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安全協議書2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租賃安全協議書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在原簽訂的企業入駐協議(甲乙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原入駐協議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
2.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說明工作環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4. 甲方應定期對乙方承租的場所進行隱患排查、消防設施設備維護,如需整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5. 甲方應不定期對園區入駐企安全負責人及園區內安全管理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訓、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逃生演練、消防應急演練、安全知識培訓講座等)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在生產過程中,定期組織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切實遵守安全作業規程,注意用電安全,確保防火防盜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
3. 乙方如需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則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報消防等相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向甲方報備,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裝修期間,須嚴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規范執行,并自行承擔施工安全責任。
4.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租賃場地原有的設施設備,由于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人員傷害(包括甲乙雙方人員和第三方人員),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 乙方應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負責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進行管理和定期檢查。
7.乙方應認真落實本協議第七條所列相關注意事項,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場地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三、租賃期內,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場地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甲方可按性質對乙方進行罰款,直至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或第三方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七、附:用電注意事項、倉儲注意事項、消防注意事項
(一) 用電注意事項
1、電器方面(1)不違反“停電檢修安全工作制度”,進而誤合閘造成維修人員觸電。
不違反“帶電檢修安全操作規程”, 使操作人員觸電。(3)不帶電移動設備。(4)不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器設備。(5)不違章救護他人觸電,造成救護者一起觸電。(6)在對有高壓電容的線路檢修時要進行放電處理。
(7)不得使用超過規定負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電器產品。
2、施工方面
(1)嚴禁誤將電源保護接地與零線相接,且插座火線、零線位置接反使機殼帶電。(2)嚴禁插頭接線不合理,造成電源線外露,導致觸電。(3)嚴禁供電線路架設不規范造成搭接物帶電。(4)嚴禁隨意更換與原規格不符合的空氣開關,失去短路保護作用,導致電器損壞。(5)嚴禁施工中未對電器設備進行接地保護處理。
(6)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園區相關電器設備。3、電器產品、工具質量方面(1)嚴禁電器設備缺少保護設施,造成電器在正常情況下損壞和觸電。(2)嚴禁帶電作業時,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絕緣設施造成維修人員觸電。(3)嚴禁使用劣質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材料做出的絕緣等級、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觸電的`產品。
4、其他方面(1)降低電器設備的對地絕緣水平。
(2)保持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正常工作狀態,防止異常高溫和電火花、電弧的產生;(3)對正常操作可產生電火花或電弧的場合,注意遠離易燃物并對電火花的飛濺做必要的防護;
(二) 倉儲注意事項
1、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倉庫必須確定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4、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7、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8、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9、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不準住人。
10、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隨時好用,確保安全。
11、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2、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3、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14、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5、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7、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18、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19、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20、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1、庫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業。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和維護甲方在乙方租賃場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搬動或損毀,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擋消火栓、滅火器、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范圍等,乙方必須保證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暢通。
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同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2
承諾人:
本人愿意在租賃(合同號 )重慶市永川區政鑫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位于資產期間,擔任此資產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嚴格做到:
1、 關心、配合、支持甲方搞好資產的安全工作,增強防范意識,重視防火、防盜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制止并檢舉一切違反治安、消防等法規的行為,發現火險隱患、火災及治安事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和出租人。 2、不在所租賃資產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物品,不得在進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間等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亂搭亂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得阻礙消防通道。
3、對在所租賃資產內用氣、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注意天然氣及液化氣等的使用安全,防止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和各類電器火災。不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生活電爐;人員離開時要關閉電器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發現供電系統過熱、有異味、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告出租人。
4、 要預防意外消防事故的發生,自行配備適量的滅火器。嚴格遵守有關的用火用電制度,不亂拉亂接電源線,不擅自更改天然氣管線。不在室內、樓道進行燒香、燃燭、焚紙等危險行為。
5、無條件配合出租人對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
6、 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禁止小孩玩火。外出時告誡留守資產內的老人、小孩,防止發生意外情況。
7、資產租賃為現狀結構租賃,不對資產建筑結構做出任何變動、改建及調整。
8、對所租賃資產進行裝修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負責對進場裝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②、 裝修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所有人員遵守國家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
③、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火災的發生。在裝修施工作業現場每50平米配備一個滅火器,施工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
④、 在施工中不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須做防火處理),注意裝修材料合理堆放,裝修垃圾及時袋裝清運,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⑤、 施工用電配施工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電源線采用橡膠電纜,裝修過程中用電遵守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用電。
⑥、 保護好資產原有的消防設施,不發生火災情況,嚴禁動用消防器材;如需對資產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必須經永川區行業有關部門及出租人批準后方可施工。
⑦、 如需明火作業,須經出租人批準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就近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遠離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⑧、 不在裝修施工場地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施,不使用高瓦數照明燈,嚴禁使用煤氣。施工需要使用碘鎢燈、電焊機等,須經出租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⑨、不擅自改動煤氣管道、供電/智能化線路。
9、凡因違反上述承諾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擔責任。給他人人身財產或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本人愿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10、其他: ①此安全責任書經承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②此安全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政府部門有關法規發生變更,遵循國家及政府部門規定執行。
③此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由出租人、承諾人各持一份。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承諾日期:
租賃安全協議書3
租賃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使機械設備租賃使用處于安全受控狀態,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運行。
一、 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租賃使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有權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2. 按照乙方提出的機械設備進出場要求,為乙方提供機械設備進出場的必要條件。
3. 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礙物情況及相關資料,協助乙方做好安全防護。
4. 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權進行處罰。
5. 甲方人員不得操作乙方的機械設備,不得強迫乙方違章作業,若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提供的機械設備負全面管理責任。
2. 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損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移動或拆除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3. 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汽車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并保證在施工期間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 負責對機械設備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負責對作業人員入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5. 負責配備齊全有效證件的機械設備操作者,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
乙方不履行上述職責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束終止。
租賃單位:(蓋章) 出租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4
為保證高處作業吊籃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二、乙方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設備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籃的技術培訓,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在以后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按照第一次安裝的規范進行,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移位改動吊籃必須經乙方技工驗收后方能使用。
四 、承租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用戶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五、使用吊籃人員應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癥,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并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接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六、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并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八、嚴禁超載運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九、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卷進電機,吊籃10米范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十、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設備,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雇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設備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責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設備安拆、使用的場地(如附近有高壓線、障礙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基礎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3在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拆過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如拉警戒線、警示標語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負責。
1.4設備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5設備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證上崗而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6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安裝后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并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的而承租方強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7承租方在工作時間外安排使用或變更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安全責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施工設備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負責。
2.2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裝后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并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而使用的,或未經過承租方進行聯合驗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3由于施工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4提供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拆方案、安拆應急預案未經承租方審核及項目監理單位同意而進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5未能提供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的生產許可證、制造監督證明、產品合格證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6未提供有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的安拆資質單位進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7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設備在安拆過程中由于安拆人員的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責任人及出租方負責。
2.8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設備在安拆過程中未執行安拆方案、操作規程、工藝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9使用施工設備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緊固、保養、維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0施工設備的安全裝置未齊全、靈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1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2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不嚴格執行施工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3配置的安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4配置的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揮人員負責。
2.15施工設備安拆單位或出租方未對安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6出租方未對其所配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7出租方派來的設備維護人員在對設備進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8出租方對施工設備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操作人員狀態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規定所列所屬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
3.1凡遇上級或業主罰款,承租方將按上級或業主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3.2在安全檢查中的罰款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3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承擔,承租方不付任何責任。
3.4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本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施工設備退場結束時有效。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出租、承租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施工設備租賃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6
為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承包)單位
出租或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或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三、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四、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設備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持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為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并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六、約束條件
(一)為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核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核,并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筑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7
一、 簽約雙方(全稱)
承租方: (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二、 車輛號牌、類型、噸位
號牌XXXXX,類型XXXXXX,噸位XXXXXXXX。
三、 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為20xx年X月XX日 至20xx年X月XX日。
約定與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交通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為明確用車單位與租用車輛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雙方的安全責任,經共同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以及車輛的各種證照:行駛證、營運證、保險證、各項稅費繳訖單復印件各三份。
2、乙方必須購買車輛責任保險,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能力按規定賠償。
3、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發生各類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施工、生產、造成貨物受損,乙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四、 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安全設備完整、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有效證件齊全的正常運行車輛。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如果明知故犯,甲方有權按規定條款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3、乙方必須按甲方指派的.任務從事運輸工作,服從調配、聽從指揮,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修保養,隨時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堅決杜絕車輛帶病行駛。
5、乙方在受租期間,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貨物損壞、丟失,應按規定照價賠償。
6、乙方須購置汽配、修理車輛須提前通知甲方,不得影響甲方施工生產、生活用車。
7、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將車輛調回,有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甲方給乙方提供安全學習環境,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
9、在施工現場甲方給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運輸條件,如遇甲方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章運輸并及時向有關領導說明情況。
10、甲方只有調度權、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各種有效費證均由乙方駕駛員負責。
五、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解除,確因工作需要續租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再辦理續租手續。
2、 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單位規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有權辦理解除合同。
3、嚴禁乙方酒后駕車、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強超搶會、超速行駛、疲勞駕車等嚴重違章行為,甲方一經發現有權予以解除租用合同。
4、乙方服務質量差,不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甲方有權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若因故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臺班費。
6、本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經雙方簽章,視為有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以及雙方安監部門各持一份)
附件:
1、駕駛員身份證
2、駕駛證
3、行車證
4、保險卡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月XX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8
租賃安全協議
出租人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
承租人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
租賃標的:__________號____㎡房屋、設備及相關的附屬設施為規范租賃雙方在租賃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租賃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特訂立租賃安全協議如下:
一、交付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交付租賃物時查驗租賃物是否符合租賃安全要求,并提出安全異議,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租賃物,可提出整改要求或不同意建立租賃關系。
2、承租人在查驗交付租賃物時,對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沒有提出安全方面異議的,自簽訂本租賃協議起,由租賃物造成的安全后果由承租人負責。
二、租賃期間安全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必須合法,并符合安全生產及治安的有關要求,在訂立主合同時,必須向出租人提供有關生產經營證照,向出租人說明生產經營性設備、人員情況及經營過程中的危險性。
2、承租人對承租物必須采取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依照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制度,配備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設施及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使職工懂得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的安全知識。
3、承租人應按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及安全標志,并定期檢查、保養、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堵塞消防通道。如屬整體建筑物有消防系統的,由出租方負責系統管理。
4、承租場所為人員密集、眾多的,承租人在管理中必須始終保持疏散通道暢通,應急指示照明標志齊全,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進行實地演練。
5、承租人在定期安全自查的基礎上,應接受出租方及政府安全、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查與監督,在安全檢查與監督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對承租人產生的共存一處相鄰關系的,危及公共安全利益或出租人利益的安全隱患或問題,出租人有權通知承租人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整改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承租人必須嚴格加強明火管理。易燃易爆部位應嚴禁明火,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并有安全人員進現場監護。特種設備應持證運行,定期檢測。
7、承租人必須嚴格用電、用氣管理。安裝、使用電器設備,使用液化氣和工業氣體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及在車間、倉庫、宿舍擅自使用電爐等電加熱器具。嚴禁違章使用液化氣,對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系,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租人如生產、儲存、經營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經安全評價合格后,應依法辦理手續,并建立嚴格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應急預案。
9、承租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造承租物,經同意改造,但需經政府安全、消防部門批準的,承租人應履行報批手續,并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10、共存一處租賃物內的各個承租人,有義務相互訂立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的義務。
11、若發生火災等事故,在依法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追查相應責任和承擔費用。
12、在租賃期內,因水、電、汽等引發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擔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
三、解除租賃關系的條件
1、出租人對政府安全、消防部門提出的涉及承租區域內的安全隱患或出租人在實施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承租人整改,而承租人拒不整改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負。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造承租物而未辦理政府安全、消防部門審批和驗收手續或沒有報批和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四、附則
1、本協議為租賃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是租賃合同在安全生產、經營方面的特別約定,與租賃合同具同等效力。
2、租賃合同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抵觸的,以本協議為準。文字解釋不一致,也以本協議為準。
3、同一建筑物內,相鄰關系的各承租人訂立的安全書面協議應一式多份,并報出租人留存備案。
4、同一建筑物內,相鄰關系的各承租人訂立的安全書面協議內容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抵觸,如有抵觸,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重新訂立。
5、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6、本協議簽訂于20xx年月日一式兩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租賃安全協議書9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xx〕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雙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訂立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1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給乙方一致,立以下幾點如下:
1、承租房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煤氣等的'安全定期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在租賃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火災、觸電、煤氣滲漏等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一切無關。
2、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 期:日 期:
身份證號:
租賃安全協議書12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電話: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及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賃的場地可供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雙方職責、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所提供租賃場所,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提供租賃的房屋或場所確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設施。
(2)確保有暢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確保提供的出租場所內有基礎配電設施,并符合相關行業標準,且保證場所內線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確保不出租下列有違反市政府相關規定的房屋:
①被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為危險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已公布房屋拆遷公告的;
③無房屋權利證明或者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材料的;
④被有關部門確認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
⑤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政府規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為出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權進入乙方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將整改的結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權知道乙方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時,其裝修的總體方案及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發現乙方有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時,有權向政府相關部門檢舉,且有權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4)甲方有權對出租場所內的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相關的協調與督管。
3、甲方作為出租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并及時傳達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乙方確保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規章規范的范圍內進行。
(2)乙方確保不將設備設施等生產經營項目發包或轉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安全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3)乙方從事生產、倉儲、餐飲、娛樂、旅館等經營活動,確保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后,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確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且不在配電箱、消防栓、滅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設備設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場所僅用作倉庫時,確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險特性。
(6)乙方租賃場地用作開設餐廳、旅館、娛樂場所等,確保場所內(除廚房內可存放少量的瓶裝煤氣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7)乙方確保不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象發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家庭作坊式的企業;“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8)乙方卻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場所或倉庫內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確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經過甲方同意許可,同時告知儲存的種類、數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確保對所承租的場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電線是否裸露、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10)乙方確保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應經專門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11)乙方確保對其場所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標識及告知其員工,并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使全員具備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12)乙方確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乙方作為承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利對甲方提供的租賃場所內的基本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確認。
(2)乙方發現基礎設施存在有安全隱患存在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當隱患無法排除時,乙方有權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部分經營場所再次轉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下稱丙方)。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轉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作為承租方,有下列義務:
(1)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執法檢查,并對檢查中指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
(2)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并參加甲方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3)乙方有義務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三、法律責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乙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甲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場所,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經追索賠償。
四、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甲乙雙方均應在簽訂處簽字并蓋章或壓手印。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3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1、租賃地點:
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 ,面積 平方米。
2、租賃時間:
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 月 日收回,租賃期限壹年。
3、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1)甲方按一年租金 對乙方收取租金。(以收據為準)
(2)乙方必須于合同簽訂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4、租賃其他費用:
除取暖費、物業費以外,所有涉及租房及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稅和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其它相關規定:
(1)乙方租房必須合理合法使用,不得轉租、轉讓、轉借給他人,否則出現一切不良后果,乙方自負。同時,乙方自身要保管好所租房屋內的個人財物,發生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設施,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對于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3)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盜、防災等安全工作,一旦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災害損害甲方及鄰居財產安全時,其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一旦甲方房屋要進行維修、擴建或變賣時,乙方無條件遷出,甲方按未到期月數退還房租。
(5)到期后不再繼續租或用時,乙方將房屋及設施恢復到原來程度,結清所有應繳的稅或費(包括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然后無條件遷出,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6)每年 前商定下期租賃事宜。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附帶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房屋,誰負責房屋安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在交付時結構完成無損,無漏水、滲水現象;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所租房屋僅供居住使用,不得將所租房屋用于商業活動或有損壞公共利益活動,不得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行為。
乙方負有使租賃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
乙方應保持租賃房屋及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租賃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聚眾、酗酒鬧事等行為引起的糾紛,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中的“人員”指甲乙雙方的.人員和其他人員;本責任書中的“財產損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財產損失;本責任書中的“房屋”是指 。
四、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責任書為租賃合同的附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租賃安全協議書15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本著安全、有效、滿足施工生產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本著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協議。
一、施工升降機在進場作業前必須接受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所有參加人員簽字后形成有效記錄,未經入場教育者不準上崗作業。施工升降機在安裝、拆除前,應和乙方共同對施工升降機機組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維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帶安全帽、安全帶。
二、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施工升降機司機進場后甲方必須檢查有效證件安排上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要服從項目部領導和安全部門的管理,不得違反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規章制度,不服從項目部和安全部門的管理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各機組機長除負責本機組安全操作外,還必須負責各機員日常生活用火、用電的安全。
四、升降機安裝后,應經天津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中心檢測合格,并出具有效檢測報告后并經過(出租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報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滿一年后,均應有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施工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三個月應進行一次防墜落實驗。
六、施工升降機司機及安裝、頂升工人嚴禁酒后作業。
七、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至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八、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施工要求配備足夠司機,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得疲勞駕駛,必須嚴格八小時工作制,不得超時,如因疲勞駕駛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甲方在施工升降機使用期間,乙方必須安排專人進行定期維修、檢查、保養、并作好記錄。
十、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對甲方下發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改,要實行三定原則,不折不扣的進行定期整改,乙方不得拖延整改時間或者拒不整改。
十一、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工作必須保證施工現場24小時的正常進行,隨叫隨到,不得擅自離崗、脫崗、睡崗或在崗位中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十二、如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工作人員要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及時上報項目有關領導調查處理,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十三、乙方設備進場前必須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機械管理員報送設備出租、安拆單位資料,報送資料必須齊全、有效。老舊設備進場前乙方必須對設備進行一次大修、保養、刷漆,以保證日后的正常使用。
十四、設備進場后乙方每月最少對設備進行一次維修、保養、檢查,發現設備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填寫維修檢查記錄、定期檢查記錄報送甲方(每月一次)。如乙方未按規定每月對起重機械進行定期安全檢查的,甲方每次對乙方罰款1000元。
十五、乙方在設備安裝完畢后20天之內必須辦理完設備檢測。乙方如如超出規定期限未辦理完設備檢測,甲方扣除乙方租賃費5000元。
十六、甲方因施工要求需要對設備進行頂升、附臂時,應與乙方商定頂升、附臂具體日期,甲方須提前做好現場相關的工作協調安排,通知到受頂升、附臂影響的分包單位全力配合頂升、附臂的如期完成。
十七、乙方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因設備頂升、附臂、維修、操作人員服務質量影響甲方施工進度及安全狀況,每接到項目投訴一次,經甲方核實無誤后,罰款5000元,罰款從租賃費中扣除。
十八、乙方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發現無證上崗及持假證上崗者,對乙方按每人每次500元罰款。
十九、乙方在甲方同一個施工現場安裝多臺施工升降機的,按每三臺升降機配備一名駐場機械維修管理員,負責對乙方施工升降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及司機的管理。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備駐場機械維修管理員的,甲方按1000元/月/人對乙方進行處罰。如乙方連續三個月仍未按要求配備駐場機械維修管理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將現場的施工升降機拆除退場,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升降機拆除后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6
使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落實《湖南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保證生產正常有序進行,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備基本信息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出廠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二、甲方職責
嚴格審查租賃單位營業執照、租賃單位經當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審查合格的證明資料、設備產權備案和出廠資料等,并進行進場驗收把關。
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基礎下沉、滑坡等原因造成的機械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獨立電源,并保證設備在使用期間不得丟失或受到人為破壞。
經協商信號司索工由甲方提供的,甲方必須配備指揮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否則司機有權拒絕作業。設備在運行中因指揮或司索工誤操作發生的事故由甲方負責(誤操作指掛鉤沒有掛牢、工具及材料沒有捆牢、吊裝材料超重等)。如果發生其他事故,責任明確后由責任方負責。
經協商由甲方提供設備司機的,甲方必須按照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司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進行日常設備檢查,形成交接班記錄。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禁止疲勞作業。因甲方提供的司機誤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1、負責對其提供的司機或信號司索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記錄。
2、對于不安全的作業面,甲方必須搭設安全防護,并設置警示標志,夜間必須在足夠的照明條件施工。
3、甲方必須提供一定的時間,以供乙方進行必要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4、甲方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并形成記錄資料。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甲方必須按相關規定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乙方職責
負責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需安裝附著的由乙方提供原廠附著,保證各部件齊全有效。
提供的設備經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辦理產權備案,并向甲方提供產權備案證明資料及出廠資料復印件。
經協商由乙方提供設備司機的,乙方負責配備名司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進行日常設備檢查,形成交接班記錄。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禁止疲勞作業。
1、經協商信號司索工由乙方提供的,乙方必須配備指揮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違章指揮。設備在運行中因指揮或司索工誤操作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誤操作指掛鉤沒有掛牢、工具及材料沒有捆牢、吊裝材料超重等)。如果發生其他事故,責任明確后由責任方負責。
2、負責對其提供的司機或信號司索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記錄。
3、嚴格加強對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經項目監理簽字后,形成記錄并建立檔案。按照懷化市質安監站要求,每月上報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資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嚴禁“帶病”作業。
4、因設備機械故障和乙方提供的司機誤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其他
1、以上職責劃分作為事故責任劃分的主要依據之一,其他未盡職責按照《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湖南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規定,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租賃單位應服從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租賃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租賃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雙方都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并按程序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3、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時效相同,簽訂租賃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租賃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7
一、 甲方:
二、 乙方:
二、雙方就汽車租賃達成協議并簽訂此協議,并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相應責任。
1、乙方如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關系,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天汽車租賃費用。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耽誤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應時間的租車費用扣除。
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的,甲方不負責離開工地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并按合同需要后續車輛進入工地接替的。乙方離開工地及后續車輛出發至到達工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從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期間新 車歸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車按日計算,每日 200 元,用車結束后一周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六、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8
甲:
乙:
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本著對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特定以下安全措施,望使用人員嚴格遵守。
一、技術人員及安全員對操作人員指導安裝操作升降機的全過程中,操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安裝操作技術要領,不懂就問,租用戶需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與安裝環境。(具體條件由乙方現場技術人員根據安裝現場條件提出)。
二、租用戶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升降機部件,特別是安全鎖裝置。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請用戶馬上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并盡快通知乙方維修。
三、使用升降機人員必須持當地政府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癥,否則責任自負。
四、使用升降機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嚴禁推扯大鬧,務必精力集中,否則責任自負。
五、升降機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并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六、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升降機配重機構、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升降機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后后方可使用。
七、在吊籠內裝好額定載荷20xxkg后接通主開關,在地面操縱按鈕盒,使吊籠上升約10米停止。嚴重超載運行,違者責任自負。
八、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卷進電機,升降機10米范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纜設施。升降機不得在零下10度以下和零上38度以上進行操作,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操作使用升降機,違者責任自負。
九、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升降機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升降機上,電焊機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升降機的任何部位,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1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應向乙方交待清環境、水、電、暖、消防設施等注意事項。并履行水、電、暖、天然氣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義務;
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2、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入駐人員,要宣傳好各項安全事項,并自行管理到位。如若發生意外(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并對屋內設施完好情況、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確已知曉進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等相關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后果由乙方承擔。
8、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對于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三、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20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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