三、承包期為_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_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_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__村會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蓋章)
承包荒山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清泉村青山隊群眾會議通過決定,特將本隊的荒山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荒山總面積xx畝,包括xx山,該承包金額按荒山每畝xx元計,合計大寫xx元。備注:經村民雙方協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為xx年。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甲方不優先承包給乙方,甲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本著不污染環境開辦養殖業及種植果樹等,有責任保護生態環境。
三、荒山承包期間,若國家開發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歸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同時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經營方式等管理自主權一切歸乙方,但不得毀壞山上現有祖墳,但甲方自承包期內不得買賣墳地。
五、在合同期內,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本合同外的補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復發包上述林地或長時間停電停水,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承包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經營方式,如有違約,責任自負。
八、付款方式與時間為xx年付一次。付款時間為村民簽名當日之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xxxx月xxxx日
承包荒山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0
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
乙方(承包方):鄭建平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50年。共230畝。
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xx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xx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 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20xx年1月1 日
承包荒山合同1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積:共 畝。
二、承包費
1、承包費每年 元。從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交納承包費,以后每年的 ______月______日必須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荒山有繼承權,如需轉讓承包權,需經甲方、鑒證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對發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權、擁有監督權。
2、協助乙方保護荒山綠化成果,乙方舉報偷伐樹木、破壞植被、上山放羊的行為,甲方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保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3、指導乙方按上級要求進行荒山綠化。承包區內,原有村集體分給個人的樹木、承包給個人的.土地、產量地以及土地邊4米荒坡仍歸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樹、砍伐或破壞,只有看管義務。
4、對乙方的綠化目標完成情況及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準乙方在承包區內自行或允許他人進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養羊等行為,發現有上屬情況、經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將廢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將荒山收回另行發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產經營權,收益歸乙方,所栽樹木所有權歸乙方。
2、乙方負責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盜伐工作。
3、乙方發現有盜伐樹木、破壞植被、牛羊進林區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還應及時上報村委和上級部門,由村委配合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4、未經林業部門和村委批準,不得隨意砍伐或賣伐樹木。
5、在承包期限內,如因國家、集體建設(如:公路建設、旅游開發、礦產、水利資源開發、外商投資開發、大型公益性事業等)需占荒山,乙方應顧全大局,在獲得適當合理折價(按當時市場價)賠償后,無條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市林業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2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時間及承包現金額
即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后,轉讓荒山全款 元一次性付清。
三、至及范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該荒山的永久所有權;
2)對所發包范圍內糾紛,由乙方負責調解;
五、違約責任
1)合同訂立后,雙方均不得無故撕毀合同,若單方終止,造成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變更而變更。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調達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況(面積、位置等):
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
二、承包荒山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三、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四、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菩提樹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并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系,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項目利益。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事項
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并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時限___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征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歸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持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盡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___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號(陽歷)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5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為發展地方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大通本地的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和上級開發荒山精神,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荒山承包經營問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縣 鎮 村 荒山,面積約 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邊界,南至 邊界,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
三、承包款交納辦法:
1、荒山按 元( 元整)/年進行承包,承包期限為三十年。分兩次付清承包金,簽訂合同時交付現金 元( 萬元)整,在20xx年交付現金 元( 萬元)整。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荒山范圍大通回土自治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土地使用權證。
(2)荒山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如果該荒山屬村民小組的,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村民會議(由18歲以上村民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如果該林地屬村民委員會的,要有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4)所在地鎮政府對林地發包方案的批復文件。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荒山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荒山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荒山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林和經濟林或其他經濟作物、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相應的補償;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添附的不便移動的林木、房產等財產由雙方協商作價,協商不成時,依法評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應價款。動產部分由乙方自行處置。
九、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叁拾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荒山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荒山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罰。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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