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協議書【精】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的xxxx供熱管網工程,涉及到部分樁基工程交由乙方進行施工作業,雙方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人員和設備不受損害,特簽定本作業安全協議。
1.乙方進場的打樁機械,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性能良好,操作人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時了解和掌握自己的作業環境,認真執行所制定的措施方案,由于違章導致機械設備、人身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經常對打樁機各部件、安全系統進行檢查,確保運轉正常,提供相關部門檢驗鑒定合格證和操作人的上崗證復印件。
3.作業區應設明顯的禁行標志或警戒線,有專人監護。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必須離樁錘中心5米以外見識,配合操作人員應離機10米以外。
4.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因所處的工作位置在河面上,配額和作業人員時刻都不能有疏忽,夯錘下落后,當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附近前,操作人不得提前進入該區域掛鉤,嚴禁掛鉤人站在錘上隨錘提升,參施人員都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2米以上用好安全帶,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6.甲方負責相關事宜的.協調,雙方就安全、質量均應服從業主、監理等單位的監督,注意做好對地下管線、路面路牙周圍綠化的保護。
7.乙方負責機械進退場裝卸車及運輸途中的安全。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與工程承包方(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有關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協議,其內容如下:
1人身安全管理
1.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適應施工的要求,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必須向甲方提供健康查體證明。和職業衛生有關的作業,乙方必須提供職業健康查體證明。長期接觸粉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為施工人員繳納工傷(意外傷害)保險的證明材料。
1.2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殘人員。女同志年齡應在18~50周歲,男同志年齡應在18~60周歲。若需更換人員,要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手續。年齡不符合規定,甲方查處后,令其退場,并按管理性違章處罰,一人次不符合規定,按一次違章統計。
1.3乙方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持證上崗的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1.4乙方未經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未經教育培訓合格進入現場,按違章處罰。
1.5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職責,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
2施工機具及工器具安全管理
2.1乙方自帶施工機具,需經過有資質部門的安全檢查、檢驗合格,并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的報告或證明。施工用大型電動、氣動機具、壓力容器、起重挖掘、叉車等設備必須向電廠登記備案。
2.2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施工工器具,借方必須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使用時負責機具的安全性能,歸還時保證機具完好。
2.3乙方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設備),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甲方進行安全交底時必須進行交底說明,乙方在編寫技術措施時,必須明確確保該類設備的安全使用的措施,并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
3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3.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業壞境。如工作現場附近存在帶電、轉動、移動設備或有毒有害物質,甲方應向乙方做好技術安全交底,并同乙方一起做好隔離工作。在發電設備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斷電、斷水、斷(氣)汽、防止機械轉動、防止有害物質泄漏等安全隔離措施,要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設施安全的,甲方應將地下設施情況向乙方交底。
3.2乙方有責任做好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進入電廠施工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4.2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4.3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電廠有權進行檢查或處罰。
4.4嚴禁拖拉機、三輪車等車輛違章載人。甲方發現乙方有車輛違章載人現象,將按違章處罰。
5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5.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人員講明電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并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志;
5.2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甲方人員允許和帶領下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雙方應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5.3乙方施工人員帶入甲方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并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方保衛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按照保衛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登記和做好安全措施;
5.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凡是動火工作,動火工作間斷、完畢時必須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6公用設施的安全
6.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
6.2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甲方的電力、水源、氣(汽)源、建筑物等,必須在合同中或相應的協議中規定使用的范圍、地點、數量,并在甲方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禁止私接亂搭現象和破壞固定設施,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并按規定予以處罰;
6.3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施工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合同承辦部門同意。
7電廠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7.1乙方施工人員應愛護甲方的發電設備和附屬建筑物,不得損壞和移動。施工中應注意保護設施,開挖溝槽時應注意保護埋入地下的電纜、管道、建筑物,并在開工前得到甲方的批準。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筑物等;
7.2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觸動甲方運行設備;不得隨意接拆電源、氣(汽)源、水源等。如須臨時接拆,須經甲方批準,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范圍;
7.3施工中動火作業應按甲方的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7.4乙方施工隊從事甲方發電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電廠的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甲方負責辦理工作票的手續。乙方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執行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為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7.5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的違章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處以罰款或暫時停止施工作業;
7.6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制定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后,由乙方組織實施,并負責施工安全。
7.7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30人以上的施工隊應設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應設兼職安全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須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學習與工作有關的《電業安全作業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部分,并進行考試。甲方安監部門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為,并進行處罰、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8特種作業的安全管理
8.1乙方電工、電焊工、架子工、機動車司機、起重工、潛水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不得冒名頂替。
8.2進入現場前,乙方必須將原件送安監部審查備案,符合要求的才能進行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工作,必須持證,可以是審查過的復印件。
8.3甲方對現場抽查發現不持證上崗者,勸其退場,并按作業性違章進行處罰。有證件沒有佩戴,按作業性違章下限處罰,沒有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按上限處罰。
8.4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并懸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使用腳手架作業時,作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
9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9.1甲方綜合隊、電熱隊是檢修電源箱及接線的管理部門。
9.2從檢修電源箱接線,應在甲方監護下,由電工資質的人員接線,禁止其他人員從檢修電源箱接線。
9.3乙方可以從二級盤(檢修電源箱下級或MCC柜等配電柜下級)接線,但必須由施工單位合格電工作業。
9.4乙方從固定式插座引接電源,應考慮負荷匹配,嚴禁超負荷使用插座。
9.5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9.6乙方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漏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9.7濕手不準去觸摸電源開關以及其他電氣設備。
9.8乙方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9.9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9.10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9.11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乙方用電負荷超過兩個以上,必須自備帶漏電保護的電源箱。
9.12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10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
10.1乙方必須購買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耳塞、服裝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10.2甲方監督乙方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按作業性違章進行處罰。
10.3乙方施工人員應該愛護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檢查,禁止坐安全帽等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11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11.1乙方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應按安規的相關規定至少安排一名監護者在受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11.2乙方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提供充足的照明。照明采用安全照明變壓器。
11.3在可能發生有害氣體或通風不良的受限空間內進行工作的人員,嚴禁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除正確佩戴正壓式呼吸器外,還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繩子的一端緊握在上面監護人手中。
11.4在進入受限空間進行工作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受限空間內有無有害氣體,含氧量必須大于19.5%。
12動土作業安全管理
12.1乙方動土作業應辦理審批手續,特別是機械挖掘動土,辦理工作聯系單。
12.2甲方負責告知乙方地下設施情況,乙方要謹慎動土,避免挖壞電纜、管道等設施。
12.3乙方嚴禁不能采用機械開挖的地方進行機械開挖。
12.4乙方在危險場所開挖要有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并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管理。
13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13.1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13.2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
13.3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13.4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或400m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13.5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設置防護設施。
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13.6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7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檔。
13.8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13.9凡是高度在1.5米以上從事高處作業的,均需正確佩戴安全帶,并掛在牢固的地方。
13.10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必須多方驗收合格實行掛牌制度。
14治安保衛消防管理
14.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用工部門安全培訓后,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甲方保衛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辦理廠區通行證件,并在有效期間內使用;乙方人員在工程結束退場時應將通行證件交回保衛管理部門,不得偽造、涂改或轉借通行證件。
14.2乙方施工人員應接受甲方承辦部門的管理教育,了解并遵守甲方的治安消防相關管理規定,不得在甲方區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甲方現場的物資、材料等,未經甲方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對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制止并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故意偷盜或破壞接地線、電纜等設備、設施的予以開除,并從重或加倍處罰,觸犯刑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14.3 14.4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存在消防隱患或造成不安全情況者,按照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4.5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4.6嚴禁挪用甲方配置在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14.7施工現場及所屬區域(臨時倉庫)乙方負責配齊消防器材,落實防火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14.8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必須履行報審手續,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不得進行施工。
14.9按照“三同時”的'規定,工程驗收前乙方應按規定配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驗收合格,并取得驗收意見書。
15事故處理
15.1施工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人員中毒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雙方有責任保護事故現場。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調查。必要時可呈請上級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鑒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實防范措施,分清責任。由于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不徹底,不服從管理,教育培訓不到位等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責任。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善后處理),由事故的責任方負責。
15.2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按國家規定及時上報地方主管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6文明衛生保潔、綠化
16.1禁止動用現場無關設備設施。
16.2現場穿合格工作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采用紗布口罩做防塵口罩,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的勞動防護用品。
16.3現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上崗作業,禁止在現場吃飯、睡覺。
16.4服從管理,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拿電廠的一草一木。
17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17.1監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崗位責任制,認真履行監理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17.2監理單位在工程準備階段編制監理規劃,規劃中必須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職責、工作程序、制度措施及人員配備計劃等。
17.3監理單位應審查其他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組織設計匯總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作業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強制性標準。
17.4監理單位應根據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其他承包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17.5監理單位應監督其他承包單位按照工程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作業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其他承包單位整改。其他單位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以及有其它嚴重違章行為的,監理單位有權中止作業,并報發包單位。
18環境保護和廢物處理
18.1乙方應在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里面制定環境保護和廢物處理的相關措施。
18.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環境,對工業廢棄物不得亂扔,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桶內,應放置在專門的工業垃圾存放點。
18.3對廢油等液體化學品應按照廢棄化學品的有關規定處理,不得隨意倒入雨水系統、污水系統。
18.4在馬路上運輸廢棄物,應遮蓋防止污染路面、空氣等。
19職業健康防護
19.1外包工作涉及接塵作業、噪聲作業、射線等職業健康的,應在工作前對職工進行健康查體,并報安監部。
19.2在工作中工作人員必須正確佩戴防塵口罩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9.3射線等儀器必須合格。
19.4探傷作業必須設置隔離措施,并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確保無關人員的安全。
19.5對不正確佩戴勞保用品的立即改正,并按違章處罰。
20脫硫、脫硝、除塵等重大技改工程要求:
20.1甲方(建設單位)成立安全委員會,安委會主任由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建設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20.2建設單位成立獨立項目部,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并簽訂安全責任狀;項目部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安全、質量的現場監督和管理;項目部每天召開協調會,通報安全檢查等相關情況。
20.3嚴格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編制開工報告并經監理審核、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開工;開工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組織施工單位就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充分交底。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20.4加強重大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工作。甲方結合技改現場實際,針對大件吊裝、煙道組裝、設備拆除、腳手架搭設等技術含量較高、安全風險較大的項目,督促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等施工方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五不準”規定。
20.5做好旁站監督工作。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關鍵作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安排能力勝任的人員從施工單位開工到收工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理,檢查安全防范措施及時布置到位、施工人員遵章作業,堅決做到“無監護,不開工”。
20.6開展反違章和隱患排查治理。甲方應聯合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天進行現場巡查,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全面查找改造項目作業環境、現場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隱患,最存在的問題做到即查即改;在主要施工通道入口設立違章曝光欄,定期發布違章查處及處罰情況。
20.7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區域與運行區域的隔離工作,隔離設施應明顯、牢固、可靠;建設單位應指導和督促施工單位開展每日作業前的站班會,由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內容進行危險點分析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并保證有效執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證的,應及時下達停工令并隔離現場、清理人員;待施工單位整改完成,并提出申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
20.8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嚴把施工機械(車輛)、電動工器具進場準入關,未經安全檢驗或安全檢驗不合格的施工機械、電動工器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20.9加強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監理單位應進行見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上崗;建設單位應針對施工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及時組織安全再教育或專項強化教育,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21外包工程五不準:
21.1沒有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不準施工;
21.2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查不準施工;
21.3作業人員不掌握施工工程不準施工;
21.4沒有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不準施工;
21.5沒有建立和業主人員旁站監護不準施工。
一旦發現承包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不僅要責令停工并嚴肅考核,還要對監理方、業主方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進行嚴肅追究。
22外包工程違章過多,或違章不及時整改,經停工教育培訓無效果,導致安全風險不可控的,經過承辦部門、安監部綜合評估,可以終止合同,更換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23在簽訂安全協議之前,乙方應先向甲方財務部門繳納安全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為合同額的0.5%-5%,最低不低于5000元。繳納安全保證金的單據送甲方安監部備案。
24其它需要補充的內容,雙方協商補充。
本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安監部門、工程承辦部門、乙方承包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工程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安監部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承包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單位章)
學校安全協議書3
為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范于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學生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X年X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并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后,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并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注: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否()
學生簽字:XXX
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XXX
聯系電話:XXXXXXXX
班主任簽字: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
學校XX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4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根據縣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特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年2月18日-**年7月20日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加強宣傳學習,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1、學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桿、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等)。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2、各班班主任每天晨會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了解消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馬上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責任區護導工作,值日教師應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范的行為。
5、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
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在未經學校審批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條線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6、嚴格教育教學管理,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7、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變換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9、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發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條:責任追究。在責任期內,如因疏于管理、違反責任書第三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責任。
第五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一式兩份,各崗位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崗位責任人(簽名)
學校安全協議書5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身體受到傷害,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3、符合下列條件學校不承擔責任: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7、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鐵路等危險地區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嚴禁學生上學和離校途中乘坐農用三輪車、無牌無照、非載客車輛和報廢車輛等。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訴學校,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屬于學校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含學生到校、離校來回途中、周六周日、節假日)學生自行活動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為一年,學生家長保存一份,另一份學生及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學生家長簽字(蓋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陽店鎮XX小學
XXXX年X月XX
學校安全協議書6
為確保學校施工期間的安全,維護我校正常秩序,根據縣教育局有關規定,新政小學(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甲方:
乙方:
開工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學校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后,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學校施工。
二、施工單位要在確保學校安全與穩定、在不能影響園內正常工作、活動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進行施工。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避免干擾師生的作息;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廢水不得亂排;不得破壞樹木;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三、施工人員不準隨便到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區等無關場所進行活動。施工人員必須辦理相關證件,禁止非施工單位人員在工地留宿,施工現場禁止聚眾打牌、飲酒鬧事、傳閱淫穢物品;禁止施工人員在非施工區隨意走動,嚴禁和學生、教職工發生沖突。
四、施工單位要對施工人員負責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和上級的安全檢查和監督,自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
五、學生上學或放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安全明顯標志,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并提醒學生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對施工區域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六、施工單位要有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并與學校保持密切工作聯系,簽定施工安全協議。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
七、施工車輛進出學校時注意校園交通安全,必須緩速行駛,大型機械進出場應提前和學校協商,避開校園交通高峰期,必須封路施工時,須征得學校同意,并在路口設置明顯的提示標志。
八、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施工隊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停工整頓。施工現場應圍擋整齊,沿街及重要部位須按建設單位要求設置,并保證安全美觀,施工標語內容須征得建設單位認可;現場布局合理整潔,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垃圾須定點堆放,及時清運,嚴禁在施工現場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違反本規定,學校可通過建設單位或直接責成施工單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學校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或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與施工相關的一切危害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十一、所有施工人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施工單位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負責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7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并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后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采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車王鎮小學(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9月4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8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后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后一切行為后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后學生一切行為后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于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系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后果,離校后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周六、周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里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閑游閑逛甚至在外借宿,脫離家長監護。
4 、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托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墻、爬窗戶,不準攀登高層建筑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煙、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吧、游戲室、臺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斗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班級:121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電話xxxxxx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學區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定發生的'如,翻院墻、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系信息,導致學生有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聯系到監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0
年級:
選學科目:
學生姓名: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共同解決。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1
為確保學校施工期間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學校(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甲方:魯山縣第十二初級中學
乙方:
開工時間:
20xx年3月7日
一、學校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后,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學校施工。
二、施工單位要在確保校園安全與穩定、在不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進行施工。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避免干擾師生的作息;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三、施工人員不準隨便到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區等無關場所進行活動。外地施工人員必須辦理相關證件,禁止非施工單位人員在工地留宿,施工現場禁止聚眾打牌、飲酒鬧事、傳閱淫穢物品;禁止施工人員在非施工區隨意走動,嚴禁和學生、教職工發生沖突。
四、施工單位要對施工人員負責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和上級的安全檢查和監督,自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
五、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安全明顯標志,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并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六、施工單位要有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并與學校保持密切工作聯系,簽定施工安全協議。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甲方無任何責任關系。
七、施工車輛進出學校時注意校園交通安全,必須緩速行駛,大型機械進出場應提前和學校協商,學生上下課及三餐時間禁止一切車輛進入校園,必須封路施工時,須征得學校同意,并在路口設置明顯的提示標志。
八、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施工隊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停工整頓。施工現場應圍擋整齊,沿街及重要部位須按建設單位要求設置,并保證安全美觀,施工標語內容須征得建設單位認可;現場布局合理整潔,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垃圾須定點堆放,及時清運,嚴禁在施工現場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違反本規定,學校可通過建設單位或直接責成施工單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學校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或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與施工相關的一切危害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十二、甲方給乙方提供三通一平,因通路所需要拆除的學校建筑,待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恢復原樣。因進料需新開的進料大門,乙方派人看守,在學生上課期間,晚上進料大門必須上鎖。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施工單位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負責人:
20xx年3月7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2
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飲料,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違章、違規騎車。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即從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家長聯)
學校安全協議書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的人飲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義務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占地、青苗賠償,做好群眾作,不人為阻擾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根據需要,組織受益農戶進行管道溝、水井、清水池等工程土石方開挖,組織受益農戶進行所需材料的二次轉運,農戶在開挖、轉運材料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與乙方無關;
3.農戶室內管材、管件、安裝費用由各用戶負責;
4.協調填報工程驗收報的相關數據、報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驗收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全額墊資工程建設所需資金,不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室外管道安裝,即安裝到各農戶的屋檐處,以滴水為界;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在襯砌和管道安裝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三、工期:
兩個半月,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長工期。
四、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人飲辦編制該村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五、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4
甲方:———————【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學生(幼兒)家長或其他監護人】
在學校,學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學校的學生。對未成年人進行有效地保護,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長,是學校(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和每一戶家庭的共同責任。為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以下簡稱學生)安全,確保學校和諧、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特簽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對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依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乙方,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學生法定第一順序監護人,應學習家庭教育知識,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二)教育子女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不駕駛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未滿十二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乙方發現子女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營業性歌舞廳等不良行為,要及時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非法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離校園,遠離危險地帶,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游戲;預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庫、河流、溝渠和池塘洗澡、戲水、釣魚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八)教育子女不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參與打架斗毆;不準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不準偷竊、故意毀壞財物;不準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九)發現子女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必須及時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學生或其監護人因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 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 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 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五、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方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愿,也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七、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不屬信訪范圍,乙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不得無理信訪,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5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一、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一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臺、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衛生、值班保衛等各類事故防范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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