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安全協議書模板錦集九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書店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安全駕駛公務車輛及安全責任的承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之目的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的目的,在于明確車輛所有人,(甲方)和車輛駕駛人(乙方)就車輛安全使用事宜及乙方駕駛可能發生的安全責任承擔,使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最大限度保障車輛的安全使用。
二、本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為無固定期限協議,自協議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駕駛甲方車輛時止。
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車輛情況
甲方提供給乙方駕駛的車型號為 ,顏色為黑色,車輛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
四、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①負責辦理車輛的各種保險及各種必備行駛手續,保證車輛合法使用。
②負責交納車輛稅費。
③負責車輛定期保養、維修、以維護機件完好。
2、乙方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合法的駕駛資格,保證自行駕駛,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②乙方應認真掌握其使用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月實施定期檢查,保證車況完好。
③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五、事故責任的承擔
1、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的責任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并協調處理。若保險責任事故系乙方違反交通規則或其它過錯行為導致的,乙方應承擔保險賠付不足部分的損失。
2、乙方人身意外傷亡的責任承擔
①乙方在工作時間駕車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工作時間指因公出車時間)駕車,發生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意外傷亡的,除由責任方及保險公司賠付外,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撫恤補償金:發生事故后痊愈不構成殘疾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6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后構成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12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后構成五級至十級傷殘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4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后不幸死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家屬30個月基本工資。
②在工作時間外(私自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乙方意外傷亡的,無論事故責任認定結果如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支付撫恤補償金。
3、其它賠償責任
①由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罰款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②乙方應按甲方指定廠家對車輛進行維修,由乙方擅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應時刻注意防盜、防搶、防火,確保車輛安全。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若因乙方的過失造成車輛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或其它車輛損害情形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④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非因乙方的過失造成車輛的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損失由甲方承擔。
⑤由于乙方飲酒、藥物麻醉以及將車輛私自借與他人使用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涉及的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以法定機關的認定為準。
5、本協議涉及的車輛被盜、被搶、火災之事以公安機關認定為準。
6、本協議涉及的乙方應付賠償責任的情形,乙方應根據本協議主動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自乙方工資及獎金中逐月扣除一定金額,直至達到乙方應承擔的賠償數額為止。
六、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年內能認真履行本協議,并未發生任何不安全責任事故,獎勵駕駛人員300元。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余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范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運營人:XX
家長或監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 乙方:輔導班負責人
學生假期輔導期間,應當遵守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后及時回家。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三、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定期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后,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四、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五、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住校學生按時作息,反之與隨意外出者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銳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對于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九、在輔導班學習中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斗毆一切責任由當事雙方負責。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對勞動合同變更如下:
一、將原合同中“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但是,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具體執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變更為:“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是,甲方可根據實際工作和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具體執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將“第十六條 乙方每月收入:
1、工資為稅前4200元(其中基礎工資3000元、崗位工資700元、單休補助500元);
2、獎金根據每月甲方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和業績計發。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3、校區總監的績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執行(見附表),崗位調整后按照新統一標準執行。”變更為:“第十六條 乙方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
1、基本工資3000元/月,崗位工資:700元/月,績效獎金500元/每月,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應當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由甲方代在工資中扣代繳。
2、校區總監的績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執行(見附表),崗位調整后按照新統一標準執行。”
三、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情形除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安全協議書 篇5
協議人: (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了維護乙方之被監護人放學后自主回家的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維護甲方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推動甲方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保障乙方之被監護人人身、財產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制定本協議;
二、根據甲方校規校紀管理的要求,在甲方處就讀的在校學生放學后(包括節假日等特殊情況下的放學在內),一律要求該就讀生之法定監護人親自接、送該孩子上學、放學;
三、乙方若未能按時到甲方處接自己的被監護人的,乙方應主動于甲方當日當次放學前三十分鐘將不能按時到校接自己的被監護人之情況及時告知該被監護人所在班級的班主任;
四、若乙方不能到校接其被監護人的,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視為乙方同意自己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后讓其獨自回家;
五、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后獨自回家的`,乙方的被監護人在出校門之后該被監護人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將不負任何保障責任,若因乙方許可自己的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發生乙方的被監護人任何人身、財產等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乙方依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同意其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的,乙方應時刻教育自己的被監護人放學后及時回家,不隨意和陌生人說話,不跟陌生人走,認清回家路程,家庭住址,記住甲、乙雙方的聯系方式,遵守交通規則;
七、乙方的被監護人若在回家途中出現人身、財產等問題,乙方應在知曉該事后半小時內告知甲方;
八、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放學后獨自回家,甲方將在每天放學后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無乙方接的情況下自行回家;
九、本協議在簽訂前及簽訂時甲、乙雙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是真實意思表現;
十、本協議所稱的被監護人是乙方在甲方處就讀的子或女;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補充協商決定,補充協議跟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遇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頁,經甲、乙雙方簽字并捺印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騎自行車、乘車、步行等;
甲 方:乙 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明確涉考各方面安全責任,切實保障我校參加20xx年全省三校生高考單獨招生考試考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使考生能以良好的狀態去應考,特制定該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考生職責
1、考生須聽從帶隊教師指揮,統一行動,按照安排統一乘坐往返車輛。如因不聽指揮而導致誤車,耽誤了考試或其他事務,后果自負。
2、考試前后按時在指定地點集合,領取考生證件。
3、不得私自離開住地。外出必須征得帶隊教師的同意,結伴而行,上街行走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防意外事故發生;不從事危險、違法活動;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誤了考試,后果自負。
4、加強安全意識,必須緊跟隊伍,嚴禁隨意走動。如因違紀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負。
5、如遇到問題,及時尋求老師或同學的幫助。
6、嚴格遵守考試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若因違犯有關規定受到處罰,或因不遵守考場規定而受到處罰,后果自負。
二、帶隊教師職責
1、帶隊教師要有高度的責任感,以大局為重,服從學校安排。在學生考試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從事其他活動,不得私自找人頂替。
2、帶隊教師要與考點加強交流溝通,協調解決好相關事宜,切實維護學生合法利益。承擔因自身違規,違法給學生造成損失的責任。
3、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并向學校報告。
4、帶隊教師應加強與考生和家長的聯系,協調解決學生在考試、生活過程中的困難和要求。
三、考生家長職責
1、考生家長須聽從帶隊教師的統一安排,統一行動,如因自身導致誤車,耽誤了考試或其他事務,后果自負。
2、考生家長須與帶隊教師加強交流溝通,能夠遵守相關的法規法紀,切實做好考生的后勤保障。
3、如若需要離開隊伍,要及時向帶隊教師說明,并書面寫出請假條,在離開隊伍后,要保障手機通訊暢通,保證能及時通知考試的相關事宜,如若自身問題,耽誤了考試或其他事務,后果自負。
4、需要單獨赴考的,要向學校寫出書面申請。
本協議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一式兩份,學校與考生家長各留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考試期間相對應。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帶隊教師簽名:
安全協議書 篇7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聾校在校學生被拐騙現象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外地聾人或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游等。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3、學校實行一月一休制,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以月休通知為準,有改變的另行通知)把學生從學校接走,再按規定時間把學生平安送回學校。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5、家長應配合學校應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6、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碼頭裝卸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認真磋商,達成共識,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與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市區港口安全、文明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2、 告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處理貨物裝卸作業和其他港區作業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2、甲方有權委派相關人員在工作區域進行安全質量檢督。
3、甲方不定期檢查乙方工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 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生產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5、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事故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和公安部門報告,要求派人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處理意見。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由于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作業前必須提供進港作業人員名單和過駁車輛車號,過駁車輛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3、乙方過駁車輛應按甲方指定線路行駛,司機必須遵守港內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碼頭限速10公里/小時,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時),交叉路口減速慢行,如甲方發現乙方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4、乙方必須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乙方作業人員進入甲方碼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穿越甲方區域必須遵守港內道路交通規則,注意觀察、避讓車輛和機械。嚴禁在碼頭門機裝卸作業半徑和場地作業點內行走站立和蹲坐,嚴禁觸碰甲方機械和電器設備。乙方作業人員在甲方區域發生偷盜行為,按甲方規定處罰(以一罰十),作業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清除灑落在碼頭、道路上的貨物,保證甲方區域干凈整潔。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必須為工作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應對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證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點、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作期間,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責向本單位隸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甲方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并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事宜。
三、違約責任:
因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合同條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發生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地方法院判決。
五、乙方排出的務工人員必須是已同乙方簽訂勞務合同或臨時勞務協議的工作人員。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9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托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系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 、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飚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甚至吸毒、參與邪教組織或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和社會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們從小認識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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