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范文合集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在校學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加強對學生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方面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2、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學校方面應承擔相應責任。
3、家長應向學校提供最準確、便捷的聯系方式(注冊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建立暢通的家校交流渠道。
4、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戒、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職責的。以上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5、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6、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7、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8、學生放學以后以及節假日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9、已投保的學生在校活動中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投報公司申請索賠。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10、在校內吃飯的學生,中午一律不準出本校門,不請假擅自外出者,學校除教育外必要時給予警告處分。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一律自負。 早上上學,中午上學不按學校要求自己提前到校學生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校長(班主任)簽名: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年級: 選學科目: 學生姓名: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盡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墻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系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于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系車輛,并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注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銳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衛,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系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并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衛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
甲方:xxx
簽 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后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后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后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周,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xx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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