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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時間:2022-12-20 10:48:43 報告 我要投稿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范文(通用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范文(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范文(通用5篇)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1

  為規范財政項目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9〕10號)、《益陽高新區財政局關于開展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提質改造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益財高績〔2021〕8號)等文件精神,受益陽高新區財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于2021年7月12日—7月30日對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提質改造項目資金開展了績效評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謝林港鎮地處益陽市西郊,是益陽高新區轄區內唯一的鄉鎮,謝林港鎮人民政府內設財政所、經管站、民政辦、司法所、村鎮建設環保站、水利管理站、林業站、動物防疫站、拆遷辦、安置辦、交通辦等機構,負責全鎮經濟、文化、政治活動。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背景

  近年來,隨著謝林港鎮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區域經濟的迅猛發展,一批鄉村旅游和現代特色高效農業項目的實施,落后的交通基礎設施已適應不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成為了制約社會經濟發展的“瓶頸”。高新區管委會為了更好地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于2018年4月在謝林港鎮主持召開了由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謝林港鎮黨政負責人及相關班子成員、相關村級負責人參加的鄉村振興道路建設推進會,會議對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建設相關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通過鎮村兩級反復討論,確定全鎮鄉村振興工程中城市規劃區外修建謝清路、畫南路、石嶺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領、水利統籌、功能配套和綜合推進”的要求,進行提質改造,嚴格建設標準,打造鄉村振興示范工程。

  2、項目基本情況

  截至評價日,謝清路、畫南路、石嶺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驗收,項目建設的基本情況如下:

  (1)謝清公路提質改造項目,總長4866.379 m,其中提質改造公路:

  ①長816.379 m(路基寬14 m、路面寬10 m);

  ②長3170 m(路基寬8 m、路面寬7 m);

  ③長880 m(路基寬7 m、路面寬5 m)。

  含拓寬、新建道路、瀝青罩面、人行道鋪裝、亮化、綠化、統籌溝渠等配套工程建設。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金額639.88萬元,于2019年2月2日開工建設,2020年7月24日竣工驗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標合同金額1426.23萬元。2019年9月1日開始路面建設,2020年6月10日竣工驗收。

  (2)畫南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公路總長4037 m,其中:

  ①路基寬8 m、路面寬6 m,長3364 m(新建長460 m,提質改造長2904 m);

  ②路基寬5 m、路面寬5 m,長673 m。含拓寬、新建道路、管線、統籌溝渠、擋土墻等配套工程建設。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標合同金額524.16萬元,2019年5月5日開工建設,2020年7月24日竣工驗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標合同金額978.99萬元,于2019年10月5日開工,2020年6月10日竣工驗收。

  (3)石嶺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公路總長4427m,其中:

  ①路基寬8m、路面寬6.5m,長1000m;

  ②路基寬7m、路面寬5m,長1640m;

  ③路基寬5m、路面寬5m,長1787m。

  含拓寬、新建道路、瀝青罩面、人行道鋪裝、亮化、綠化等配套工程建設。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金額561.38萬元,于2019年4月24日開工建設,9月20日竣工驗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標合同金額709.08萬元,于2019年8月2日開工,12月13日竣工驗收。

  (4)湖湘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公路總長5482m,其中:

  ①路基寬8m、路面寬6 m,長3349m;

  ②路基寬5m、路面寬5 m,長60m;

  ③新增2 m寬綠化帶,長2073m。

  含新建、拓寬道路瀝青罩面、人行道鋪裝、亮化、綠化等配套工程內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標合同金額804.28萬元,于2019年5月8日開工建設,2020年7月8日竣工驗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標合同金額817.23萬元。路面工程于2019年10月18日開工建設,2020年6月10日竣工驗收。

  二、項目評價情況

  根據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提質改造項目的特點,評價小組采取到建設單位查看項目立項、項目招標、合同簽訂及執行、監督等資料,與項目負責人座談,了解項目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監管相關情況,進行現場查看工程建設質量情況;到財務部門查看明細賬、原始憑證等方式進行評價。本次績效評價對該道路項目工程建設資料進行了全面查閱。

  (一)組織評價小組

  依據益財高績〔2021〕8號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小組,并做好績效前期工作準備和實施,主要包括:擬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方案、選取合適的績效評價方式,設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出具績效評價工作報告等。

  (二)評價程序

  績效評價工作分為前期準備、評價實施、情況反饋、報告形成和資料歸檔五個階段。

  1、前期準備。擬定評價工作方案,包括:評價依據、工作計劃、評價要求、擬采用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評價方法以及有關工作條件。

  2、評價實施。收集項目資金有關的政策文件;審核會計憑證和相關項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與合規性;深入項目實施單位及工作現場,通過采取聽取情況介紹、實地進行考察、查證復核等多種方式,對項目有關情況和基礎材料進行核實,并將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

  3、情況反饋。評價組對于評價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財政部門反映,并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

  4、報告形成。評價工作組對取得的資料和依據進行整理,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指標扣分因素、發現的問題、成績的總結等,撰寫績效評價報告。

  5、資料歸檔。評價工作結束后,評價組對績效評價工作進行總結,妥善保管佐證材料、績效評價報告和結果反饋落實情況等

  有關材料,建立績效評價檔案。

  三、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該項目施工合同中標總額為6461.23萬元,實際結算審計金額為6203.9033萬元,資金來源為益陽高新區財政撥款。截至2021年2月,累計已支付5171.03萬元,占審計結算總額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萬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萬元。

  資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完成工程量的進度,提出資金申請和配套發票,經業務主管部門初審、業務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門初審、財務分管領導審核、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批后支付。項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要求,資金賬務處理及時,資金管理基本規范。

  四、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一)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啟動項目建設。2018年4月,益陽高新區召開謝林港鎮村級道路建設專題會議,確定全鎮鄉村振興工程中城市規劃區外修建湖湘路、畫南公路、石嶺路、謝清路、幸福大道5條村級公路。7月,謝林港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鎮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巖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前期勘察,委托寶信云建筑平臺綜合服務平臺公司進行道路提質改造設計,并組織專家對工程初步設計進行審查,修改完善工程設計。8月,鎮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學院規劃建筑研究院進行前期可研論證,9月,財政局組織謝林港鎮鄉村振興辦、設計、財評中介機構等單位進行現場察看,提出了道路設計優化意見,根據優化方案,鎮政府再次委托設計單位優化施工設計,降低工程造價,并報請高新區經濟合作局項目立項。該項目分別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謝清路)、2019年3月至5月(湖湘、石嶺、畫南)進行工程建設公開招投標和工程施工監理競爭性談判,確定工程施工中標單位和監理單位并簽訂合同。

  (二)成立項目管理機構,加強組織領導。謝林港鎮政府印發了《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建設項目人員職責》文件,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政委、鎮長為指揮長,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鄉村振興道路建設項目指揮部,負責項目統籌協調、施工招投標、合同簽訂、技術指導、施工質量檢查和督導。每條道路建設均設項目部,實行項目部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對所在項目負總責。施工環境負責人負責項目的施工環境,技術負責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技術和質量把關,同時把駐村干部納入項目部管理成員,明確職責分工,協同其他成員做好質量監督、工程量確認簽證及相關協調工作。

  (三)強化安全監管和施工質量過程控制。各項目部負責人堅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現場一次,了解項目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以及監理單位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施工環境負責人對駐村干部排班,保證每天有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和質量檢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崗到位,做好施工環境協調,消除安全隱患;項目技術負責人每天在施工現場全過程跟蹤檢查,協調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

  (四)組織竣工驗收。鎮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驗收小組,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接管單位(村委會)對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分別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9月13日對石嶺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驗收,竣工質量等級為合格;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6月10日對畫南路、謝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驗收,竣工質量等級為合格;于2020年7月8日對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驗收,竣工質量等級為合格。

  (五)做好道路質量檢測。2020年9月,財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分別對四條道路的瀝青混泥土面層鉆心測壓實度、厚度,瀝青混合料油石比,瀝青混泥土面層厚度以及道路面積進行了檢測,并出具了檢測報告,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建議,扣除不合格的項目費用57.35萬元。

  五、績效評價結果和主要績效

  根據該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績效檢查情況,該項目整體績效分值100分,實得79分,被評為“中”等級(詳見附件: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提質改造項目資金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主要績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線居民的居住環境和出行條件。該項目作為謝林港鎮鄉村振興道路建設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經提質改造后,路基擴寬,攤鋪瀝青油路,亮化、綠化、排水等配套設施齊全,首先是改變了過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滿天灰”的狀況,有效減少了空氣、噪聲污染,改善了沿線村民的居住環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條件,基本消除了堵車、會車難現象,減少了交通事故,縮短了居民的出行時間;第三,改變了鄉村面貌,促進美麗鄉村建設。該項目建成后,鄉村面貌煥然一新,路面干凈整潔、道路兩旁綠樹成蔭,晚上燈火交相輝映,已成為沿線居民茶余飯后散步、納涼、休閑的好去處,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

  (二)完善了交通網絡,增強了農村發展活力。該項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廟村、謝林港村、復興村、北峰垸村與其他相鄰村的路網結構,并與234國道、536國道互通,實現農村與城市道路的“無縫連接”,使得道路沿線住戶的農業生產機械、種植養殖戶和產業園加工企業貨物進出更為便捷。同時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順利向農村擴散,一方面緩解了城區的發展壓力,另一方面也給城市周邊的農村發展帶來了活力。

  (三)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該項目建成后,有利于農村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打造融生產、生活、觀光、休閑功能為一體的,具有田園特色、水鄉風貌生態宜居示范地和都市鄉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產業發展水平,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提高居民經濟收入和村集體經濟效益,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新農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前期個別項目招投標流于形式。施工圖設計及建設工程勘察,招標之前已經確定了設計、勘察單位,并出具了正式設計圖紙及勘察報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畫南公路、石嶺路、幸福大道)通過招投標程序2019年2月19日與湖南寶信云建筑綜合服務平臺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設計合同,設計施工圖紙注明日期為2018年7月,明顯早于合同簽訂日期,先設計后招標。通過招投標程序于2019年2月29日與湖南中核巖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勘察合同,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出具時間為2018年7月,明顯早于合同簽訂日期,先勘察后招標。

  (二)合同管理不規范。一是未按時簽訂施工合同。湖湘路、畫南路提質改造路面工程開標時間分別為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簽訂時間為2019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施工合同的現象。此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的規定。二是先施工后簽訂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過公開招投標程序于2019年4月17日發布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為益陽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簽訂日期2019年5月13日,實際開始施工日期為2019年5月8日,先施工后簽訂合同。

  (三)路基施工費用超出預算金額。石嶺路路基工程實際結算金額為710.1萬元,超中標合同金額26.49%,謝清路路基實際結算金額為742.13萬元,超中標合同金額15.98%,均超過中標價10%以上。主要原因為施工設計前期論證不足,設計變更較大:石嶺路變更內容包括軟基換填、拋石擠淤、新建D1200、D1000鋼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檢查井、新建780m磚砌排水溝、新建240m鑄鐵蓋板明溝、1400m排水邊溝等;謝清路變更內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擋土墻,5m高60擋土墻,高岳壩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溝,變更排水明溝材料施工長度2330m、暗管加固及軟基處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規。一是四條道路基路面竣工驗收時間順序倒置,路面竣工驗收均為2020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驗收為2020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驗收在前,路基竣工驗收在后,驗收時間順序倒置,不符合規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規。施工合同中載明的路面建設合同工期均為“開工日期從路基驗收合格之日起,建設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60天。”實際上路面施工的開工日期都在路基驗收合格之前。以石嶺路為例,路基驗收合格日期為2020年7月8日,而路面建設開工時間為2019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驗收即進行路面施工。其他3條道路的路基竣工驗均為2020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開工日期均為2019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進度嚴重滯后。其中石嶺路計劃完工日期為2019年6月25日,實際完工日期為2019年9月20日 ,超工期85天,湖湘路、畫南路計劃完工日期為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5日,實際完工日期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24日,超工期12個月,謝清路計劃完工日期為2019年4月5日,實際完工日期為2020年7月24日,超工期15個月。

  (六)工程質量指標檢測部分指標未達規范。2020年9月,財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分別對四條道路的雷達測厚度(㎝)、上層壓實度(%)、下層壓實度(%)、道路面積等項目進行了檢測,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數據未達規范要求,其中石嶺路的下層壓度為91.3%,檢測結果為不合格(上層、下層壓實度合格標準值均為92%);謝清路上層、下層壓實度分別為91.4%、90.1%,兩項指標不合格;畫南路的雷達測厚度、上層壓實度、下層壓實度檢測結果分別為8.9㎝(標準值為9.2㎝)、90.9%、90.2%,三項指標不合格;湖湘路的雷達測厚度、下層壓實度分別為8.9㎝、91.1%。兩項指標不合格。

  (七)綠化管護不到位,少量綠化喬木成活。經現場核查發現,湖湘路全線有39株綠化喬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嶺路有51株綠化喬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線有一外側路堤約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間距,應有33株,實際只有6-7株成活);畫南路全線有9株綠化喬木未成活。道路沿線雜草叢生,影響了灌木的正常生長。

  七、建議

  (一)依法依規進行項目招投標。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進行項目招投標,確定中標人,以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貫徹執行,規范項目運行,防范投資風險和廉政風險。

  (二)規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畫南路路面工程開標時間與簽訂合同時間相差分別為56天、43天,中標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與招標人聯系辦理合同簽訂事項,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按照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合同,應向招標人說明原因,請求延期簽訂合同,經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時招標人應督促中標單位及時簽訂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簽合同現象再次發生。

  (三)加強前期規劃設計審核,科學編制工程預算。建設單位應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在實施工程建設中,高度重視工程項目規劃設計工作,加強現場調研論證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見和建議,綜合考慮配套設施,以滿足道路使用條件和當地村民生產生活需要為前提,科學規劃施工設計方案,合理編制項目預算,確保投資預算編制科學、合理、規范、可控。

  (四)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規定,規范工程驗收程序。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提高投資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項目建設中,如路基施工與路面施工分屬不同單位,應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驗收合格后,再進行路面施工的程序進行,規范工程施工管理,推進工程規范建設。

  (五)合理計劃工期,增強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計劃施工工期時,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計劃工期外,應結合項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環境的優劣以及天氣情況,綜合考慮,堅持適度從緊的原則,合理計劃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滿足施工設計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的權利和責任,從而保證合同履行落到實處。除了合理計劃工期外,建設單位應嚴格控制工程進度,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合同約定工期施工,保證項目工程建設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現場管理制度。施工單位要結合實際,按照施工規范制定路基開倉補強施工方案和低溫天氣路面瀝青攤鋪施工保證措施,建設單位要合理配置項目現場負責人員,進行專人專崗管理,實行全過程質量監管和控制,督促監理單位對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和薄弱環節以及施工單位執行施工規范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及時發現施工質量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對施工規范執行不到位、施工質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設計規定質量標準的,實行暫扣工程款形式預留處罰工程款,返還視工程整改及現階段工程質量情況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綠化苗木補栽補種。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的質保期內未盡到管護責任,致使湖湘路、畫南路、石嶺路兩側少部分綠化苗木未成活,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道路綠化苗木成活情況摸底調查,對未成活的苗木按設計要求的規格、種類進行補種,并加強管護,確保綠化苗木成活率達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級道路管護機制。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加快村級道路的提質改造是大勢所趨,建立健全村級道路的管護機制,保障道路管理養護正常化、規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議以村委會為道路管護主體,成立道路管護機構,成立管護隊伍,籌集專門經費,保障道路管理養護正常化、規范化。鎮黨委、政府應將農村道路管理養護納入目標管理,把完成情況作為年終一項考核指標。對于完成養護任務,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對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養護任務,導致道路嚴重損壞,影響惡劣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根據《預算法》第五十七條和《預算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南岳區財政局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財政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對2020年度重點績效評價預算項目進行績效評價。根據南岳區財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組成績效評價小組,于2021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對衡陽市南岳農村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區城建投公司")實施的南岳南城區緯二路新建道路工程進行了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現將績效評價情況報告如下:

  一、預算支出基本情況

  (一)預算支出概況

  1.預算支出決策背景

  緯二路位于南岳區南城區譚家橋村,西起規劃的禹王路,東至規劃四路。

  《南岳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明確南岳區城市用地發展方向為"東靠"為輔、"南進"為主、"北控"為重。緯二路的建設屬于城市用地發展方向的"南進",符合城市發展規劃。本項目的實施,將有效完善城市路網結構,有利于該道路周邊土地開發和南岳區城鎮化,對南岳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2016年9月,南岳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核準南岳南城區緯二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的批復》(岳發改〔2016〕108號)同意項目立項。

  2.預算支出主要內容

  岳發改〔2016〕108號文批復項目的建設規模:全長1032米,寬40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道,雙向四車道,設計行車速度為40km/h;主要建設內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綜合管線等;項目建設單位為區城建投公司,估算總投資3248萬元,資金來源為項目單位自籌,建設工期為12個月。

  (二)預算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1.組織管理機構

  南岳南城區緯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區城建投公司負責建設。區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職責為運營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履行投資主體職能,組織實施政府指定建設的投資項目等。

  2.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

  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區城建投公司自籌,以及爭取上級財政資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項目共到位資金1,169.2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400萬元,單位自籌資金769.29萬元。

  區城建投公司按項目實際建設進度撥付資金,已使用資金1,169.29萬元。

  3.項目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項目實施管理按《南岳區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岳政發〔2017〕15號)執行,項目的立項、招標手續按相關程序辦理,項目招標控制價經區財政評審中心審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履行了公開招標采購程序,附屬設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請招標方式,設計費合同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

  區城建投公司按項目實施內容據實列支,支出履行內部報賬審批程序;會計核算實行專賬核算。

  (三)預算支出績效目標

  1. 績效總目標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網絡,拉開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帶動房地產開發和城鄉人口向南聚集。

  階段性目標

  數量目標:實施方案為道路全長772米,路幅寬32米;以及給排水管網等附屬設施工程。

  (2)質量目標:符合設計規范標準要求。

  (3)時效目標:項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個月(2017年9月開工至2018年9月完工),給排水管網安裝工程工期1個月(2017年10月-11月),其他附屬設施工程工期1個月(2018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標:控制在批復的總投資金額內。

  (5)效益目標:完善城市道路交通體系,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南城區城市化進程和發展,同時給安置區居民生活帶來便利,促進城鄉經濟發展。服務對象滿意度95%以上。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范圍

  1.評價目的:評價專項資金政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實施的規范性和資金使用成效,及時總結管理經驗,完善項目制度及管理辦法,提高項目預算管理水平和資金的使用效益,并為以后年度項目的支出預算提供依據。

  2.評價對象:區城建投公司。

  3.評價范圍:對緯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項、資金管理、使用、產出及效果等進行分析評價。

  (二)績效評價原則、方法、指標體系

  1.評價原則:科學公正、統籌兼顧、激勵約束、公開透明。

  2.評價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公眾評判法、綜合評價法進行評價。

  3.評價指標體系:根據《湖南省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湘財績〔2020〕7號)文件規定,評價小組制訂了《南岳南城區緯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專項資金指標體系表》,并以此為標準進行評價。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本所接受區財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績效評價小組,結合項目實施情況對本次績效評價工作的人員、時間與程序作出安排。2021年7-10月進行現場評價,聽取了單位對項目情況的介紹,查閱了項目立項文件、項目招投標、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項目合同、資金財務記錄等資料。實地查看了緯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設情況。經統計匯總、綜合分析,并與區城建投公司溝通交流后,形成本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三、預算支出評價結論

  按照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產出、項目效益四個方面進行評價,綜合評分82分,評價等級為"良"。

  主要扣分點為:過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減少未辦理工程變更簽證,工程完工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自評報告內容不完整;產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計劃建設任務,工期滯后;產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預算支出決策情況

  1.項目立項:本項目符合南岳區城市發展規劃,經區發改局批復立項,程序合規。

  2.績效目標:項目立項文件明確了建設內容、建設工期、投資規模等指標,并且有量化指標值。

  3.資金投入:資金分配合理,與項目規模、實施進度相適應。

  (二)預算執行過程情況

  1.資金管理

  (1)資金到位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實際到位資金1,169.2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400萬元),占合同總金額1,654.40萬元的70.68%,占項目估算總投資3,248.00萬元的36.00%。

  (2)預算執行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項目共支出金額1,169.29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00%。

  (3)資金使用合規性:參照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管理。

  (4)信息公開:項目的資金分配結果、績效目標、自評報告等未進行公開公示。

  2.組織實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項目執行《南岳區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執行工程預決算財評審核和政府采購程序。

  (2)制度執行有效性:項目的立項、招標手續按相關程序辦理,項目招標控制價經區財政評審中心審核,道路工程施工、監理履行了公開招標采購程序,附屬設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請招標方式,設計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長度減少152米,未辦理變更簽證;工程完工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3)項目績效管理:按要求進行了績效目標申報。

  (4)績效自評:區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緯二路績效自評報告,但無項目資金使用、建設內容、問題與建議等內容。

  (三)預算支出產出情況

  1.產出數量

  2020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實際完工620米,與立項批復的1032米比較,有412米未實施;與合同規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產出質量

  尚未辦理竣工驗收。現場實地查看,未發現明顯質量問題。

  3.產出時效

  除東段K0+940--K1+052有處房屋未完成拆遷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比合同約定的2018年9月完工延期近16個月。

  產出成本

  項目尚未辦理財評結算審核,無法評價其成本控制情況。

  5.服務對象滿意度

  據現場調查,因周邊居民較少,實際調查3人,對項目本身無意見,希望項目周邊地塊早日開發。

  預算支出效益情況

  已完工道路目前處于封堵狀態,未投入使用,沿線無新開發項目,未達到預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項目建成后未產生預期效益

  緯二路新建道路項目從2016年9月立項,2017年9月開工建設,于2020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資金1100多萬元。目前尚未辦理竣工驗收,目前兩個道路入口已被圍擋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線除譚家橋安置區(二期)小區外,無其他開發項目,未達到預期效益。

  2、征地拆遷工作不到位,造成項目未能按計劃完成

  項目立項建設長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陽街的道路260米未納入本次施工范圍,合同明確施工長度為772米。因道路東段有房屋未完成拆遷,道路無法繼續向東延伸,實際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廣濟路以東的230余米路段實際上形成了"斷頭路"。

  受此影響,項目施工合同約定2018年9月完工,實際至2020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個月。

  3、后續事項未明確處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遷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現場評價時止,項目現場基本完工已有20個月,尚未明確后續事項解決方案,未施工路段未辦理變更簽證,已完工路段未辦理驗收手續和工程結算及報財政投資評審。

  4、未考慮周邊實際情況,造成損失浪費

  為方便譚家橋安置區(二期)小區道路與綠化工程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場地,在已建好的緯二路路面上開挖兩條施工便道(即兩個施工入口),使得緯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車道紅色瀝青路面及綠化帶損壞,造成了損失浪費。

  (二)原因分析

  項目未能達到預期效益的原因是項目建設超前,未充分考慮南城區的實際發展進程,周邊土地開發未達預期。

  項目不能按計劃完成建設任務項目的主要原因是實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遷,開工后拆遷受阻。

  未辦理工程變更簽證和竣工驗收手續的主要原因是后續事項未明確處理方案。

  造成損失浪費的原因主要是實施方案未考慮譚家橋安置區(二期)小區工程施工對本項目所造成的影響。

  六、有關建議

  1、基本建設要有序進行

  建設項目規劃可適度超前,但項目實施不應過于超前,要與周邊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項目建設應遵守基本建設程序,不能邊搞征地拆遷邊施工。避免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長期閑置,造成財政資金不能及時發揮效益。

  2、及時處理后續事項

  對于項目建設的遺留問題,應明確處理方案,及時予以解決,不能久拖不決。如確要將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則應加大影響項目施工的房屋拆遷力度。如不需完成,則應將未施工部分辦理工程變更簽證,并在結算時予以扣減;已完工部分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并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及報財政投資評審。

  3、施工方案要預計與其他項目的相互影響

  對于緯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譚家橋安置區小區施工車輛損壞的問題,建議建設方今后在審批施工方案時要預計與其他項目的相互影響。如預計損失較大時,宜暫緩施工,待影響消除后再進行施工,或作甩項處理,避免財政資金浪費。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3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概況

  本次評價項目為攸縣2016年-2018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中2016年度項目。

  根據經攸縣人民政府同意的《攸縣2016年-2018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從2016年開始,計劃用三年時間投資4億元左右,采取適當的獎補方式,全面加強我縣農村公路建設,完成農村公路提質改造1556公里,其中2016年計劃完成631公里。建設農村公路會車道12000處,其中2016年計劃建設2985處。

  (二)項目實施范圍

  1、縣道路面寬小于6米、鄉道路面寬小于5米、村道路面寬小于4.5米的公路。

  2、縣鄉道之間的斷頭路。

  3、未達到縣道標準、不能列入“十三五”國省道改造計劃的省道。

  4、路面寬小于或等于3.5米的組道設置會車道。

  (三)項目建設標準

  1、縣道:路基寬度≥6.5米、路面寬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穩定類定基層厚度≥15厘米。

  2、鄉道:路基寬度≥6米、路面寬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寬度≥5.5米、路面寬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會車道:每公里不少于3處,根據地形、視距、大約每300米設置1處會車道,會車道長≥10米、路面全幅寬≥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項目績效目標

  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關切全縣廣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過項目實施達到:一是完善農村公路基礎配套設施,有效提升道路周邊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進“美麗鄉村”的建設,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優化新農村發展環境,推動特色小城鎮的建設,促進旅游、運輸、服務業的發展,繁榮農村經濟。

  二、項目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總投資及資金籌集使用情況

  我縣2016年-2018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預計總投資4億元人民幣,其中2016年預計投資1.5億元人民幣。資金來源分兩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項目包裝的方式,向中國農業銀行攸縣支行申請項目貸款,目前已到位3億元。二是上級交通部門和縣、鄉、村三級配套1億元。

  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獎補標準為:縣道80萬元/公里、鄉道50萬元/公里、村道40萬元/公里;窄路加寬項目獎補標準為350元/立方米;會車道建設項目獎補標準為4000元/處。項目建設的資金不足部分由鄉鎮(街道)及村(社區)自籌解決。

  截至績效評價日,已投入使用項目資金99846787.36元,其中:獎補項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貸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資顧問費4900000.00元,待攤招標代理、監理等前期費用3104533.00元。

  (二)資金管理

  為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確保順利完成項目計劃目標,我縣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采用獎補資金管理方式,設立獎補資金專戶,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資金支付嚴格按照縣政府預算支出管理制度進行監管,財政局、審計局、交通運輸局、鄉鎮黨政領導及項目業主單位分級負責監管,建立健全資金審批制度。嚴格按照項目施工合同、項目簽證資料、項目審計結論進行項目進度款及項目結算款項的撥付,杜絕任何單位以任何名義挪作他用。

  三、項目實施情況

  (一)項目組織情況

  1、縣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給予了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制定了《攸縣2016年-2018年農村提質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介紹并明確了項目立項、規劃設計、預算評審、招投標及資金管理等各事項的管理程序,確保項目實施有章可徇。

  2、為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了專門的攸縣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辦、交通運輸局、發改局、財政局、審計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招投標局、攸州國投集團、重點辦等部門單位聯合對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工作負責,切實加強了項目實施過程的層層監管。

  3、為明確各相關單位的職能職責。縣交通運輸局為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管理單位,負責項目建設的業務指導、施工許可、質量監管、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監管等工作;縣福園公司為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業主單位,負責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包裝、融資和項目建設資金支付工作;各鄉鎮(街道)為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單位,負責本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縣發改局、財政局、審計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招投標局、重點辦等相關部門單位為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管理成員單位,嚴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能和《關于加強全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16]39號)要求,做好項目計劃核準、立項審批、組織實施等過程中的相關配合協調工作。

  (二)項目管理情況

  項目建設的立項審批、規劃設計、預算評審、招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資金支付等各項程序都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操作。

  1、嚴格項目施工管理。縣交通運輸局和相關鄉鎮(街道),要督促施工單位加強項目施工現場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

  2、嚴格項目質量監管。縣交通運輸局切實履行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主體責任,嚴把質量關卡,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有監理單位全程監控質量安全。嚴格項目資金管理。

  3、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獎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挪作他用。在施工過程中,項目竣工驗收之前,按進度撥付的項目資金不得超過獎補資金總額的70%;在竣工驗收質量合格后撥付20%;剩余10%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到位。

  四、項目主要績效

  農村公路提質改造以及增建農村公路會車道,是直接服務于農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是農村經濟最終得以發展的關鍵環節,2016年項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一)2016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完成情況。

  (二)社會效益

  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建設完工后,鄉村道路連接國道、省道、縣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鄉村組戶,明顯改善了各鄉鎮當地交通出行條件,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均衡發展,強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數。

  (三)經濟效益

  通過項目實施后,提升農村公路質級,加快農村公路建設,能加強城鄉聯系和溝通,提升特色小城鎮對外聲譽,增強農業經濟綜合效益,促進城鄉經濟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是繁榮我縣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性舉措。

  五、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本項目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與領導下,通過各相關建設、管理單位的協作配合,項目實施過程正常有序。本項目實施后改善了農村公路通行條件,提高了農村經濟及生活便利,促進了農業經濟發展,社會經濟效益日見成效。

  本項目經項目評審小組考評得分81分(滿分100分)。(見攸縣2016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績效評價考評指標及評分標準)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2016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計劃是由各鄉鎮(街道)根據縣人民政府下達的規劃指標,擬定年度本轄區內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計劃后,由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對各鄉鎮的呈報計劃進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見。再由縣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交通運輸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見,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計劃進行復查審核,提出具體意見建議,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確定后以文件形式下達的。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變更。本次績效評價中發現:

  1項目實際運行中存在計劃外項目,且無新增項目原因及相關部門批示,部分項目未履行招標程序等,具體項目如下:

  ⑴巒山鎮上垅村(C182)新修399m,補償金額15.96萬元。

  ⑵黃豐橋鎮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補助金額40萬元。

  ⑶網嶺鎮湖沙垅村(C472),拓寬驗收方量1806m3,補貼金額63.21萬元。

  ⑷A.皇圖嶺鎮港口(C303,大戶坪——木角沖),拓寬項目,驗收方量738m3,補償金額25.83萬元。

  B.皇圖嶺鎮芳田村新修1km,補貼金額40萬元。

  ⑸寧家坪鎮大興(X111)新修119.30米,補貼金額95440元。

  ⑹A.丫江橋鎮橋江村(松江森場——豐沖橋),拓寬驗收方量926.72m3,補貼金額32.11萬元。

  B.丫江橋鎮仙石村道大修1.83km,補助金額73.20萬元。

  ⑺新市鎮丁江垅(龍前——天虎山)計劃大修2.153km,大修未動工;本次驗收:新收界江路口約650米,驗收方量270.80m3,補貼金額35.558萬元。

  ⑻淥田鎮陂垅村(Y385)拓寬驗收方量169.80m3,補貼金額59430元。

  2項目運行中存在項目變更情況,且變更項目無變更原因及相關部門批示等,具體項目如下:

  ⑴譚橋街道竹豐村(C646),計劃為大修1公里,補貼金額40萬元;變更后為拓寬,驗收方量1150m3,補貼金額40.25萬元

  ⑵譚橋街道萬美村(河通——萬美),計劃為新建1.5公里,補貼金額60萬元;驗收為拓寬,拓寬方量1740m3,補貼金額60.90萬元。

  ⑶酒埠江鎮大芹村(C125),計劃為拓寬1.30公里,補貼金額17.94萬元;變更后為新修1.22公里,補貼金額48.80萬元。

  ⑷網嶺鎮洞井(C405),計劃拓寬0.5km,補貼6萬元;驗收拓寬1465m3,補貼金額512750元。

  ⑸寧家坪鎮坪臺村賀家灣線,計劃為新修2.5km,造價估算100萬;變更為拓寬1316米,驗收方量658m3,補貼金額23.03萬元。

  ⑹新市鎮新聯村(C689),計劃為新建1.415km,造價59.40萬元;變更為拓寬,驗收方量1412.22m3,補貼金額49.4277萬元。

  ⑺A.菜花坪鎮芷陂村Y381線,計劃拓寬4km,造價約72萬元。實際驗收:新修870m,補貼43.50萬元;拓寬2184米,驗收方量1149.53m3,補貼金額40.23355萬元;拓寬680m,驗收方量327m3,補貼金額114450元;驗收水穩85.05m3×200=17010元;共計補貼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計劃為新修3.50km,造價估算140萬元;實際驗收為拓寬1273m,驗收方量1229.70m3,補貼金額430395元。

  ⑻淥田鎮群新村淥草線(X137),計劃拓寬2km,估算造價36萬元;實驗驗收,新修1244米,補貼金額497600元。

  3根據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應由鄉鎮(街道)及村(社區)負責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納入補貼范圍,共計補貼金額2944310.50元,具體項目如下:

  ⑴江橋街道桐壩村新修11米長小橋,補助標準2000元/㎡,補助金額13.20萬元。

  ⑵聯星街道泰清塘村興建南星塘水庫,驗收方量1599.60m3,補貼金額398860元。

  ⑶A.丫江橋鎮仙石村組道,驗收方量811.67m3,補貼金額28.41萬元;組道接線驗收方量419.62m3,補貼金額14.69萬元。

  B.丫江橋鎮源佳(X037),護墻驗收497m3×300元/m3=14.91萬元。

  ⑷新市鎮庚子村組道新修1.351km,驗收方量109.81m3,補貼金額57.8833萬元。

  ⑸A.蓮塘坳鎮廖公村(X128),驗收護坡方量1192.26m3,補貼金額357678元。

  B.蓮塘坳鎮星和村(C085),驗收護坡方量746.31m3,補貼金額223893元。

  C.蓮塘坳鎮中江村(Y355),驗收護坡方量1285.80m3,補貼金額385740元。

  D.蓮塘坳鎮巨田村(X124),驗收護坡方量957.355m3,補貼金額287206.50元。

  建議

  (一)新增項目及變更項目,應根據有關程序取得相關部門批準后,下達項目變更計劃。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組織招標等程序。2、建議嚴格按照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補貼,對不符合補貼范圍內的項目不得納入補貼范圍。

  (二)2017年6月8日,根據縣政府有關領導批示,撥付攸縣交通局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作經費60萬元,建議根據省、市、縣相關規定,在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資金中提取項目管理費,用于項目日常開支,但提取項目管理費必須納入專賬管理,據實列支。

  (三)建議按照我縣制訂的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財務核算。如不能直接納入項目工程的前期費用,先在“待攤費用”中設子目歸集,項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攤。本項目中貸款利息在“融資費用——貸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間接費用——貸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攤費用——貸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設置不規范。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4

  一、項目概況

  農村公路是服務“三農”的公益性基礎設施,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強農村公路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為廣大農民群眾致富奔小康、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為扎實推進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依據昆明市交通運輸局文件(昆交通〔2020〕140號)《昆明市交通運輸局關于下達2020年農村公路養護計劃的通知》、昆明市交通運輸局文件(昆交通〔2020〕26號)《昆明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預下達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計劃(第六批)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確了陽宗海區2020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計劃,為進一步加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管理,實現有路必養,有路必管,保障通村公路完好暢通,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結合陽宗海區實際,制定了《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20年農村公路公路養護項目實施方案》。

  陽宗海風景名勝區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陽宗管委會轄區內,屬陽宗海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是沿線居民生活、物資運輸的一條重要地方經濟通道。項目內容主要涉及陽宗鎮。具體項目包括飲馬池-楊柳箐線7.252194km,楊柳箐線7.214514km,大山寺線1.384371km、丁家莊線3.408938km。

  陽宗海風景名勝區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進度計劃工期5個月150日歷天,從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該項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截止評價日,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財政實際到位市級資金380萬元,實際使用資金為380萬元,資金使用率為100%。但就整體項目來看,預算資金資金缺口大,預算下達資金不足以支付相應工程款,需從相關項目中調配使用。

  二、評價結論

  本次績效重點評價運用由項目組設計并經專家論證后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分標準,通過查閱資料、數據采集、實地問卷調查及訪談,對陽宗海風景名勝區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績效進行客觀評價,最終評價結果為92.7分,績效評級為“優”。

  陽宗海風景名勝區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完成情況總體較好,項目主管單位及實施單位能按照項目相關任務要求落實到位,資金撥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關規定。目前陽宗海風景名勝區2020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已完成了竣工驗收,在上級各部門關心支持下和監督下,本工程未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路面質量、交通出行和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1.項目決策:項目決策設立2個二級績效指標,分解為10個三級指標,其中“績效目標完整性”、“指標細化分解情況”2項指標項未實現預期目標;

  2.項目管理:項目管理設立3個二級指標,分解為15個三級指標,其中“預算執行率”1項指標項完成情況未達到目標要求;

  3.項目績效:項目績效設立2個二級指標,分解為10個三級指標,其中“績效自評” 1項指標項完成情況未完全達到目標要求。

  具體扣分原因詳見附件一:《陽宗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設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分表》。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項目實施管理人員較少

  由于陽宗海區成立時間短,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人員僅有兩人,平時不僅要管控工程質量,還要兼顧各個市級對口部門下發的相關任務,包括公路管養、路面硬化、交通安全、公交車開通等工作,有時分身乏術,不能做到多方兼顧。

  2.項目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

  農村公路路面硬化機制是促進其性能發揮的關鍵。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

  3.項目沒有完善的實施管理措施、項目績效管理不夠重視

  經過查閱項目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及訪談,該項目在預算申報時,編制了項目任務目標及指標體系,項目實施也基本圍繞著預算申報目標有序開展,但細化績效指標缺乏具體的數據支撐。主管部門未根據《昆明市本級部門預算績效自評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要求對項目實施績效全過程管理,在自評工作中未建立相應健全的績效指標體系。

  (二)建議和改進措施

  1.安排專業的項目實施管理人員

  農村公路的硬化作為鄉村建設中的一環,是一項長期的,連續的工作,最近幾年一直在推進實行。農村公路路面硬化項目實施起來,工作內容繁雜,點多面廣,公路硬化難度大、內容多,對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要求高,因此有必要安排專業的項目實施管理人員進行常年的跟蹤管理,以保持良好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

  2.加強項目管理相關制度的健全

  農村公路路面硬化管理制度是促進其性能發揮的關鍵。針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的不足之處,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機制與養護機制,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路面硬化資金的利用和效果。注重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管理,提升公路路面硬化資金的利用和公路路面硬化的效果。

  3.完善實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績效目標考核機制

  建議主管部門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工作,全面推進預算績效跟蹤及建全實施管理措施,根據具體項目設定相應績效考核指標,包括項目的進度、成效等,對項目實施進行全過程績效跟蹤管理,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度以及階段性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遇到問題及時解決,建全實施管理措施有助于推進項目的有效執行及項目的順利實施,并加強評價結果應用,落實“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方針,將評價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加強資金撥付合理性的主要參考。

  道路景觀改造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5

  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財政資源,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級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津財績效〔2020〕12號)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財政局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了績效評價組,于2021年9月-12月,對“區級公路養護資金”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該項目評價結果為67.58分,評價等級為“中”,有關情況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

  公路是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基礎設施,為改善公路使用質量,確保國民出行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對公路進行養護,保證公路處于良好狀態”。

  為加快建立天津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發了《關于深化我市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津政發〔2010〕24號)、《天津市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函〔2019〕97號),前者明確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門根據各區近三年平均資金使用水平和設施量核對區級公路日常養護資金和大中修資金后,市財政部門將專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下達至各區的公路養管資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確提出“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運行機制”的總體要求。

  為貫徹落實國家、天津市相關政策文件要求,2020年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交通運輸委”)延續申請設立“區級公路養護資金項目”,用于東麗、津南、西青、北辰、濱海、薊州、寶坻、武清、寧河和靜海10個區的縣道、橋梁及附屬設施等養護維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區級公路路域環境優美整潔水平,增強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內容

  根據東麗、津南等10個區的縣道、橋梁、綠化及附屬設施等設施量,按照“津政發〔2010〕24號”規定的“路面日常養護4.2元/平方米、橋梁日常養護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補助標準,將專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下達至各區,用于縣道、橋梁、綠化及附屬設施的養護管理。

  3.項目組織管理

  市交通運輸委為項目主管單位,負責全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其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天津市公路事業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公路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為項目組織單位,負責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資金補助計劃,監督檢查養護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東麗、津南等10個區的交通運輸部門為項目實施單位,具體負責區級匹配資金申報,縣道、橋梁、綠地及附屬設施等養護、維修和管理工作。

  4.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1)資金投入情況。2020年市財政局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23244萬元用于區級公路養護資金項目。根據“津政辦函〔2019〕97號”規定的區級配套資金要求,各區配套資金合計應不低于23244萬元。

  (2)資金到位情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級轉移支付資金和區級配套資金實際到位至各區末級資金使用單位的資金分別為11523.03萬元、0萬元,資金到位率分別為49.57%、0%。

  (3)資金使用情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級轉移支付資金實際支出9288.48萬元,預算執行率為80.61%。

  (二)項目績效目標

  通過對縣道、橋梁、綠地及附屬設施定期巡視、養護、維修,改善區域內行車安全性及舒適性,降低行駛車輛的保養成本,節約運輸過程中消耗的金錢與時間。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方法

  結合項目具體情況,本次績效評價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從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產出以及項目效益四個方面開展評價,并對6個涉農區進行了現場評價、對4個涉農區進行了非現場評價。

  (二)績效評價結果

  經過綜合評價,區級公路養護資金項目得分67.58分,評價等級為“中”。其中,項目決策14.35分,項目過程13.06分,項目產出24.22分,項目效益15.95分。

  評價結論:本項目立項符合政策要求,市級層面立項程序較規范,業務和財務管理制度較健全,公路和橋梁日常養護面積達到預期目標,居民滿意度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問題:決策方面,部分區大中修工程立項前期未進行路面技術狀況檢測、部分預算測算內容不夠合規、測算數據不夠準確、績效目標設置質量不高等;過程方面,資金到位率低、資金使用不夠合規、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產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積產出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區養護巡查頻次不達標、成本控制不夠有效;項目效益在降低運輸成本、改善行車安全性及舒適性等方面需進一步提升。

  三、項目產出及績效

  (一)項目產出情況

  1.養護公路面積。根據市公路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提供《縣道明細及設施統計表》,2020年度計劃養護公路面積為1204.8萬平方米。根據抽查各區日常養護巡查記錄和各區提供的數據,2020年度各區養護公路面積實際完成率均達到100%。

  2.公路大修面積。項目2020年度各區計劃公路大修面積為60.26萬平方米(2020年計劃養護公路面積*5%)。根據各區提交大修工程資料及數據,2020年度全市實際公路大修面積為33.08萬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為54.9%,僅西青和武清2個區公路大修面積實際完成率達到100%,津南、北辰、濱海、寶坻、寧河5個區均未開展大修,實際完成率為0%。

  3.公路中修面積。項目2020年度計劃公路中修面積為96.4萬平方米(2020年計劃養護公路面積*8%)。根據各區提交中修工程資料及數據,2020年度全市實際公路中修面積為32.2萬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為33.40%,僅北辰區公路中修面積實際完成率達到100%,東麗、津南、西青、寶坻、寧河5個區均未開展中修,實際完成率為0%。

  4.養護橋梁面積。根據《縣道明細及設施統計表》,2020年度項目計劃養護橋梁面積為27萬平方米。根據抽查各區日常養護巡查記錄日志和各區提供數據,實際養護橋梁面積為25.3萬平方米,各區養護橋梁面積實際完成率均達到100%。

  5.路面技術狀況。《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我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津政辦函〔2018〕49號)中規定“優、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據市公路事業發展服務中心2020年對各區區級公路路面技術狀況評定報告顯示,僅薊州區和寧河區優、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別為74.9%、64.8%。

  6.養護質量達標率。各區針對檢查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均及時進行了整改。評價組對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寶坻、薊州等6個區養護設施查看,養護設施狀況良好,達到規定的養護標準,但部分區路面存在坑槽、裂縫,積水和保潔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如北辰區。

  7.工程驗收合格率。通過對開展大中修養護工程的7個區的驗收材料進行抽查審核,凡是組織了驗收的養護工程均驗收合格,驗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項目主體業務為日常養護和大中修工程。通過抽查各區基礎資料發現,各區基本能夠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通過公開招投標、市場詢價等方式,確定性價比最優的服務商,較好地實現了源頭成本控制。但各區在機械設備租賃方面的定價方式、定價標準上有一定差異,如津南區水車、裝載機、雙排等設備租賃單價高于北辰區。項目總體層面缺乏行業統一規范標準,不利于進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養護巡查頻次。根據抽查各區基礎資料發現,部分區未達到規定的養護巡查頻次。如靜海區2020年8月巡查記錄表中顯示每月僅對轄區列養公路設施開展了3次巡查、寶坻區2020年8月巡查記錄表中顯示對部分列養公路設施每周開展了2次巡查,均未達到制度規定的每周完成2次轄區列養公路設施的全覆蓋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時率。通過對開展大中修養護工程的7個區資料進行抽查發現,部分工程完工不夠及時。如靜海區唐王路修復工程計劃工期45天,實際工期168天;薊州區馬營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為45天,實際工期141天;西青區津靜復線修復工程合同工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18日,實際工期為2021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項目實現的效益

  1.經濟效益情況

  日常養護公路的車輛行駛環境必然比不進行養護的更優良,實際上在隱形條件下降低了車輛的保養成本,節約了運輸過程中消耗的金錢與時間,能夠為不同地區經濟的互動與形成良好的投資環境起到助益,形成社會性的經濟效益。但從市對區開展路況檢查結果看,尚有2個區路面技術狀況(PQI)不達標,說明路面技術狀況未達到最優狀態,進而導致車輛運輸損耗成本不能實現最大化節約,降低運輸成本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

  2.社會效益情況

  通過開展縣道、橋梁及附屬設施養護工作,能夠及時發現路面坑槽、裂縫、擁包等病害并及時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適性,也能夠間接提升人們工作生活的質量和效率。2020年度,各區未發生因公路安全隱患整治不及時所產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評價組針對縣道行駛舒適、安全性的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津南區5%、薊州區10%、寶坻區18.75%的居民評價為一般,寶坻區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滿意,說明相關工作尚有進一步提升空間。

  3.服務對象滿意度情況

  評價組采取隨機抽樣方式,對津南、西青、北辰、薊州、寶坻、武清6個區,共120位居民開展了區級公路養護方面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上述6個區的居民滿意度分別為98.13%、97.74%、98.75%、79.38%、80.19%、95%,綜合平均滿意度為91.53%,說明居民對整體工作滿意。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市級層面統籌管理不足

  資金分配計量數據采集和應用在市區兩級層面未實現有效同步,信息不夠對稱。調研發現,市級層面用于制定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案的縣道橋梁及附屬設施養護量基礎數據來源于始建移交后的養護投資臺賬及后續年度發生等級或數量等變更后的上報文件,但各區填報的數據采集表(評價組設計)中計劃任務量與投資臺賬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從區到市經手臺賬數據(含年度變動)上報工作的責任人不清晰,從市到區下撥切塊資金時也未明確統計確認的投資臺賬數據,各區在制定養護計劃任務量時未能與投資臺賬數據進行有效對標;當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級為縣道產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級不再按縣道標準養護產生的減少等。該問題導致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結果與實際需求不夠匹配。

  (二)大中修切塊資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塊資金按因素分配法進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過分析開展大中修區近5年的數據發現,切塊劃撥大中修資金采用的計量數據大修為5%、中修8%,跟各區實際差異較大,如薊州、武清區大中修面積占比明顯不足5%、8%,北辰區的大中修(2017和2019年大修、2020年中修)明顯超5%、8%,濱海新區2020年僅有1項中修(以前年度數據因機構改革、人員變動等無法獲取),占比為6.29%,低于8%。總體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達5%、8%。其二,各區同一類型維修的單價因工程結構不同存在較大差異,但均價明顯高于市級補貼標準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別是在各區財政資金無法按要求配套的情況下,不足資金由后續年度市級轉移支付資金補齊。其三,在當年沒有實施大中修的情況下,各區將切塊下撥的大中修資金用于管理人員經費分攤。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資金分配結果與各區實際需求情況差異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進。

  (三)區級配套資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實到位

  各區未按照“津政辦函〔2019〕97號”規定的“區財政資金投入標準不得低于市級補助標準”落實區級配套資金,區級配套資金到位率0%。

  (四)部分資金使用不合規

  1.部分資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區在2020年度沒有實施大中修工程的情況下,將市級轉移支付資金531.85萬元用于人員和各項公用經費支出;靜海區將市級轉移支付資金432.37萬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員工資和各項公用經費;東麗區將市級轉移支付資金238.55萬元用于機關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公積金等;寧河區將市級轉移支付資金4.88萬元用于支付幫扶沿河路社區建設樓新建自行車棚及晾衣架;武清區將市級轉移支付資金1.14萬元用于購置大米、油、食品類等。

  2.部分資金撥付未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北辰區養護合同中明確全年養護費用的80%分4個季度進行支付,北辰區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實際于2020年7月一次性將四個季度的80%款項支付給乙方。西青區津靜復線修復性養護工程合同中明確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進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實際于2020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給乙方。

  3.資金支出時間早于經辦審批時間。西青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2020年12月129#、132#憑證支付設計費和養護工程款時,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顯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審批單經辦日期。

  4.部分項目資金支出審批手續不夠完整。西青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2020年4月16#憑證支付農村公路(區縣級)運營階段安全生命防護情況評價費用時,資金支付審批單的審核人和單位負責人未簽訂審核日期。津南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2020年7月94#、107#、108#憑證后附的《津南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資金支付審批單》中無分管領導意見,《津南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票據審批單》無業務分管領導意見及簽字。

  5.財務記賬不夠合理。部分材料費、機械費未按養護公路類型(國省干線、縣道)、項目來源(上級主管部門委托、自營創收)等進行費用分配,如薊州區。

  (五)制度建設和執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設滯后。津南區路產路權保護“三員”人員雖已在各區、鄉、村中配備,但區級路產路權保護“三員”管理制度尚未正式發布。

  2.調整手續不完備。調研發現,薊州區未對計劃開展而實際未開展的“軍薊路邊溝整治工程”履行內部備案手續。

  3.部分工作組織實施未嚴格按照制度或合同執行。薊州區公路管理所與5個公路站簽訂《縣級設施養護協議書》中明確實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檢查考核辦法,但實際未制定與該協議內容相匹配的獎勵辦法,也未見百分制考核落實相關材料。津南區未按照機械租賃合同中規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設備必須保證性能良好,并填寫設備進場驗收表,經雙方簽字確認”開展相應工作。津南區2020年區級公路養護項目年度資金使用預算未經中心黨總支會或領導班子辦公會討論批準,與《“三重一大”決策工作實施辦法》規定“大額資金使用(年度資金的使用預算)應通過三重一大討論決定”不符。西青區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細則》中規定的“區公路管理機構每年開展路面技術狀況評定”去開展相應工作。武清區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復性養護工程的驗收報告中設計單位均未參與驗收工作,與《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中規定“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接管養護等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工作”不符。

  4.支付資金來源與合同內容未保持一致。薊州區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長線綜合整治合同協議中明確的資金來源為“自籌”,實際結算時將3項合同總金額166.01萬元全部在市級轉移支付資金中列支。

  5.資料或審批手續不完備。西青區津靜復線修復性養護工程監理合同中未約定計劃開竣工時間、投資額,缺少委托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簽訂日期等內容,同時該工程施工合同未簽署日期且工程最終支付證書等資料缺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簽字和蓋章。東麗區津漢支路維修工程(大修)施工、設計、造價咨詢等合同蓋章處均未簽署日期。

  6.合同簽訂時間晚于服務開始時間。如津南區機械租賃合同和勞務用工合同。

  7.資料歸檔管理不夠規范,部分資料缺失。寶坻區公路養護服務中心由于人員調整,未見相關資金支出相關“三重一大”會議紀要或記錄。

  (六)項目產出及效益實現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計劃采取切塊下達資金時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對標實際完成量導致的產出數量完成率的評價結果較低外,項目其他產出及效益實現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現為:北辰區路面養護不達標;津南區設備租賃單價高于北辰區;靜海區、寶坻區列養公路設施養護巡查頻次未達到規定要求;靜海區唐王路修復養護工程、薊州區馬營路大修工程、西青區津靜復線修復性工程未及時完工;薊州區和寧河區路面技術狀況未達到最優狀態,導致車輛運輸損耗成本不能實現最大化節約;市民對行車安全性及舒適性,以及整個項目實施滿意度等的調查數據顯示養護服務工作尚有改進空間。

  (七)績效目標表整體填報質量較差

  各區績效目標表填報質量整體較差。一是西青區和寧河區未編制區域績效目標。二是部分區指標設置不夠清晰、量化,如東麗區數量指標值設置不夠明確具體;濱海新區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和靜海區數量指標的指標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區效益指標概念混淆,如津南區和靜海區經濟效益指標中出現社會效益相關的內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區績效指標與項目目標任務或計劃數不夠對應,如薊州區、靜海區、濱海新區、武清區、北辰區未體現大中修工程的目標任務數或計劃數。五是部分區績效目標未體現產出或效益,如薊州區、東麗區、津南區、寶坻區、靜海區、武清區。

  五、相關建議

  (一)加強市級層面統籌管理,完善項目頂層部署

  一是建議市級主管部門后續年度嚴格按照《天津市市對區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津財績效〔2020〕17號)中相關要求,落實全市績效目標編制工作,指導區級部門和具體項目實施單位開展分區目標和項目目標編制工作,并保障區級目標、項目目標與全市績效目標有效銜接。

  二是建議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資金分配計量數據采集和應用的動態更新機制,實現市區兩級數據高效同步。在此基礎上,建立市區兩級數據變更信息統計、系統上傳的工作責任落實機制,明確到人、落實到崗,形成上下聯動、責任明晰的工作匯報和管理機制。

  三是建議在“津財績效〔2020〕17號”基礎上,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和財務監控制度,明確專項資金支出方向,加強對區級部門資金使用的指導;另一方面針對專項資金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及時跟蹤資金使用,促進監管工作常態化。

  (二)調整優化大中修資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結果的合理性

  建議將大中修切塊下撥資金由因素分配法調整為項目分配法,在市財政承受范圍內,多干多補,少干少補。“津政辦函〔2019〕97號”已明確“到2022年,農村公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區人民政府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比例達到100%”。采用項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夠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資金分配結果與各區實際需求差異較大的情況,另一方面能夠避免區將切塊資金用于管理人員支出,同時又從區財政獲得管理經費導致的多渠道重復收入情況。

  (三)嚴格落實區級配套責任,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建議各區在市級層面調整優化資金分配方案后,嚴格落實“津政辦函〔2019〕97號”規定的“區級財政投入標準不得低于市級補助標準”資金配套要求,強化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保障,確保各區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避免因預算經費不足影響公路養護質量,無法實現市級補助資金和區級配套資金的聯動效益。在區級落實支出責任確有困難的情況下,積極探索多渠道投融資方式,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市場驅動的作用,促進公路養護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四)增強資金使用合規意識,提升區級部門專項資金管理效能

  建議各區級資金使用單位增強財務管理規范和資金使用合規意識。一是正視合同條款的法律效力,杜絕資金撥付不按合同條款執行,隨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額度的現象。二是加強資金支出審批手續管理,做到審批單據必須要素齊全、填寫清楚,避免資金支出時間早于經辦審批時間。三是專款專用、單獨記賬,杜絕國省干線和縣道養護,上級主管部門委托和自營創收項目材料費、機械費等混用。

  (五)完善養護相關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執行有效性

  一是建議市區兩級主管部門或養管單位,結合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機構改革所帶來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變革,及時修訂或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建設,為相關改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制度和機制保障,確保改革工作任務順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議各區養護主管部門或養管機構嚴格按照預算績效管理、養護管理制度或合同約定條款等組織項目實施,嚴格履行項目內容或預算金額調整備案手續;加強資料和審批手續完整性、合規性審核,做到凡簽字必審核、凡審核必簽字,涉及重要節點事項落實的資料簽署具體日期等。

  (六)加強績效管理學習和培訓,提升項目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建議市區兩級主管部門和養管機構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學習和培訓。通過學習和培訓了解預算績效管理的基本理論,掌握項目支出績效管理中目標設置、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環節關注重點以及對應環節的成果輸出,并做好及時歸檔整理。針對此類多層級服務下放代辦的項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通過逐級管理、層層把關的方式完善質量控制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2010年7月,市政府印發《關于深化我市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津政發〔2010〕24號),明確路面、橋梁、附屬設施、道路大中修養護單價標準,提出“今后,將根據市財力狀況相應調整公路養護單價”,以及“以2010年6月底公路設施等級臺賬為依據,綜合考慮道路技術等級、交通流量、重載交通影響等因素,參照公路養護平均單價,計算資金分配數額”的養管資金分配方式。2019年12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函〔2019〕97號),提出“市區相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與農村公路養護成本變化因素相關聯的農村公路養護投入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評價發現,市交通運輸委一直采用“津政發〔2010〕24號”規定的縣道路面、橋梁及附屬設施養護單價標準,且在分配各區養管資金時僅將路面、橋梁等設施量作為唯一分配因素。對于已持續使用10年的標準,建議相關部門強化調研分析,適時完善相關政策文件,推動建立與農村公路養護成本變化因素相關聯的農村公路養護投入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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