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范文匯總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墻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系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于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系車輛,并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注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銳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衛,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系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并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衛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
甲方:xxx
簽 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特殊兒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癥、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特殊幼兒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園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幼兒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癥、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幼兒園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宿生星期日到校,星期五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而由學生自己獨自回家,則由家長書面寫出申請,并承諾安全責任。且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游戲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田壩鄉學生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9、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監護人簽字(右大拇指紋):
特殊學生簽字:[年級()班]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后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后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xxx小學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小學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著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盡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托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托管在衛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托管中心簽訂相關托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托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游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后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托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脫離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xxx小學
乙方(簽字):
年級 班 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20xx年9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并無缺陷;
(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后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學校與家長的安全協議書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也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路的。
8、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9、節假日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家長簽名:
20xx年月日
學生簽名:
20xx年月日
校長(班主任)簽名:20xx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xxxx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
乙方:組織管理者______
本次同學會為自愿參加,為明確參加者的義務及責任,凡參加同學會的同學,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后,與本次戶外出游組織者簽定協議備案,同學會活動中自行生效。
1. 本次同學出游屬于同學自愿參加的非贏利性活動,組織者僅有負責組織的義務。(即活動線路的安排,人員的組織,活動成本費用的核算及統一收取等工作。)
2. 本次同學會有安排戶外出游活動,戶外出游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本次活動的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愿參加。
3. 在同學會活動中發生的有關人身傷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責任問題與組織者無關,參加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狀況負責。
4. 凡參加本次同學會活動的同學必須互愛互助,要服從大局利
益,聽從組織者統一指揮,不準中途未經請示組織管理者私自離開。
5.凡參加本次同學會的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由活動組織者和參加者各持一份,本協議自活動開始前簽字,活動開始自動升效,活動結束后自動解除。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名)
乙方:組織管理者(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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