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府東街商居樓工程
二、工程地點:府東街中段東側
四、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571m2(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496770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200天(日歷天),自20xx年9月1日開工至20xx年6月1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7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20xx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5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30%備料款,計人民幣149031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10%計人民幣49677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50%計人民幣45760元;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10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7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承包修建甲方_________改造___附屬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一、 工作內容
宣傳欄、教學樓內墻刮瓷粉, 刷乳膠漆, 外墻刮膩子粉, 刷外墻涂料, 挖排水溝土方, 現澆混凝土散水排水溝, 花池等各項工作內容,并滿足規范和甲方要求。
二、 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
1. 工程價款:宣傳欄單價_________元。辦公區域改造單價____元。合計_____元。
2. 該建筑工程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機械設備、水泥、砂、磚、工具、水、電、保險費、雜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3. 工程結算以財政局評審中心評審價,工程款由乙方墊資,竣工驗收合格, 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三、 材料與施工組織
1. 磚、砂、水泥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運至施工地點。
2. 機械設備、工具、人員:乙方自行組織機械設備、工具和施工人員,并保證滿足甲方的工程進度要求。
3. 組織協調:乙方積極組織協調所需材料、車輛、人員和與項目部管理人員的配合。
四、 甲乙雙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負責現場指導、協調。
2. 甲方監督乙方工程質量、安全、進度,乙方服務甲方的管理。
3. 工程質量:乙方嚴格按規范進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規范、規程而留下質量隱患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利制止繼續施工,并責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4. 乙方負責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質量缺陷責任期的保養工作。如在質量缺陷責任內,乙方不進行缺陷修復,甲方從工程款中扣除。
5. 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 工程進度:乙方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組織相應的人力、物力確保工程進度。
7. 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不得打架斗毆,發生糾紛和矛盾積極與甲方聯系,通過正當方式解決。
8. 凡是與乙方相關的債權與債務均歸乙方承擔。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驗收及質量缺陷責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對內、外債務結清完畢后自行失效。
3.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發包方:__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包方: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本地塊地處江東,位于甬港飯店以北、甬港北路以東、河流以西,總用地面積約為1.93公頃,分為二個地塊。容積率1.8,綠化率30%,建筑密度34%。總建筑面積約5.6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約3.5萬平方米,為住宅及其配套設施、沿街商鋪,地下建筑約2.1萬平方米。土建及水電工程總造價約8千萬元,此造價不作為工程款付款依據。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__置業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浙江綠城東方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__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土建及水電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總承包(不包括甲方單獨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價款由甲方按分包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單獨撥付由乙方簽字付至分包單位。
1、甲方單獨分包工程主要包括:樁基、土方、門窗、外墻幕墻、鋼化玻璃雨蓬、電梯工程、防火卷簾門、智能化、有線電視、消防、人防、電信、自來水、供電、煤氣、公共部位裝飾裝修、戶內精裝修工程等必須由專業隊伍施工的其他工程。
2、門窗安裝,乙方負責洞口四周粉刷及相關修補,并保證施工質量,如門窗四周滲漏,應由乙方負相應責任。
3、自來水、消防、弱電、電梯、設備、煤氣等工程由專業施工隊伍分包,乙方預留好水表箱、消防箱、配電箱等洞口,預埋完成后乙方做好四周塞縫及背面修補并粉刷好,并做好成品保護工作。電梯安裝單位在井道內搭設腳手架費用自理。
4、公共部位裝飾裝修、戶內精裝修工程等必須由專業隊伍施工的其他工程,乙方預留好相關洞口,預埋完成后粉刷好,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并保證施工質量。
5、精裝修戶內分隔墻體及粉刷由乙方施工,圖紙按精裝修設計圖施工。如因市場變化甲方有權對精裝修范圍進行調整,如部分不做精裝修仍按原設計圖紙施工。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按照“先做后付”的原則支付工程款,在本合同簽訂后,總承包人收到工程施工圖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所承包項目的工程預算,經甲方在45個工作日審核確認后作為付款依據(工程聯系單結算時調整,鋼筋量差乙方上報經甲方審核確認后按實調整)。未按規定上報工程預算,甲方有權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延工期和影響工程質量,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為保障材料款額、人員工資落到實處,乙方嚴格按甲方工程款撥付流程(詳見流程)規范操作,甲方準予撥付工程進度款,如乙方未嚴格按甲方工程款撥付流程操作,甲方有權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延工期和影響工程質量,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對甲方審核工程進度撥款有異議,應當場書面告知甲方,由甲、乙雙方重新核對,核對期間造成資金到位延期由乙方負責,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以甲方確認額作為付款依據,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拖延工期和影響工程質量,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進度款支付
4.1工程進度款每月25日按實際工程量上報(包括單項5萬元以上聯系單),在15個工作日內經甲方審核后支付審定實際工程量的80%,并扣回當月全額水電費用。
4.2土建符合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要求標準(含單體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經甲方、監理、精裝修分包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實際工程量的83%,單體竣工驗收通過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一個月內付至完成實際工程量的90%,未辦理結算前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資、材料款或節日來臨等為由追加工程款。
4.3竣工結算雙方確認后扣除各項應扣、未扣費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保證金),三個月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余結算總價的5%作為保修金,竣工驗收通過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一年后十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3%,二年后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2%。
四、工程款的結算
1、工程結算規定
1.1計價依據:《20xx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xx版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xx版浙江省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取費定額》及浙江省和_市造價管理部門發布正刊信息價(綜合版)及有關文件;綜合費用地下室頂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及地下室頂板以上15層小高層(包括裙房)按民用建筑安裝工程二類的中值計取、地下室頂板以上11層小高層(包括裙房)和地下室頂板以上別墅按建筑安裝工程三類的中值取費;施工組織措施費中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檢驗試驗費均按中值計取其中夜間施工增加費、二次材料搬運費、縮短工期增加費不計取,規費和稅金按規定計取;人工費按甬發改投資[20xx]400號文件調整按定額基價計入直接費,按所承包工作內容的施工工期前80%月份《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發布的人工市場信息價平均值與定額人工單價的差額乘以定額人工消耗量計算價差,價差部分僅計取稅金,價差部分不作為計取施工組織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以及其他費用的基數。
1.2工程量計算依據:按施工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和有效的變更聯系單按實結算;
1.3、材料價格取定:材料價格(除合同條款明確及甲方定價外)取定依據《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按《_市建設工程信息》(正刊)信息價實際施工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價算術平均值計算進入結算(其中鋼筋、商品砼定牌,鋼筋、商品砼地下室頂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按各單體開工日至地下室頂板結構完成日信息價算術平均值計算,地下室頂板以上按地下室頂板結構完成日至主體備案證明出具日信息價算術平均值計算),價格采用先后順序:《_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浙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正刊)雙方協定價。
1.4、施工技術措施費: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費、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費套用《20xx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相應定額子目其他技術措施費按約定計算費用,另外不計取。
1.5、乙方承諾按上述1~5計價原則,最終結算價乙方自愿讓利:地下室頂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結算總價下浮12.5%,地下室頂板以上15層小高層(包括裙房)結算總價下浮13%,地下室頂板以上11層小高層(包括裙房)結算總價下浮10%,地下室頂板以上別墅結算總價上浮3%。但甲方定價的材料除外,讓利方式為稅后結算總價下浮。工程結算總價=[直接工程費施工措施費(中值)綜合費用(中值)施工技術措施費規費稅金人工費價差×(1稅金)]×(1-下浮率)獨立費總包管理配合費。合同簽訂后定額、費率、規費等有關政策變動,不作調整。
2、為便于乙方對甲方分包工程的管理,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收取外墻幕墻工程按8元/平米(按外墻幕墻結算面積)外門窗按8元/平米(按外門窗結算面積)精裝修和公共部位裝修工程按5元平米(按精裝修工程套內凈面積)進入獨立費;防火門、進戶門、地下室人防、電梯安裝(僅按安裝費計取)按其結算造價的3%進入獨立費計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消防按其結算造價的2%進入獨立費計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智能化電信有線電視其他分包工程等的總包管理配合費和設施使用費按建筑面積1元/㎡進入獨立費;挖土總包管理配合費和現有設施使用費及濕土排水費等挖土有關全部費用按5元/立方米進入獨立費。上述費用包含水電費、場地占用、道路通行、食堂、現場提供倉庫使用、水平垂直運輸機械使用費(人貨梯、塔吊)(包括駕駛費)現有腳手架使用費、與分包方配合及交叉施工的損失費、甲方臨時要求的趕工技工措施費,除此之外乙方也不得再向分包單位和甲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但乙方必須無條件做好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如乙方應根據自己的施工進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分包工程進場施工,并承擔各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全部責任。上述第、條不包括水電費、具體與分包單位自行結算。分包單位如需生活設施及辦公設施用房,應在總承包單位搭設臨時設施時統一搭設,費用由總承包向分包方按成本價收取。總承包人在單體竣工驗收通過日后(總承包人在施工腳手架和垂直運輸機械拆除前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如精裝修、外墻幕墻工程等單位仍需使用的,人貨兩用梯按10000元/臺月計算。
3、甲方定價定牌材料: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需要對甲方定價定牌的范圍進行調整,甲方定價定牌材料及結算方式:
3.1定牌定價材料,具體材料:
土建部分:各類陽臺(露臺、空調)欄桿、防水材料(各類高分子卷材、SBS卷材、防水涂料)屋面保溫材料、保溫砂漿、耐堿纖維網格布、鋼絲網、外加劑、粘結劑、勾縫劑、普通裝飾材料(地磚等)油漆涂料(外墻涂料、防霉涂料、耐磨地坪等)界面劑、變壓式排煙道、排氣道、排煙帽、排氣帽、蓋板等。其他各類高檔裝飾材料如花崗巖、大理石等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無正刊信息價的材料和設備。
水電安裝部分:甲供材料:所有甲供材料到場后的卸貨與保管均由承包方負責,僅計取1.6%采保費,其他費用不計,具體材料有:電表箱、配電箱(含非標箱)等政府部門要求以及甲方要求采用的材料和設備;定價定牌材料:安裝材料和設備包括生活水部分:給水管、排水管、雨水管及配件、閥門、法蘭、溝槽配件、水泵、水表及水表箱、銅質水龍頭、套管;生活電部分:電線電纜、電線管、金屬橋架、開關、插座、燈具;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無正刊信息價的材料和設備。
3.2結算方式:定牌定價材料和設備統一按甲方定牌定價采購價×(110%)計取不下浮,包括綜合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等其他一切費用,所有定牌定價材料和設備的施工人工費、機械費等均按03定額及合同執行。
4、甲方定牌定價材料,按施工圖定額用量進行結算,實際用量(按供貨單位提供數據為準)少于施工圖定額用量的,則按實際用量乘以定額損耗結算。
5、工程所需材料信息價套用及定價:
5.1圓鋼、螺紋鋼按各級別鋼筋(Ⅰ、Ⅱ、Ⅲ級鋼)綜合價;
5.2水泥按70%散裝水泥價,30%袋裝水泥價;
5.3黃砂套用淡化海砂價;
5.4工程鋼砼結構與墻體拉結鋼筋采用環氧樹脂植筋或砌塊墻體采用鐵件拉結,按2.0元/根進入獨立費結算(包括墻體拉結鋼筋范圍內所有鋼筋或鐵件);
5.5所有需做抹灰砼面及加氣砼砌塊墻面均批刷界面劑,界面劑材料按800元/噸結算;
5.6如天棚不粉刷直接批嵌膩子增加砼板底表面整修費用,按天棚面積乘以1.5元/平方米;
5.7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產生的零星點工,在工程結算時普工按60元/工日計算,技術工按90元/工日計算,工程量以甲方簽證的聯系單為準;1m3及以下挖機臺班單價按900元/臺班(機械進退場費不另計),1m3以上挖機臺班單價按1600元/臺班(機械進退場費不另計);因甲方要求需鑿混凝土、墻體的費用為:鑿鋼筋砼450元/立方米、鑿輕質砌體200元/立方米、鑿砼或粘土多孔磚250元/立方米。
5.8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圍護梁工程按地下室頂板以下部分結算辦法結算,地下室基坑圍護、支撐梁等由乙方負責鑿除,鑿除及其他費用不再計取。
6、給水管、排水管的管子配件不再另行簽證價格,其用量及單價按定額執行,其連接方式的不同,也不再另行調差。
7、水、電費用支付:本工程中乙方所發生的所有施工、生活用水、用電均由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8、結構實體檢測、室內空氣檢測費、保溫檢測費用乙方自行承擔支付(甲方分包工程檢測除外)。
9、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第三者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和施工機械設備保險等,按區有關文件規定進行保險由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10、工程結算資料交接和結算審計有關約定
10.1、總承包單位應在所承接的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竣工結算,并向甲方上報竣工資料,未能按期交接結算資料的,每延期一天按總價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2、在工程結算申報時,總承包單位應完整準確的上報工程聯系單原件,不得涂改,經資料交接后不得補報,其中工程聯系單先上交甲方項目部核對并書面確認。
10.3、作為竣工結算的竣工圖應由甲方現場監理、工程項目部、技術部認可簽字,未按要求編制的竣工圖,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竣工決算;預結算書要求規范并加蓋單位公章和預算人員資格章,一經上報均不得修改、調換,并完整填寫《工程結算資料會審交接單》。未按合同約定的審批程序提交結算資料而造成結算延期或其他后果的應由總承包人承擔。擅自更改聯系單內容,影響工程造價的,聯系單視同無效,不予結算。
10.4、乙方在結算編制過程中應收集完整聯系單等結算資料,自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書之日起,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結算資料,送審的結算書中若有遺漏項目均作為讓利給甲方,不作增加調整。
10.5、總承包人應主動配合甲方安排的竣工結算的二審(第三方審計),對于不能主動配合審計的,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竣工結算,并由總承包人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
10.6、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結算資料日起,應在5個月內向乙方書面回復,根據審計初稿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如乙方收到甲方審計初稿后14天內不書面回復意見并提供依據,視乙方同意甲方的審計結果,按此結算工程款;如乙方有異議,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乙方提交甲方由甲方指定_市甲級資質工程造價事務所審定。
10.7、總承包人上報的結算經甲方或委托中介咨詢單位審計后,對核減金額超過上報總價5%的甲方有權按該超過部分造價的5%扣罰,對核減金額超過上報總價10%的甲方有權按該超過部分造價的10%扣罰,扣罰金額直接從工程結算款中扣回。對于結算精度高(核減金額在5%以內的)能主動配合結算的總承包單位,在以后項目擇選中作為優先的重要依據。
五、工程質量
1、凡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施工規范,如達不到要求,導致的工期延誤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進行檢驗,并由甲方、監理方簽證認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檢驗機構為_市質監站試驗中心及_市質監站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中心。
3、乙方應配備與本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常駐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計量員、專職造價員等九大員。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不能互相兼職,以上九大員必須在訂合同前經甲方確認,并足額到位,凡未經甲方同意,項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或擅自調動的,則視為乙方違約。
4、由甲方定牌定價材料乙方應根據自己施工工程的進度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采購,確認材料的質量和價格書。貨到工地,由乙方驗收材料質量、數量以書面確認。如乙方擅自使用,所造成一切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凡甲方直接分包的公共部位裝修、精裝修等分包工程,乙方必須嚴格履行總包責任,促使分包單位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如甲方分包項目在竣工驗收時未能達到國家有關施工規范標準,總包方應承擔相應的質量等級處罰。
6、乙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甲方、設計方、監理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基礎、主體結構工程一次通過驗收,地下室、上部有防水要求的主體結構無滲漏現象,結構實體檢測、環境保護檢測符合相關規定、軸線、房間開間尺寸、板厚尺寸、垂直度、層高、全高等實測實量符合相關規定。
7、為確保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必須達到與甲方簽訂的施工合同質量等級。未達到或完成上述標準的甲方拒絕會同政府有關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直至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為止。
8、定期接受甲方工程質量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由于乙方拒絕接受質量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施工合同質量等級和承諾,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經濟、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相關責任。
六、工程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700日歷天(樁基施工另計,本工期已包括挖土和做圍護),20xx年7月1日左右開始挖土做圍護(具體以開工報告為準,具體施工節點按開工報告作相應調整);20xx年1月20日基礎完成,建到±0.000;20xx年6月10日主體結頂,20xx年6月15日前,保證外墻幕墻進場施工;20xx年7月1日保證市政、景觀、綠化等后續工程進場施工。開工以開工報告日期為準,竣工日期以通過質監站竣工驗收為準。)
2、本工程挖土開始之日,乙方必須在當天出具開工報告,否則視當天為開工日期。
3、工期延期簽證: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應在七日內要求監理單位現場監理員、總監簽字、甲方現場施工員、工程部經理、總工簽字并加蓋工程聯系單專用章,工期方可順延,否則,視為乙方無故停工。
4、監理方或甲方發現乙方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時有權對乙方勒令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時間仍然計入工期,不得作為延期交付的理由。
5、施工期間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修改施工圖紙增減工期計算:工期增減天數=(合同工期÷最終結算價)×聯系單結算價。
七、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爭創市文明標化工地。現場實際施工時,施工方均應按市文明標化工地標準實施。
2、乙方對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甲方要求(詳見甲方標化方案)和公司規定組織實施,必須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并隨時接受甲方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指導,確保安全標準化。堅持安全生產、不準違章操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安全事故、發生工傷或影響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除承擔上級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在內的一切相關責任。
3、乙方對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須搞好環境宣傳和形象策劃,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關管理部門的驗收認可,否則必須整改,直到驗收通過為止,由此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發生因不文明施工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責令停工等情況,每發生一次按違約處理,甲方根據情況酌情處理,乙方每次支付違約金10萬元。
5、乙方應按工程要求配備相應的塔吊等施工機械,還應配備發電機以防停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6、本工程施工現場只能作為鋼筋制作、模板制作、辦公場地用,男女廁所按甲方要求搭設,其余臨時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乙方自負)。
八、違約責任
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機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況、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履約保證金等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并在工程撥付進度款前四次付款時分期押留。
1、質量:保證金為45萬元,達到或超出合同要求不獎不罰,并返還保證金,達不到合同要求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支付結算總價的2%違約金。
2、工期:保證金為45萬元,工期違約金分兩部分,(1)節點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個節點工期延遲一天支付壹萬元違約金;(2)合同總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除罰沒全部工期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支付貳萬元違約金;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獎勵。
3、文明標化:保證金為65萬元,達到本合同要求返還保證金,達不到合同要求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支付違約金結算總價的1%。
4、其余部分如項目經理、施工人員、機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況、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履約情況,保證金為45萬元,如達不到合同要求支付甲方45萬元違約金。
5、所有保證金的結算均在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齊各項竣工資料,竣工驗收通過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扣除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無息退還。
6、乙方向外采購的一切材料和實物、拖欠的貨款以及分包工程的拖欠工程款以及人工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及其他有關工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結算和承擔。如因乙方拖欠款項所發生的經濟糾紛,無論工程結束與否或拖欠多少,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在應付的工程款中扣留糾紛爭議金額的款項及訴訟費、律師費,待糾紛處理完畢后根據處理結果與乙方結算。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通過有關執法機構對乙方財產進行查封拍賣等。
7、根據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筑施工需要用散裝水泥及多孔磚,使用散裝水泥、多孔磚的信譽保證金由甲方代付,竣工驗收后乙方必須按圖紙施工及時提供相應用量發票和貨物簽收單,如提供不及時及不齊全,政府職能部門扣留部分金額由乙方承擔費用。
8、綜合驗收前乙方必須按相關要求完成所有應辦手續,不得影響甲方的綜合驗收,由乙方原因造成損失按工程結算總價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9、本工程小高層及高層部分外墻必須采用挑架施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外墻腳手架拆除后乙方接到甲方有關綠化、市政、自來水等配套工程進場的書面通知后,應在7天內及時組織場地內設備、材料退場。不得影響甲方配套工程施工。否則按每天三萬元支付甲方違約金。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無故停工達三天以上,且經甲方催促仍不復工的;
(2)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或文明施工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責任外,乙方還必須支付本工程造價的15%違約金;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
(5)其它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的。
11、甲方終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項或退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2、施工階段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換項目經理,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等項目經理必須參加,項目經理每星期到本項目現場至少五天,主要施工負責人員必須每天到位,項目經理按甲方規定參加工程協調會,未出席視為違約,特殊情況要書面請假,如有違規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違規支付違約金1萬元每次。
九、其它
(一)甲方工作
1、工程開工前應先完成建筑規劃紅線以內的“三通一平”以及負責紅線外“三通一平”和正常維修。
2、在工程開工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用電源(包括總水表、配電箱)必須滿足工程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量。(但乙方必須上報機電設備的容量、數量。)
3、協議簽訂生效后十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圖捌套(包括返回竣工圖叁套),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勘察報告以及水準座標控制點)一份。
4、與智能化、電信、有線電視及其他分包工程與甲方簽訂合同后抄送乙方。
(二)乙方工作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進度表:簽訂合同并提供完整圖紙后的十五天內,提交甲方。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形象進度情況、完成產值報表及下月計劃完成形象部位下月計劃完成工作量預算單計價,并由監理和甲方現場代表簽字認可。
3、對施工現場交通、邊路開口、保潔押金、治安、環保、市政、市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并承擔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
4、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乙方應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機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實措施做好噪聲、紛塵、固體廢物排放的監測和記錄。
5、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乙方負責做好房屋成品及相關設施移交前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無償修復,對特殊設施要特別保護。
6、雙方約定應做的其他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工程資料向甲方蓋章后,必須留一份予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據工程竣工資料檔案收集整理辦法有關規定,編制竣工資料,乙方必須提交符合歸檔要求的全套竣工資料叁套,其中一套送城建檔案館歸檔,另二套遞交甲方存檔。如提交的資料不規范(甲方分包工程資料應隨時配合,及時提供),不準辦理工程結算。
7、分包工程資料管理要求:對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應履行總包管理責任,協助并督促各分包單位工程竣工資料的規范編制,承擔歸檔要求的責任。
8、乙方負責保護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造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古木、并承擔相關費用。
9、現場場地臨水、臨電、臨路、臨建、施工區域道路清整、場地圍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管理費、招投標費、趕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施工組織措施費、甲控材料管理費、勞保費、采保費、稅金等相關費用已含在計價原則中,小高層、高層均需采用挑架施工,具體措施費用也含在計價原則中,如現場發生擾民費用、環保費、排水費、渣土費、污染費、代掃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與甲方簽訂的總包示范文本合同僅作為政府或主管部門備案、施工相關手續辦理時用,總包示范文本合同條款內的有關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款結算等均按本施工合同執行。
11、乙方對整個工程負責,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現場管理全面負責,統一協調并對分包的成品保護負管理責任。
(三)監理工作
1、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施工階段的預算、進度、質量、安全、撥款控制、合同管理、隱蔽工程驗收簽字、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的施工全過程監理,以及施工結束以后結算控制。
2、每次月進度撥款前,除監理現場人員和總監在工程撥款單上簽字外,還應匯總項目經理本月對監理公司提出整改通知單整改情況、材料和工程質量情況、進度情況、安全投入情況等,根據監理月總結報告內容再由甲方審核決定是否撥款。
3、工程結算必須經監理公司預算員和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確認,否則,乙方工程結算甲方將不予接收。
4、乙方必須接受監理公司的監督,有權對乙方不符合規范行為進行處罰。
(四)工程變更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遇設計或甲方要求工程變更,必須經監理公司、甲方經辦人員、成本管理部、項目總經理及總工程師共同簽字,并加蓋甲方技術聯系單專用章方可接受,并以此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非按上述手續辦理,乙方可拒絕變更,亦不得作為結算依據。
2、在施工中乙方要求簽證的內容(必須注明修改原因、數量、價格),特別是作為竣工結算依據的簽證,須經監理公司經辦簽字加蓋公章和甲方經辦人員、成本管理部、項目總經理及總工程師同時簽字加蓋甲方技術聯系單專用章方可有效,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之一。
3、乙方必須按有效的變更聯系單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施工。
4、工程竣工驗收后,不予辦理工程變更簽證。
(五)工程保修與賠償責任
1、單體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通過竣工驗收竣工備案證明出具日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8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專人負責,對反饋提交的問題必須在18小時內予以落實組織人員,進行針對性修補。
3、乙方直接處理因乙方質量原因引起的甲方與業主糾紛,因施工質量如外墻滲水、屋面滲漏、層高誤差、樓板裂縫等質量通病造成及墻面保溫施工厚度不足,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沉降量、傾斜超出規范許可等影響建筑正常使用的工程質量問題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實際賠償金額。如果乙方不處理與業主的賠償事宜,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損失。
(六)承諾書(見附件1)
(七)施工分界面明細表(見附件2)
(八)市標化方案書(見附件3)
(九、項目總進度(見附件4)
(十)成品保護:在工程未竣工驗收并移交甲方及物業之前,如發生材料、成品偷盜或損壞情況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不得以防盜、防損為由拖延工期,因落實保管及防盜、防損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商定條款與本合同同時有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伍份,乙方執五份,雙方簽字并交清保證金后生效,至工完場清保修金清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馬橋河鎮禧水秀苑小區水暖工程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內容及范圍: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圖紙中設計的給排水、采暖和雙方另行約定的相關事宜。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五、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驗收方案有計劃的組織施工,工程要達到國家標準和行業的相關規定,且必須經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六、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七、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主要約定原材料供應和工人工資由誰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經甲方及監理認可,否則不得使用。
九、、乙方要具備施工資質,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精心組織施工,并按甲方的施工計劃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規定,落實安全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相應安全設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一切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支付相關費用。
十一、乙方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現罰款、停工等情況由乙方自行協調并承擔費用及損失。
十二、甲方不定期的對乙方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指導和驗收。
十三、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整個水暖工程全部結束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雙方統一結算,甲方用本小區(注明頂賬樓房位置、面積、單價及總價款)頂抵全部工程款,差價以現金形式多退少補。
十四、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交付整個水暖工程總造價5%的現金作為工程質保金,兩個采暖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維修、更換;兩個采暖期過后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返還。
十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種延誤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圖紙設計變更等原因延誤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實際延誤天數順延;否則,乙方延誤工期每日按工程總價款的2.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甲方委派為施工現場的負責人,乙方委派為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督、指導,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以上協議雙方自愿達成,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違約,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______新建______間______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______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_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把建工集團承包的XXXXXXX經濟實用房6#、7#樓施工勞務主體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特簽訂本合同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勞務主體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價格: 元/平方米,基礎屋面加1層建筑面積,以上按建筑面積實算。
三、如遇圖紙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工程所用塔吊由甲方專人指揮,至主體封頂為止。
四、若建設單位強調使用自拌混凝土另加人工費。
五、付款方法:
主體階段按總造價的%付款,每完成每幢每層付款一次,均付 %,主體封頂后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付清。
六、工期嚴格按照建設單位與甲方簽訂的施工期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因風、雨、停水、停電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遲,工期相應在順延,停水電2小時延期半天。
七、甲方因資金不及時給付乙方,乙方有權停工,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工人誤工費,工期相應順延。
八、施工質量,乙方必須達到優質主體工程,優良工程標準,若達不到質量標準,乙方必須維修達到質量標準。
九、施工安全,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如出現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甲方負責提供材料至現場;
2、甲方提供技術指導,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施工資料整理,施工驗收組織協調;
4、甲方負責質量、安全、工期監管,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又處罰權。因甲方監管不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擔。
5、甲方必須根據合同付款方法及時支付勞務費,保證做到不挪、不扣;
6、若乙方確無施工能力,甲方有單方面解除合同權,乙方無條件退出,并承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7、甲方必須安排專職技術、質量、安全負責人,提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承擔質量、安全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
1、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領導,接受甲方監督,服從甲方安排。
2、乙方必須按照市級文明工地組織施工,否則造成罰款乙方全部承擔。文明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罰款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合理安排,調配施工人員,在節假日及農忙幾節,保證正常施工。
5、乙方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切規章制度,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支出,乙方自負。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自簽字之日生效,工程款結清后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7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總天數___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___________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進場完成__ %工作后__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工程費用;本工程進場完成__%工作后__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工程費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付清余下的工程費用(除工程保修押金)。工程價款通過銀行轉(匯)入對方帳戶(以本合同注明帳號為準)。所有款項支付須先開發票后支付。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后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后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應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和水、電接入點;
七、安全責任
1、甲方指導乙方組織實施,檢查乙方施工安全設施。
2、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示和安全設施。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并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后,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6、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工程產品,并對其負責。由于承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應負責無償給予修繕,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承包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委托其他單位時,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工程費用。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_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因承包人施工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承包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應根據實際損失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8
委托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建住房工程,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計劃新建房屋一幢,在公平競爭中擇優將此房屋建修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為完成甲方設計的木工工程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此合同。為信守合同,并嚴格地履行,共同遵守些列條款:
一、工程規模:甲方新建房屋為兩樓一底,門排兩個,鋼筋混磚結構,樓層面每層鋼筋水泥澆筑。
二、木工工程價款:甲方以基墩每個________米元,樓層板面每平方米________元,地穿梁每米________元,立柱每個________元計價。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立柱、基墩、地穿梁按照甲方房屋設計的規格施工,同時保證每樓板面平整,每樓梯步均勻。
四、安全事故責任: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時刻將安全意識放在重中之重。若出現安全事故,一旦甲方買了意外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意外保險處理后,甲方概不負其它一切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形成共識后,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在場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 新建 間 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 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 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 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四、需要說明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蓋章)
乙 方(簽蓋章)
雙方證明人(簽蓋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
簡易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共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合伙項目以_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施工項目內容和范圍為準。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甲方負責現金出資;乙方負責施工,并由甲方負責工人工資的發放。
五、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1、盈余分配:盈余以甲乙雙方6:4的比例加以分配。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六、退伙:合伙期間原則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伙的,應經兩方協商同意;
七、合伙期滿:合伙期滿,甲乙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另一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合伙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圍:圖紙以內的所有工程
五、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壹拾肆萬伍仟元整,¥14500元
六、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9月4日開工,于年11月4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歷天數為60天。
七、工程質量驗收及保修: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承包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發包方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過保修責任。
八、工程價款及結算:工程進場3日內撥付伍萬元,結構完成撥付伍萬元,竣工撥付肆萬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爭議: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違約: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安全措施與責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補修質量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施工作業管理,配備必要的安全施工保護設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為公眾和其他人員提供必要的臨時道路,人行道防護棚及圍欄,夜間要設警告信號和看守,如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無任何責任。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訂立時間:xxxx年xx月xx日(即日起生效)。
發包方:xxx承包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編號: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常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九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___________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將本工程做好,甲方將一棟七層半裝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根據雙方協議,明確雙方在承包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1、 工程名稱:嘉禾望崗村。施工承包內容:乙方按建筑規格要求、設計施工圖紙
并由乙方同意后施工。
2、 搭排柵掛網(由甲方負責).
3、 水泥、沙漿、批蕩、過灰油、廚房,洗菜盤用50×50耐磨磚、做雙層爐灶臺,
所有內墻貼25×40瓷片,貼1.2米高瓷片,房間腳線。
4、 所有廁所,陽臺,樓梯貼瓷片到頂。
5、 外墻貼馬賽克。
6、 乙方包內地面用水,泥漿,貼50×50地磚。
7、 承包價格:按裝修面積每平方米為83元。
8、 水電安裝,扇灰和排污管安裝,一切由甲方負責。
9、 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付進度款80%,完工后,三日內結清所有工程款。
10、 所有余泥由乙方負責清理到一樓集中點,再由甲方負責運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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