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租賃合同書4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辦公室租賃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公室租賃合同書1
一,面積為XX平方米。
2、寫字間租金全年按365天計,即 元/年,包括所有管理費,依據XXX寫字樓租賃合同第號[附件]。
3、辦公室合租人數 人。
二、乙方承租期及租金
1、合租租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解除本合同止。
2、租金壹個月計元,按季支付元,租金調整依據本合同第六款第2條協商擬定。
三、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乙方須按季支付房租,以后每期租金須提前十五日交納,不得拖延。乙方若未按時繳納房租達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合租協議。
四、退租、變更事宜
1、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于交費期的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期內所交的租金將不予退還。臨時退租需支付違約金(以當期所承擔月租金計)。
2、租金調整
a、依據合同租人數;
b、依據XX寫字樓“租賃合同書”所定立的年租金額;
五、雙方權義
1、辦公室負責人為甲方,負責與產權單位、工商、稅務、法律等對外關系的協調;
2、甲方提供乙方經營場地,并共同維護;
3、甲方擁有對經營場所固定資產、設備的所有權,相關費用的產生由甲方收取,辦公室內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添加,以及衛生、聘用人工之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有其它收入則用做公共費用的支出,合同范本《辦公室租賃合同書》。
4、如因產權關系對經營場所產生影響,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5、甲、乙雙方須合法經營,共同遵守產權有關規章制度、及國家政策、法令;
6、甲、乙雙方共同維護辦公室內秩序、衛生,并遵守“辦公室使用須知”;
7、乙方需承擔辦公室安排的各項活動(管理、培訓)。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及其團隊人員不能使用辦公室;
1、拖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
2、由于不正當經營給辦公室造成不必要的名譽損害及物質損失的;
3、未盡管理事務(培訓、值班等)。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火災、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而造成寫字樓不能正常使用時,本協議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其它
1、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條款;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有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辦公室租賃合同書2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合法擁有 ,甲方同意將該單元其中二樓自電梯及玻璃門以北辦公區域租予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總建筑面積共計180平米。承租單元經營范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交納期限 一、租金:
1、租金: 元/日*平米。乙方以月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壹個月租金。 2、合同簽約后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壹個月的租金。續后乙方應在下期到付日期的前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次月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4、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房的,乙方須按第一條約定的日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計算租金或者將差額補齊。
5、若乙方未能在每月到付日期的前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經甲方催繳未付租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 二、保證金:
1、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壹個月的標準租金,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安全使用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保證使用設備設施安全完好,則甲方應于租賃期終止日起1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或設施設備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沖抵或賠償費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1。5倍返還保證金。 三、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
1、物業管理費、網絡使用費由甲方統一承擔,乙方免費使用。 2、在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電話費以及水電費。 3、上述租金、保證金由乙方直接以現金電匯方式支付給甲方。 4、電話費、水電費、電費的交付,由甲方依據每月相關收款憑證代收。 5、其他辦公設備及設施免費歸乙方使用部分,詳見附件清單內容。
第四章 交房改造、裝修及維護
4。1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如乙方需要存放設備及物資的,乙方須聲明保證對存放物資的安全性自行負責)。
4。2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承租房屋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正常使用單元房屋。
4。3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或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4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維修產生費用先在保證金內扣除。
4。5對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乙方應搬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員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為乙方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2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并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4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后書面通告10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5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6 乙方須遵守有關防火、防盜的法律、法規及安全、衛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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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修復。甲方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并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在雙方達成共識后,甲方優先續約給乙方繼續租賃使用。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一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后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10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九章 通知、變更
9。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2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后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章 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0。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0。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辦公室租賃合同書3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____________(車牌號)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并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______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辦公室租賃合同書4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合法擁有 ,甲方同意將該單元其中二樓自電梯及玻璃門以北辦公區域租予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總建筑面積共計180平米。承租單元經營范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交納期限
一、租金:
1、租金: 元/日*平米。乙方以月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壹個月租金。
2、合同簽約后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壹個月的租金。續后乙方應在下期到付日期的前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次月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4、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房的,乙方須按第一條約定的日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計算租金或者將差額補齊。
5、若乙方未能在每月到付日期的前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經甲方催繳未付租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
二、保證金:
1、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壹個月的標準租金,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安全使用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保證使用設備設施安全完好,則甲方應于租賃期終止日起1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或設施設備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沖抵或賠償費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1.5倍返還保證金。
三、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
1、物業管理費、網絡使用費由甲方統一承擔,乙方免費使用。
2、在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電話費以及水電費。
3、上述租金、保證金由乙方直接以現金電匯方式支付給甲方。
4、電話費、水電費、電費的交付,由甲方依據每月相關收款憑證代收。
5、其他辦公設備及設施免費歸乙方使用部分,詳見附件清單內容。
第四章 交房改造、裝修及維護
4.1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如乙方需要存放設備及物資的,乙方須聲明保證對存放物資的安全性自行負責)。
4.2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承租房屋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正常使用單元房屋。
4.3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或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4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維修產生費用先在保證金內扣除。 4.5對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乙方應搬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員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為乙方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2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并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4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后書面通告10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5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6 乙方須遵守有關防火、防盜的法律、法規及安全、衛生規則。
6.7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修復。甲方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并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在雙方達成共識后,甲方優先續約給乙方繼續租賃使用。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一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后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10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九章 通知、變更
9.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2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后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章 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0.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0.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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