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

時間:2022-11-13 15:34:49 安全協議書 我要投稿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5篇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生安全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5篇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蒼南縣第二實驗小學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自行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只,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后果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蒼南縣第二實驗小學(蓋章)乙方(學生家長):__(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學生姓名:__(簽名)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2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學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切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小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加強我校家長接送學生所使用的所有車輛管理制定本安全協議書,家長應承擔和實現如下責任目標:

  1、凡年齡不足12周歲的學生,家長不得同意子女騎自行車上學,小學生一律不得騎電動車進入校園。

  2、提倡離家較近的學生步行回家;或家長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保證不使用無證、無牌、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手扶車、“病車”、超載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不酒后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3、請接送學生的家長按時在校門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學生。

  4、離家較遠學生確需乘車的,家長要為孩子選擇手續、證件齊全、車輛狀況好、有送子車手續的車輛。

  5、嚴禁使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等不符合載客規定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以及無牌無證無保險,未進行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從事接送學生。不坐陌生人的車。

  6、教育孩子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注意交通法規,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

  7、要求家長必須與送子車車主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確保學生安全。

  ()年級()班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

  年月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3

  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關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寧。我們必須警鐘長鳴,牢固樹立撋命重于天,安全重于??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家校雙方必須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學校特與家長簽訂以下學生人身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1.學生家長或代理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和住校而轉移給學校或學校老師,學校和老師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

  2.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不罵人,進出教室不要擁擠,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嚴禁翻越圍墻、校門外出,追跑打鬧或攀高爬低,更不許私自攀爬體育運動器材,觸摸帶電設施。如學生違紀造成人身傷害的,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孩子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制度和其他制度。每天按時上下學,不得遲到、早退或逃學,如果您的孩子在上課期間違反學校規定遲到、早退或逃學,甚至私自跑回家,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5.父母或監護人需要接孩子回家的須學校放學后與班主任老師作好交接登記才能接走。如家長或監護人不空,是否同意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長來接孩子一起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方能實施。但本村或本寨其他家長將孩子接走,發生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后果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6.周末家長或監護人需要孩子回家,如家長或監護人不空,又無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長來接孩子,是否同意學校讓孩子自己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方能實施。但學校只送出學校門口,學生出學校門口后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后果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7.學生要回家必須告知老師,如學生私自偷偷跑回家,發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8.父母或監護人教育孩子上下學時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不私自到河邊玩、洗澡、乘(劃)船等有危險的地方去。教育子女不乘坐農用車、無證、無照車輛,否則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9.教育孩子放學或周末未經家長或老師允許不到別人(同學、親戚)家里玩或留宿。放學回家途中,不與陌生人交往。否則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10.學生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請假手續,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

  11.父母或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告知學校,密切同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注: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時效為學生在我校上學直至畢業)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 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時起 到 年 月 日 時止。

  甲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5

  為建立學生安全家校共管體系,明確學校與家庭的學生安全事故責任界線,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經學校與學生家長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履行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監護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法定監護人的職責,并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 、管理、保護等工作,定期到校與教師交流學生情況。

  (二)學校和家長有責任教育學生在上學、離校途中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學生爬車、追車、攔車、橫穿馬路等;不準學生私自到塘、庫、河、溝等處洗澡、洗衣、游泳等,不準冒險涉水過河過溝、攀巖過坎,不準到危險地帶游戲玩耍。學校和家長有責任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守則》、《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如學校進行了教育工作,仍發生了以上情形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三)家長有責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學生,如未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且學校無不當行為,發生了學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1)小學低年級及年齡較小的高年級學生;

  (2)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

  (3)上學、離校途中存在危險環境的;

  (4)出現或將出現下雨、下雪、洪水、大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等災害性情況時。

  (四)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5條處理。

  (五)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來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和學校應同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如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學生,家長及委托監護人應當坦誠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長及學生隱瞞而造成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于初中學生已經有較強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識差而造成摔傷、碰傷、燒傷等情況,學校不承擔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班主任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在上學的路上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乘坐無牌照車輛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場教師承擔教育管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依據校方責任保險及學生平安保險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家長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禮取鬧。

  14、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生承諾:我承諾將此安全責任書交由家長閱讀,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諾人簽名:

  家長承諾:我承諾已閱讀此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諾人簽名: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名:

  包級領導簽名:

  二零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7

  為了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馬集中心校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范于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我校與 年級 (學生姓名)的家長 (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甲乙雙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并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后,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相應的班主任,并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注: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 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生班級:五年級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zz縣第一小學

  20xx年*月*日

  第一小學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協議書回執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 );否( )

  學生姓名: (簽名)家長(或監護人): (簽名) 20xx年*月**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有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器、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衛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庫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理賠。

  15、學生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甲方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小學生接送協議書合同范本。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0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1

尊敬的各位家長: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學生不發生游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小學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溫天氣,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說。

  12、外出旅游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斗毆

  16、不到網吧,游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賭博。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老師簽字:

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3

  學生安全不僅關系到學生個人的生命安危及前途命運,而且關系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和整個社會的穩定。盡管各級政府和學校都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但每學期各地發生在中小學生身上的不安全事件卻時有發生。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視,堅持不懈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因此學校把不安全事件的發生降到了最低程度,最大限度的保證了學生各方面的安全。春節已到,寒假在即,為認真貫徹執行學校關于加強假期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確保學生的假期安全,經研究決定,學校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一、學校工作及責任:

  1、教育學生掌握安全常識,利用校會、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交通、衛生、防水、防汛、防震、用電、用藥、煤氣、飲食等安全常識。

  2、教育學生不涉足河、湖、水庫、機井、工地、車間、錄像廳、電子游戲廳等不安全、不適宜場所,不與不良人員交往,防止受騙上當,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3、教育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守法。同學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容忍互諒,協調解決同學間的磨擦,嚴禁打架、斗毆和伺機報復等不良現象發生。

  二、家長工作及責任:

  依據(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學生放假期間,家長屬第一監護人,學生在假期內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望家長認真監護自己的孩子,除完成作業外,要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控制自己的外出時間,保證不出交通意外。

  2、禁止到水庫、池塘、機井、河流等危險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電安全,不私自拆家用電器設備,不在變壓器、高壓線下玩耍。

  4、遵守安全規則,沒有家長陪伴,不得私自結伙乘車、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不隨便玩火,正確使用燃氣灶。

  6、遵紀守法。不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不參與任何違規違法活動,不參加賭博及封建迷信活動等。

  7、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假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事故和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損失等。

  9、學生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或由家長陪伴。

  10、在家長的監督指導下,參加一些有教育意義的活動。

  11、不看內容不健康的報刊、雜志、讀物、影視等,以確保學生的心理衛生、健康。

  12、不得以任何理由語罰、心罰、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誤導學生,不得以不良的言行和環境影響和污染學生圣潔、純真的心靈,避免對學生心理傷害。

  以上內容條款清晰,責任明確,學校、家長和學生必須遵守協議的有關內容,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確保孩子在假期內不發生任何不安全事情,并按時安全返校上課。

  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4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3.家長應配合學校應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4.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有傷害性的玩具。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家長。如學校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在走廊、教室追趕打鬧;不爬欄桿、不站在教室窗戶往外探頭。寫作業時不拿筆尖或其他尖利器物在同學面前比劃以免誤傷對方。

  8.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陽江學校蓋章

  班主任:

  學生監護人:

  年 月 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學生、學生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學生監護人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學校和領隊老師、學生的安全責任,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活動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甲方將嚴格按照安全預案安排所有活動。

  3、甲方負責為乙方購買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責任

  1、本次活動均屬學校、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愿參加。

  1、教育參加活動學生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參加活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融智學院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活動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盲目行動。

  2、全體學生及其監護人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活動地點安全管理的要求,個人不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帶隊老師,經確認并聯系其監護人認可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責任自負。

  4、偶遇侵害報警或尋求領隊老師幫助。

  6、乙方自行負責與學生監護人簽訂相關安全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活動期間相對應。

  甲方(蓋章): 領隊教師(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相關文章: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06-13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02-17

小學生培訓安全協議書06-11

小學生假期安全協議書04-11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范本04-22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范文07-09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15篇12-01

小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12-01

【精選】小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06-27

精選小學生安全協議書3篇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