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產品采購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產品采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產品采購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
1.標的: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款:_________
4.交(提 )貨時間: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__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提高雙方的經濟效益,明確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互惠互利原則,特簽訂購銷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生產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地區)的種植生產。甲方負責向________提供優質種子及種植生產的技術咨詢和收購。
二、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由甲方負責統一向乙方無償提供技術服務,還可以根據乙方需要代購專用農藥、生產設備,并協調生產,提供適宜的技術支持。
三、乙方承諾________(地區)的種植面積為_______畝,該地區要求無霜期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_______公斤的產品。在完成合同約定的收購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甲方指定的農藝師指導培訓。
第二條商品的收購:
一、在收購期間公司的最低收購價格高于當年大豆價格的10%,以質論價,優質優價。
二、回收標準:
1、內在質量:產品應符合________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等內要求;大豆干燥、無霉變。
2、外觀質量:顆粒飽滿、無雜質、無病斑、無異色、無半粒、無蟲蛀。
三、乙方產出的產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甲方將負責全部收購。
第三條產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種植期間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生產者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在種植期間由于(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乙方要在災情發生后向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雙方對災情進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貨指標。在災情發生后七日內不報者按合同原有數量履行。
三、產品收購時間:產品收購時間由甲方確定,在收購時由甲方專業回收人員進行收購。
四、收購和結算方法:乙方交貨時必須持有購銷合同書,由甲方檢質檢斤后現金兌付。
五、自產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
第四條違約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不依據本合同收購產品,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及合理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責任:甲方按市場行情出臺收購價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乙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包括信息費、咨詢費、合同違約金等)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以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履行完畢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月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3
需方:
供方:
因需方建設需要采購供方下列產品,經雙方代表協商,雙方本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相關事項訂立合同如下: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備注
一、交貨地點: ,需方應提供能滿足供方運輸車輛通行的簡便道路,道路基層必須平整密實,以確保供方運輸車輛順利通行。
二、交貨日期及聯系電話:需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需方聯系人
電話: 供方聯系人:
電話: ,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時內將甲方所需產品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供方應提前告知需方。
三、交接方式:供方供應的產品數量質量,以需方接收人在供方出具的票據單上簽字確認為準。需方接收人: 需方接收人所簽署的票據同樣具有法律效果。
四、貨款結算:
如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需方不能付清供方的貨款,供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合同,供方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另需方除付清供方所供貨款外再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所欠供方貨款的利息。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請求所在地仲裁部門裁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單位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供貨結束結清貨款后自行失效。
七、其它約定事宜:
需方單位蓋章: 供方單位蓋章:
需方代表簽字: 供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
2、在乙方訂貨后,甲方在乙方規定時間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 甲方給乙方的產品價格(具體見報價單)如有調整(調升),甲方須提前一周向乙方聲明。
4、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臺上作為展示,原則不少 瓶。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并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由甲方業務員協助銷售。
二、配送及合作方式:
1、配送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及時以甲方開出的出庫單為憑據對賬;
2、供貨價格;
供貨產品
規格
供貨單件價
要求零售價瓶
備注
3、配送以掛量返利模式:月銷售1*6獻禮 件或月銷售1*6五年
件,進行每瓶返利獻禮 元或五年 元,保證不出貨不低價;
三、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應提前聯系,雙方協商解決。
五、甲乙雙方互利
1、甲方給乙方免費提供: ,以上贈品隨首批進貨同時到達。
2、乙方有產品需求須提前24小時之內與甲方業務聯系,以免影響正常使用,否則出現其它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六、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備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采購合同4
甲方(養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收購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每年養殖_____期,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于___%;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范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
1、檢驗地點:
2、期限:
三、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于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于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時間: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雇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系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通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通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涂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范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系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后___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后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于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并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后。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產品采購合同5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貨商):_______
甲方向乙方采購下列商品: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利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確保甲方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價格隨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價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從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1月20日。
3、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學生開飯人數生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每批食堂采購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
5、乙方所供須取得有關衛生許可證,同時要提供該批次合格證,并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材料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時間交貨。
(2)驗收:甲方按要求驗收。
7、結算方式: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3日為結賬時間。
8、乙方應保證:若供應的產品有數量、質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著一定的缺陷,沒有通過甲方驗收或在使用中表現出一定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及時更換,如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有異議,可由縣市有關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9、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每次向甲方償付壹仟元整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所供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單位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并處罰金壹萬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6
甲方(買方):____
乙方(賣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向乙方購買________產品達成如下協議:一、購買產品的內容及價格
采購產品的內容和價格如下:
合同號:
以上價格已包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和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其中,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系統調試正常運行,乙方向甲方提供與支付總額一致的發票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支付總額的____%即人民幣(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購買總價的剩余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由甲方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逾期付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賬戶名稱:____賬號:____銀行:____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是(到岸價格、離岸價和其他______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地點:之前所有物資已完成(交貨地點: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倉庫)。
3、因乙方遲到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前付款,有權向乙方索賠。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收據收據發回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根據乙方產品的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貨物安裝完畢且工作正常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不合格驗收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意見不得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對其提供的產品免除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術語:
色溫:4500—6500k;
與PLC智能控制系統兼容。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安裝完畢后的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提供的產品的技術參數不得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乙方應承擔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
3、如果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的產品維修/更換請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請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維修/更換產品。如果乙方延遲或拒絕維修/更換其產品,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如甲方提前賠償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
4、如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產品經乙方維修/更換兩次后仍不符合技術參數要求,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產品,維修/更換產品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前墊付,可先從保修金中扣除,如超過保修金,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7
甲方(買方):xxx
地址:xxxx
乙方(賣方):xxx
地址:xxxx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向甲方提供商品:
第二條交貨時間和地點:20年月日前交貨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第三條質量要求:乙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標準。
第四條驗收交付:
(1)甲方經驗收并在乙方交付貨品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后方與足額付給乙方貨款。
(2)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貨品,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免費更換。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xxx%償付甲方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貨款中扣取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甲方未按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總貨款的%償付乙方違約金。
(2)如乙方收取定金且不能履行合同時,應雙倍償還甲方定金;若甲方解除或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x日
產品采購合同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 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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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9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
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
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
)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
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中藥原藥材,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合同以下條款:
一、訂購原藥材數量與價格(可另附清單):
_______
二、質量商定標準:
□符合《中國藥典》20__版一部標準;□部頒標準;□樣品為準。
三、付款結算方式:
原藥材運到甲方后,經甲方驗收入庫、取樣質量檢驗合格后,憑甲方開具的驗收單據45天內付款。
四、交貨地點:______
有限公司倉庫。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供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須在______天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因甲方業務調整采購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修訂采購計劃。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 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期將原藥材運至合同規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貨的,需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的,乙方將按所簽訂合同貨物款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3、因市場聚格調整,需要調整供貨價格,乙方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
(三)雙方共同協定
1、每次下達采購訂單合同時,當質量標準無法確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藥材樣品為執行的質量標準,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保管。
2、貨到甲方處,甲方必須在兩星期內出具質量報告,如未出具質檢報告的,視為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特別情況雙方協定。
3、經質檢不合格的原藥材,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甲方可以代為保管,因保管不當產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合同產生的異議或糾紛,按合同條款和法規處置。
七、合同執行期限:
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起至20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1
買入方:_________賣出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_________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數量允許范圍為總量的±_________%。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后,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_________‰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買入方(蓋章):_________
賣出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_________
經辦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2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及價格:
產品名稱
品牌
規格
價格(元/t)
數量(t)
交貨時間
1、鎖定價格及供貨時間:
2、上述數量和交貨時間為計劃數量、時間,具體以工地通知的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總金額以甲方實際簽收的供貨數量計算。
3、以上單價包含但不僅限于運費、裝卸費、稅金等。
第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驗收標準:
1、產品質量符合gb175-20xx等國家規定標準。
2、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乙方及時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質量檢驗報告單,產品應符合環保要求。
第三條 交貨地點、運輸及費用、計量:
1、 乙方將散裝水泥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及其費用:乙方負責水泥的運輸(散裝水泥用散裝專用罐車運輸),運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上述單價中。
3、計量:散裝水泥供貨時,乙方在月底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貨量(需加蓋單位公章),結算時雙方對實際供貨數量進行核對并作為結算依據,現場不定時對所供水泥進行過磅抽查,磅差不得超過 %。如超過標準,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數加以扣除。(如出現堵罐或卸不下及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數據不符,雙方同意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水泥貨款,而不在雙方約定的磅差 %范圍之列)。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貨款結算:
1、雙方約定每月 日為結算日(或約定多少噸辦理一次結算),結算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后款匯入乙方賬戶,當月貨款的支付前提為甲方已從業主方獲得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水泥,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責任: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泥。
2乙方責任:
2.1合同期間,乙方應按甲方實際需求量及時供貨。若有不可抗力情況,應提前3天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調整;若因乙方供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并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2雙方如對水泥質量發生異議時,應該由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如水泥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含工期損失),如水泥質量合格,由甲方承擔檢驗費用。
3、如甲方逾期未付清貨款時,視甲方違約,欠款總額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以解決方式:
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時,應向甲方單位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期限:
至甲方項目工程結束,雙方結算完畢貨款兩訖,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因法定事由單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供應通知方式:甲方需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傳真(蓋公章)通知乙方供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4、其它:
附:本合同附件:
1、甲方指定《用料計劃》填報人及收貨人的委托書
2、《工地收貨單》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產品采購合同13
一、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二、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照GB/T18704-20xx國標驗收,表面光亮,無裂痕,劃傷、分層和壓痕,焊道平整無痕跡,符合緊密均勻。
三、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如乙方所供貨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甲方有權在收到貨物30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如屬于乙方加工責任,乙方承諾包換。
四、交貨時,乙方提交產品銷售交接清單和產品檢驗報告。
五、包裝與包裝物:塑料袋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六、交貨地點運輸方式:乙方工廠交貨至甲方工地并負責卸貨,運費及裝卸費由乙方支付。
七、結算方式:
(1)預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2)提貨前支付40%合同款99304.00元,發貨;
(3)人員到場支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4)安裝驗收合格7日內支付30%合同尾款74478.00元。如因乙方安裝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耗損過大導致超出合同500米之外的,乙方將無償提供多余的材料及安裝服務。如因甲方原因超出合同總量500米以外的按500元每米結算,不另作合同,雙方負責人據實簽字即可生效。
八、交貨時間:預付款到賬,本合同生效,乙方必須10日內制作完成發貨到甲方工地。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進入訴訟程序,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乙方收到合同定金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代表經過平等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紅糯米樣荔枝公斤,其中一級、二級各半,每種各公斤。一級的每公斤元,二級的每公斤元,總貨款為萬元人民幣。
二、乙方于年月日用汽車直接運往甲方所在地,運費由乙方負擔。荔枝用蔑竹蘿包裝,每只竹籮計價4元,由甲方負擔,乙方以4折回收舊竹籮。
三、甲方過秤驗收后,在3天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全部貨款及包裝用竹籮費。
四、在正常情況下,如果乙方拒不交貨,應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數量不足,則按不足部分的貨款20%進行處罰;質量不合格則重新計價;逾期交貨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
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拒不收貨,則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逾期付款,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如因自然災害或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提前20天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總貨款10寫的損失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根據《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付款期限:預付款為合同報價50%,乙方提貨驗收后25個工作日內余額結清,質保金在質保期結束時付清。質保期合同另行約定。
2:付款方式:現金、銀行轉賬。
3: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在送貨單或托運憑證單上簽字蓋章并注明付款情況,簽字蓋章3日內無異議視為驗收合格。
4:發票簽收:開具發票后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收《發票簽收單》拒不簽收須當月退回。發票一經簽收應在25個工作日內結清票款。
5:質量及技術標準:
□樣品圖紙
□企業標準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
6:交貨日期運費計算:交貨日期10-15日,運費需方負擔。
三、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協商解決或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乙方拒不付款超過付款期限6個月的,甲方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四、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簽發和歸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需原件保存歸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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