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文錦集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可能會用到承諾書,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諾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單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質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賬。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紀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五)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三、經營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二)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和裝卸。
十四、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一聯用于建立銷售臺賬;
(二)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設置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有專職的檢測人員,每天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二)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
十六、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眼處。
十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2
企業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生產和加工食品時,確保在取得生產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和銷售,并保證不制假售假。
(二)保證企業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員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企
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證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保證在生產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實施有效的過程質量管理。
(四)保證按照合法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對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明示企業所采用的標準,并按明示的標準組織生產。
(五)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設施。
(六)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對生產關鍵點進行嚴格控制。
(七)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嚴格進貨驗貨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九)保證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
(十)保證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十一)保證產品標識標注及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二)保證當出廠銷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出廠銷售的食品。對生產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戶鄭重承諾:保證遵守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相關食品安全標準規范。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3、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
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3、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4、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經營管理工作人員不屬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限制情形,即“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帳。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2、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2、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從事經營活動;
2、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3、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4、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5、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安全、無害;
十三、經營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2、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和裝卸。
十四、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一聯用于建立銷售臺帳;
2、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設置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有專職的檢測人員,每天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2、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工商部門。
十六、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八、我單位(個人)自覺履行,履行不到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4
第一,對已經公布的相關批次的問題奶粉、液態奶,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巡查力度,確保清理不留死角,杜絕問題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場。
第二,對消費者手中尚存的問題奶粉,按照公布的批次目錄,經銷商必須執行無條件退貨,不屬于公布的不合格批次的品牌奶粉,消費者又不放心使用的,由消費者自行送檢,憑檢驗結果,由工商部門依法調處,也可與經銷商協議退貨。
第三,對飲用問題奶粉出現泌尿系統結石的病例,經相關醫療機構確診是因為飲問題奶粉所致的,工商部門將與救治醫療機構銜接免費救治事宜,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第四,在今后流通領域乳制品的監管中,將嚴格市場準入,提高準入門檻,將認真審查經營者的主體資格,業主必須提供權威部門認定的產品合格證明,逐個批次的產品檢驗報告,并如實做好進、銷臺帳的記錄,同時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對產品的進貨批次、售后服務承諾、投訴處理承諾。對達不到要求的品牌,一律不允許上市。
另外,將組織所有奶制品代理經銷商對代理的品牌質量、售后進貨批次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公告,正確引導消費,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第五,加強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檢、畜牧、農業、教育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切實加強對xx市乳制品市場的清理整頓,做到信息互通、監管及時、規范到位,確保市民有一個放心的奶制品消費環境。
承諾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5
我是 法人代表(負責人),為保障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我鄭重承諾:
一、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嚴格按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及各項具飲衛生要求,向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誠信、守法經營。
二、將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在醒目位置。不聘用無持有有效健康證、培訓合格證的食品從業人員。
三、自覺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積極配合開展食品衛生的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和餐飲單位現場衛生監督公示制度,落實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四、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驗收制度,對食品原料進貨實施臺賬管理。
五、不采購和使用無商標、無出廠日期、無廠名的假冒偽劣產品,不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不明的禽畜等及制品。
六、不向消費者出售腐變、過期等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堅決杜絕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本餐飲單位。
承諾人(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6
第一,對已經公布的相關批次的問題奶粉、液態奶,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巡查力度,確保清理不留死角,杜絕問題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場。
第二,對消費者手中尚存的問題奶粉,按照公布的批次目錄,經銷商必須執行無條件退貨。不屬于公布的不合格批次的品牌奶粉,消費者又不放心使用的,由消費者自行送檢,憑檢驗結果,由工商部門依法調處,也可與經銷商協議退貨。
第三,對飲用問題奶粉出現泌尿系統結石的病例,經相關醫療機構確診是因為飲問題奶粉所致的,工商部門將與救治醫療機構銜接免費救治事宜,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第四,在今后流通領域乳制品的監管中,將嚴格市場準入,提高準入門檻,將認真審查經營者的主體資格,業主必須提供權威部門認定的產品合格證明,逐個批次的產品檢驗報告,并如實做好進、銷臺帳的記錄,同時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對產品的進貨批次、售后服務承諾、投訴處理承諾。對達不到要求的品牌,一律不允許上市。
另外,將組織所有奶制品代理經銷商對代理的品牌質量、售后進貨批次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公告,正確引導消費,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第五,加強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檢、畜牧、農業、教育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切實加強對xx市乳制品市場的清理整頓,做到信息互通、監管及時、規范到位,確保市民有一個放心的奶制品消費環境。
承諾人(簽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7
為了確保我縣餐飲業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就餐飲食品安全承諾如下:
(一)餐飲業主(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食品安全負總責。
(二)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加強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每天對食品安全進行一次檢查。
(三)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衛生,不得出店露天經營。生活垃圾密閉存放,做到日產日清。
(四)采購食品及原料時,必須向銷售者索取食品生產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等購貨憑證,建立購進食品原料臺帳。不采購過期、變質、毒死病死畜禽動物、地溝油、來路不明及季節性高危食品。
(五)食品儲存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生、熟食品要分開儲存。
(六)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明。每年按規定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七)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八)愿意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
(九)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8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四、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加強對本單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食品經營人員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保證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員五年內沒有擔任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五、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及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索要銷貨憑證,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實記錄進貨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八、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對于自檢發現或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所在區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銷售的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加蓋銷售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五)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三、保證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毒無害,保持清潔,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溫度等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和裝卸。
十四、從事批發業務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出具多聯式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一聯留存用于建立銷售臺帳,另一聯交購貨者作為進貨憑證。
十五、銷售食品時,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六、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其正本懸掛或擺放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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