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1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安全協議書1
20xx年寒假即將到來,為了能度過一個平安和諧有意義的假期,我將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我自愿在假期期間承諾:
一、加強學習安全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度過一個快樂安全的假期。
二、做好流感的防控工作,盡量不去人員密集場所,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衛生防病的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三、交通安全方面
1、行走時遵守交通規則,過橫道時行走斑馬線。不在鐵路上逗留、玩耍,不違規穿越鐵路交叉道口。
2、騎自行車的同學不走機動車道,要靠右通行,不闖紅燈,途經交叉路口時必須注意彎道來車,并伸手示意,減速慢行。
3、不乘坐“三無”(無牌、無證、無營運資質)車輛、拼裝車及超員、超速、醉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防止傷害和意外傷害方面
1、不去危險水域周邊玩耍,不到池塘、溝渠等滑冰與涉水有關活動。
2、結交良友,不與社會閑雜人員及不良分子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打架斗毆,不尋釁滋事甚至違法亂紀。
3、未經父母同意,不單獨外出或在外留宿,如外出始終保持與父母信息聯系。不與同學一起飲酒、打牌、打麻將等。
4、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不喝生水,不知腐爛、變質水果和食品,不吃“三無”食品。
5、不去歌廳、酒吧、網吧、游戲機室等娛樂場所,不喝酒,不吸煙,不玩火,不玩弄電器,遠離毒品和不健康書籍。
6、不攜帶刀具、鐵條、鋼錐、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7、自覺在家完成寒假作業,度過一個愉快的假期
下面是幾個常用緊急電話,同學們一定要記住:警情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
承諾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年級班
20xx年1月19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2
甲方:______市_________高中
乙方:___年級班監護人:___
為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建議所有學生在校住讀。但由于個別原因不能在校住讀的學生,確保學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事故。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在外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6、學生在外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7、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8、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代表(簽字):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3
尊敬的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有關條款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應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相應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校方不承擔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人及家長已經閱讀完上述全部規定并向學校承諾: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一切后果自負。本承諾書有效期自學生本階段入學至學習結束為止。
16.本協議由學校檔案室保存,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承諾人:_______學生
家長(監護人):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4
為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明確學校、家長及學生三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學校
1、保證上好安全教育課,讓學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識。
2、督促學生參加人身保險。
3、依法治教,規范教職工的教育行為。
4、學生出現病、傷等意外事故,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如設法送往醫院,通知家長以及協助家長向保險公司索賠和協調處理事故等)。
二、家長
1、利用子女在家的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紀。
3、將子女參加人身保險。
4、非正常放假時間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
5、正常放假時間,子女不按常規回到家中,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
6、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以及時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現情況。
7、不給子女包摩的、貨車及運行不良的車輛。
8、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三、學生
1、認真聽好安全教育課,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
2、在校遵章守紀,不得干違法亂紀的事。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游蕩,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游玩、等。
4、不爬欄桿、不翻門窗、堡坎和圍墻等。
5、上實驗課,聽從實驗員指揮,不違規操作;體育課動作要規范。
6、不帶兇器進校參與打架斗毆。
7、不購買、不吃、不飲變質食品、飲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嚴防溺水。
9、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
10、生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11、出校門橫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駛車輛。
1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開會、看電影進出等,不要推拉擁擠。
13、來校、返家途中乘船、趕車注意安全,如遇危險應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炸藥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戲。
15、主動參加人身保險。
四、出現下列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8、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9、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10、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學生各執一份。
學生:___
協議人簽字學生家長:___
學校:___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5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學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切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小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加強我校家長接送學生所使用的所有車輛管理制定本安全協議書,家長應承擔和實現如下責任目標:
1、凡年齡不足12周歲的學生,家長不得同意子女騎自行車上學,小學生一律不得騎電動車進入校園。
2、提倡離家較近的學生步行回家;或家長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保證不使用無證、無牌、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手扶車、“病車”、超載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不酒后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3、請接送學生的家長按時在校門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學生。
4、離家較遠學生確需乘車的,家長要為孩子選擇手續、證件齊全、車輛狀況好、有送子車手續的車輛。
5、嚴禁使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等不符合載客規定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以及無牌無證無保險,未進行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從事接送學生。不坐陌生人的車。
6、教育孩子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注意交通法規,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
7、要求家長必須與送子車車主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確保學生安全。
___年級___班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6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部門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于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學生接送安全協議如下:
1、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長對學生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2、嚴禁家長無證駕駛或駕駛不安全車輛接送學生。
3、接送孩子的家長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得將自己的孩子委托與他人接送。確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4、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不亂穿馬路,不騎車,不在公路和河邊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5、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得高音鳴笛、不超載、不搶行。
6、接送時間。上午7:30到校,11:40離校。下午2:40到校,5:40離校(5月1日—9月30日);下午1:50到校,4:50離校(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___
家長姓名:___
學校: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7
為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學生在上下學及參與道路交通過程中不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據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曉交通安全常識,懂得交通安全的責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學生家長單獨或聯合雇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承擔,聯合雇車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負有監管責任。學校建議學生家長:要雇用合格車輛和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雇用:
1、實際駕齡不滿三年的;
2、在一個年審期內扣滿12分的;
3、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
4、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三、學生家長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及“黑車”,乘坐符合要求車輛時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要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四、學校和學生家長教育學生步行或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鬧、勾肩而行,嚴禁騎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學生和家長要明確違反交通法規的危害及造成的嚴重后果,對因個人原因或行為不當引發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傷害自己負責。
五、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班級:___
學生簽字: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
______中學
20______年2月13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8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促進特異體質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特簽訂本協議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系。
一、學校責任范圍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特異體質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學生,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情況,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二)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三)學校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四)對特異體質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導致特異體質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二、學生及監護人責任范圍
特異體質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的監護人沒有在上學、放學時按時對學生進行接送的;
(六)學生或者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與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未涉及之處以《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和加強我校接送教師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教師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教師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長是接送教師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教師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教師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教師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教師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教師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教師車輛運營資格。接送學校教師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教師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接送教師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教師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教師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教師。
3、監督接送教師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4、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教師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5、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教師車資格。-- 1
6、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車輛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四、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每個教師每月80元,單趟40元,學校每月補助1750元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30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教師。
2、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教師的車輛。
5、承運人與被接送教師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教師,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教師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教師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教師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教師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備案,本協議簽訂時效為壹年,即20______年9月1日至20______年4月30日,雙方簽字后開始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
________年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0
甲方:___
乙方:___(學生家長)
為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2、學生乘車必須佩帶乘車證,必須遵守乘車紀律,服從指揮,不中途下車,不把頭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須對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負責,如學生在乘車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須承擔相關的安全和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如不按時接送學生,學生離車后發生事故,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乘車學生一次性繳納全學期乘車費,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年9月1日至20______年1月30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1
甲方:___
乙方:___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乙方(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2
學生姓名:___
學號:___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并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愿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于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結合幼師班實際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l、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能力的教育培養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
2、嚴禁打架斗毆,學生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失)的,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原因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
3、通校學生憑出入證進出校門,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學校嚴禁學生翻越校園圍墻或從其他非校門處出入學校,凡翻越學校圍墻或從非校門處出入學校造成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后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發生損害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或由學生自己負責。
6、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未經學校允許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主要責任。
7、幼師班學生由于學習特長需要,在正常上課或上自習期間需請假在外上課的,需要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請假并負責請假期間學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責任,出現問題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期簽字一次,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4
甲方:___學校
乙方:___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1)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
乙方學生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為了確保特殊兒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癥、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___
班主任簽字: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6
為了強化校規校紀,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規范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自護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本人(及其家長)與學校各自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雙方共同協商,就以下事宜達成共識并切實遵行。
一、學校尊重和保護學生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學生在校期間有義務刻苦鉆研,勤奮學習,全面學習,全面發展,奮發向上。
二、學生應愛國愛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服從學校管理。
三、學校根據國家頒布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政策對學生實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學生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校方免責: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四)、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五)、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六)、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七)、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八)、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九)、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或自行離校發生的;
(十)、因家庭問題的誘因而引起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傷害的;
(十一)、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二)、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十三)、構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為侵害的;
(十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十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學校維護學生合法的合法權益。
因學校重大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損失的,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采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處理的過程中學生和學生家長應積極配合。
六、學校有義務協助學生(及其監護人)處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學生的損失事宜。對由此發生的醫療、搶救、交通等臨時性費用,學生及其家長有義務支付和補償。
七、學生家長(監護人)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八、非走讀不住校的學生,應當與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的親友共同居住,監護人承擔該學生離校后以及非行課期間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關責任,教育學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組織,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酗酒、賭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毆、拉幫結派、出入網吧等到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為。學校杜絕外出租住房屋,自行租住房發生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九、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組織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同上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學校禁止組織有可能發生危險和意外的活動。
十、學生非因學校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為個人行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參加教學實驗,包括微機課、實操課、實訓課,應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紀律。因學生違規違紀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性疾(傷)病、意外性傷病須立即搶救治療而家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視為監護人委托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其民事代理人,在搶救等到有關文書上簽字,其法律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學生出現突發性疾(傷)病、意外性傷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并及時通知其家長。
十三、本協議適用于丹寨縣民族職業技術學校在籍學制年的學生。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各執一份,簽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六、本協議書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__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17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蒼南縣第二實驗小學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自行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只,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后果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蓋章)乙方(學生家長):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簽名)學生姓名:___(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8
甲方:___
乙方:___
為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2、學生乘車必須佩帶乘車證,必須遵守乘車紀律,服從指揮,不中途下車,不把頭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須對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負責,如學生在乘車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須承擔相關的安全和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如不按時接送學生,學生離車后發生事故,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乘車學生一次性繳納全學期乘車費,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年9月1日至20______年1月30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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