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文錦集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承諾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諾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對所經營的食品質量安全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現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取得經營資質許可、營業執照,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二、嚴格把好商品進貨關,認真查驗相關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產品包裝標識等,確保商品和標識真實一致,并對銷售的商品質量安全負責。
三、銷售活動中不摻雜摻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銷售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強商品質量管理,定期檢查待銷售商品、庫存商品的質量狀況,及時清理過期、變質商品。
五、建立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主動向供貨商索取其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商品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從事商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建立商品銷售臺賬。從事商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建立商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內容。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
七、認真落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對生產企業通知停止銷售、主動召回的商品,自查發現的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積極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的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及商品質量檢測工作。
九、認真處理消費者投訴,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監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承諾單位(承諾人):xxx
負責人:xxx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生產經營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
不采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單位供應、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醬油等調味品。不采購使用非食用鹽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采購使用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范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采購使用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魚、野磨菇等內含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不采購使用無合法證照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及食品用產品。不采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包裝不完整或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不雇用無健康合格證明人員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經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經營《食品衛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貼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續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持續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貼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貼合規定,合理布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持續清潔,貼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齊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生產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輔料應貼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輔料生產食品;應采取措施確保采購的`原輔料貼合要求。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
(二)原輔料貯存時,應根據貯存要求采取措施確保原輔料的質量安全。盛裝容器應持續清潔。應采用先進先出原則對庫存合理周轉。
(三)原輔料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保原料干凈衛生,適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貼合gb2760及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食品生產用水應貼合gb5749的要求;與食品接觸的冰或水蒸氣等應采用生活飲用水制成。
(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并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劑的稱量應使用天平或稱等稱量工具。
(八)應按照確定的生產工藝程序進行食品生產,應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熱處理時光和溫度的措施。
五、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持續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一)應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應持續個人整潔,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飾物,在加工場所內應禁止吸煙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頭發應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應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輔料間的交叉污染。
(四)負責人和主要生產人員應學習和熟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應透過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培訓,提高其對產品和質量安全的認識,明確其職責。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創造條件盡快使用電子臺帳。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資料真實合法、不內含虛假、夸大的資料,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資料;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小包裝食品要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容器;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貼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標準;
(五)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的洗滌劑。
十三、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資料。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銷售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和商場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理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商場給予的處罰。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并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并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監管單位:
監管人員:
承諾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戶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六、建立食品進貨檢驗制度及檢驗記錄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放心。采購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質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賬。
七、建立健全食品檢查、存放、運輸制度。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檢查、貯存、運輸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建立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退市制度。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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