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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范文(精選11篇)
為弄清楚一個事件或一個情況,我們通常要進行專門的調查研究,并最終形成調查報告。寫調查報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1
土地是國之根本,沒有土地就沒有糧食,我國是人口大國沒有糧食將是什么樣子!但目前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來越嚴重,為了進一步了解土地現狀,特點和規律,減少土地流失,針對目前的情況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趨勢,主要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員是土地承包人和開發商以及政府。
(二)特點
1、違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廣大農村和城鄉集合部占現有土地的30%;
2、農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種植非糧食植物(比如載樹,)或農田改為魚塘和建房,政府劃地,開發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紀大的農民違法使用土地的占40%,由于左右栽樹無法再種植農作物的占20%,政府以及開發商占40%;
4、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據調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來越多,人口老年化越來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樹和其它非農業行為的也會越來越嚴重,政府為了加大開發速度也會不斷的占用農田,開發商利益驅使圈地也會越來越大。
二、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糧食減少。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糧食問題始終是關系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問題,與自然災害相比,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響我國糧食生產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糧食損失更為嚴重。據統計分析,(按一村民小組)有60畝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畝每年500公斤糧食計算,一村民小組每年就減少30000公斤糧食。所以說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終困擾著我國經濟、社會特別是農業的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對環境的影響。
隨著城市企業向農村轉移,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的污染向農業環境蔓延。違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減少間接影響氣候。
3、糧價飛漲。
由于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糧食種植面積減少糧食產量減產,直接導致糧食漲價。
三、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無法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種地已不能滿足家庭開資,只有離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樹或挖塘,或托付親友做非農業用途。
2、不能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年紀大已不能農業種植。
3、無奈放棄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無法再種植農作物。
4、政府劃地,由于政府規劃。
5、開發商用地,由于利益驅使圈地。
四、對策。
1、法制宣傳。
加大土地法等相關法的宣傳,做到每個村民及村干部,鄉領導,以及政府,開發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執法。
加大打擊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個人和集體。
3、優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據目前現況讓所有進城農民回鄉種地是不可能,只有現在把農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義自愿的情況下轉包給他人(不改變種植結構),開發商不開發的地要無常還給原先農民,政府謹慎劃地。
4、加大農業投入。
政府要加大農業投入,加大對現在確實還在種植的農民的直補,做好基礎農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規劃建設,解決農民種地難的一系列問題。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2
為了完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發教育試點”法學專業本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了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對當涂縣整體城管執法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我縣城管執法狀況的總體評價
(一)調查問卷中的評價。
外部對本縣城管執法的總體評價:滿意32.35%,比較滿意44.12%,不滿意23.53%。其中,對城管執法實施前、后效果比較,認為明顯好的20.53%,較好54%,不明顯25.45%;對城市管理難點問題處理的滿意度,滿意32.44%,基本滿意41.34%,不滿意26.17%。參加調查的人大代表的評價:比較滿意。城管大隊內部的自我評價:滿意56%,比較滿意44%,不滿意沒有。從調研情況看,調查問卷中的評價與座談和訪談中的評價基本一致,外部與城管內部對綜合執法的總體評價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二)城管執法的作用和成效。
縣鎮總面積110平方公里,人口15萬,轄區內有企業2000余家。當涂縣在新舊產業更替中,產生了大量下崗和失業人群,加上地處城鄉結合部,各類市場集中,流動人口和外來暫住人口較多,經濟落后,造成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社區治安等發展參差不齊,與其它區相比稍顯滯后,因此流動攤販、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等現象嚴重,治理城市“八亂”的壓力較重。近年來,縣政府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強城市管理工作作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功能、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當前城管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對滯后的問題比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效益的發揮,影響了城市化總體水平。
(一)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社會支持參與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還沒有真正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特別是在當前城市面貌“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的新形勢下,城市建設戰線長、任務重、壓力大,政府及其部門正全力以赴推進、集中力量攻堅,尚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研究和推進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滯后于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同時,由于宣傳教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公眾對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對城市管理認知度和支持度、參與度不高,以自我為中心、我行我素的現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體制不順,管理職能交叉分散。雖然我縣采用了“7+X”城市管理機制,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體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縱橫,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散執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現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市場管理、噪聲和環境污染及車輛管理等職能,相應地分散在建設、城管、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職能過于分散,又沒有綜合的職能機構予以牽總協調,工作難以銜接,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管理權威,使城市管理整體功能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三)規劃控制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難度。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加快,縣城人口逐年劇增,部分老城區的規劃由于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詳細規劃滯后,加之受體制的影響,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亂搭亂建、違規建設、無序開發的問題非常突出,進一步加大了城市拆遷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難度。另外,我縣集貿市場、公廁、停車場、垃圾轉運站等配套設施建設總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導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與民生之間的矛盾突出。占道經營、亂行亂走、亂停亂、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建筑工地亂象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和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老城區部分建成區排污管網設計不合理、管網陳舊,下水道經常堵塞,依靠社區治理難,開發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排污管網建設卻一直滯后,社會反響強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機構職能有待加強,執法難較突出。由于歷史欠帳多,我縣的市政基礎設施普遍存在簡陋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隨著城市的擴容,城區市政設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運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維護費沒有同步增加,遠遠不能適應現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機構的職能有待加強,目前縣行政執法局盡管有行政執法人員49人,協助執法人員32人,但我縣城市建設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識不強,增加了管理難度,相應增大了城市管理壓力,城管任務艱巨。同時因其執法主體資格不合法,行政處罰權該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執法難問題比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我縣城市管理執法目前主要依據的是國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制度辦法,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特別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城管和諧執法的建議及相應解決對策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要切實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道德意識和綜合素質。要充分發揮市民自治作用,積極引導市民加強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環境意識、社會公德意識,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使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支持理解并自覺參與到城市管理中去,強力推進“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努力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感,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縣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現行“7+X”城管工作模式,積極探索職能部門之間雙邊或多邊聯合執法和委托執法,探索職能部門適當地有針對性地將相關管理職能委托與街道辦事處,切實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性。按照“管理、服務、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進一步加強城管機構職能和社區在管理城市中的職能,全面整合現有城管資源,著力完善城市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在條塊之間、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聯系溝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報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進一步加大城市建設管理投入力度,確保基礎設施配套。縣政府要繼續加大對城市建設管理的投入力度。要著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設施,不斷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努力解決好各種基礎設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問題。
(四)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綜合行政執法水平。要加強對職能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的理念,大力推行陽光執法、文明執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高、紀律嚴、作風硬、善于打硬仗、群眾滿意的行政執法隊伍,以此適應城市管理不斷發展的需要。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3
一、基層農民的法治基本情況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我認識來自連平縣留潭鄉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的村民聊天時發現,他們基本不知道多少法律知識,只是通過電視、別人當面講的知道點法律,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在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的。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犯了罪,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從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干部,由于沒有嚴格的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原因簡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就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在我村調查過程中,當問到村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人員,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三、相關對策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4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大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大學生犯罪現象?帶著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大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大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大學生男女比例為7:1,男大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大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罪的大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三)侵害客體:大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四)強制措施:大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均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為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為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征: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大學生為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大學生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大學后,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大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大學占了相當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大學為吸納高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成人教育學院也為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松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為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于大學生的成長。
3、犯罪大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大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大學生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大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大學一、二年級(包括大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大學生初來北京求學,遠離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大,心理處于學生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大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大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大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為主,以攻心為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大學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涂的大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對于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群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后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大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大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大學生身邊環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為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大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大對大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后的回訪工作。犯罪的大學生主觀惡性不大,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回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大學生回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里,這些大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系,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大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大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了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大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大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大學聯系,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大學生的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大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著,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5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縣人民法院我參加了社會實踐活動,在這期間我參與了一個交通事故現場清理引起的訴訟案件,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執法與處理談一談自己的見解: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這一規定賦予了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下面就交通執法工作中這一原則的適用和把握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一、案情主要內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廣源貿易貨棧(以下簡稱廣源貨棧)雇傭司機尹某駕駛載有文具,小百貨,小電器等貨物的東風牌大貨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我市101國道密云段西大橋上時,由于該車右后輪螺絲斷裂發生側翻,占用了兩條機動車道(該路有三條機動車道)和緊急停車帶。密云交通大隊接報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趕赴事故地點,清理現場,疏導交通。為保證道路暢通,需要迅速清理貨物。現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非常危險。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由于現場系101國道主路,車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貨車居多,故民警拒絕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運方式。先后調集,攔截了1輛鏟車,5輛自卸車,耗時4個多小時,清運7車次,至清晨8時30分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交通。事故車及所載貨物運至密云縣事故停車場,由尹某及隨車人員保管。在清運過程中,該車部分貨物發生損壞,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氣下雨,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也有部分丟失,受損。3天以后,廣源貨棧在密云縣公證處見證下,與6名貨主共同對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進行清點,后將所有貨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廣源貨棧向密云交通大隊申請國家賠償。密云交通大隊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為不違法確認書。20xx年3月,廣源貨棧向密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事故科的清理行為違法,賠償損失38萬余元。
二、爭議焦點: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現場職責中有無濫用職權行為,是否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現場時,調來鏟車和翻斗車象鏟砂石一樣將貨物鏟裝到翻斗車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車場,致使貨物絕大部分損壞,部分丟失,給原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8萬余元,被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屬違法行為,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的行為違法。交通大隊事故科答辯認為,原告單位的車輛在西大橋上發生故障,造成101國道西大橋由東向西一帶主路和輔路嚴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時趕到現場,為保證勤務和交通暢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現場,履行了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構成違法行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訴訟經過
密云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后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不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明文規定,亦應符合法律原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這一規定賦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正當履行上述職權。交通民警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專業警察,在處理現場時,應當考慮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車輛的型號,損壞程度,貨物的'種類,數量等相關因素,采取適當措施以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在這一過程中應當避免因行使職權造成財產損失。由于被告沒有考慮應當考慮的因素,只是采取了嚴重不當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現場,使相對人的合法財產受到了嚴重損壞,違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清理交通事故現場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法律原則,已構成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被告因為違法清理事故現場,致使貨物嚴重受損,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20xx年5月作出密行初字第66號行政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國道密云西大橋段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方式違法;同年5月作出密行初字第67號行政賠償判決,判決交通大隊事故科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6萬余元,訴訟費6497元亦由交通大隊事故科承擔。
交通大隊事故科和原告分別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別作出一中行終字第177,180號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交通大隊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xx年6月再次申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審。同年6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一,二審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清理事故現場行為合法。當日,被告對原告遭受的財產損失給予行政補償人民幣19萬元。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6
一、實習的目的
四年本科法學學習即將結束,但我對法學的理解還停留在理論層面。感謝市煙草科(公司)給我這次實習機會,尤其是督察崗位,理論聯系實際,實踐反應理論,提升了我的法律專業素質,增強了我的實際溝通能力和工作能力,為正式參加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實習過程:
3月14日來煙草專賣局(公司)實習。作為實習報告,剛來公司的時候很擔心怎么和人相處,怎么做好工作。但公司輕松和諧的工作氛圍和團結向上的企業文化讓我很快投入到學習和工作中。由于剛來公司,什么都不懂,公司給我培訓了一個星期,主要是從煙草企業的性質、工作流程、企業文化理念、人才任用機制等方面。為了讓我對企業和工作流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后來我進行了輪崗實習,在托克遜縣辦公廳和煙草局學習工作了一段時間。這些部門的業務是我以前從未接觸過的,但在部門領導和同事的耐心指導和幫助下,我很快適應了公司的工作環境,熟悉了公司的整個工作流程。在托克遜縣煙草局實習的一個月里,縣局局長和他的同事們給了我很大的幫助,讓我學到了很多知識。在他們的幫助下,我不斷成長,看到了自己的不足,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我想在這里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以下是我實習經歷的總結:
1、工作:在縣局,主要參與市場走訪服務、暗訪、業務學習等。工作中虛心向領導和同事學習,盡快熟悉業務。我實習過兩個崗位:客戶經理和督察,我的主管是縣局客戶經理熱子灣姐姐和縣局督察李范鵬師傅。每天有計劃地拜訪客戶是必要的。真的感覺他們用心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他們拜訪每一位客戶時,都會認真詢問客戶,簡明扼要地進行培訓,提出相關建議,引導客戶認真填寫客服手冊。作為一名實習員工,他們也在工作的同時對我進行指導和培訓,比如讓我單獨與客戶溝通,介紹銷售賬戶,維護價簽,詢問卷煙銷售情況,根據客戶的實際銷售情況建議應該上架的新卷煙品牌,向客戶講解煙草專賣法等。在工作和學習過程中,對壟斷檢查員的工作性質和工作流程有了較為系統和全面的了解,深刻體會到檢查員的職責。要清醒地認識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是整個煙草零售市場的管理者和監管者,肩負著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責,因此專賣稽查人員應具備較高的素質。他們會及時糾正工作中的不足。雖然我每天的工作都很充實,但我從來不覺得累,但我覺得充實是因為我的能力得到了提高。經過這一個月的實習,我對客戶經理和檢查人員的業務和流程有了一定的熟悉,學會了認真對待工作和一切。為成為一名合格的煙草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思想認識:客戶經理、稽查人員是直接與客戶溝通的崗位,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卷煙相關信息和法律法規。我們的客戶經理和檢查員努力為客戶服務的原因是希望客戶在我們的幫助下大大增加利潤,同時提高他們的綜合專業素質和行業認知水平,使他們成為優質忠誠的客戶,從而與我們攜手更好地維護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
3、學習:每天下午下班前,縣局領導會組織我們開會,會上提出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取得的成績、良好的工作方法、發現的問題或遇到的困難,討論研究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從中我學到了很多,不僅學到了一些與客戶良好的溝通技巧,更重要的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時的`思路。在每周不定期學習上級下發的文件中,我積極做好記錄,努力與同事保持統一的進度,在學習后自覺抽出時間對文件精神有更深入的了解。此外,根據領導的安排,完成一些工作的演示文稿撰寫。所有這些都極大地提高了我的工作和專業素質。我開始理解“企業造就人才,人才造就企業”的內涵。
4、生活:縣局(公司)領導和同事都很關心我。除了在工作中熱情回答我不懂的問題,他們還會在工作之余和我交談,了解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幫助我解決這些困難,尤其是李師傅范鵬,這個月的大部分時間我都在和他一起檢查市場,形成了深厚的友誼。他幫我從工作中盡快熟悉業務,我則幫他寫作,相輔相成,雙方都有進步。和其他同事在生活中也相處的很好,能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正是因為互相尊重,托克遜縣局才有了現在的安定團結進步,一切工作都進行得很順利。
在縣局這個大家庭里,我有信心全面快速的成長起來,成為一個能像他們一樣獨立的團隊成員。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習,我收獲了很多,不僅使我的法律理論知識在工作中得以實踐,也大大提高了人們的技能、社交禮儀、企業文化理念認知等。但由于實習時間短,經驗不足,處理問題的經驗有待提高,團隊合作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同時,與其他員工的差距還是很大的。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需要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學習,縮小與其他員工的差距。
三、實習結果
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習,我收獲了很多,不僅使我的法律理論知識在工作中得以實踐,也大大提高了人們的技能、社交禮儀、企業文化理念認知等。但由于實習時間短,經驗不足,處理問題的經驗有待提高,團隊合作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同時,與其他員工的差距還是很大的。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需要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學習,縮小與其他員工的差距。
四、實習總結與體會
緊張充實的實習期結束了,深深體會到母校和單位是兩個不同的平臺。在母校取得了一些成績,是母校對我之前表現的認可。在單位實習后,發現自己還有很多東西要學。我會帶著對母校的感恩之心,投入到自己未來實際工作的每一個細節中,盡我所能,謙卑地請求身邊的領導和同事學習。一言不發是紙上談兵,實踐是檢驗我能力的唯一標準。我有信心成為一名具有責任感、事業心、誠信和創新精神的優秀煙草人,為煙草更輝煌的未來做出貢獻。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7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作用日益彰顯。勞動力市場調節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化轉移速度不斷提高。與此相反,傳統市場體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鄉隔離模式下的許多制度扔阻礙這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是合法權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護。由于歷史級制度為得到根本改進,有些地區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差距顯著。農民是我國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農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農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我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筆者與小組成員深入調研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并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據了解,新農村建設后農民越來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為了了解安義石鼻鎮居民的法律意識特進行此次關于農民法律意識的調研,本次調研以調研問卷形式為主,非結構式訪問的方式為輔,在發出的100分問卷中,回收率為76 % ,其中有效率為 65% ,其中年齡分布比較平衡。于此可見,此次調研的結果真實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隨著各界堅持不懈地開展普法工作以及媒體對以案說法的報道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開始加強,農民也越來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于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情在處理問題是在某種程度上占了極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足。小組在安義石鼻鎮調研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第三,權利意識淡薄。民不與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深深的影響著一群人。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著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著重于法的政治統治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
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第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成為制約市民法律素質提高的瓶頸。當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規數量明顯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對內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規僅在10種以下,對不同類別的法律法規認知水平不均衡且帶有明顯的選擇性。法律認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響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數居民認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維權意識比較強烈的情況下,法律知識的缺乏可能會導致一些不理智行為。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于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研過程中,發現現在安義縣石鼻鎮在接受調研的人群中學歷在高中以上的 僅為23.85% ,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第二,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第四,當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徑很少,當地居民的遇到問題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夠找那些途徑以獲得幫助,他們(他別是年齡較大的人)遇到問題解決不了的話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決方案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農民思想觀念或多或少發生了一些改變,但這遠遠不足。要想把我國建設成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法治國家必須轉變農民的思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做一個現代農民。小組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積極探索農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關鍵我國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全社會的法律宣傳教育,目的在于讓全體社會成員獲得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情感,確立法律信仰,這種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農村地區所取得成效低于預期值。因此,首先要從發展的視角搞清楚現階段農民對法律的需求,這樣才能避免形式主義普法,提高農民學習法律的熱情和自主性,同時要加大投入,突破陳舊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將普法的重點放到現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傳上來,提高農民對法律的深層認識。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群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說教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說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咨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于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強法制建設進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要使農民都進行有效的社會參與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必須有完善規范的法律體系。政府應對村委會工作制度進行法制改革,保證村委會有效快速的進行基層工作,使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管理自己的事務。
此外,對于農村留守的老人孩子應采取一些針對的方式。
對提高老人法律意識來說:
一是開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宣傳通過法制宣傳櫥窗,黑板報、法律咨詢等為老年人開展法律服務,幫助老人排疑解難;
二是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工作人員對有殘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進行了一次走訪,能及時滿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
三是為老年人發放《法律服務手冊》及工作人員聯系卡,通過此項工作來滿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將有援助需求進便于及時聯系;
四是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專題咨詢活動。開展法律援助現場咨詢活動,回答了老年人關心的老年婚姻、遺產繼承、贍養糾紛、分家析產、拆遷安置及遺囑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對于提高兒童來法律意識來說:
一是逐步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納入教學計劃,真正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同時,堅持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組織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法制實踐活動;
二是確保課時到位。中小學要充分發揮品德課、初中思想品德課和高中思想政治課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時,要在相關學科教學過程中滲透法制教育內容;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傳及相關的主題教育活動。中小學法制教育課時,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做出安排,有條件的地方要開設法制教育專門課程;
三是提高法制課教師的授課水平。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法制課教師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可采取脫產進修、短期培訓、專家輔導、以會代訓等方式進行。四五普法期間,力爭將所有中小學法制課老師輪訓一遍。有條件的中學要引進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充實師資隊伍。
同時,也要重視整個教師隊伍的普法教育,使廣大教師在學法、守法、用法等各個方面都能為人師表。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8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臺,本著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通過文件查閱、面對面訪談、實地查看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咨詢機構來執行,通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搜集比較行業及市場數據、供應商和客戶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托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咨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公司章程和管理文件,查閱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稅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文件查閱、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9
一、調查目的: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愿望和情緒等。生活中,人們通常所講的“法律觀念”、“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近義。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對于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加以分析,將有助于從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現狀出發,有針地性地搞好社區普法教育活動。
二、調查時間:
20xx年4月12號至6月20號
三、調查地點:
xx省亳州市花戲樓社區
四、調查對象:
xx省亳州市花戲樓社區居民
五、調查方法:
通過訪談進行調查
六、調查內容
(一)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的調查
1、調查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
通過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權利意識很淡薄,人們普遍有一種恥訟、賤訟觀念。中國幾千年封建意識以及建國后極“左”思想的影響,使居民的法律意識還存在著與時代精神相沖突的若干傳統觀念相交織的狀況,特別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現代化與法律意識滯后的矛盾。主要表現為:相當一部分居民仍習慣于按傳統觀念參于社會生活,評判他人與社會、解決糾紛及維護自身權益、甚至給“權大于法”以相當程度的認可,視法為維護道德的武器,致力于“無訟”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特別是封建統治者“言出法隨”的現象,在某種程度上還有存在,給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種畸形的法律觀念,“領導人講的話就是法”。這表明,法律權威的.削弱和法律觀念的動搖成為法制建設中不可忽視的問題。
2、調查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目的和意義
通過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和增進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識,掃除法盲。通過普法工作的全面展開和深入進行,使得法律知識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識在提高,進而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調查地和調查對象的選擇
調查對象是花戲樓社區居民。所被調查的的居民中無文盲人員,文化程度在小學到研究生之間,年齡在20歲到60歲之間。因此他們都具備理解和回答問題的能力。
4、調查程序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的是訪談的調查方法。因為被調查對象人數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訪談的調查方法。
(二)社會調查的結果與分析
1、調查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主要是面向花戲樓社區居民的。在內容上主要分為七部分,分別是:法律知識及獲得途徑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對法律功能的認識部分;對法律實施的評價部分;對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糾紛解決途徑部分;對居委會的認識和評價部分。為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映被調查者的思想和觀點,在訪談時充分考慮到被調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參差不齊,盡量做到淺顯易懂。
2、訪談的基本情況
他們反映的主要問題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實施。
(二)輕視法律、漠視法治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居民對法律賦予的權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維權。
(四)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夠深入,宣傳教育不夠廣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邊遠地區、農村、企業、基層單位、學校等還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規、規章)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部門利益傾向突出,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在地方立法中群眾參與還不夠。
七。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居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在此問題中雖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事實上,他們的法律意識并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后的發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動物,誰不會為自己謀利益,誰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夠更加順利,這也是人之常情。
八、建議:
1、通過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進社區工作,就是以社區為依托,以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可以組織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進社區”,以及大力組織和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社區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為依托,為居民提供義務法律咨詢和法律幫助。法律進社區,社區將從三類人群進行普法教育,從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識。
2、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充分發揮居委會、調解委員會作用,加強矛盾糾紛調處,積極疏導民事糾紛,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堅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穩定因素,提高群眾法律意識,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九、結語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調查,使我了解到我國居民的法律意識還很薄弱,依法治國的方針還需繼續貫徹到底,只有不斷提高我國居民乃至農民的法律意識,法治社會的好處才能得以彰顯,社會主義的先進性才能更好的展現在世人的面前,社會才能和諧安定,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共同致力于創造中國的世紀華章。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10
一、調查目的
分析和認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是培養和塑造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前提和基礎,對于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在中國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高低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貫徹的效果。當代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學生急需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培養。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的學習,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同時大學生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很多大學生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選擇極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爭取他們的利益,這就會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會越來越淡,導致高等院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違法犯罪現象。為了提高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更好的把我國建設成為法治國家。
二、調查方式
采用網絡填寫調查問卷的方式。為了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應調查者的思想,我們對法律各個方面問題都進行了認真篩選,對相關法律專業術語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達。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閉式的回答方式,即預先設計好四種可能答案,將這些答案全部列于問題下面,由被調查者從中選擇一種答案作為自己的答案,均為單選題。收回有效的調查問卷共113份。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本試卷由兩道身份判斷題、十道單項選擇題及兩道主觀題構成。四道身份判斷題用于辨明不同人群,單選題及主觀題用于查看調查人群的法制意識。
1、性別:男52%;女48%
2、年級:大一28%;大二26%;大三29%;大四17%
3、從何時開始接觸法律:
(1)小學16%
(2)初中29%
(3)高中16%
(4)大學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學生接觸法律的年齡普遍偏高,很晚才開始了解法律知識。只有少數人是從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4、您認為法律與你的學習和生活有關系嗎
(1)關系密切51%
(2)不大37%
(3)沒關系9%
(4)不知道,說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認為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是密切相關的。說明我們當代大學生還是比較重視法律的。還有一點同學認為不知道,說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這是一種不良現象,作為一個大學生連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這是很可怕的事,這一體現出了我國教育應試的失敗。
5、對我國的法律體系認識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說出我國的幾部大法嗎
(1)高;能23%
(2)中;勉強能61%
(3)還可以,一般的能14%
(4)低;不能分析:對我國比較重要的法律大學生大多都知道,不知道的人幾乎沒有。
6、您的法律知識主要從何而來
(1)學校上課和宣傳42%
(2)家庭教育15%
(3)社會宣傳(廣播、電視、報紙)42%
(4)其他1%
分析: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大多來源于學校,家庭教育很有幫助,總之大學生獲得法律知識的途徑較多。社會宣傳也有很好的效果。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具體的權利義務嗎
(1)全部知道9%
(2)主要的知道40%
(3)小部分知道40%
(4)不太清楚11%
分析:對于自生的.權利和義務知道的占大多是說明大家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相當強。
8、您知道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
(1)3月15日4%
(2)11月1日4%
(3)12月4日67%
(4)不知道25%
分析:大多是大學生都知道法制宣傳日,也有少數人根本不了解。說明一些大學生不夠誠實,明明對法律專業方面的知識不太了解還是要裝的自己很有法律常識,不過有很多大學生還是不知道法制宣傳日,這說明大家對法律不夠重視。
9、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己權益的事情時,您會如何處理
(1)向親人,朋友,老師求助40%
(2)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自認倒霉了。20%
(3)犯我者,雖遠必誅,用武力解。34%
(4)向有關部門尋求法律保護6%
分析: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權益的事大多數大學生選擇向親友和老師尋求幫助,而很少的人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說明了我們當代的大學生用法維權意識較差,獨立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不高,易沖動。
10、你認為法律意識與教育程度有關嗎
(1)有密切的關系57%
(2)有一點關系27%
(3)毫無關系13%
(4)不太清楚3%
分析:大多數的學生都認為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與教育有著密切的關系。
11、您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最有效的
(1)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輿論監督42%
(2)黨委、政府、人大、政協領導機關的監督22%
(3)群眾監督26%
(4)執法機關自我監督10%
分析:對于這個問題的看法大學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支持社會輿論的人占大多是。說明政府自己監督自己是不被當代大學生認可的,我們更加相信群眾的眼睛和媒體輿論的力量。
12、您認為在現實生活中法律是否重要
(1)非常重要,國無法不行40%
(2)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46%
(3)一般,可有可無的東西10%
(4)基本沒用,法律不如關系有用4%分析:法律的重要性是被當代大學生普遍認可的,只有少數幾個人認為法律不重要。說明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在逐年上升。
13、問答題,你認為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存在哪些問題你對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有哪些建議
分析:在回答中發現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比較薄弱,自身要求太低,認為法律的作用不大,積極性不高。
建議:多開展與法律有關的活動如講座、知識競賽,高校開設基礎法律知識課程,大學生應當多關注有關法律方面的電視節目(如:CCTV12、法制頻道等)。
14、問答題,你認為造成大學生法律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分析:當代大學生認為,現在的大學生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教育活動本身具有局限性。
四、問卷總結
綜合本次調查問卷,可以看出當代大學生接觸法律的年齡偏高,對法律知識的了解較為缺乏,法律意識總體來說比較薄弱,遇到問題并不習慣于使用法律的武器來解決。但對于我國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關持比較信任的態度,也反映出了當代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在逐年上升。問卷也同時反映出了,他們認為自己法律意識比較薄弱,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
五、原因分析
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由于傳統法律意識的思維慣性,以及教育與宣傳輿論的局限,大多數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處于一種被動的守法狀態,認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這種被動的法律意識更多的是一種守法教育下的結果。例如,現在一些高校內的法制宣傳欄中的內容都以描述違法犯罪的案例及其所受的懲罰居多,往往使得大學生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法律的鐵面無私和無情,甚至有個別大學生得出了只要自己不違法,就無需學法的錯誤結論。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但如果將守法教育代替整個法制教育,以守法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歸宿,則不僅不利于培養出具有現代民主意識和現代法律意識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現代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取向的悖逆。只有徹底轉變法觀念,以培養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權利的積極行使為出發點,才能在更深層面上對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和建設法治國家做出回應。
六、總結
針對此次關于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我們能看出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應該多組織專家講座,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開展一些主題鮮明的法制演講、辯論賽、討論會、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以及旁聽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審,讓大學生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而且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從課堂中學到的效果會更好。盡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臺,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的同時也為國家的法制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電大畢業法律實踐調查報告 11
一、調查目的:
現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公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狀況(盡管每個地區各有差異,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公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調查程序: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調查方法。發放問卷,當場收回。
三、調查問卷結果及分析:
第一題從整體上評估被調查者的法律意識程度,以便迅速掌直接把握被調查者實際情況。從第一題的回答情況來看,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僅有的人認為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識少,相反,有的人認為對我國法律了解比較多。
第二題從法律的執行程度出發,調查公民對現形法律的滿意程度。從問題的答案來看,大多數人還是比較滿意的,有20%。的人認為一般和差,說明我國法律執行狀況還應該繼續改革深化,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三題延續第二題對執行狀況的考察,深入研究當前我國法律執行不足的具體原因。從調查結果看來,認為“一些領導干部不守法”的人最多,占;其次是“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占;“執法機關執法不嚴”,占20%;“多數人對法律尊重不夠”,占。就整體而言,說明我國封建法律意識殘余還大量存在,“官比法大”。“情比法大”的思想依然存在,還有好多人對法律關心較少,缺少主人翁意識。
第四題調查我國公民對法律完善程度的認識,以評估其法律意識。調查中顯示超過一半的人都認為我國法律比較完善,近四成認為基本完善,只有少數人認為不完善和很不完善。這同時也反應出我國立法工作做的比較令人滿意。
第五題將法律與公民實際生活聯系起來,從切身利益出發,調查公民對法律信心度的`認識。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調查者對法律充滿了信心。當然也有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不能不能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這說明了我國法律在現階段確實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還有很多值得有關部門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六題調查公民法律意識的來源。調查結果顯示,來自學校和家庭所占比重最大,都占到。來自社會和其他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分別占和20%。說明家庭和學校是我國公民獲得法律知識的重要來源,社會及其他方式也占一定的比例。這要求我國應繼續加大在家庭學校的宣傳力度,同時,拓寬現有方式,積極尋求新方式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識。
第七題研究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其結果顯示認為法律重要的占認為道德重要的占。可見結果不容樂觀。法律的地位受到了嚴峻的挑戰,道德在我國公民的心中還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傳統的法律意識在我國公民心中還根深蒂固。
第八題從公民生活出發調查公民在實際生活中面對法律時的反應。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法律的占,大部分遵守占有時會占,對法律規定不了解占。雖然嚴格遵守的占大部分,但不遵守的和不了解的也大有人在。
第九題主要調查當公民面對緊急情況時做出的反應。此項結果不容樂觀,明哲保身者占了,說明我國公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傳統小農思想仍有一席之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麻木思想愈演愈烈。
第十題主要調查公民的契約意識程度。當朋友向自己借錢時認為應當寫的不足四成,大多數人都有不用寫和無所謂的思想。就此問題而言,我國公民契約意識不強,相對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相距甚遠,這對我國日益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利。
第十一題主要調查當發現領導干部違法時,我國公民的反應情況。此項調查結果也不容樂觀。只有一半的人能向上級領導舉報,利用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訴的僅占,而有的受調查者采取“忍忍算了”的消極心理。我國公民對的法律意識比較消極。
第十二題直接從訴訟出發,通過調查公民對訴訟的態度以間接判斷公民的法律意識。結果顯示有過半的人認為打官司正常,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值得鼓勵,然而有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是斤斤計較,雖然比重不算大,但同樣能反映出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亟待提高。
第十三題繼續深入研究十二題中關于法律訴訟的問題,調查公民心中打官司勝利的重要條件。其中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其次便是認為金錢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占20%的比重,認為律師和與法官關系是打贏官司重要條件的分別占和。這也體現出了現在社會上還大量存在著不和諧的因素,我國還并沒有真正做到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第十四題調查公民最想了解的法律。結果顯示想了解憲法的受調查者占,居于首位,其次是勞動法占20%,刑法占,民法。說明我國公民對憲法了解的興趣較弄,但同時也呈現出需求多元化的特點。
第十五題延續第十四題的研究,調查公民心中認為最有幫助的法律。結果依然是憲法居首位,占,體現了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的地位,其次是民法占,勞動法占20%,刑法占。我國應繼續加大法律宣傳力度,面對普通公民,投其所好,多樣化宣傳。
四、總結:
總的來說,法律,現代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國是一個傳統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的法律意識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權利意識非常淡薄。主要表現在: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傳統觀念與現代意識交織
(2)積極態度與消極態度并存
(3)法律權利意識弱于法律應用意識
針對以上的現象,我覺得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此來提高廣大公民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
2、應讓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
4、有關部門在普法教育上還應適當投入
5、一些領導機關、司法機關應做好表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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