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保密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與公司保密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能夠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供給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能夠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職責。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能夠經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經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堅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研究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所以而承擔侵權賠償職責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能夠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供給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后的就業、任職范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能夠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景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貼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能夠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資料,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2
甲方:XX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關鍵崗位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目標任務、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促銷活動、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員工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制度、薪資體系、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冊、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信息: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4)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C、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D、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E、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并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并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4)對于需要具體說明的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于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還乙方載體,此種情況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主管、內勤、業務、財務、行政)涉及公司機密的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系。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5、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市場、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
6、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系,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系,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于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系,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占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后至甲方宣布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雖未從事競業但仍禁止在離職后兩年內泄露在職時掌握的甲方機密信息。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根據不同崗位支付了崗位津貼50-100元,并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
4、關鍵崗位人員辭職應遵守聘用補充協議有關辭職條款,應至少提前2個月,經理級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辭職后予以設置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后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復制、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并自愿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2)視情節輕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崗位津貼10倍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七、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鑒于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后,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或利用在職期間掌握的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資源,攻擊甲方、詆毀甲方、破壞甲方公司形象,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八、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3
公司:_________(下稱“甲方”)
員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稱“乙方”)
下列條款與條件經雙方一致協商制訂,若有不足之處,由雙方協商修訂并由甲乙雙方簽署生效。
一、適用范圍
甲方已聘用的,能夠接觸公司技術或銷售秘密的員工。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圍的工作資料供給方便。
2.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供給良好的創造和應用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3.甲方在乙方離職時發放“離職補償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項條款。獲取“離職補償金”條件:當涉及違反甲方紀律而被處分,處罰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獲取“離職補償金”范圍內。
4.“離職補償金”發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終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終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資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其他公司兼職。掌握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或銷售業務網絡的乙方,在離開甲方的一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其他公司任職。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客戶資源參與同行業競爭。
乙方在離職前能夠得到甲方給予的“離職補償金”作為須遵守以上條款的補償。
四、注釋: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公司
1.行業的相關公司。
2.可利用甲方軟,硬件核心技術的相關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戶資料及銷售網絡,渠道的相關公司;
五、違約職責
乙方違反此合同,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當造成必須經濟損失時,甲方視情節輕重處理,處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萬的罰款。
乙方違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得全額“離職補償金”。
以上違約職責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雙方正在進行軟件產品項目的實施,為確保項目實施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如下技術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1、技術信息:
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數據庫、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檔、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復制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保密費用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的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對披露方的“保密資料”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經披露方要求,應立即停止任何違反本協議義務之行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響。
第六條 爭端爭議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5
本共同保密協議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受其管轄、注冊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簡稱“提供方”)
×××投資基金會,一家根據 法律注冊成立并受其管轄、注冊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簡稱“接收方”)
以下將上述雙方合稱為“雙方當事人”,單稱為“一方當事人”。
鑒于,雙方當事人為了共同利益,將在“ ×××”融資項目中進行合作,交流信息。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并按照本協議的條件和規定對在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條 定義
1、保密信息的定義
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戶、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秘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上述所稱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c) 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且以該取得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的獲得和披露該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沒有保密義務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該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書面同意而發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獲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來源方。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接收方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雙方當事人同意只可以給予或傳授給因履行所聘用之職務而必須并且適當地要求了解該等保密信息的雇員。雙方當事人應將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記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保險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存儲于電腦的保密信息應被譽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經授權的直接或間接通過網絡進行的入侵或使用。
2、雙方當事人相互承認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給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關的一切權利,是提供方的專有財產,接受方應考慮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在“×××” 項目中的融資合作。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應只限于該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時,提供方另外以書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則應以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商定的項目有關時使用從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絕不為與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雙方當事人承諾,雙方當事人將對其各自及其雇員或代表,在其他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點因履行義務而知曉的所有內部商業信息嚴格保守秘密,絕不將該等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此規定特別適用于有關技術、設計、生產、經營或組織機構事宜的所有內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意圖與第三方簽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該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則該方當事人應事先從另一方當事人得到書面同意。該披露信息之當事人與分包方并應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與本協議相同的格式簽署一份保密協議。
6、若接收方與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該接收方不得向該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將提供方的保密資料歸還提供方,或根據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銷毀;但如事先獲得提供方的書面同意,接收方可繼續使用該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并且應用盡適用法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第三條 非權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獲得并不意味著授予接收方任何有關提供方所有的專利權或版權,也不意味著授予接收方有關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除了接收方有權為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條 知識產權
1、 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有關未經注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對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其歸屬。
第五條 違約和賠償
1、 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時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2、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數額并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第六條 保密文件的歸還
在每一單獨訂立合同的項目終止之后,協議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給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具體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復印件均需立即交還提供方,或者予以銷毀,且有關銷毀憑證應同時送交給對方。
第七條 一般規定
1、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協議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當事人各方均應友好協商確定替代的規定,該等替代的規定應盡可能與雙方當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無義務保證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也無義務承擔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續的、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該方應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會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由此給接收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提供方應給予賠償或補償;接收方對第三方任何合理賠償或補償,該提供方應給予補償,但接收方錯誤地使用該保密信息的除外。
5、雙方都承認,如有違本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量,并承諾: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的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該等權利的行使不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補償權。
6、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并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自本協議文首載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續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發出書面通知給接收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于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義務將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按中國法律解釋。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后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范圍
1、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信息、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2、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3、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4、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5、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6、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7、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8、甲方所有客戶的資料及報價等任何信息。
9、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后服務技術。
10、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于乙方發展的機會。
2、乙方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電腦軟、硬件等。
3、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資料、信息。
4、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其他公司兼職。掌握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或銷售業務網絡的乙方,在離開甲方的一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其他公司任職。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自用或給他人利用甲方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客戶資源參與同行業競爭。
5、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信息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6、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泄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應當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還應足額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以及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7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就甲方商業秘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技術成果歸屬問題,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則》之規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續期間應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不將公司開發或其參與開發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給他人或私自帶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
(二)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將公司產品中的軟件產品(包括軟件的源程序、相關分析、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注釋、翻譯、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續期間,不擅自與其他公司合作研制開發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之軟件產品,損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甲方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業情報。
若乙方有違反上述義務的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給予乙方警告、嚴重警告或解除除勞動合同及相應經濟處罰的處理,并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情節惡劣的,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著作權及技術成果權歸屬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關系存續期間研制開發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相關專利權、商標權等)其所有權均歸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軟件產品許可權歸甲方公司所有。非經公司授權,乙方不得將軟件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轉讓第三人。否則,視為侵權行為。
四、乙方調出或辭退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提交使用的開發資料、開發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無損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準后,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日期: 日期: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規章制度》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一切技術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關開發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軟件開發設計文檔、軟件源代碼、軟件加密算法、軟件加密器材、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以及其它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原則上歸甲方所有。
7、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轉讓。
8、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9、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計算機、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10、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在甲方需要的時候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11、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條 保密義務人
1、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并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2、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3、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 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源代碼、工作相關工具、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鑒于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2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仲裁。
第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9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制造過程中的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并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并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于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于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 部門或分公司 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系。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系,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系,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于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系,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占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后至甲方宣布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 元,并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后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復制、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并自愿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鑒于: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機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機密從事與甲方產生或可能產生競爭的工作、業務的有關事項,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1、機密:甲方擁有或使用的全部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
2、技術秘密:包括設計方案、硬件設計文件(含設計圖)、軟件、數據庫、設計、記錄、圖紙樣品、模型、工作手冊(報告)、文檔、相關的函電等;該等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國內外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以及對公司知識的使用方法與組合。
3、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商業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書面的、數據的、電子的方式)規劃設計方案草案、修訂案、方案、技術數據、開發的軟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載體或產品等。
5、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準,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6、離職:以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任職期限屆滿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亦視為離職。
7、私自承攬:指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指派,以任何形式與公司的客戶接觸,并以個人名義接受其委托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以牟取私利的行為。
第二條
本協議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設施、設備、機密、條件等所開發、設計、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屬于職務成果的,其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該等成果,并可以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隱瞞任何資料、信息,并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的申請、商標注冊、軟件登記等)。
第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研究開發、設計、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認為應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于該等成果完成后30日內通知甲方。甲方經核實,認為確系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該等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轉讓其非職務成果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設計的,但沒有主張權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應推定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條
雙方對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完成的成果權屬有異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以及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
第六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該項機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等機密。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禁止與甲方的客戶私下接觸并私自承攬任何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補償。甲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八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任職期間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紹與甲方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乙方任何形式的離職,均不得將已形成的或者將形成的業務帶走。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離職(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因任何原因離職)后,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掌握并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承擔與任職期間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關機密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該等機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文件、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軟盤、硬盤)、光盤、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的時候,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機密的一切載體。
第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其獲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機密,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單獨經營,通過合資經營,或對另一公司或企業持有股份或擁有其他權益等)經營或參與經營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活動。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或間接)咨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性違反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六條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與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簽署的其他書面協議或口頭約定相抵觸,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均已仔細審閱本協議,并已確切了解本協議各項條款所述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1
員工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
一、關鍵詞語的定義
本協議中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職務開發成果、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
第二條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三條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第四條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
第五條職務開發成果
所謂職務開發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商標設計、標識設計等;
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第六條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源程序及相關技術文檔、關鍵性算法、經驗公式、實驗數據等。
第八條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產品推銷計劃和市場占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布情況、客戶名冊、財務資料、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銷售渠道、投資計劃、定價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經營信息和決策等。
二、職務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乙方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成果應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乙方作出的職務開發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發明或者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
計算機軟件、商標、標識設計和廣告設計的著作權;
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同意,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并未使用甲方的設備、資源或商業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有關權利,屬于乙方自己。不過,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甲方認為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情況:
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乙方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乙方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事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商業秘密的保護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不得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不得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五、限制競爭性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不得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第十八條當聘用期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終止后應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已成為公眾所知。
七、無抵觸性協議保證
第二十條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其它合同或者協議。
八、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無論甲方還是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的金額按乙方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標準計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雙方共同簽字(每頁)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因改制、上市等事宜,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給予、傳達該等信息。
雙方對合同條款確認如下:
1. 定義
1.1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頭、書面、數碼、或其它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商業機密、貿易機密、操作信息、技術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開知道的,或與商務或財務相關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1) 發展規劃策略、市場營銷計劃、商務信息、商業機密等;
(2) 客戶名稱及清單,客戶的其它詳細資料,銷售目標、銷售統計表、銷售辦法及訣竅,市場份額統計表,價格策略,市場研究報告,廣告、或其它促銷資料等;
(3) 財務信息、開戶銀行資料、組織架構、股東資料、投資背景等; (4) 公司知識產權(不論是公司獨自擁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擁有的,亦不論是現有的,或將來開拓發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產品的商標,軟件及相關程序、資料的著作權,專利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安裝及維護方面的信息等;
(5) 將來的資金項目,營業發展或計劃,商業關系和談判等;
1.2 “關聯公司”系指任何公司,合作伙伴,受本協議雙方的控制。“控制”指的是擁有 對公司的50%或以上的選舉權或股權、或對總經理、一家企業或其它實體的管理人員的選擇權,或對公司大多數主管的任命或選舉權。
2. 義務與責任
2.1 保密信息應只用于本合同的特定事項,乙方應對其分支機構,關聯公司,雇員或主管,顧問,銀行,經紀人,代理商,會計,和與業務有關的律師等的保密職責和侵權責任負責。
2.2 保密信息將由乙方以機密的方式持有并對待,并將不會被乙方用于其他方面,不過,基于以下兩種情形可以披露:
1)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給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員和代理人,所有這些人都將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機密性質并將在乙方的指導下以機密的方式對待此等信息;
2)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在法律要求、主管部門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3. 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乙方所獲得的下列信息:
(a) 屬于公開領域的。
(b) 由乙方合法擁有,不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關某方,或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所獲得的。
(c) 由第三方基于誠信及或權利而提供給乙方。
(d) 由于非乙方的行為而為公眾所知的。
4. 報告
4.1 乙方應保留與此協議有關的,正確的文件和檔案,并且應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這類記錄信息。
4.2 乙方應容許甲方在所有合理的時間檢查和稽查所有與此協議相關的文件和檔案。
5. 乙方不可使用機密信息,除非是為了履行本合同事宜。
6. 本協議終止或提前終止,乙方須將所有包含與此保密義務相關信息的書面,或其它資料送還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及本協議事項的中止、終止而解除。
7. 保密義務應自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生效,本協議應對合約方之繼承方和轉讓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8. 適用法律及管轄
8.1 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8.2 任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提交本地法院依法在本地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裁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公司客戶資料保密協議如下:
1.商業保密
甲方所有客戶的資料(含地址、電話、傳真、聯系人)及報價(含各種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其他:詳見附件。
2.保密承諾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業資料。(經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承諾在職期間,均不得將客戶資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單。
乙方承諾在離職后的任何時候,均不得與公司任何客戶發生任何交易往來。
乙方承諾,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在自營或與他人聯營或掛名經營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戶資料。即便該客戶主動找到乙方,乙方承諾仍應避嫌。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應當支付 20 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還應足額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甲方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絕不同情手軟。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日期:
責任編輯:米、小陽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范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信息、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景;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后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供給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于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電腦軟、硬件等;
乙方未經批準、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信息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泄密或改善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職責: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職責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與公司保密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工作計劃、工作進度、技術方案、工作流程、計算機軟件、網絡信息、信息系統、數據庫、網站信息、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秘密包括客戶信息、合作單位、行銷計劃、銷售數據、財務資料、財務信息、市場渠道、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 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布、發表、傳授、轉讓、出售、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秘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于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復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六條 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系并將此種意愿付諸事實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七條 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乙方必須全額賠償因違反本協議而給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所帶來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利潤損失、社會效益評估損失,包括索賠和執行前述索賠所帶來的一切費用。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并扣發其一個月工資,取消年終獎金,并按照重大過失處理。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5、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乙方清楚知道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就必須履行本協議的法律義務,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意。
2、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第九條 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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