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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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1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政府法律顧問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書等工作。
(二)項目績效目標。
政府法律顧問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書等工作。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全面了解項目管理過程是否規范、產出目標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標是否實現等方面的內容,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為項目在以后年度的開展提供可行性參考建議。在此基礎上,重點分析項目預算編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實性和控制有效性,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為以后年度編制項目預算、選擇項目實施主體等提供參考依據。
(二)績效評價原則
1.績效評價原則。按照科學規范、公開公正、分級分類、績效相關的評價原則,制定評價方案和評價指標體系,收集被評價項目的相關資料。對數據進行計算復核,實地查看項目實施情況。在形成評價結論后,按照績效評價工作要求,認真撰寫績效評價報告。
2.績效評價方法。采用指標評價、數據采集和社會調查的方法進行工作開展。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前期調研。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確定開展20xx年基層司法業務經費項目績效的自評工作,成立相關自評小組對20xx年該項目實施情況、資金管理情況、績效目標完成進度情況進行評價,負責做好項目的自評報告、資料、數據的收集整理、匯總,并按照要求提交。
2.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工作方案的設計。根據項目立項相關文件依據及政策要求,確定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相關工作方案,為項目開展提供方向性目標。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一)評價情況
20xx年,在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圓滿完成基層司法業務的各項工作。
(二)評價結論
基層司法業務經費嚴格按照管理制度、相關文件規定規范使用,按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全面完成了20xx年基層司法業務工作中的工作任務。
四、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經驗及做法
要全面參與各類行政爭議的處理論證,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要充分發揮訴訟代理優勢,為政府和法院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多作貢獻。行政訴訟法修改后,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審理方式、審查尺度等均做出重大調整,要在發揮個人聰明才智的同時,主動發揮團隊作用、人才優勢,積極協助行政機關協調利益關系、化解行政爭議,努力促進行政爭議及時、有效、徹底解決。
(二)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政府部門對聘請法律顧問認識有偏頗。個別政府部門負責人對政府購買法律服務認識還不到位,總認為律師為政府做事是應該的。有些部門聘請的法律顧問也多在經濟、行政工作發生糾紛后才介入,而在許多重大經濟社會事項決策前介入少,或者根本就沒有介入,未能充分發揮好其法務上的參謀、助手作用,這樣的“顧而不問”造成了法律顧問形同虛設。
二、少數政府部門在聘請法律顧問時不嚴謹。少數部門在聘請政府法律顧問時,沒有對其所聘請的法律顧問的基本情況、法律擅長進行了解,或者沒有結合本部門工作門類,盲目聘請,導致個別法律顧問在辦理復議、訴訟案件及其他涉法事務時,出現法律文書書寫不規范、對相關行政法法條不熟悉等情況,這些情況往往會造成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的敗訴,甚至出現更嚴重的一些問題。
(三)建議和改進措施
一是政府各部門要正確認識法律顧問的作用,加大顧問律師的參與力度。政府各部門要對法律顧問有正確的認識,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可以在協助各級政府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與論證、重大項目投資的法律可行性論證、政府民事糾紛的預防與調處方面發揮重大的作用。
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一是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統一將政府法律顧問合同的簽訂作為依法行政或綜合治理中的重要內容,對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進行年度工作考核,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
五、有關建議
無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法務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2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及主要內容
為了保證審判執行工作正常順利開展,服務審判大局,加強辦案質量,提升平安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提供給廣大群眾一個良好的法庭環境,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因此同級財政部門批復下達我院裝備購置經費251.09萬元。項目主要支出內容包括法庭審判專用桌椅購置、執行公務車輛購置、簡易科技法庭建設、日常辦公設備購置、法庭監控設備購置等。
2、資產投入和使用情況
20xx年,財政根據我院實際工作情況,安排裝備購置經費總共251.09萬元,分為本級財政97.49萬元和上級轉移支付153.6萬元,資金到位率100%。我院20xx年裝備購置資金實際總開支251.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124.54萬元、簡易科技法庭購置55.1萬元、法庭審判專用桌椅購置4.65萬元、信息化設備購置50.39萬元、日常辦公設備購置12.69萬元、法庭監控設備購置3.72萬元。
(二)項目績效目標。
1、總體目標
引導和支持法院開展業務工作,幫助提高法院的裝備經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法院資金使用效率,牢固樹立預算績效理念,強化部門支出責任。
2、階段性目標
用于執行和審判環節軟、硬件設施投入,比如公車運行、信息化保障、審判場所、法庭改造等滿足重大庭審需求。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本次評價主要是對我院“裝備購置經費項目”的專項資金到位、使用、管理以及取得的績效進行全方位、綜合性的評價,客觀反映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指出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導向性,作為以后年度立項和安排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說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科學規范。績效評價注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采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開。績效評價客觀、公正,標準統一、資料可靠,依法公開接受監督。三是績效相關。績效評價針對具體支出及其產出績效進行,評價結果反映支出和產出績效之間的對應關系。
本次績效評價指標包括項目投入、項目過程(管理制度健全性、資金使用合規性)、項目產出(產出數量指標、產出質量指標、產出時效指標)、產出效果(社會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項目滿意度(社會公眾服務對象滿意度)。具體詳見附表3《績效評價評分情況表》。
本次績效評價主要采用了因素分析法和數據對比法。因素分析法評價項目實施的整體情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數據對比法則反映的是項目運行的持續性和質量的可控性。
本次績效評價主要采用計劃目標評價法,即以年初設定的計劃目標值為標準,對年末實際完成目標任務值進行評價打分。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自收到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度績效財政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來,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在前期項目工作開展的基礎上,明確了本次績效評價的目的、方法、評價原則、評價標準、時間安排等。具體實施過程為:一是前期準備。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本次績效評價的前期準備工作,完成了人員組織、資料準備、評價方式等一系列工作。二是財務核查。20xx年第二季度,從項目資金入手,對資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規性進行客觀、公正的核查,通過對資金進行梳理匯總分類,掌握裝備購置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完成情況。三是數據分析及撰寫報告。相關人員根據績效評價的原理和規范,對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和評分,提出存在問題、建議和意見,并撰寫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通過數據分析、財務核查等方式,對本項目績效進行了合理評價,評價結果為項目投入得分16分、項目過程得分40分、項目產出得分20分、項目效益得分20分,綜合評價得分為96分。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可附表進行分析)
(一)項目投入情況。
1、績效指標分析
一是績效目標的合理性。所設立的項目績效目標,符合客觀實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同時,我單位依據項目績效目標所設定的績效指標清晰、細化、可衡量,與任務數或計劃數相對應,與本年度項目預算資金相匹配。
2、資金落實情況
財政根據我院實際工作情況,20xx年安排裝備購置經費總共251.09萬元,分為本級財政97.49萬元和上級轉移支付153.6萬元。縣財政局于20xx年8月份下達指標20xx年裝備購置項目資金共計251.09萬元。上半年未撥款,沒有和財政部門對接好,需要注意撥款進度,及時申報資金,規劃好資產使用時間。
(二)項目過程情況。
1、業務管理
在購置設備時,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了賬簿、款項和實物核查制度,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會計人員對各項財物、款項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計算、反映、核對等。采購設備手續齊全,所有程序步驟合法、合規、完整。設備采購合同、驗收清單等資料及時歸檔,設定的采購計劃落實到位。采購設備驗收合格,都能正常投入使用。
2、財務管理
我院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管理,在項目資金使用方面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用于法院專業裝備購置。同時所有開支均按照我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資金的使用嚴格把關,整個資金的運行流程完全按照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縣委縣政府及財政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專項支出核算時,不只是使用政府收支分類規定的科目進行統一核算,還將專項資金的不同來源渠道性質予以區分,便于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資金支付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結算有關規定,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結算方式,保證資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規范,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
(三)項目產出情況。
資金全部投入使用,20xx年我院裝備購置資金實際總開支251.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124.54萬元,購買10輛新車用于執法執勤需要,保證辦案效率;簡易科技法庭購置4套,花費55.1萬元用于加強智慧法庭建設,保障審判工作需要;法庭審判專用桌椅購置4.65萬元用于購買大法庭和基層法庭的審判桌椅、被告椅等共計16件;信息化設備購置50.39萬元,主要用于購買交換機、門禁系統、羈押室對講系統、會議信息設備等;日常辦公設備購置12.69萬元,用于購買辦公室桌椅和空調、打印機等日常設備;法庭監控設備購置3.72萬元,用于購買3個基層法庭監控設備。
(四)項目效益情況。
1、社會效益
裝備購置經費對我院工作開展提供了極大的經濟保障,也為公眾提供良好的法庭環境。我院日常辦案工作平穩高效進行,懲罰了犯罪、平息了糾紛、保障了人權,有利于我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2、可持續影響指標
專項資金的撥付和使用,可以提升業務裝備水平,加強業務裝備的規范化,有利于滿足審判執行工作的需求,利于促進辦案效率。
3、社會公眾或辦案人員滿意度
對于法院案件辦理群眾滿意度,我院積極開展訪問調查,鼓勵群眾對我院提出改進意見,就調查結果看,群眾滿意度達標,并逐年提升。對于我院辦案人員滿意度,也是積極溝通詢問,共同改善,就目前詢問結果看,辦案人員滿意度達標。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
提高績效意識,規范管理制度。在項目執行中需要加強財政預算資金績效意識,編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讓制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約束,提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
六、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問題是資金到位不及時,按照績效目標設定應該是上半年撥款到位,但縣財政局于20xx年8月份才下達指標20xx年裝備購置項目資金共計251.09萬元。沒有和財政部門對接好,導致上半年未撥款,沒有完成該項績效目標。應該主動和財政部門對接好,需要注意撥款進度,及時申報資金,規劃好資產使用時間。
七、有關建議
1、雖然有專項資金經費保障,一定程度上支持了辦案需求,但法庭裝備還需要進一步提高質量和科技含量,另外由于物價上漲,辦案成本增加,建議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當上調專項經費,并視情追加經費。
2、要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做好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規范專項經費開支范圍。
3、按照財政支出績效管理的要求,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暫無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法務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3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南江縣人民法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縣人民法院1個預算單位,沒有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內設機構11個,分別是綜合辦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行政裝備辦公室;派駐法庭9個,分別是下兩法庭、沙河法庭、大河法庭、正直法庭、長赤法庭、南江鎮法庭、趕場法庭、光霧山法庭、關壩法庭。
(二)機構職能。
1、審判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在職權范圍內受理和受理的自訴和公訴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3、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4、行使審判監督職能。
5、承辦其他應由基層法院負責的工作。
(三)人員概況。
全院共核編115人,其中中央政法編制99人,機關工勤編制16人。20xx年財政預算供給人員共137人(其中聘任制書記員29人),供給車輛15輛。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xx年本年收入合計2933.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33.8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xx年本年支出合計2933.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57萬元,占81%;項目支出559.29萬元,占1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制度建設情況
為規范我院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能力,促進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我單位認真制定和完善了工作制度、紀律處分條例,同時也建立健全了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并且嚴格按照制度要求進行執行,有效促進干部素質的提升和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我單位編制預算都是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到各種因素,預算編制科學且合理。績效目標填報完整、有可行性,績效目標過程監控規范長效,績效評價客觀公正。
(三)綜合管理情況
20xx年我單位三公經費秉持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嚴格進行開支,不存在無公函接待和超標準接待的情況。按要求實施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對產生的經濟業務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并于20xx年依法接受省高院邀請第三方審計2次。按時間按要求進行預算、決算信息公開。
(四)綜合績效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5項目(項目名稱)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5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5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5個項目開展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
本部門按要求對20xx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經費全部執行完畢,項目目標全部完成,達到了績效考核目標。本部門還自行組織了5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目標完成很好,項目預算經費執行率達100%。
本部門在20xx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調研工作經費”“陪審員經費”“辦案經費補助”“聘用制書記員及安保人員經費”“駐村工作隊經費”等5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1)“調研工作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1.5萬元,執行數為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南江法院學術調研水平進一步提升,論文、案例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獲獎。
(2)“陪審員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13.4萬元,執行數為13.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保障案件的順利審理,提高了案件的辦理效率,同時也促進了案件的公正性,完成了至少陪審700件案件的總目標。發現的主要問題:陪審員數量及專業性還需再一步提高。下一步改進措施:進行培訓。
(3)“辦案經費補助”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25萬元,執行數為2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全年共審執結案件6200件,結案率99.66%,保障了審判業務的順利推進,切實解決百姓的問題,提高了法院的辦案效率。
(4)“安保人員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36萬元,執行數為3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保障了審判業務的順利推進,也保障了來院人員及法院干警的人生安全,確保了庭審的順利進行。
(5)“駐村工作隊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7.2萬元,執行數為7.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的實施,提升了駐村工作隊的服務與扶貧效率,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確保了貧困戶收入持續增長。
20xx年全年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嚴格按照當年預算口徑編制年初預算,在使用過程中,我單位嚴格按照財政規定的資金申報進度進行資金申報,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范圍支出,實時進行資金使用監督,加強預算動態調整,年終全面完成預算使用,無違規記錄發生。各個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較好。
20xx年度南江縣人民法院全面完成了預算執行工作,切實保障了法院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評價結論
我單位能夠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執行預算,嚴格支出控制,科學編制預算,增強預算約束力,細化項目申報內容,嚴格精細化管理。整體績效目標清晰、預算編制依據充分,預算細化程度高,項目管理措施齊全,長效管理措施規劃完善。我單位主要得分點在基礎工作管理、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及績效評價實施、評價結果應用等方面,扣分點主要存在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方面。部門自評質量良好。
五、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問題
在績效管理制度創新方面有待加強。
(二)改進建議
提高學習范圍,多看多學多做,加強自己在制度創新和工作推進中創新的能力。
法務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4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納入20xx年理塘縣法院單位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我院內設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執行局、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技術室、法警隊等業務科室。
(二)機構職能
(1)組織和帶領全員干警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定;
(2)受理、審理法律規定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審理上級法院指令再審和指定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按審判監督程序審理;
(5)對審判工作中發生的具體運用法律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設性意見,辦理請示等有關事宜;
(6)收集、反映對法律、法規草案的意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方面提出司法建議;
(7)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審判活動和其他方式,宣傳法律,教育公民忠于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主義公德;
(8)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9)抓好機關內的精神文明建設,對干警隊伍進行政治思想教育、組織管理、業務培訓、紀律檢察、行政監督,保證嚴肅執法、公正辦案;
(10)抓好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發揮當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11)管理審判設施、物資裝備和機關行政事務,為保障審判任務的完成提供物資條件;
(12)承辦其他應由基層法院負責辦理的工作。
(三)人員概況。
年末實有人數43人,其中公務員42人,工勤1人;在編實有車輛10輛。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xx年我院預算金額合計1047.3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46.87萬元,公用經費支出94.11萬元,遺囑、退休人員支出6.37萬元,工會支出9.37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xx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78.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89.2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5.73萬元、津貼補貼395.71萬元、獎金361.4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2.41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9.9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6.99萬元、住房公積金106.21萬元等。
日常公用經費89.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4.73萬元、電費0.2萬元、差旅費10.9萬元、物業管理費0.47萬元、維修(護)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3.86萬元、勞務費0.6萬元、培訓費1.27萬元、工會經費2.24萬元、福利費7.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36萬元。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管理。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1.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我院資金已全部下達到位。
2.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我院根據縣財政局的要求,做到每筆資金申請均編制資金使用方案,對其績效進行充分論證,確保資金有計劃支出,保障資金運作規范。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我院20xx年順利完成維穩安保工作,在安保范圍內確保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安保案件,同時為我院審判工作、審判輔助工作提供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通過組織工會活動,增進了職工的幸福感、歸屬感。我院在20xx年加大對干警的能力建設,開展各類培訓36期,受訓干警62余次,進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眼界和綜合素能,以及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我院20xx年的各項支出按規定順利完成。
(2)質量指標。
我院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規范旅,同時我院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采購辦公用品,確保了辦公用品及服務的合格率。我院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根據縣維穩指揮部的指揮,切實履行維穩職責,認真完成維穩任務,累計出動人員2000余人(次)車輛1500余臺(次)。責任轄區內未發現任何維穩事件,蟲草采挖期間未發生過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時效指標。
我院各項經費做到及時報賬,及時支付。各項工作及時開展,維穩工作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效益指標。
我院20xx年加強“巡回審判”服務,組建“巡回審判”團隊,制定巡回審判時間、路線,覆蓋全縣所有鄉鎮村,蟲草山和城區學校。全年開展巡回審判6場次,法宣50余次,發放便民宣傳手冊1500余次,參與群眾3000余人,解答群眾咨詢30余條,排查矛盾糾紛20余件,就地調處7件,大幅度提高農牧民群眾、干部職工生活幸福感,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率,同時提高了農牧民群眾對政策、法律的知曉率,提高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認知率。
(5)滿意度指標
通過20xx年各縣工作的順利開展,大幅度提高了干警的滿意度,提升了收益群眾的滿意度,提高了收益群眾對我院審判工作、審判輔助工作的認可度。
(二)結果應用情況。
我院績效目標自評基本完成,擬應用20xx年績效自評結果督促20xx年各項績效自評工作的開展,并對20xx年未完成的項目進行重點督促,我院也將在內網上及時公開20xx年中央轉移支付自評報告表。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從評價情況來看,我院各項經費做到及時報賬,及時支付。各項工作及時開展,維穩工作及時匯報,及時處理。整體績效執行較好。
法務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5
一、部門概況
(一)部門基本情況
1、人員情況
20xx年長沙市芙蓉區司法局財政供養人員編制數42人,年末實有人數為34人,其中司法局機關15人,司法所17人,事業單位2人。退休人數10人。
2、機構設置
芙蓉區司法局單位內設科室5個,分別是辦公室、法制科、社區矯正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導監督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局屬事業單位是長沙市芙蓉區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3、職能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導全區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辦區政府及其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負責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和監督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對規范性文件之間的相互沖突和矛盾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承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受理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申請。
(3)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擔區政府行政復議工作,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案件,代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4)負責區政府重大合同、交辦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和參與區政府重大合同履約問題以及合同爭議糾紛的協調處理;指導全區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5)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6)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和管理本區基層司法所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
(7)負責全區司法行政信息化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指導各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8)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9)負責指導、實施、管理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10)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制定本部門政務服務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統籌轄區內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11)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1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年度預算收支余情況、部門整體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范圍等。
20xx年度我局部門預算總收入1179.07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97.11萬元,本年支出合計1177.0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9.11萬元。本年支出合計1177.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46.16萬元,占71.89%,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項目支出330.92萬元,占28.1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基層司法業務、普法宣傳、律師公證管理、法律援助、社區矯正、法制建設等工作。
二、部門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20xx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46.1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56.40萬元,占89.39%;商品和服務支出49.44萬元,占5.8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9.56萬元,占4.68%;資本性支出0.76萬元,占0.09%。基本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保繳費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維修(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三公”經費使用情況: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執行作風建設相關規定,厲行節約,20xx年全年無超預算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出境費用本年度未發生支出,公務接待費發生數為0.24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發生數為2.46萬元。
(二)項目支出
項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調解經費,主要用于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以及人民調解以獎代補費用的發放。刑釋解教經費,主要用于刑釋解矯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普法宣傳經費,主要用于指導和實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訂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并組織實施等方面。律師公證管理工作經費,主要用于支付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勞務費。法律援助經費,主要用于發放法律援助律師辦案補貼及法律援助律師值班費用。社區矯正經費,主要用于社區矯正購買社會服務、社區矯正中心的運行以及社區矯正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法制辦工作經費,主要用于規范性文件審查、依法進行復議和訴訟以及政府重大項目進行法律把關。
20xx年我局項目支出330.92萬元,具體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100.47萬元,占30.36%;用于基層司法業務22.60萬元,占6.83%;用于普法宣傳12.95萬元,占3.91%;用于律師公證管理4.75萬元,占1.44%;用于法律援助42.76萬元,占12.92%;用于社區矯正76.50萬元,占23.12%;用于法制建設33.43萬元,占10.10%;用于其他司法支出14萬元,占4.2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萬元,占5.44%;其他支出5.46萬元,占1.65%。
三、部門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我單位嚴格遵照相關支付制度、經費管理辦法來管理、使用財政資金,政府采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已具備驗收條件的項目,及時組織驗收、移交使用。同時加強對資金的監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資金使用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
四、資產管理情況
我單位嚴格遵守現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相關要求,安排專人開展國有資產工作,完善了資產管理流程。同時,每月做好資產月報及資產折舊工作,及時將固定資產變動情況納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固定資產動態管理,提升資產管理信息化效率。
截至20xx年底,我單位資產總額為1139900.65元,其中流動資產55003.53元,固定資產凈值1084897.12元,無形資產0.00元,在建工程0.00元,其他資產0.00元,分別占比4.83%、95.17%、0%、0%。我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中,通用設備250個(臺、輛等)、1611846.7元,專用設備8個(臺等)、20690.00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347個(套等)、281790.99元,分別占固定資產比重為84.20%、1.08%、14.72%。
20xx年度,我單位新增固定資產789348元,其中新購789348元,調撥0.00元,接受捐贈0.00元,置換0.00元,其他增加0.00元;處置固定資產38100元,其中處置通用設備38100元,無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情況。
五、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20xx年,我局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開展了自評,績效評價結果顯示優;對7個項目支出績效開展了自評,涉及資金330.92萬元,績效評價結果顯示優。
(一)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各項指標落地見效
一是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通過了20xx年工作要點及三個協調小組成員名單;完成“七五”普法區級考評驗收;組織、參與各類宣傳79場次,發放宣傳資料143000份。二是“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到位,26個政府職能部門通過開展“以案釋法”、“邊執法邊普法”、交流會等形式將執法與普法高度融合,區行政執法局2個案例成功入選20xx年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執法典型性案例。三是以夯實基層法治基礎為目標,廣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區”、“最美公益普法集體”等創建活動,向省廳推薦了區檢察院、韭菜園街道湯家嶺社區等一批較為突出的單位。
(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積極參與行政審批、行政執法領域的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專項督查與日常監督有機結合,通過案卷評查、現場抽查、結果點評,規范行政執法部門執法行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對政府行政行為進行法律把關,清理規范性文件1件,審查各類合同、文件440份;通過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有效提升各執法單位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強復議應訴工作,妥善處理行政爭議。受理行政復議案件46件,辦結49件,撤銷原行政行為或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9件,應對區政府作為當事人的行政訴訟案件120件、行政復議案件24件,通過復議、應訴及時發現執法重點與難點,推動相關執法單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優化了區域營商環境。五是積極服務區委、政府中心工作。參與蔡鍔路兩廂棚改征收項目和袁家嶺新華書店周邊零星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積極對接各級法院對項目前期手續進行把關,同時加快對蔡鍔路兩廂棚改項目(一期)司法強征進度,促進項目征收掃尾清零。
(三)深化平安建設,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深化矛盾糾紛調處,部署開展涉疫情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全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全年共調處矛盾糾紛2750起,涉及金額3172.57萬元。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形成了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二是加強刑罰執行,特殊人員管控有力。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活動,全區現有社區矯正在冊人員272人、刑滿釋放人員579人,無一例脫管、漏管;重點刑釋解教人員“必接必送”,接回率、全國刑釋系統核實率、回執率、銜接率、刑釋解矯人員幫教率均達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下。
(四)拓展公共法律服務范圍,提升服務水平
一是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全力推動“應援盡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件,接待法律咨詢800余人次,服務群眾滿意率達100%。二是創新打造公共法律服務品牌,馬王堆街道灘頭坪社區“5180”法務工作站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務現場推進會上得到推廣。三是深入推進“法律進社區”工作,社區(村)法律顧問覆蓋率達到100%,居民群眾真實感受到基層法律服務的便利。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內控和績效評價機制有待完善,以形成對財政資金的全面監管和對績效目標的實時監控;二是預算編制工作有待細化,以提高預算編制的合理性。
七、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完善績效評價機制,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內控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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