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檢查整改情況報告范文
在現在社會,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檢查整改情況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自查方法
現金的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賬目情況。銀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的方法進行的,即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
二、自查內容
1、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我院在財務工作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遵守財務規章制度,明確“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配備財務人員2人(會計、出納各1人)。經費在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循國家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法準則;在辦理財務報銷事項時,嚴格執行“一支筆”的原則,同時必須有經辦人、分管領導和院長全部簽字后才能到財務報銷,以確保其真實性、合法性;依法設置會計賬簿,根據本單位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業務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在會計電算化方面,采用的是用友ERP財務軟件,有助于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在資產管理上,做到帳物一致、帳表相符,特別是在使用中央專項資金采購時,嚴格按照行政單位采購辦法,公開招標進行采購,采購的資產及時準確入帳。
2、訴訟費收費情況
我院嚴格按照訴訟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收取訴訟費用,未另行制定收費辦法、自行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訴訟費用的收取實行收繳分離按照受理案件適用的`訴訟費用標準確定具體數額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當事人憑人民法院開具的交費通知到指定銀行交費,并以銀行開具的收據作為已交(預交)訴訟費用的憑據,到人民法院換領訴訟費用專用票據。各區鄉人民法庭收取訴訟費用,也實行收繳分離。因不便由指定銀行收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當事人開具訴訟費用專用票據。人民法庭直接代收的訴訟費用,定期交入指定銀行,同時將票據上交我院。我院對訴訟費用進行嚴格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上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檢查。
3、涉案款項管理情況
由于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預算單位只能在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開設一個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的局限,我院的執行案款,案件暫存款暫未實行專戶管理。
4、訴訟費收費程序情況
我院嚴格按照訴訟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收繳訴訟費用,法院只負責開收費通知單,由案件當事人直接向財政部門在農業銀行各分支機構開設的“訴訟費匯繳財政專戶”繳納訴訟費,法院訴訟收費全額上繳國庫。由于條件限制,部分區鄉基層法庭所在轄區未設立農業銀行營業點,由經辦人統一收取后再代為存入專戶。
5、票據管理情況
我院財務室設專人管理票據,并進行記帳登記,收費員每次向票據管理人員只領一本票據,以后繳舊領新;票據管理人員要按一定時間和收費員核對票據和核銷票據,并按有關規定和財政核銷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按照相關規定加蓋人民法院財務專用章或訴訟收費專用章。
三、不足及建議
通過自查,我院在財務管理和訴訟費收費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在預算管理方面,預算編制不夠細化,調整隨意性較強,今后要加大對預算的管理,應注意編制的可行性論證。在與各單位的往來業務中,結算不夠及時,在以后工作中盡量采用轉賬支付的方式,當日進行結算。經費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財政的制約,劃撥的隨意性很大,在日常經費和專項資金上,都存在著到位不及時、不足額的現象,往往都是年終集中支付,增加了財務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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